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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章 六人行 ...

  •   这两天忙得我团团转。
      做余睛实在是太辛苦了,我又习惯安静,可为了防止穿帮,我不得不硬撑着模仿余睛大呼小叫,张罗来去的,真是劳心费力。
      而且,还不止这些呢。
      一个多月以来我基本摸清了余睛的生活规律,而且和她固有的那几个朋友重新混熟了。不过,她交的人也太杂了,不定从哪冒出个奇奇怪怪的人物出来,和我吆五喝六,称兄道弟的,我不明就里,只有呵呵哈哈应付着,费劲坏了。
      泛泛之交好对付,她的那个小团体可是够难缠的了。
      大龙,晶晶的男友,就是个厉害角色,和余睛的关系不一般,经常叫我一起去打篮球(就我那身子骨,可怜!)。据说大龙是研究生入学军训时的篮球明星,当时学生和教官比赛来着,大龙身穿白色运动体恤,独抢20多个篮板,奠定胜局。余睛一贯是活跃分子,自荐当了场外解说和拉拉队队长,于是两人惺惺相惜,一见如故。而大龙也成了女研究生们青眼的焦点,可他却一不留神(大龙语,晶晶痛扁中)拜倒在了冷面美女白晶晶的裙下,使他的星光顿时黯然失色。不过这些丝毫不影响他和余睛的交情,俩人是这个小团体的核心。
      姗姗别看身材娇小,篮球技巧却极为纯熟,经常和我一起运动,也成了这个团体少不了的一分子。
      小双,就是姗姗的“蓝颜知己”,当然是因为姗姗也加入了我们团体,不过他的控球和射篮都很漂亮,而且为人幽默健谈,挺受欢迎。
      飞宇和杨阳是大龙的同班,也酷爱篮球,一个外放,一个沉默,个性迥异。于是,在球场上,我们六人渐渐捷下了深厚的默契和友情,经常集体活动。
      这就是我提过的余睛组织的小团体,当时研究生课很少,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看书、查资料,我们六人几乎每天傍晚都到篮球场小聚一下,活动活动筋骨,然后一同吃饭。
      我可没忘了晶晶,只是她确实不是我们这个“六人组”的,她运动细胞极度缺乏,又不太愿意沉浸在所谓友情中浪费时间。所以,她撑死算是“六人组”家属,我们的活动她基本不参加。

      这就是我这一个多月来摸清的资料,这冒充的新闻系研究生还勉强够格吧!

      他们真是挺会自找乐子的,每天我们六个人在一起还挺愉悦的,除了刚运动那会累的我浑身酸痛外,我挺愿意加入这样的团体,丰富自己的生活的。
      我开始全身心地融入余睛的角色,有时候会忘了自己到底是谁了。就好像是演员入戏一样。
      刚开始玩篮球时我挺害怕的,担心自己不通体育的身体会露馅,可拿起篮球我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很轻盈地运球、上篮,给我兴奋坏了。是不是我只是把自己的灵魂注入了余睛的身体内了呢,要不我怎么会这么伶俐呢?
      很多事情我都搞不清楚,也不想搞清楚了。
      反正20多年了,我从来没这么开心和放松的玩耍过,我是完全没有负担的乐在其中,我们大家很容易相互感染而开怀大笑,总是把烦恼轻易就抛开。
      我居然也能把余睛的开心和没心没肺学到手,而且这么快,自己都不敢相信。

      也许是没有压力吧,每天我都不知道要学些什么,只是照猫画虎地模仿别人去资料室看书。
      压根就看不进去,这是当然的了。
      就是期待着傍晚的运动和聚餐,真是惬意。

      惬意不会永远眷顾我的,我早就等待着麻烦和闹心的事呢!

      老板(也就是中流砥柱导师)的那门《马克思。。。》早就交给我和晶晶了,我求了她两天,又许诺了若干顿美餐和冰激凌,她才答应先讲前半部分了,我每节课都去旁听,万事开头难,看得出晶晶一开始也挺紧张的,不过后来我们发现这些大三的学生压根就不认真听课,而且对这门课的认识几乎为零时,也就放心了。
      差不多一个半月的时间,晶晶是越讲越上道了,已经能够举些例子,甚至脱离讲稿旁征博引了。听得我真是直咋舌。
      想到下周就该我出马了,我终于慌了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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