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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 ...

  •   三天了。
      已经整整三天了,可是沈长卿还是不敢相信,他穿书了。
      他穿的这部小说原名叫做《最强剑修》名字虽然只有短短四个字,但是正文却长达六百多万字。
       请注意,正文,只是正文。
       这部小说的作者狗就狗在这个地方,正文左水右水上拖下拖的写了六百多万字,好不容易写到最后大结局男主解决大反派君祤飞升后,TM的,又在番外里写男主在天庭的各种破事,各种陷害,各种化险为夷,最后又境界突破的事,硬生生又拖了两百多万字,而且现在仍在连载中。
       沈长卿只想表示:呵呵。
       但是又是什么让沈长卿坚持读完了这本又臭又长的书呢,
       其一,这是沈长卿读的第一本网络小说,而且这人有点强迫症,就想着把这一本读完后再读第二本。
       其二,这本书虽然是修真小说,但却是各类修真小说之中的一股泥石流,因为整本小说只!有!一!个!女!主!而且男主没有跟任何一个女配角暧昧过,顶多是女主的侍女帮男女主中间传个信,捎个东西,然后男主礼貌的回一句“谢谢”就完了,这就真的很感人了,你想象一下,这位原著作者风行水上大大只写男女主的感情戏和男主打怪升级的剧情就硬生生写了九百多万字,这是多么感人的毅力和多么惊人的脑洞才能做出来这么动人的壮举!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最强剑修》才大受欢迎,而且在这数千万的读者中,有一半都是女性读者,这就很牛逼了。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位风行水上大大很会做铺垫,将语文写作中的“埋伏笔”运用到了极致,就比如这位风行水上大大在第十几章时出现过的一个人名,在六百多万字以后的番外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要不是沈长卿过目不忘,还想不起有这号人在;再比如,在某个副本里有个戏份极少的配角在描写时写了一句“眼里划过一丝诡异的光”,然后在几百万字以后的妖族兽族来攻人类的剧情里,这位配角又出场了,但是,这一次,他的身份不同了,再也不是原来那个“人人可欺,卑微瘦小”的家族庶子了,这次的他,是带着荣耀归来的钮祜禄-配角!不好意思,搞错了,重来:是带着荣耀归来的妖族领主!
      总之,沈长卿将风行水上这位日更两万的著名肝帝所著的特长篇小说《最强剑修》连夜肝完后沈长卿激动得不能自己,想着终于可以休息了的时候,他眼睛一闭一睁,就来到了这里,特长篇小说《最强剑修》的架空修真世界里。
      沈长卿:我**********!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沈长卿是很懵逼的,因为他接受了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的科学教育,早已将社会主义价值观牢记在心,你现在突然跟我说,你穿越了,穿越到一个修真世界这里的人会修仙,会法术,会御剑,会随便杀人,这换谁都要懵一段时间的,好在沈长卿适应能力很强,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但是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穿了。
      在沈长卿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晚上,做了个梦。
      他梦见自己穿过来之前还好好的躺在床上,突然有一阵乱流将他卷走,然后,他就到了这个地方。
      沈长卿突然惊醒,一口气还没喘完,就有个声音在他脑海里响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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