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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老爷们还都挺腼腆 我到底应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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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不和大家坐在一起吃饭,感觉你孤零零的,不和大家交流是因为不会说英语吗?”
那个熟悉的声音刚落,一抹橘红便放下餐盘,静静地坐在了宋意欢旁边。一条长桌,另一边喧闹无比,这一边两个人安静的出奇。
他见宋意欢不说话,又补充道:“如果冒犯到你了的话,对不起……”
宋意欢低着头,看着自己的土豆泥;他不用扭头,那个男孩的样貌必然和记忆里的分毫不差,那个声音在他脑海里回荡了百年,他确信无疑。宋意欢不敢看向他,他惊喜,兴奋,确定那个男孩真实的存在;他害怕,紧张,担心什么东西落空。
但他不明白,那男孩在那一天怎么会精准无误地念出他的名字,那语调和百年前重合,完全一致。但是,男孩应该什么都不记得了才对啊……
“是你,叫出了我的名字吗?”
“布莱克?”
“不,‘宋意欢’。”
“昨天?是我。”
“你认识我?”宋意欢本想直接问‘你记得我’,但他担心万一他只是意外……
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不,不认识啊……你是中国人吧?我以前学过一点点中文,杰西女士一直念错,我就忍不住说出来了。希望没有念错呢!如果念错了,真的很对不起!而且我不应该说你英语差的,明明说的很好呢!还有……”
合乎情理,是碰巧啊。
宋意欢没听进那男孩说的其他,明明是期待了那么久的人,明明是一模一样的声音,却完全听不下去了。但是,自己已经够幸运了,不是吗?能再见到“他”已经是奇迹了,自己又怎么敢奢求关于他的一切事事顺心?
“他”好像不再是“他”了,那这样的重逢,就是初次见面,那还有意义吗?
“不好意思!说了半天还没有介绍自己——”
“Black,YiHuan Song.”
宋意欢第一次抬起头,第一次看向那张熟悉的脸,第一次和同学说话,第一次笑了。
“Enoch Plantagenet!”
一诺·金雀花。
果然,是那张脸啊。
如果把对于他的情感带入到你的身上,那我是不是就是在对着一个长相和他一样的陌生人产生美好的想象。如果我和你是陌生人,那我也就不应该无缘由的开始对你的喜爱。我应该是在你身上期待着不可能的奇迹发生,但这样对你很过分,就是在伤害你吧。这是明明知道的结果,那我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选择?
……
虽然“你”不再是“你”了,但只要是你,就有意义。
一诺见他一见如故,腼腼腆腆地和他聊了一午饭的天南地北,一顿饭两个人都是在最后几分钟塞到肚子里的。而宋意欢只是想着,这次要以一个普通人的陪着他,做一个陌生人重新认识他,也许能成为好朋友,也许……
即使是神仙,这次也只能尽力而为。
两人在饭后一同前往图书馆,一诺说他们要在开学前领教材。宋意欢其实早就为了万无一失,把入学介绍都翻烂了,本打算周末再来,但他还是为了多看看那人,便跟着一诺去了。
图书馆就在食堂对面的教学楼里,在午饭前一节课的最后几分钟,这里都会上演一场精神食粮对战物理饥饿的戏码。
上下三层,一楼借书,二楼看书,三楼用书。图书馆里东西都齐,从教课书到漫画一个不差,至少对于学习的困惑一般都能在这里解答,甚至还附带了贩卖文具的功能。但和如此宽广的校园来说,这个图书馆还是迷你了点。
但气氛一点不差,木色的装修和深红地毯自带庄严,让你感觉在这里呼吸声都是重罪。不过现在是不会有人在三楼自习室里天天向上的。照明不算昏暗,但也不到光明的地步,够学习就行了。明明花了那么多学费,居然在这里省电费?
两人从门口出来,怀里的书和本子都不比对方少。
一诺是英国本地人,走读生,抱着这么一堆东西度过半个下午可不方便,因为校规,也因为宋意欢不敢让他去自己宿舍呆着休息,两人就在图书馆门口的楼梯坐下。
现在是太阳最辣的时候,英国爱下雨,但烈阳高照还是得有的。楼梯紧挨着一面巨大的彩色玻璃,玻璃上画的是圣经中的故事;据说这面玻璃是属于一座老教堂的,但现在教堂没了,玻璃还在。阳光透过彩色,照耀出彩色的光,披在楼梯上,让人微微起暖意。
英国的高中课程要求学生学习三门或四门主科课程并参加毕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进入大学就读。学生的考试成绩及其所选修的课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否进入理想的大学和学习所选择的学位课程。
当然,宋意欢不担心,也不在乎。
“哇,你的书这么厚,让我看看你选了什么!”一诺把自己的书放下,接过了宋意欢的那一叠,“你就选了三门吗?”
“嗯,没事,够了。”宋意欢也拿起一诺的书。
“英国文学和英语语言学!英国人都不太选这些课的,我以为你会选高数或者经济的,没想到你还是个文人呀。还有,对不起,我真的不该说你英语差的……”一诺翻了翻两本巨厚的教材书,就开始一个劲地道歉。
“没事,真的没事。你都道了一个中午的歉了,我是你犯的什么错误吗?”宋意欢地开了个玩笑,试图活跃活跃气氛,也许目的就是,尴尬自己尴尬他人。
“不好意思啊......?你还学艺术史。只学艺术史,不学艺术或设计的真的很少见。不是想冒犯你,但是为什么?”
“哦,只是对艺术史感兴趣罢了。我画画很差。”
“哦这样啊,但艺术又不是只有画画嘛!我画画也很差的哈哈,简直就是鬼画符。”
“那你选了什么课?”宋意欢这次只顾着听身旁人讲话,明明自己还抱着别人的教课书。
一诺从他怀里抽出一本黑色的练习本:
“艺术。”
果然。
“嗯,艺术是可以唯一至始至终都刻写在历史里的。”宋意欢表示赞同。
“对吧!艺术又不止是画画!是一种语音,是一种态度!”身旁的少年第一次大声说话,可以说是吼叫都不夸张,这一刻的一诺和他的头发一样,是火,是他眼中自己前程的亮光。
果然,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吧。
浪漫的人,会一直追寻自己想要的那个答案;现实的人,会一直相信事实真理的本身;迷惘的人,会被困在原地,不知该何去何从;清醒的人,会尝试去思考,找到最终的解脱。艺术,就是这种种的相叠,替换。
热爱艺术的人,自己就是艺术。
“你也只报了三门课嘛,中文?”
“嗯,我觉得自己和那片神州大地有缘分,汉字多美啊。但光会读会写自然不够,我想知道每个小方块背后的故事。”一诺伸手,摸了摸封面的汉字,仿佛在触碰他向往的文化和历史,
“我还学欧洲史,初中学的时候,对一段历史学的特别好,老师就推荐我学了。我本来也想学艺术史的,但已经学了艺术了。”
“中文的话,有问题我会尽力帮助你的!”宋意欢和他交换回了课本,主动接了话题。
“好啊,那还麻烦你了,以后我去中国会找你的。”
“我带你去。”
“啊?”
“我直接带你去,去看你想看的所有。”
“好,谢谢……”
完蛋,自己肯定太主动,吓坏对方了,哪有好兄弟一见面就婆婆妈妈的做约定的。毕竟这一世的他要是讨厌和男生在一起的话……
大帅哥表面淡定,内心对自己疯狂无语,当个普通人就不会好好说话了吗?不会初次见面,就已经让他讨厌自己了吧……几百年前自己是怎么塑造好优良的初次印象的?
两人在约定后,都陷入死寂,只有在阳光照耀下彩色的灰尘是动态的。
两个大老爷们,一个想维系一会儿高冷人设且疯狂尴尬自责;一个本就腼腆说话小心翼翼。
“……你的名字,怎么写?”
宋意欢随手翻开自己刚领的笔记本,手都做握笔状,才反应过来自己没有笔。
“有笔吗?”
两个人书包都没有,自然没笔。再加上两人的性格,谁都没好意思去图书馆借一个,有时候尴尬就是这样无声无息的就更尴尬了。
“能借一下你的手吗?”宋意欢对于尴尬自己尴尬他人这门课真实颇有研究。
“可以啊。”不过好在一诺不太在乎,也没看出宋意欢心里那点小九九。
宋意欢握住一诺的右手,用自己修长的手指在对方的手心中,轻轻落下宋意欢三个字。
“我下次再写给你,写在你的本子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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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生在晚饭前就要离校了,两人道别后,宋意欢就去吃晚饭了。
宋意欢其实是开心的,毕竟这也算是“久别重逢”,之对于他自己和一个样貌熟悉的新朋友。他搞不清楚这样究竟是对还是错,如果是错的,那当时为什么要去尝试呢,明明都很她们都告诉他结果了。
自己是后悔了吗?
明知会后悔的事就不要干啊……可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自己会后悔呢?宋意欢把胳膊伸过肩膀,捏了捏背后的骨头,自己从没有这样矛盾过:况且是“他”啊,是付出任何代价都值得的人啊。“他”也还是“他”啊,毕竟还是那个灵魂啊,只是开始新一世生活罢了。
自己只是迷茫吧。
那要做的就是找到新的和他相处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