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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昔言 ...
我途经楚地时,听当地的老人说,这儿不失为一个颐养天年的好地方;再加上近年雨水充沛,谷物收成甚好,我决定先就近找个客栈修整一番,过几日便去寻觅新居所。
“真晦气!”
客栈门前,一名神色阴郁的中年男子冲出来,险些与我撞了个满怀。他眯起眼,上下打量我一番,突然说道:“姑娘甚是眼熟啊。哟,这不是昔日的……”
我冷冷瞥了他一眼,垂下头,佯装镇静地推门而入。
这间客栈外表看着气派,里头却冷清的很,只有一位公子背对着我,与掌柜不知在交谈些什么。
我以为他将这间客栈包了下来。然天色已晚,再去觅别个住宿着实不易,于是绕到他身前,打算问他可否行个方便。
“……发小,明日下葬。”面前的这位公子,一身皂黑,眉眼有几分熟悉,却是一副愁苦模样,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下。他似乎不想与掌柜多说:“你且放心,我办完丧事立即离开,不会影响贵店生意。”
“叶公子见外了,小的不是这个意思……”
那位叶公子不耐烦地挥手,掌柜一下子就僵住了,看到我走过来,他又重新端起笑脸:“客官里面请。要点什么尽管吩咐,我这儿什么都有。”
我也对他笑了笑,正要开口。
“夏姑娘?”叶公子忽然道。
闻言,我抬头向他望去。
“我是叶修,阿昔的如意郎君。”叶修面无表情,“怎么,你不记得我了吗?”
“你就算化成灰我都认识。”见到故人,我怔了一会儿,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问他,“阿昔如今过得可好?”
大抵是许久没说起这个名字了,我的声音有些发哑。
叶修瞪着我,表情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她不在了。”
.
记不清是怎么回到房间的,好像听叶修说了很多话,又好像是我一人在拼命灌酒。我只记得一件事:阿昔不在了。
故事重启,我带着无限惶恐,回到长安的那一年。
那一年……
永和九年,辜月既望。
“立春桥上倦雪残,薄衣题几字两三钱,换来杯酒檐下卧,待画舫归来听一曲成眠。”
华灯初上,戏台搭在长安最繁华的地段,樊梨手抱琵琶,歌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我拨开人群走向舞台,轻声唱和:“醉里尝闻君梦我,轻旋条案前梨花偏,重拾心思唱俗恋,撞破垂袖边那轮月……”
一曲唱罢,台下悄然无声。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那时她衣白胜雪,驾着马冲到台前,扬起一地尘土,惊扰了在场的所有听众。而她却目光炯炯地望着我:“沈某请问姑娘,这首曲子叫什么?”
“《昔言》。”
那一夜,我与樊梨的一曲《昔言》,红遍了整座长安城。
我后来才知道,那位姓沈的小姐,乃知州大人的掌心明珠。
樊梨道:“你当时唱得忘我,是没见着沈小姐的表情——你一开口,她就痴了!小七,咱们戏班子的前程,可就交付在你手中……”
我尚且懵懂,只道是翌日一早,沈小姐便来寻我。她倚在栏旁,一袭白衣美得如同谪仙下凡,漫不经心地问道:“夏姑娘,可否到我府上坐坐?”
我不胜惶恐。
樊梨悄悄拽了一下我的衣袖,我这才反应过来,忙道:“悉听沈小姐吩咐,此乃小女子的殊荣。”
“夏姑娘不必拘束。”沈小姐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儿,笑道,“我闺名靥昔,你唤我阿昔便可。姑娘你呢?”
“我叫夏璎柒,排行第七,你就唤我小七吧。”我小声告诉她。
我与沈靥昔一见如故。她带我走遍了长安的各个角落,我们常常坐在高高的长城上,手中各捧一壶桂花酿,谈天说地。如此,便能消磨一整天。
每回与沈靥昔见面,她总有说不完的话,我静静地听着,听她讲述许多我前所未闻的事情。直到夕阳西下,余晖洒在她的发梢,沈靥昔才依依不舍地同我道别:“时间不早了,我送小七回去罢。”
就这样,我们快活地相处了三个月。
……
“小七,你又偷溜到哪去了?”樊梨对于我的举动十分不喜,她总是蹙起眉头,“你不勤加练习,是要被赶出戏班子的。”
为此,我常常哀求她:“这么简单的东西我早就会了!好姐姐,你就让我出去玩吧!我保证按时回来。”
樊梨每次都以妥协收场:“……行行行,下不为例。”
.
永和十年,酣月晦日。
沈靥昔喜欢穿白衣,她这次过来,还带上了一个陌生男子。那男子一身皂黑,两人走在一起倒显得很是般配。
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绛色裙摆。今儿的阳光耀眼,把我整个人衬得更像一团火,在他们之间分外格格不入。
“阿昔,这位是?”我问。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看见那男子的第一眼,我就不太喜欢他。
那男子笑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叶修,沈姑娘的未婚夫。”
沈靥昔不着痕迹地站远了一些,冷冷地说:“我会跟父亲商量,取消这门婚事。”
“就因为她?”叶修满脸不可思议。
“嗯。”沈靥昔垂下眼睑,不再说话。
而我置身事外,津津有味地看完了整场闹剧。
叶修走后,沈靥昔还是摆着一张冷脸。她定定地看了我好一会儿,忽然道:“小七,如果我要嫁人了,你会怎么想?”
我认真地想了想,最终还是跟她说了实话:“我不希望你出嫁。”
“为什么?”沈靥昔对上我的目光。
以前没留意,她的眼睛原来这般清澈,如同一池初春融雪。沈靥昔看着我的时候,我的心仿佛也掀起了一圈一圈的涟漪,随之慢慢化开。
“我觉得,天底下没一个男子配得上我的阿昔。”我移开视线,望向叶修离开的方向。
她挑眉:“包括叶修?”
“包括叶修。”
或许是我的错觉,在我说完这些话之后,沈靥昔似乎高兴了不少。
“那么小七,你愿与我离开长安吗?”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离开?为什么?”
她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离去的背影十分落寞。我忽然一阵心慌,连忙追上前:“等等我,阿昔……我与你一同去!”
沈靥昔终于回眸,微微一笑,恍如春日里的海棠那般明媚。她轻声道:“那真是太好了。“
翌日一早,我便收拾好了全部行李,对着樊梨磕了三个响头。
“你这是在做什么?”樊梨问道。她定神看了我好一会儿,了然道:“好吧,我们的小七长大了……不过你记住——我们都在这里,随时欢迎你回家。”
我别过脸,不想让樊梨发现我在哭。
.
离开长安后的日子很是快活。沈靥昔带我寻了一处山林,定居下来,而我也渐渐喜欢上了这种“小桥流水人家”的生活。
沈靥昔总是说,她喜欢看我笑;每当看见我笑起来的时候,她那一颗高悬的心便能觅得片刻安宁。
时至七夕,夜里,我坐在庭院中穿针。沈靥昔提着灯笼,眼中荡漾着别样的情愫,一把拽住我的手,就往溪边的桃花树下跑。
“小七,你看这件衣裳怎么样?”
走近一看,我才瞧见那是件华美的喜服,在无边星光、漫天萤火的映衬之下,愈发绚丽夺目。
我围着那件喜服转了转,定神一看,笑道:“这跟你身上穿的一模一样,怎么,出嫁还带成双的?”
沈靥昔凤冠霞帔,正含情脉脉地望着我;我顿时喉咙一紧,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看向她。
“我爱你,会一辈子都对你好的。”良久,沈靥昔方缓缓道,“你愿意做我的新娘子吗,夏璎柒?”
她问得这般小心,眼里的那一汪池水好似晶莹的玻璃,以至于我生怕它下一秒就会破碎。
我握住她的手: “我愿意。”
她紧紧搂着我,差点把我勒得喘不过气来,可我分明感受到了她的身子在微微颤抖。
“你在害怕什么,阿昔?”我一字一句地与她道,“我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除非你赶我走。”
闻言,她抱得更紧了。
当晚我喝了不少酒,沈靥昔特意将她埋在树下的桂花酿挖了出来。她轻轻吻了吻我,手掌覆在我的心口,动作愈发放肆……尔后,我在她怀里沉沉睡去,翌日正午才醒。
.
兴许是命中注定的罢,我与沈靥昔的缘分始于永和九年,距今也不过短短的两年。
这天沈靥昔躺在我身侧,红唇轻启,脸上挂着未干的汗水。
我低下头,在她额上落下一吻:“还疼吗?”
“嗯……”
“我下次会轻一些的。”我将她拥得更紧了。
沈靥昔的脸颊在我的注视下逐渐涨得通红。她把头深深埋进被窝,有些恼怒:“哪儿来的下次?”
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阿昔真可爱。”
沈靥昔板起脸:“叫什么阿昔?要叫沈小姐!”
我权当这次弄狠了,使得她还在生气,连忙哄道:“好吧,沈小姐说什么都对。”
洗漱完毕后,我便去浣衣。沈靥昔坐在河边的石凳上,盯着脚下的游鱼,心不在焉。
我连忙问道:“你怎么了?”
沈靥昔回答:“我在想自己的终身大事。”
“这还要想?”我顿时觉得不可思议,“你既然与我成了亲,这辈子都是我的妻子。”
“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是错的!”她冷笑一声,扭过头不看我,“小七,你去另寻一个好人家罢,我要嫁给别人了……”
沈靥昔后面说了什么,我没有听,脑海中一直盘旋着“她要嫁人了“这样的话,还有无数个疑问想要问她。
我直视她的眼睛,道:“是叶修吗?”
“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你要嫁的人是叶修,对吗?”
“都过去多久了,你怎么还记得这茬?”沈靥昔扯了扯嘴角,“不过,你说的没错。”
她顿了顿,补充道:“哦对了,你只是一个戏子,本小姐和你玩玩罢了,还真把自己当成什么了?”
“本小姐要嫁的叶修,乃是是天底下最好的男子,他与我沈氏门当户对,比你好上千百倍、亿万倍!”
我是个嘴笨的人,愈是在这种情况下,愈不知道该说什么,胸口好似堵了一团棉花。我与沈靥昔在一起的几百天,她与我许下的誓言,通通都是幻影……然而,我心有不甘。
我努力牵动僵硬的嘴角:“沈小姐放心,我这就离开。”
沈靥昔的语气稍微放缓了些:“我送你。”
.
夜间风大,一路无话。
总算是挨到了山脚,沈靥昔吆喝住马,我把行李搬下车。
“往后的日子里,远离长安。”她淡淡地说。
我有些愠怒:“怎么?长安是你家的?我去哪儿关你沈小姐屁事?”
“在长安,我父亲说了算。”她道,“你拿好这些,去别处谋生罢。”
她递与我包袱的同时,还顺带捎了一封信,朝我挥了挥手:“不要回来,更不要来找我。”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眼睁睁看着她的背影逐渐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
住进客栈后,我赌气般地撕开了那封信。只见那封信上方,明晃晃题着“与妻书”三个大字。
字迹潦草,可见写之人匆忙;我却从这字里行间,读出了沈靥昔独有的清冷气息。
“吾妻见字如晤:
小七,
今日一别即是永远,吾终身负汝矣。
吾少时顽皮,不知轻重,常在长安捅了不少篓子,甩手交与父亲摆平。父亲怜吾幼年丧母,对吾甚少管束;是以,吾尝感无拘无束,天下之物尽在掌中。
然时人安常守故,磨镜者,不为世俗所容也。父亲闻吾私定终身,遁入山野,大怒。乃遣吏关押戏班子弟,严刑拷打,审讯吾等去处。
吾始感惶恐,盖吾终不可以掌凡一切之事,乃至不能保妻。
汝且宽心,吾已委任叶公子救之,今者安好;而吾须当嫁与他,以此易之。
……
与汝共处二载,恍若大梦一场。
望汝忘旧从新始,早日觅得良婿。此后锦书休寄,荒山云雨无凭。
万望,珍重。
妻沈靥昔”
后来……
后来,我依照信的内容,离开了长安,临走前在客栈见了樊梨最后一面。
“班主死了,我接替了他的位置。”樊梨看着我,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小七呀,你也看到了,如今的情况与以往大不相同。不是姐姐我不留你,而是整个戏班子如同残冬的枯树,风一吹就垮,再也经不住折腾了——你自个儿另寻出路罢。”
我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你误会了,我本就是来同你告别的……”
沈靥昔成亲了,樊梨不收留我……除了包袱里有沈靥昔留下的沉甸甸的银子,昭示着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曾经存在过的证明,我什么都没了。
“小七。”樊梨拉起我的手,落下泪来,“我们再唱一遍《昔言》吧。”
“好。”我道。
我许久未唱戏,今儿突然开嗓,定然呕哑嘲哳难为听,只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可是我不在乎,樊梨也不在乎。她在狱中待了太久,眼神不复当年的澄澈,声音也多了几分沧桑。
“堂鼓声未满,扰你清梦一晌,醒后写戏言,卸妆问铜镜,长调短叹一场,幕落不肯还……”
从前唱戏,唱的是他人的悲欢离合,未解其中意;而今识得愁滋味,总算能从他人的故事里悟出一点感悟来。
叶修确实是个值得托付的人,有他在,沈靥昔定会平安喜乐;樊梨也会好好的,她很坚强,定能带领戏班子重振当年辉煌。
至于我,也会在远离长安的某处安逸角落,平淡地度完此生。
.
我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醒来后头痛欲裂,分不清哪些是梦,哪些才是现实——我仍在客栈,却是楚地的客栈。而叶修昨夜告诉我,阿昔不在了。
我匆匆忙忙下楼,叶修外出正好回来。他扫了我一眼,道:“你来晚了。”
“阿昔她是怎么死的?”我问。
叶修的表情十分古怪:“你问这个做什么?”
“她是我的妻。”
话音未落,叶修的脸色变得惨白。他低声道:“相思病。”
原来,她不曾骗我……
关于她爱我这件事,从未变过分毫。
“我把她葬在了湖边。她重回长安的那段时间,常常喝得伶仃大醉,就这么歪在树下,写些伤情的诗……婚后倒是一改从前,开始学着做女红,日日在家读书习字;知州大人见了,甚是欣慰,说她‘终于有了当家主母的风范’。只有我才知道,她在新婚之夜后,就再也没让我碰过她。”
叶修像是突然打开了话匣子,叨个没完,我却并不反感。
“她叫我纳妾,我不肯,她就将我灌醉了,让贴身侍女爬上我的床。她待我极好,可我清楚,她心里始终装着一个人……感情这件事,不能强求。”
说着,他将一张泛黄的宣纸递给我,上面赫然印着沈靥昔的字迹: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宣纸明明被保存得完好,但我的眼前却是一片模糊,看不清剩下的内容,也丧失了继续往下阅读的勇气了。
泪水一滴一滴滚落在宣纸上,将墨渍晕染开来,彻底看不清了。
……
我静静听着他把往事一茬一茬讲出,恨不得把这些点点滴滴的琐碎日常全部塞入脑海。待他讲完以后,我道:“我想去看看阿昔,可以吗?”
.
那是个湖光山色的好地方,沈靥昔会非常喜欢的。
我终于安心了:“叶公子,可以委托你做最后一件事吗?”
叶修不解地看着我。
“请你把我和阿昔葬在一起……”我笑着道。
此刻微风不燥,阳光正好,湖上泛着零零星星几只小舟,游人慵懒。叶修的表情逐渐由疑惑转变为惊骇,我朝他挥了挥手,一头往湖里扎去。
我想起了当年,那位衣白胜雪的美丽姑娘,驾着马冲到我面前,笑靥如花:“你唱的真好听,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我又想起了叶修告诉我,沈靥昔未出阁前甚是骄纵,常常在长安城里策马疾行,婚后却是连一次马都没骑过了,人人都夸叶公子好本事,治住了那位令人头疼的沈小姐。
眨眼间,沈靥昔好似站在我跟前,朝我伸出手;我想去拉她,却扑了个空。
“快看!有人落水了!”这是我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注:本文并非歌曲《昔言》的同人,而是我嗑的真人cp——七夕(柒昔)的同人。现两位主人公已分手,这部短篇是我对她们过往的纪念,望了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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