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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如花美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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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作赏析:晚妆初过,沈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南唐李煜
这是李煜笔下的大周后周娥皇。淡淡脂粉,微醉下更加娇媚,樱桃红唇嚼着艳红的草花,向心上人爱娇地唾个不停。在李煜的眼里,斜倚在绣床的娇妻风情万种、千娇百媚。
这是李煜的爱情,郎才女貌,如花美眷。
周娥皇是大司徒周宗的女儿,是南唐中主李璟为儿子钦定的良配。955年,李煜迎娶了自己的新娘。这个大李煜一岁的女子花容月貌、诗画双绝,深暗音律,弹得一手极好的琵琶。明艳动人、才貌俱佳的周娥皇与李煜相互欣赏、相互爱慕。961年,李煜被历史推上了政治舞台,年仅25岁的南唐新帝李煜立周娥皇为后,史称大周后。
李煜是个才子,却不长于政治。他是个感情细腻、心思敏感的男子,更擅长风花雪月、吟风弄笛,他与周娥皇的爱情,更催发了他创作的激情,很多诗词都是李煜关于爱的心动和感悟。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笙箫吹断水云开,重按霓裳歌遍彻。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这首《玉楼春》写尽了他与心上人歌舞饮宴的欢乐绚烂。当歌阑酒散时,情致婉转的李煜笔峰一转,把眼光放到了“归时休放烛花红,待踏马蹄清夜月”,这样清明的月色,这样宁静的夜风,这样清脆的蹄声,这样朦胧的花影,身侧如花娇妻相伴,彼此心意息息相通,南国的水软风柔、月白风清,记录了这个多情帝王此刻的幸福。
960年,赵匡胤完成从后周到在宋的政权过度以后,随即开始了中原的统一大业。他先平定了李筠、李重进之乱,接着于963年“假荆灭楚”统一了南平和楚,965年灭掉后蜀,971年灭掉南汉,放眼望去,南方的政权只剩下南唐和吴越。
吴越王钱俶遵从父辈遗训,谨尊“两项基本国策”:要以中原为正统,纳贡称臣,不要狂妄自大,惹中原王朝不痛快;要“以民为本”,尽量不参与战争,不让或尽量少让百姓遭受战乱之苦。基于这样的古训,所以在赵匡胤登基之后,吴越王便主动表态,效忠北宋了。
这种情势下,智商并不低下的李煜如何不明白南唐的处境呢?
我认为,李煜或许易感,或许文秀,或许优柔,或许热爱文学更甚于热爱政治,但是,他并不是昏庸之徒。
试想,若李煜一无是处,又如何能守土十余年?据记载,李煜是一个天性纯孝、慈悲为怀的国主,即位初期,他出于民生考虑减免徭役,而每当有死刑论决时,他又常常难忍垂泪哭泣,由此可见,李煜不是铁腕人物,他太过感性,太过细腻。
但是,这并不能代表李煜完全没有治国之能。他即位时,因为他爹生活奢侈,加之迁新都、建新宫,百官来回折腾,当时的南唐已经是一副烂摊子了。上位之初,李煜也曾努力想要励精图治,他下令国中四品以下、九品以上官员,每天二人轮流等候召见,商讨治国之策、改革之策。有许多位卑多才的底层官员提出了一些善于强国强军的建议,可惜南唐的高官在烟花盛美、繁华锦秀的享受中萎靡了意志,李煜与他们商讨国事时,没有人能给出可以操作的建议。
天意弄人,李煜的个性,更适合做一个热爱文学、享受生活的富贵公子。但是,他生在了帝王之家,即位于乱世之中。一个更适合做文人的青年,面对这埋藏了几十年之久的隐患和国力已然衰竭的南唐,李煜没有能力挽大厦之将倾。历史是这样残酷,毫不留情地把这样一个柔弱书生丢到了强悍的赵匡胤卧榻之侧。
李煜知道,北宋将南汉收入囊中之后,下一个,就会对南唐动手了。
李煜自然了解赵匡胤宽厚仁德的执政风格。他只愿保留自己的一块自留地,为此,他愿意做北宋的附庸,愿意向北宋纳贡,希望赵匡胤能给他偏安一隅的机会。为此,李煜做出了不懈努力:
他向赵匡胤表态,去掉国号唐,自称“江南国主”,而且不再穿象征皇权的黄色服饰,改穿紫色袍子。他主动降低自己的身份,在赵匡胤面前自称“李煜”,把南唐的所有行政部门普降一级,比如把副部级单位降低为为厅级单位,比如把他的弟弟李从善,从郑王降为楚国公。李煜还命人把皇宫宫殿象征皇权的鸱吻(殿脊的兽头)也摘除了,只是为了向北宋表明,我一点野心也没有,我只不过想要在属于我的这个角落,享受以往的生活。他像一个幼稚的少年,迫不及待的告诉赵匡胤,我愿意向您献出所有的尊敬与顺从,只是求您可怜可怜我吧。
他就这样卑微地告诉赵匡胤,自己不会与北宋做对,真心实意的愿意做北宋的附庸国。
当然,李煜还用更实惠的方式向赵匡胤表达忠心。据《宋史》记载:李从善于972年2月26日,到开封为赵匡胤过生日。他为赵匡胤带了大量的金银珠宝,还有贡钱三十万贯。赵匡胤不但笑纳了李煜的“孝心”,而且还把李从善留在了开封,任命他为泰宁节度使,意思是,你就在开封挂职吧,别回江南了。
李煜不傻,他知道,自己的弟弟被赵匡胤留作人质。好吧,只要不让我亡国,就让弟弟先留在开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