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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半妖 ...

  •   法器发动的光芒打到男人身上他方才回过神来,不可置信地看了一眼白毓,“哇”地吐出一口鲜血,运起法术瞬间消失在原地。

      “追踪术快用追踪术!”前来捉拿男人的地府人员们七嘴八舌。

      “追踪不到,修为太高了!能击穿分神后期大能的爆灵枪击到他身上,也只让他吐了口血,修为起码在合体以上!”

      追缉人员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快就离开了四合院,没人管呆愣在原地的白毓。

      刚刚看到男人吐血时,白毓就瞳孔地震了,鬼是不会流血的,这男人竟是活人?!该有多厉害才能强闯进地府。

      最重要的是,不管这人进地府是办啥事的,能不忘买个地府专用便携知之之至订阅自己的小说,还特意跑过来问结局,最后被自己烂尾一样的结局打击到被打伤都懒得管。这也……太秃然了吧?

      长得那么好看,脑子却不大好使,白长那么一大高个了。想起方才被抓住衣领时他都不得不略垫脚,白毓有些愤懑。

      自己接近180的身高感觉已经挺优越了,这货起码有190,当真是个傻大个,暴殄天物啊!

      ……

      谢雨安负着伤窜出地府,回到自己猞猁窝调养半天后,仍觉得胸中气血翻腾。不是因为伤重,而是被气的!

      得知写《仙途浩渺》的作者意外身故的消息时他整只猞猁都焉了,作为一只沉迷小说的大妖,看了几百年小说,口味早被养的刁钻无比。前段时间甚至到了看什么小说都觉得太无聊,不得劲的地步。

      直到那部虽然缺乏生活常识,但是写法新颖,情节跌宕起伏的《仙途浩渺》出现,滋润了他因为缺乏优质阅读材料而干涸的心田,洗净了他被迫阅读低质量小说而日渐浑浊的猫眼。

      为了这样一本难得的小说,为了见能写出这样大气磅礴的作品的老前辈一面——

      没错,谢雨安原本觉得写出这本书的一定是活得比他们寿命长很多倍的闭死关已久的老前辈。那个时候的修真界状况肯定与他们现在的不一样,灵气充足,天材地宝能大幅度促进修为不是不可能的事,而当时修真界法规制定不够完善,杀人夺宝的事情频发也可以理解。

      总之,深思熟虑后作下闯地府的决定,一方面是因为他真的很想知道《仙途浩渺》后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则是他很敬仰能写出这部大作的前辈,想见上一面。

      谁知道按照打探得来的准确消息来看,写出这部小说的是个一砸就死的普通人,谢雨安就更加好奇了。

      混进地府后他先从还没来得及投胎的故友那拿了笔冥币,买了部地府专用的便携式知之之至,再用故友的账户全文订阅并下载保存,以便万一有啥意外发生他在地府待的时间不够长没法在线阅读完。

      在故友的盛情招待下谢雨安在他居处多待了几天,吃吃喝喝把小说追到了最新的更新,然后辞别朋友,决定去找作者大大,一睹真容。

      太久没有下地府,以至于一时大意,被巡街的地府工作人员看出了端倪,一路追捕。幸亏他脚程快,找到白毓之后剩下的时间还够听个大结局的。

      结果……结果自己认真又诚恳地去问结局,得到的却是一个天雷滚滚的烂尾!

      若要问铁杆读者最恨作者什么,烂尾绝对要排第一,连太监都得排在烂尾后面!

      一本书确定要太监了,你会失望,但因为你知道它不会再有更新了,你不会再对后文有期待。而烂尾,是在你看前文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迫不及待想看后文时,给你嗷嗷待哺的嘴里喂进去一大坨屎。

      烂尾之仇,不共戴天!追文时付出的喜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谢雨安越想越气,干脆化回猞猁的原型,在自己铺得软软的猞猁窝里滚来滚去,钢鞭一样的尾巴在地上抽得“啪啪”作响。

      一面想着下次溜进去一定要好好收拾那个胆大包天居然敢拿烂尾作糊弄他的作者,一面又乱七八糟地想着那作者长得可真好看啊,比他们猞猁妖一族里因为数量稀少而骄奢跋扈的母猞猁要好看且有韵味多了。

      虽然长得干净清秀吧身形却一点都不矮,八尺左右的身高一看就比那些娇滴滴的母猞猁结实。五官虽然说不上精致,却分布得格外舒适,是一张看上去就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好人脸。不论何时嘴角都带着微微上扬的弧度,算计他的时候眼里狡黠流转,格外灵动。当然点睛之笔还是眉心那一点天生的殷红痣,给清秀平淡的面庞平添几分颜色。
      总之就是整个人看起来特别柔和,像周身都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白色柔光一样……

      等等!不是像,是真的有!那是只有他们妖修才看得到的同属于妖族的妖的本源妖气。

      可是他调查到的消息是,白毓确实是个普通人啊,还是一出生就被抛弃的人类孤儿。大病初愈后在齐全书阁找了份看店小工的工作,然后死活不听别人劝告非要揣着几个月的工资去倥侗门监测有没有仙缘,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才开始写小说的。

      白毓如果真的是妖,在检测仙缘的法器面前立刻就会原形毕露,可是他却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下的倥侗山。谢雨安用毛茸茸的爪子扒拉着自己的胡须,陷入了沉思。

      百思不得其解,向来是行动派的他一跃而起,决定跑回猞猁一族的老巢翻翻古籍解惑。

      翻箱倒柜大半天,才翻到一本有些破损的《半妖志》,书皮破损斑驳,书页发黄且干燥脆硬得感觉稍不注意就会裂开损坏,里面书写的内容甚至有点晕染了,不过不影响大致阅读。

      书里提到,人与妖结合有极低的概率诞下半妖之体的后代,然而这半妖,并没有继承到人族的修仙天赋,也没能继承到妖族的强健体魄。而且半妖哪怕被成功诞下,后续也有很大的概率,会由于体内强悍的妖族血脉与人族血脉的不兼容,难以承受非凡的痛苦,变得疯疯癫癫自寻了断。

      成功活下来的半妖,行走人世时与没有修真天赋的普通人无异,只有在成为灵体状态,比如死了变成鬼的时候,才能从周身妖族特有的本源妖力的光芒辨认出身世。

      这般冷门的典籍除了妖族有其他地方都不大可能有,再加上妖族本身会对这个好奇并加以了解的人并不多,白毓的本源妖力颜色又很隐蔽浅淡,所以一直没被人发现真身。

      淡白色的本源妖力,亲和感强的妖……淡白色妖力的多为水系妖族,而妖族中大多化妖后戾气较重,只有植物化妖亲和力较强。

      所以……那个白毓的生母或者生父,应该是水边的某棵植物修炼而来的妖族。白毓是半个草妖,嗯……不在自己食谱上,可以放心抓他先收拾一顿,然后逼他给自己写文看,尤其是得把烂尾写好。大妖对低阶的小妖妖力压迫度很高,很容易就能让手底下的小妖听话。
      只是要怎么把一个灵体从地府夹带出来就很麻烦了,地府自带屏障,灵体只能进不能出,除非是走转生的途径。

      谢雨安接着往下翻书,想看看有没有更多关于半妖的记载。哈,果然还有。

      书里提及,人与妖结合原本就有违天道,不受天道庇护,哪怕运气好最后在人间寿终正寝来到地府,转生时人魂与妖魂不兼容互相争夺主导权,最后逸散于三界的大有人在。

      不过也有提到保命之法,半妖因为一直以人的形态生存,体内妖力和缓温柔,兼容性强,不像普通妖族那般霸道。如果能找到自愿献出躯壳的同属性妖族,将灵体注入该妖族体内,就可以和正常妖一样修炼生活。

      他猞猁窝外面小河边就有一株快化形的水仙花精,前两日化形渡雷劫时被劈的魂飞魄散,现在就剩个妖力还没散尽的躯壳。

      说来也是巧,若是一般的妖化形,他出于妖道主.义都会上去搭把手,但是对于水仙杜鹃百合菊花富贵竹这些植物化形,他都不会去搭理的。实在是难以控制对这些植物的厌恶。

      这些植物对猫科动物有毒性,小一点的猞猁妖要是不小心误食了,轻则上吐下泻,重则丧命。虽然对他这种大妖没啥影响,但是生理厌恶还是很难克制的。

      谢雨安从族里老巢出来就去了人族的市集,随手买了个花钵。别问妖为啥还用花钱买东西,现在是法治社会,古早小说里妖精打丨砸丨抢丨烧的事情已经很少见了,如今妖妖竞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当然,闯地府在谢雨安眼里不算违法,地府和人间又不公用一套规则体系。他可是活妖,不受死人法度管制。

      随后谢雨安回到自己的猞猁窝,对着河边那株妖力在逐渐流失的水仙花精躯壳发愁。

      真的要挖这个给白毓做躯壳吗?

      谢雨安已经化成了猞猁原型,独处的时候他觉得这样更舒适。黑鼻头凑近嗅了嗅那株水仙花,嗯……这味道虽然不臭,但是真让人讨厌……这花,怎么看都很丑,不好看……威武霸气,耳朵尖上一撮黑色耳尖毛迎风飘扬的大猫风中凌乱了,不住地拿爪子刨着水仙花附近的土。

      过了一会儿,谢雨安想通了,既然是要惩罚白毓,挑一株最丑的水仙花,没毛病!干净利索地把水仙花移植进花钵里,谢雨安再次混入了地府。

      这次他做了万全的准备,特意用妖力变幻了面容,不再是真容,其余细节也做得更加仔细,确保在把半妖拐带出来之前不会被鬼发现。

      地府虽然没有日光与月光,但为了方便工作休息,自带日夜划分规则。

      可怜白毓,半夜起来,眼前的世界都还没清晰,就被床头一个高大的人形黑影吓得一哆嗦。

      “鬼……”啊!一个“啊”字还没喊出口,就被来人牢牢地捂住了嘴。
note作者有话说
第7章 半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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