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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ly aw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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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顺手抓起一根差不多的皮带,“嘿嘿,忘记了,这个送你,不许嫌弃。”笑的憨态可掬。
迎接她的是两个男人的鄙视的目光。
秦歌囧了。
她怎么会脑筋短路,做这种蠢事?天啊,老天爷,你收了我算了!!!
欧阳信飞和梁枫皆是无语,对看一眼,潇洒出门去。
秦歌亦步亦趋,尾随其后。
可怜的皮带啊,不是我不要你,实在是…..这两个骚包的男人嫌弃你啊!
沿路风景无限,美妙的声音,刺激的娱乐,秦歌眼馋巴巴的,可是不敢吭声,生怕惹得两人生气。心想着,我这是招谁惹谁了,连旅游都得战战兢兢得的赔笑……
可爱的发现王国啊,我辜负了你啊!
短短一个小时就逛完了,秦歌意犹未尽,眼睛盯着一群飞天的筒子们,心里滴血……
100多块钱啊,就逛了逛风景……还不给玩飞天,吐血ing!
欧阳信飞和梁枫穿的那叫一个衣冠楚楚,明明是不敢玩,怕破坏仪表风度,还装的丰神俊朗,骗的一群漂亮MM送了秋天的菠菜无数,暗含无限风情,惊得秦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祸害啊祸害!
出了大门口,欧阳信飞把兰博基尼开出来,梁枫也不知道从哪弄出来了一辆深蓝色的宝马。秦歌认得,那是刚出产的系列,价值七位数。
2选1?
秦歌傻眼。
大一的新生晚会,梁枫的吉他获得满堂彩,某个男生不服,上台挑战,却是不敌。最后请来了老大来对阵,老大就是欧阳信飞。
台下一片一片的喝彩声,皆是援助欧阳的,他一向粉丝团强大。
梁枫也不甘示弱,虽然没多少喝彩声,跟欧阳的对峙却是分外精彩。
你来我往,激烈异常。时而如万马奔腾,时而如小桥流水。
所有听过这场对峙的人都说,那是迄今为止听过最好听的吉他。
新生晚会最后以一曲舞蹈为结尾,那时候,欧阳和梁枫同时伸过来的手,2选1。
当时秦歌是怎么做的呢?很丢脸的,秦歌落荒而逃。
现在还要逃吗?
秦歌认真考虑逃跑的可能性。鸵鸟做久了,真的就变成鸵鸟了。
大连的风很大,吹得哗哗的响。直射而下的阳光看似和煦,却也炽烈异常,照的眼睛刺痛,都快睁不开。
秦歌眯着眼睛,扶着脑袋,一个头两个大。
“记得晚上的飞机。”朗声渐远,绝尘而去。
欧阳为秦歌做出了选择。
一直以来,都是欧阳信飞为秦歌做决定,无论是在八年前,还是在现在。
“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这是梁枫从前的口头禅,高中的时候偶尔梁枫会带秦歌去校外的餐馆解馋。后来进大学,大学周边美食众多,梁枫领着秦歌今天吃这家,明天吃那家,吃的秦歌珠圆玉润,肚圆溜溜的,梁枫就在一旁无声的微笑。
那样幸福的时光啊~~~
光阴如梭,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听到这句话,秦歌的眼迷离着,微微的酸涩,似乎有什么终于忍不住了,夺眶而出。
“秦歌……”
秦歌再也忍不住,跳上了一辆出租,不顾后面梁枫的呼喊,夺路而逃。
有些东西,到底回不去了。
回到酒店房间,欧阳信飞还没回,秦歌进洗漱间整理了下妆容,打开索尼笔记本,挂上□□,查看邮件。
系统提示:【沐风】上线
沐风是通过群里朋友介绍认识的一个爱好文学的青年,正在写商战小说,频频向她请教。她也不吝啬,总能给与比较中肯的建议,两人意气相投,相谈甚欢。
【沐风】飞飞,你在吗?我在写男女猪脚的重逢,不过不知道怎么写,可不可以从你女性的角度给我一点建议?
【飞飞】重逢?怎么样的重逢?
【沐风】男女猪脚少年相爱,却因为命运,无奈分开。多年后,南竹事业有成,女主尚待字闺中,然后……应该怎样让他们重逢并且在一起呢?
【飞飞】你相信重逢吗?
【沐风】浪子回头金不换,何况,他并非浪子,她也云英未嫁,这样的安排不是正好吗?
【飞飞】你怎么能确定女主就一定可以回头?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
【沐风】但他们仍然相爱,这就够了。
【飞飞】世界总是在往前走,没有什么会一直在等在原地。
【沐风】我知道。但我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有些东西是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散的。
【飞飞】那只是年少的孤勇,时间过了就不再拥有。
【沐风】我相信奇迹。而且…….幸福不应该为了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而错过,不是吗?
【飞飞】那是男人的想法,对于女人而言,是不同的。
【沐风】也许男女对幸福的定义不同,但只要相爱,还有什么不能克服的呢。
【飞飞】沐风,你到底几岁啊?
秦歌被噎的无语,她甚至怀疑,沐风只是一个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否则他就会了解,世界上还有一句话叫做“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其实不懂也是好的,懂了就注定一世的心伤。
丢了句“有事”,秦歌黯然下线。
欧阳信飞还没回来。
秦歌边听音乐,边等欧阳回来。
中午还没吃饭,秦歌饿得慌,点了room service,继续等。
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秦歌就习惯了等待。即使不愿意,时光也给了她足够的时间去习惯。
欧阳信飞一直没回来,秦歌等得很心急,却不敢打电话找他。
漫长的等待耗尽了秦歌所有的精力,伴着音乐,缩在沙发上,沉沉入睡。
梦里似乎又回到了新生晚会的晚上,她落荒而逃,慌不择路,居然误入迷途。诺大的校园,在这漆黑的夜晚,显得格外迷离。
秦歌穿着十厘米的劣质高跟鞋,拖着沉重的身子,蹒跚的行走在校园内。四五千亩的校园,那么大,秦歌却找不到回寝室的路。
盲目的寻找,如同深夜扑向火柱的飞蛾。
走了两个小时,每走一步,都如同走在刀尖,脚疼,心更疼。
脚应该变形了吧,塞在那么小的高跟鞋里,又磨脚,又挤压的厉害。
绵延无际的痛,痛彻心扉。
最后是怎么回到寝室的,已经不晓得了,只晓得整双脚凄厉的白,毫无血色,没有知觉,泡在热水里,连疼痛都是奢侈。
脚后跟上厚厚的血痂,脚掌和脚趾上上细密的水泡,雪白的脚背上触目惊心的红痕,都在向她控诉自己的傻气。
是啊,她那么傻,为了他,不眠不休的考大学,为了他,孤注一掷将志愿投向南大,为了他,在漫长的暑假,度日如年…..
他永远都不会晓得,在这场等待中,她到底付出了多少。
她付出的是青春的所有热情和孤勇,那是终其一生都不会再有的。
咫尺,原来也是天涯之远。
再见,这个词出现了那么多次,却从没有哪一次像这一次如此令人伤心。
回头,却是不能了。
时光无法倒转,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再去纠结于人于己,毫无意义。
就这样吧。
这一觉,睡的绵长,痛苦也是绵长,连醒来的时候,眼角都带着晶莹的泪珠,身下觉得异样,伸手一摸,枕头全湿了。
还是没有放下,果然够傻,秦歌自嘲。
看着熟悉的装饰,秦歌明白,她终于到家了。
家,多么温暖的名字,对于秦歌而言,家是可以挡风遮雨的避风港,家是可以放开一切轻松自在的狗窝,只有在家里,秦歌才可以完全做自己。
泡了一个美美的玫瑰浴,立即神清气爽。化妆,挑一件新裙装,精神抖擞的去上班。
估计要忙疯了,堆积这么久的业务,肯定跟大山一样高,想想进公司的情景,头立即开始疼了起来,连眼皮兄都来凑热闹,挑个不停。
左眼跳灾,右眼跳财?还是右眼跳灾,左眼跳财?
要是两个眼皮都跳呢?
秦歌头上乌云密布,直觉告诉她,今天绝对是流年不利。
事实证明,秦歌的第六感强大的近乎精确,真的流—年—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