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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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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秀自记忆起,就是吃村子里百家饭长大的。
村子居于深山,村子里的人以狩猎为生,时常有人因为遇见饿狼群丧生。
她没有对双亲的记忆,村子里的长辈说,她的父母是被饿狼生生咬死了。
因为她的父母拖住了狼群,许多青壮年得以逃生,再加上父母平时为人亲蔼,程秀也就吃着百家饭生存了下来。
因为狩猎易丧生,越来越多的青壮年不愿意继续守着这份老饭碗,一个一个的相继举家出了村子,去了外面讨份安生饭吃。
隔壁家的王大娘,看程秀可怜,带着程秀一起出了村子。
出了村子,王大娘一家带着程秀去了京城,说是京城,其实只是在城外围租了个小院,一月10文钱。
屋子虽破落,王大娘却打理的干干净净,榻上铺着两床被子,一床是王大娘与她丈夫盖的,一床是程秀与王大娘小女盖的。
程秀与王大娘小女从小便一起长大,在程秀馋嘴时,王家小女总是能将手中馍馍分出个四分之三给程秀。
程秀瞧着躺在自己身侧的王家小女,小脸红扑扑打着小鼾此起彼伏,她觉得甚是安心。
四个人挤在一个破落的小屋里,却享受着大宅没有的温暖。
程秀晚上跟着王大娘学着女红,隔天早上便把王大娘前夜做的小玩意拿着去卖。
程秀心里明清自己是外人,也很积极的为这个“家”讨份生计。生活往着好的方向发展了,却不想不久后闹了饥荒,粮食大肆抬价,平常百姓更是吃不起饭了。
可能唯一的好消息便是王大娘肚子里添了个娃娃,虽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但王大娘的眉头却没有舒坦过。
每每看见王大娘欲言又止的样子,程秀心里也十分不自在。
所以,看见宫里招收宫女的通报,程秀义无反顾的报上了名。
程秀不想给王大娘添麻烦了,自己也想讨个不一样的活法,不想再寄人篱下了,只是她心中的不舍是一百分一千分一万分都不及的。
程秀紧张的看着宫里来的嬷嬷,嬷嬷小指挑起程秀的脸,左看右看。
“样子还算清秀,年龄也合适,确定了就要了吧。”嬷嬷侧头跟后面的小侍官说。
小侍官听罢提笔将程秀的名字写在了纸上。
程秀拿着侍官给的二两银子,慢慢的荡回了王家。侍官说,只给一个时辰告别家人。
程秀看着空无一人的屋子,王大娘还在锦云楼洗盘子,姐该是又去找那个喜爱吹嘘的周家郎了。
程秀将二两银子放进针线蓝子里,夜里会被看见的。
程秀在灶台拿了一块烧黑的木块,歪歪扭扭的在桌子上写了几字。
“秀走,不念。”
眼泪倾灌而出,程秀擤了擤鼻子,两手一擦眼泪,毅然踏出了王家大门。
脖子上的铜锁发出清脆的声音,愈传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