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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明月金戟洗沉沙,
      白衣不掩明光甲。
      楼头夜雪千杯覆,
      战鼓喑哑葬浮华。

      这首诗够沙场,够气势,够悲凉,也够酸腐……咳,我是读书人,只会用读书人的方式。不错,这首诗是我写的。但却不是我写给自己的。

      我从来不是一个丰神隽秀的人,倾杯之间谈笑成败的人一直是另一位。

      在我察觉自己看他的目光变得特别以前,我吴家大少吴邪清楚地知道我将沿着祖父和父执辈为我铺好的路,无惊无险的走下去。直到目送着我儿子孙子走上我替他们铺好的路,最后终于死掉——不,不是死掉。准确来说,其实是躺在从别的坟里挖出来的宝贝旁边,等着别人来把那些宝贝再度挖走。
      不得不说,这样一想,‘等人来挖宝贝’比‘死掉’这样的说法有趣得多。

      不管我愿不愿意,按常理我的一生就是要那样度过的。这是我吴家的世袭爵位决定的,吴家人没得选。

      食君俸禄,为君分忧。
      谁让我吴家家学渊源,技法精湛呢!

      事情还是要从我祖父身上说起。

      战乱,瘟疫,几十年前吴家跟方圆几里的乡亲们一样,赤贫。为了填饱肚子,祖父跟着兄长无奈开始做起翻土淘沙的营生。
      祖父这人说不上来到底是命好命孬,第一次下坑就赶上一个棘手的主儿。当年那楞头小子九死一生地从鬼门关爬回地面上,除了捡条小命,还捡了一本奇书回来。
      说到这里,你别问我目不识丁的祖父如何能从那本书上学成种种神鬼不惧的‘好手艺’,其实我一直不信祖父这套说法。三叔似乎知道点真实情况,可你实在不能妄想从那老小子嘴里掏出两句纯粹的实话。
      总之,祖父当年凭着他那手成名绝技‘双指探洞’,从一众‘手艺人’当中脱颖而出,当了那群好汉的老大。所以,当世道太平后,他从皇帝手里捧回来一个叫发丘中郎将的官职,并不是件特别让人惊讶的事。

      发丘中郎将,说是将军,其实并不是个被满朝文武看得起的角色。挖坟掘墓,筹集军饷,先皇打下来的大片大片的疆土里,有祖父大大的功劳。他老人家作为‘开国重臣’,心安理得地当了一辈子‘吴将军’,丝毫不觉得‘发丘中郎将’是个不好听的名头。
      “直娘贼!当年老子快饿死的时候可没想过能娶上婆娘、开枝散叶!如今攒下这份家业不说,还有个官做,有甚不好?!哪有嫌官位烫屁股的?!一个个闲得蛋疼!”据说老爷子当年骂起人来声如炸雷。我那时可能还在娘胎里,实在记不得。但红光满面中气十足的祖父,还是可以想象得出来的。

      话糙理不糙。祖父没有什么学问,但自下九流的草莽里打滚过,老江湖的话,听听总是没错。艺不压身,他不在了以后,父亲他们方才意识到:那门手艺确实是个非常好用的吃饭家伙。

      祖父还在时,父亲兄弟三人在遍地权贵的京城长安受多了鄙夷神色,对家传的‘手艺’能避则避。
      父亲是个读书的,在国子监的四门学里当了个小小的直讲,一心研究学问;二叔只对祖父那本奇书里面风水玄学的部分感兴趣,时不时观观星炼炼丹,除了升仙,好像也没别的追求;三叔爱玩,对一切奇淫技巧和乱神怪力的诡异境遇极有探究欲望,是兄弟中唯一通读过祖父那本奇书的人。

      祖父出去奉旨发丘时通常会带着三叔同行,俨然把他当继承衣钵者培养。可三叔享受的只是一次次险象环生的探险,和令他血液沸腾的血腥江湖历练。至少,祖父那手力压群雄的绝技‘双指探洞’,他直到祖父辞世也没能练会。

      祖父仙逝,对吴家是个不大不小的震动。

      大家忽然发现:父亲回乡丁忧期间,是没有朝廷俸禄可拿的;二叔依然是化外之人,修仙丝毫不能解决大家的吃饭问题,相反他自己还是个比较麻烦的吃饭问题;如果吴家人不再是发丘中郎将的话,吴家一大家子人恐怕真的要回乡继续祖父以前的生活——饿着肚子从土里刨食了。
      最终。
      所谓的震动不大,是因为吴家终在各路淘沙枭雄的虎视眈眈中,保住了这个从三品的职位。发丘将军在满朝权贵的眼中再低贱,也还是下九流的倒斗手艺人眼中光宗耀祖的肥差。三叔那几年江湖水火里淌过来,自然也颇有几分狠辣手腕,领着追随祖父的几位摸金校尉和自己收的几个伙计,明里暗里做了几票大的。中郎将那枚‘天官赐福百无禁忌’的发丘帅印,三叔他接手得倒也极其漂亮!

      所谓的震动不小,是因为吴家上下,连同当时已经出生的我,没有一个人习得祖父那一身搬山卸岭穿梭阴阳的发丘绝技。没了‘双指探洞’的绝技傍身,吴家人总觉得这将军府宅住不长久。

      那次的危机,其实不可说不凶险。现在回过头来看,只好说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天不该亡我吴家。
      或者说,上天垂怜,给我机缘,让我得以遇见那个人。

      那个吴家命运的转机,说句大逆不道,足够诛我九族几百遍的话:幸好,先皇陛下有帮忙,在以‘体恤元老重臣’为名、封三叔为新一任发丘中郎将以后,适时的找我祖父下棋去了。而且,非常有领导艺术,时机把握地相当之好——
      我三叔新官上任接的第一个差事,就是为先皇遴选和补齐陪伴他长眠地下的奇珍异宝。紧接着,是为新皇的陵墓寻找宝眼龙穴。这两件事都是慎之又慎的重要之事,等皇帝再有空逮住我三叔,至少应该是五年之后了。当然,如果到那时陛下他还对练‘双指探洞’生成的那两根奇长的手指感兴趣的话。

      从此,三叔‘勤勤恳恳’地在吴家宅子里神出鬼没起来。

      有时是他亲自,大多数时间是他的小伙计潘子,时时刻刻、锲而不舍地把我从娘亲的绣堂、父亲的书斋、二叔的炼丹房拎出来,丢进练功场学习那本记载着神秘绝技的奇书。

      终于有一天,我在练功场见到三叔拎进来一个陌生的孩子。

      他瘦的可怕,看起来刚刚被人胡乱清理过身子,裹着明显不合身的衣裳,抿紧的唇稍稍显露出他那个年龄该有的紧张和恐惧。他有漆黑如鸦羽的柔亮乌发,有寒潭玄玉一般润泽却无丝毫情绪的墨色眸子,还有,他不动声色拼命握拳攥紧,想要藏起来的右手——那两根奇长的手指,无所遁形!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有人拥有这种不同寻常的手指。而且,他的手指是天生的。

      三叔兴奋地说他合该是吃这碗饭的!我知道三叔指的是淘沙,可我认为他这手指掏别人的荷包更有天份。显然,那男孩子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事实上,他正是掏我三叔的荷包时被三叔逮了个正着,才因为这两根长指被两眼放光的三叔带回府的。

      我第一次见他,他像一个人偶一样,不说不动冷硬僵木。三叔好像没说他叫什么名字,不过也许他说了但是我没记住。在有他陪伴的很长一段童年时光里,我只记得自己偷偷给他取的别称:闷油瓶。

      那一年初见,我五岁,他九岁。

      若东风有幸,为何每每在昨夜过我窗外。留我彷徨至斯,困茧不可破。

      ==========吐B那个肯梯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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