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分没有查到很详细的资料,所以我也不太确定,参考了当时讲师工资的工分水平“1952年,各学校教职员的月薪也改为每月多少工资分(按粮、布、油、盐、煤多种实物价格综合折算)。据1952年4月的档案资料,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教授月工资426—659分(合今人民币1475—2250元),副教授405—489分(合今人民币1375—1680元),讲师304—405分(合今人民币1045—1375元),助教203—312分(合今人民币700—1075元);等等。”(引用自1952—1955年的中国大学的经济状况 2009-12-10 07:28:58 来源: 网易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