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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了爱了 ...
大概在她手起刀落砍断丧尸脖子的那一刻,我想我会爱她到天崩地裂。
哦,对,她还是用的水果刀,溅了她一身灰绿色的汁液。
我扔了一把手枪给她,说用枪效率高些。
她接住,抬手便扣动扳机,我耳边擦过子弹的气流,随即丧尸的闷哼在我身后响起。
我回头瞥了一眼,丧尸的脑门被开了个灰绿色的圆洞。
她枪法意外地很准。
于是我们结伴杀出了这条被丧尸占领的街道,我一手拧断丧尸的脖子,问平静开枪的她,周五晚上有没有空,要不一块去蹦个迪。
她眼睛一眨不眨,丧尸灰绿色的血液在她面前飞溅。
她说,不了,我是当老师的,得给学生做榜样。
我手一抖,把另一个扑上来的丧尸的脑壳砸了个坑。
所以现在当老师已经要求能扛枪打丧尸了吗?我记得我上学那会儿只用考个证的说。
我们很快逃出街道,她把手枪扔还给我,第一句话说里面没子弹了,第二句话便是她上班要迟到了。
“你下午来中心小学门口等我,我把子弹的钱还你。”
我连忙说不用,毕竟她用枪也是在帮我。
可惜她没听清我的推辞,她走得很快,拎着她方方的手提包,没一会儿就拐进巷子里,不见了人影。
我追上去留心看了,巷子标了红色的安全标识,她走这条路没什么问题。
什么时代都不缺乏要去打卡上班的社畜,也不缺乏我这种整日游手好闲的混混。
本来应我尊敬的母上大人的要求,我应该西装革履站在枪支展柜前,做一个逢人就点头哈腰笑脸相迎的枪支售卖员。
这个时代,枪支就像上个时代的手表,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这个时代已经没有手表了,或者说已经没有钟表这玩意儿了。管理会在每个人的身上植入计时基因,每一个人就是一个行走的钟表。
我那爱指点山河的老父亲觉得,这种计时基因纯属鸡肋,对人类体质的改进毫无积极作用。
“这基因能让你多长条胳膊打死丧尸吗?”老父亲反问我。
“但能让人类抓紧时间,研究出打死丧尸的方法。”母上大人帮我反怼了我老汉,然后催促我赶紧去枪支店里上班。
奈何我对销售一事毫无天赋可言,去上班第一天,便被柜台经理开除了。
而后枪支店被丧尸闯入,全店上下除了我,竟然都不会开枪。
我无心做拯救谁的英雄,如果不是经理嚎了一嗓子,说谁打跑丧尸,他就送谁一把枪。
我就顺手抄起一把轻巧的手枪,咔咔几下,爆头了一圈张牙舞爪的丧尸。
这年头,不是谁都能买得起一把枪的,如果是送,那我就不客气了。
但抠门如我那经理,只把那把小手枪送给了我。
其实我想要那所谓的镇店之宝来着,我梦想是做一位狙击手,镇店之宝正好配得上我的梦想。
唉,无情的资本家,他们只顾赚钱活命,才不会管打工人的梦想。
这个社会很奇怪,它没有强有力的国家机器,社会的运转依靠着一个叫“管理会”的地方,他们拥有这个时代最高的技术。而资本家们拥有社会百分之九十九的财富,运用钞能力掌控着“管理会”。
而丧尸的出现,据说是上个世纪宇宙陨石带来的病毒,让全球一半的人口变成了那副张牙舞爪毫无大脑,连血都变了颜色的丧尸军团。
没组织没纪律只肉搏能力超强,拥有枪支弹药甚至更危险武器的人类,却没能消灭它们,纠纠缠缠打了一个半世纪,最终闹成如今这种时战时妥协的局面。
丧尸没有头领,管理会想要议和都找不到地方;但完全消灭丧尸,管理会又没这个能力。
长太息,这个社会还能不能好了?年轻时我常发出这样的愤慨,但事实上我除了枪法可以打架在及格线以上,会唱点饶舌rap,没有其他能够拯救世界改变社会的能力。
于是后来我就不愤慨了,我玩枪打架,然后在地下酒吧唱rap赚生活费花。
完全脱离了我母上大人的期望,每次偷偷溜回家都会挨一顿打。我老汉袖手旁观我被打,完全不管我死活,好像我不是他亲儿子一样。
后来这老家伙偷喝了我从酒吧带回来的酒,那酒据说是什么蓝带黄带,老贵一瓶,把我和老家伙卖了都买不起。
而我之所以能带回来一瓶,是因为我帮酒吧老板追到了他心仪已久的小帅哥。
我对gay没什么意见,而且这个年代对同性恋的包容度很高,只要你不在大街上当着丧尸的面儿□□,一般来说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再回到被老家伙喝掉的那瓶酒上,虽说酒很贵,但也没贵到让我和老家伙恩断义绝的份上。结果老家伙喝醉了说胡话,说什么我不是他的种,我是我母上在外边跟男人乱搞生下的。
我差点打死这醉鬼,反正这年头打死一个人并不犯法,你只要能证明他被丧尸感染了就行。
期间我母上回来了一趟,见我把老家伙打得奄奄一息,问了一句缘由,便又出门忙她的事业了。
我也只把老家伙打得奄奄一息,他不是丧尸,我到底是下不去手杀人的。
我把老家伙拎起来,把他按到我家放重要证明文件的玻璃柜前,指着那张亲子鉴定给他看。
“睁大你狗眼睛看清楚了,我倒了八辈子霉当你儿子!”
老家伙晕了过去,我恨恨地踹了他两脚,直接将他丢到地板上,摔门出去了。
我不管他死活,当初他都不管我死活,当着我妈的面出轨公司同事,反过来倒打一耙,说我不是他亲儿子。
感谢科技发达,证明了我他妈还真是他射出来的种。
我当时只是打算下楼买个烟,到了楼下发现自己只揣了把手枪,消费卡什么的都没带。
祸不单行,我转头就遇见了不定时巡街的丧尸队伍。
然后遇见了赶着上班帮我暴打了丧尸的她。
我承认,那一瞬间,我恋爱了。
甚至觉得死在丧尸手里,都没有遗憾,反而还挺浪漫的。
但在见识了她的战斗力过后,我觉得还是得好好活着,有了这念头,我连未来我和她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非常完美。
可能因为我太飘了,上天惩罚我,让我忘记下午要去中心小学门口见她。
我下午去了酒吧,老板说有个临时任务,我去了给我额外工资花。
于是我他妈的就傻站在麦架前,足足给老板和他小男友唱了二十分钟的表白背景音。
周遭的人欢呼雀跃,祝老板和他男友长长久久、百年好合,而我只觉得他们跺脚的声音很吵闹。
“钱。”我冷漠地向老板伸出手。
“打你消费卡上了。”老板只顾着和他小男友卿卿我我,没空管我的死活。
“我要现金。”我说,消费卡在家里,从酒吧过去一趟不值得。
但此时老板已经和他男朋友难分难舍、难上加难,我转身,从吧台走到门口。
透气。
然后我就该死地想起,我要去中心小学赴她的约。
虽然我不是想要子弹钱,但好歹能跟她见一面。
可是现在都下午六点了,小学门口这会儿也被封了。
为保证学校安全,每天下午四点半后,学校周边两公里都得被封锁。
唉,难道就这样错过了吗?我想抽支烟,电子烟都可以,但我没带卡也没有现金。
干!
我漫无目的地在这地下商城里逛了逛,毕竟在地下嘛,空气也不是很好。
兜兜转转回到酒吧,我趁着老板和他男友正擦枪走着火,又拿走了他柜子里的一瓶蓝带。
咬开瓶盖,灌一口,再砸吧下嘴,味道也没什么特别的。
那为啥卖那么贵?不是很懂。
我就拎着酒瓶细长的颈,穿梭在一大帮群魔乱舞中。
有人想邀请我加入,被我手上的粗酒瓶子吓唬住,不敢上前。
我也乐得自在,左顾右盼一阵,刚想再喝口酒顺顺喉咙,我就在群魔乱舞中看见她。
短发,白衬衣,素颜没一点妆。
随即目光再往下,我便看到她跟拎鸡仔似的,拎着一八九岁的小男孩。
乖乖,怎么放未成年人进来了。
我赶忙过去,却听她细声细气,却声音威严地说:“走,跟老师回家!”
小男孩跟条泥鳅一样挣扎,见我拎个粗酒瓶子过来,立马乖巧地不动弹了。
我便拿出我最为和善的语气说:“小朋友不可以来这种地方的,你要听老师话,乖乖回家去哦。”
这话说得我自己都起鸡皮疙瘩,那小兔崽子抖得厉害,生怕我吃了他似的。
我不管他,抬眼看着我的好姑娘,“老师,需要我帮忙吗?”
她见了我,先是一怔,而后礼貌地微笑道:“谢谢,麻烦你帮我引下路,我第一次来这边,不是太熟。”
她认出我了。
我得瑟地晃晃酒瓶子,大手一挥将他们从酒吧后门带了出去。
前边吧台的光景有些少儿不宜。
她是骑自行车来的,车就停在地面的停车场。
小孩家长从地下商城的另一个出口出来,见着她眼泪都下来了,连声说着“谢谢老师”。
我和她目送着家长揪着小孩耳朵,骂骂咧咧地离开。
“你是要回家了吗?”我多此一举地问。
“嗯,我给你个联系方式,好把子弹钱给你。”她说,目光定在了我酒瓶上。
“联系方式我要,钱不要。”我说,把酒瓶子递给她,“来一口?”
她也不客气,接过怼着瓶口顿顿两下,酒下去了一半。
“姑娘海量。”我汗颜。
她把酒瓶还给我,轻轻笑了下。
城市的人造月光很暗,但架不住她这一笑,便是那些被雾霾掩住的星星,都在此刻亮了起来。
我喝了口酒压惊,确定自己心动了,无疑。
“你想追我?”是个问句,但她用着陈述的语气。
“嗯。”我点点头。
“追我很难的。”她说。
“我学生时代的长跑成绩是满分。”我说。
“哦?”她没反应过来。
“所以追你应该没问题。”我说。
为了避免尴尬,我把剩下半瓶酒一口气干了。
“大哥海量。”她学我说话。
我不服气了,说:“我也没那么老吧。”
“如果说小弟海量,你会打我。”她认真地说。
很好,不愧是我看中的姑娘,和我一样神经兮兮。
“我不打女人。”我还是要为自己辩白,但这么说又有点冒犯了她,赶紧找补了句,“而且我也不一定打得过你。”
我们大概都有点上头了,说完目光相对,顿时异口同声地大笑起来。
俩傻子,在空旷无人随时会有丧尸袭来的地上停车场,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说:“你还能骑车吗?能骑就带我一程,我家离这边要走好远。”
她说:“没问题,你再给我两瓶我照样能骑车把你带回去。”
再来两瓶老板会把我宰了。
我就这么坐上她自行车的后座,她蹬得很稳,一路还哼着歌儿。
天黑下来,地上的街道都不会有人了,哪怕丧尸巡街,这四下依旧跟个黑洞似的,听不见什么声音。
我说她哼歌哼跑调了。
她不服气,说这歌儿就是这么哼的。
“这歌儿是我写的。”我说。
她没扶稳车把,自行车神龙摆尾,差点没把我甩出去。
“那你写的,你唱唱呗。”她很快镇定下来,毕竟她是个杀丧尸都不眨眼的姑娘。
于是我就唱,这首rap偏旋律,我随便唱唱,不用费多大劲儿。
“我说我爱上你,三二一,枪声响起,脑浆四溢......”
“你这词儿写得太残暴了。”她点评说。
“但你还是学会了唱,哪怕唱跑调了。”我说。
“你之前有谈过恋爱么?”她忽然问。
“没。”我如实答,前些年我专心创作,无心想东想西。
“难怪说话那么气人。”她说,但声音带笑。
“我可以写首不残暴的歌儿。”我说,“前提是你得爱我。”
“嚯,得寸进尺。”她调侃着。
人造月光明明灭灭,映得两边大楼七扭八歪,像张牙舞爪的鬼影。
水泥马路上留着白天丧尸深色的血浆,它们的尸体被管理会的机器拖走后销毁。
在并不柔软的夜风里,我听见她说:“那给我写首歌吧,尽量温柔点儿。”
我说:“好。”
忽然觉得这月色很美,风也温柔起来。
从我这个角度望向她侧脸,恬静而淡然。
我忽然就不想爱她到天崩地裂了,那太残酷。
我在那一瞬间,想爱她到天荒地老。
听歌后的小脑洞,是ty唐溢老师的《爱了》,Q音上面可以听,B站上也有MV。
推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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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了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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