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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雅贿 ...

  •   雅贿

      文/蔡中锋

      张局长来到我们局之后不久,就将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里:“小刘,我听说你是咱单位的一位秀才,我想让你负责为我们局办一份内刊,这项特殊任务你能完成吗?”

      我想了想说:“办份刊物问题不大,最大的难处在于没有稿源。您也知道,我们局很小,只有二十几个人,还多数提不动笔;况且,我们局平时也没有多少工作可做,可写的东西很少。”

      张局长说:“没有稿子我们一块想办法找嘛。”

      过了不久,张局长就拿来了几份领导讲话,一份是县委王书记的,一份是人大李主任的,一份是政府赵县长的,一份是组织刘部长的,一份是财政局周局长的。张局长说:“将这些都登在创刊号上吧。”

      我正在为稿子发愁,张局长让登这些,我自然乐意。有了这些“大稿”、“猛稿”,刊物内容就占了一多半,其他的我想法补上就可以了。

      不久,我们的内刊正式出版,图文并茂,印装非常精美。我送了两份样刊给张局长,他看了非常高兴,对我说:“作者们写篇作品也是不容易的,你去造一份稿费清单,我们要为他们发稿费!”

      我问:“那按什么标准造单子?”

      张局长说:“按两块钱一个字的标准吧。”

      我听了,大吃一惊:“两块啊?这么高?”

      张局长说:“古人不是说一字千金嘛,我们一个字才给两块钱,不算太高,将来我可能还要给他们长呢。这是第一期,你就先按两块去造吧。”

      我造了单子出来请张局长审阅:王书记一万九千元,李主任一万八千元,赵县长一万七千元,刘部长一万六千元,周局长一万五千元,刘国芳三千元,蔡楠两千六百元……

      张局长问:“刘国芳和蔡楠是谁?”

      我说:“是我国著名的小小说作家。”

      张局长说:“我们是内刊嘛,外人就不要发稿费了,只发给县里的五位领导吧!我签了字,你去财务上领了钱交给我,我带上钱和新刊物一起给领导们送去。”

      我们的刊物每月一期,每期张局长总能弄得到一些市、县甚至省里领导的“大稿”、“猛稿”。我们的稿费标准也因每期作者的不同,两块钱至五块钱一字不等。

      两年之后,我们的刊物办到二十多期的时候,张局长荣升副县长。

      不久,吴局长到我们局任局长。

      吴局长到任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里:“你一定要继续把内刊办好,不,要办得更好!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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