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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书澈刘维初 ...
不知道要写些什么好,来记录我的故事。
我叫书澈。清澈见底是我名字的寓意。
我今年29岁,每当我回想起那段经历,都不禁感慨,当初的选择真是对的吗?
念念不忘,终有回响,希望能再见于那个初识的盛夏,告诉我不悔此生。
时间回到了2008年。
那一年,申奥成功,作为北京奥运会的主题曲,《北京欢迎你》火遍全世界。
那一年,我高考结束,被在北京的姑姑接过去过暑假,我遇到了那个一生难忘的男孩。
夏天的风总是倦倦的,有一种吹进骨子里的酥。
穿过弄堂,阳光透过榆荫,洒下斑驳的光影。而我总喜欢去唐爷爷的冷饮铺买一支老冰棍,含在嘴里,丝丝清甜沁人心脾,融化了一整天的炎热。
妈妈给我从老家寄了点东西,邮政打电话通知我去拿。
邮政就在姑姑家附近,我随手穿了件白背心,搭拉了一双人字拖就出门了。
进门以后发现,等待我的是一个比我高个三厘米左右,微胖,白净的男生。
他低头摆弄着包裹,按照编号有序的排列,不一会儿,乱糟糟的包裹被他整理的整整齐齐。
“你好,我是来拿包裹的。”我率先打破了僵局。
“嗯,在这”他没有抬头,用手指了指地下,动作温柔而亲和,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
我顺着他的指引,一眼就看到了“书澈”两个大字画在邮件上,我低下头,想伸手去拿。
许是弯腰的一瞬间,肌肤发生了摩擦,他冽开了。
我条件反射般的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略带严肃、眼睛直愣愣勾着我的脸。
我脸突然的红晕,像是有什么化学反应发生。
“就在这”他一边说一边帮我找,打破了这幅静止的画面。
他很快帮我找到了。
“谢谢!”
我接了过来,然后离开了。
不知怎的,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脑海里一直都是那双眼睛——那双很有力量的眼睛。
我也开始喜欢上了给妈妈寄东西,亦或是喜欢上了这种心动的感觉。
我给妈妈寄过亲手拍的故宫、颐和园的照片,端庄的人民大会堂,还有繁华的王府井。
一来二往,我慢慢了解了他。
他叫刘维,我第一次听他名字的时候,还说打趣说是六尾先生吗?
他停顿了一下。
“好吧,之前也有人这么叫过,已经好久没有人,我都快忘了!”
高一的时候特别喜欢一部连载漫画——《我家有个狐仙大人》,喜欢里面顽皮冲动的天狐空幻,每次现身都是一条金色的大尾巴,守护着三槌家的末裔高上兄弟。
想到这,我嘴角不自觉得上扬,他看到了沉醉于回忆里的我,疑惑地问我,“这个绰号有这么好笑嘛?”。我说,“狐仙大人的尾巴是金色的,那你呢?六条尾巴是一样的,还是像彩虹一样,各不相同?”
“哈哈哈,那你要等到月圆之日,穷尽之时才可一睹我的盛世容颜,灵狐嘛,可不是会轻易现身的。”
“哈哈哈,这是只狡猾的狐狸”我打趣道。
聊天中,他跟我说他在北京读书,今年读研二,来这边兼职,哦,对了,他租的房子就在邮政的的附近。
一天晚上,快收工了,他突然问我,要不要去他家玩。
我对北京不熟,回家太晚怕被姑姑责备。所以虽然很想去,但还是犹豫了。
“你不要害怕,今天家里就我一个人,邀请你来我家做客。”他一脸真挚的望向我。
看着他真诚的眼睛,听着他平静的口吻,我打消了顾虑,答应了他。
我轻倚在邮政外面的大榆树下,晚上的夏很轻很温柔,仿佛把白天的闷热都吹散了。
当他把最后一件包裹放在架子上,关上了灯,拉上了卷闸门,我正了正身体,规整的站在他的身后。
当他一回头,看到了我,微微一笑,“你站这么整齐干嘛呢?”
“等你下班!”简单的四个字,我回答的干净利落。
然后我们俩会心一笑,仿佛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事实上,我们只是刚认识十天。
狭长的路径上两个身影,被昏黄的灯光越拉越长,越拉越远,脚下走过的路,似乎就是他们经历的故事,只不过,这只是刚刚开始。
虽然知道他家不远,但是没想到他家就在姑姑家对面,不一会儿,就到了。
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还好与我撞了个满怀。
他家收拾的还挺干净,澄黄色的大灯一开,整个客厅里充满了生活气息,墙上挂了几幅水彩画,看得出来,是他的作品,书桌上摆放了几本书,还有一本打开了,应该是还没看完正在看,桌角还有几张单据,是邮政的交易记录。
“还没吃饭吧,等下来尝尝六尾先生的手艺。”他似乎已经适应了这个称谓。
“好哇,期待期待!”从小我就喜欢做饭,奈何妈妈觉得学业为重,一直没有让我碰过油盐
我就觉得做饭的人很厉害,简单的食材,稍稍加工,就能做出美味的食物。
“你还会做饭啊?”来自做饭小白的好奇。
“呵呵,在北京这些年,不会做饭早就饿死了”他淡淡的说。
“那你的父母呢?”我随口问。
“我父母在广州做生意呢?”
“哦哦。”我似乎觉得不能再问了。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间就去广州了,从小是姐姐照顾我,后来我去外地念书了,也就学会了做饭。”他知道我想表达什么,一五一十的全盘托出。
“我去做饭了。”他进去厨房了。
“嗯,期待!”真的有点饿了。
不一会儿,他端着香喷喷的饭菜向我走来。
家常便饭,一盘土豆烧鸡,一盘炒秋葵,一碗紫菜鸡蛋汤,很香,很下饭。
“鸡腿给你,你还在长身体”他给我夹了过来。
“鸡胸肉给你,你工作辛苦,补充能量。”我给他夹了块鸡胸肉。
吃完以后,他去冰箱里拿了两瓶冰汽水。“喝点冷饮,降降温。”
“好啊,来,老哥,干杯!”我结过从他手中递过的饮料,手触之处,还残有余温,那是从他身体传出来的。
“啪!”两瓶冰汽水碰撞,就这样,愉快的吃完了晚餐。
吃完饭以后,我想帮他洗碗筷,他没让我洗,我便一个人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摆放电视机的桌子上面有一本书册子,像是刚做完的研究报告,我随手打开,《北京协和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几个大字赫然醒目。
“哎呦呵,世界顶尖名校哟!”
我肃然起敬!
”本科录取线可是比清华北大还要高十多分的哦“他刚洗完碗走来。
”优秀优秀,可我的成绩估计也就是上个本科吧”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一直听妈妈说别人家的孩子,终于见识了一把,还是亲眼目睹的。
“我当时本科读完在想着要不要当一名医生,那段时间我一个人很迷茫,每天就在北京四环的马路上来回穿梭,直到录取通知书下来,我才发现我拿到了直研的资格。”
“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的。”我明白他的犹豫不决。
虽然我嘴上这么说,可内心暗幸他继续读书,才会有了这次邂逅。
“优秀的人很多,有认识一个北师大的,是于丹的关门学生。”
“嗯嗯。”我撇了撇嘴。心道,果然,优秀的人儿都是跟优秀的玩。
我睡眼蓬松的看了会电视,电视机里重映胡歌和杨幂主演的《新倩女幽魂》,当文弱书生宁采臣面对媚态百生的聂小倩时,惊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却被其他女鬼轻轻一拖,掉进了迷雾萦绕的温泉中。推搡中,宁采臣浑身湿透,女鬼的娇声曼语,构成了一副“活色生香”的画面。
“好看吗?”一道低音从耳边响起,震得我脑子嗡嗡响。
我一抬头,他刚洗完澡,头发湿哒哒的,水顺着肩膀往下流,流在袒露的胸口上。
我咻的一下脸通红。
“好…好看,胡歌演的太好了。”我想打岔糊弄过去。
“啊?是演的好啊。嗯,我也觉得他演技不错。”他有点似笑非笑。
空气中的温度骤然升高,他看到了我无处安放的小手。
“要不要进去洗一下?”他打破了尴尬的局面。
“不了,我回家再洗。”我的换洗衣服都在姑姑家。
他在我身边坐了下来,随即的是一股洗发露的清香扑面而来,阳刚而又笔挺的身姿像一堵墙,略微把我弹了起来。
接着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
“我之前谈过一个女朋友,后来还是分开了。”
“怎么了呢?”
“可能觉得感情不到吧,慢慢就淡了”
“后来我在QQ上面,搜索附近的人,还真遇到了一个人,刚开始聊得挺好的,我还送过他礼物,那礼物我选了很久,后来…”他顿了顿。
“后来怎么了?”我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段故事。
“后来发现他竟然有女朋友…”
“哈哈,你这有点离奇啊!”
我一时竟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百感交集,此百感为伤感,难过,无奈,庆幸,以及它们的交并补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突然,他把我的头搂了进怀里去。
我没有挣脱,可能他此刻需要安慰吧。
他的身上软软的,很舒服,空间也大,不会很闷。
良久,我被放开了。
“你应该不会一直待在北京吧?”他心情平复了下来。
“嗯对,我录取通知书还没下来,不出意外会去广州读书。”
“那以后一南一北了,相见,不知是何年…。”说到何年,他语速明显慢了下来。
“有缘自会相见的!”年少不知愁滋味,我还在按照教科书里教授的思维回答这个问题。
“一叶浮萍归大海,人生何处不相逢。”古人云,“坐看云起时,行到水穷处。”羡叹于古代文人骚客的乐观与旷达,或许,谁都有过“仗剑走天涯”的豪情壮志。只是,有人深几许,有人白了头。有人浅尝辄止,有人至死方休。
“也是,以后还不知道在哪,你还年轻,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完成。”他附和道。
天色渐晚,夜也深了,姑姑催我回去,我不舍的离开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被刘维吵醒了。
“书澈,起床了。”他语气平静,说的好像我们之前约定好了一样。
“澈澈,起来了,你朋友来找你了。”姑姑不明就理,就把他纳入了我的朋友序列。
估计是昨晚我向姑姑交代了去向,长辈们对名校生自发的好感,他们在长辈面前自带光环。
我向窗外眺望,只见他身穿黑色的直筒裤,搭配淡蓝色的T恤,红白相间的运动鞋(相当于现在的aj),目光来回在姑姑家的房子上打量,试图去寻找我的房间。
我快速收拾好了,匆忙下楼。
“怎么?大医生这是进城了,不穿白大褂了?”见到他之后我打趣道。
“医生当然不能时时刻刻散发魅力,不然,那些患者岂不是又要晕过去了?”
没想到他一改往日严肃的风格,甚至变得有点风趣。
“想带我去哪儿?”我看他这一身行头,像是要去放风。
“想带你逃学去听一场演唱会?”
“啊?”我一脸雾水。
“张学友的的歌,很火的!”
“哦哦”原来他喜欢张学友啊,记忆中的张学友总是很深情的弹奏着一把木吉他。
“开个玩笑嘛,去吧,去了你就知道了!”他一把拽住了我的胳膊往外走。
538公交车平稳的向西行驶,一路人榆树与阳光觥筹交错,车上的人,穿梭在它的交织的阴影里,感受或是榆荫庇凉,或是明媚刺眼,总之就是一幅好光景,尽管它终会停止,但每一次的停靠,都是为了更好的前行。
“您好,本次公交车已达到终点,请拿好物品,有序下车。”
538在最后一站缓缓停了下来,我们也到达了目的地。
我们来到了八达岭长城。
出于对祖国圣神的热爱和对古代劳苦人民的敬畏,前半段我爬的是雄赳赳气昂昂,想一睹“古代世界第一大奇迹”的真容。
而他一直神色悠然,看起来一切照常。
“少年好体力”我打趣道。
“昨晚的肩膀确实蛮用力的”他挑逗的说。
“我...”我一时语塞,只好用沉默来化解。
“不到长城非好汉,你看,我们已经是好汉了。”他指了指前面的石碑,石碑上有毛爷爷当年写下的“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几个大字,用鲜艳的红漆刻在石碑上面。
“好不好汉我不知道,怕别是个憨憨吧。”我小声嘀咕。
“蛤?”他听到我说话。
“没事,我们快去看看吧。”
面前很多游客在拍照。
“我们也去拍一张吧!”他提议到。
“好啊!”
这是我们第一次合照的地方。
他用非常北京的普通话跟别人商量。
“你好,请问可以给我跟弟弟拍张照片吗?”
我们俩一左一右的站在石碑旁。
“等一下。”他拉着我换位子。
“我左脸比较好看,你就将就一下。”他看到我的疑惑解释道。
…我突然觉得他脱掉白大褂前后就是两个人。
“哼,正好,我右脸好看。”我回应道。
卡,时间就定格在那一秒。
“书澈,你这还没长开就这么好看,以后可不得了。”他看到了存在相机里的照片。
那里的我,皮肤很白,嘴角微扬,眼睛也不自觉的弯弯的。
“借你吉言喽,你更好看。”
“你真这么觉得?”他突然地严肃。
“有一点吧。”说完我就跑。
越到后面,我便越发觉得身子重。
“六尾先生,好雅致啊!”我试探的问道。
忽然,我被他拉到一个长椅上。
“让你尝尝刘医生新发明的按摩手法,独此一家。”他低头,抿了抿嘴。
他用手去脱我的鞋。
“你干什么啊,好多人在看。”
“没事,别人会当你脚扭着了。”他回答的十分干脆。
“做作…”我的心脏怦怦直跳,人来人往,有的人见怪不怪径直走了,有的人好奇的观望着。
“先按压涌泉穴,再按压足三里。”他一边按一边念着口诀。
果然,脚轻松了不少。
“最后,按一下神阙穴提神。”突然,他把手插进了我的肚脐眼,很快又拿开。
“果然是中华老神医了。”我赶紧穿上了鞋,此刻只想赶紧离开这里,他半蹲着,身体呈压倒式包围着我,害,这暧昧的姿势。
“快走了,太阳下山了。”我头也不回的从台阶往下走。
“阿澈现在是健步如飞啊,果然,我的发明是相当有效果的。”他望向我匆忙的背影调侃道。
夏风缱绻,肆意温柔,天色渐晚,夕阳西下。我在贩卖日落,你像神明一样慷慨的将光洒向我,从此人间被点亮。
离开了长城,我们漫步在温柔的街上。我有一瞬间想着一直走,怎么走也没有尽头,怎么走都行。
“都说冰糖香又甜......”
老爷爷骑着三轮车缓缓驶来。
透过玻璃,我看到了车里载着满满当当的糖葫芦。
“年轻人,要不要吃糖葫芦?”老爷爷笑容慈祥,我想起了我的爷爷,也是这般和蔼可亲。
我从小就喜欢,这酸甜的味道,小时候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但爷爷每次回来,总会给我带一串又大又甜的糖葫芦。
“吃糖葫芦咯。”他挑了一串涂满焦糖,山楂与水果相错排开的糖葫芦。
就像我后来吃的肉与生菜相间夹开的巨无霸汉堡。
“给你。”他把最上面的山楂咬掉,轮到我的是草莓。
好大一颗草莓,塞满了我的嘴巴,一股甜蜜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他又把山楂吃掉,递给我的是橘子。
“山楂开胃,我也要吃。”我夺走了糖葫芦,递到了他的嘴边。
“好好好,今天多吃两碗饭。”他故作镇定,好像是为了掩饰刚才的刻意。
傻瓜,哪有这样吃糖葫芦的,我又好气又好笑。
奥运会就要来了,北京的氛围比过年还热闹。
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欢聚一堂,他们高谈阔论,他们津津乐道。
这次奥运会,意味着我国从此翻身农奴把歌唱,以大国形象展示给全世界。
“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
这首歌在街角的广播里从早播到晚。
“阿澈,奥运会开幕式要不要去。”刘维一边挑拣包裹一边问道。
“可惜进不去,人太多了。”我讪讪道。
“我有办法,我们可以当志愿者。”
“好主意!怎么报名呀?”我怎么没有想到,我暗暗自责。
“我已经帮你报过名了。”他一脸神气的表情。
“阁下果然是聪明绝顶,在下佩服佩服。”我震惊,他怎么知道我想去看的。
“承让承让!”他可是看不出半分谦虚。
“我看你最近听这首歌听入迷了,不想去才怪。”过了半晌,他突然道。
他就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不仅如此,说的还很有道理。
“我最近喜欢听的歌可不止这一首,我还听别的呢。”我回击道。
“哪首?”
“《只想一生跟你走》,最近在听张学友。”我脱口而出。
“呦呵,说的还挺溜。”他明显是听过的。
“嗯,可能口味会传播吧。”我开玩笑道。
不知不觉我已经把自己当做恋爱中的人了,我会听他喜欢的歌手的歌,我会在空闲的时候想起他,我会期待每一个可以看到他的太阳升起。
只不过,没有想到的是,会有某一天,太阳照常升起,却不见他。
每一次恋爱的开始,我们都必先暧昧,进而产生多巴胺,然后坠入爱河。但是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其实并不是每一次暧昧,都会是恋爱的开始。
这里的许多年,不仅仅是指时间的流逝,还有其中鲜为人知的酸楚。
开幕式那天,我才知道我的任务是什么。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所说的志愿者是当英语翻译。
“Holle! My name is Shuche, next to meet you ! 完了,我能说的都在这里了。”从小接受的都是应试教育,让我做英语阅读理解还可以,口语翻译?饶了我吧。
“别怕,有我在。”刘维丝毫不带慌的。
“我…这…”我一个普通本科生,哪能跟协和的高材生相提并论,估计他们上课用的文献,都是纯英文的。
“你就负责看开幕式吧,其他的交给我。”
我哪有心情看,我内心十分忐忑。
进了开幕式内场以后,我们被安排给外国人指引方向,引导他们入座。
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朝我们走来。
“Hello, where should I go to this position ?”这句我听懂了,外国人在问路。
刘维看了看他手中的票,用流利的英语回复道,“Hello, you go left to the end, and then to the right.”
“Ok,thank you !”老外满意的感谢他。
看着刘维慢慢的成功引导了许多老外入座,我悬在嗓子眼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注意力慢慢转移到开幕式上面。
开幕式很精彩,奥运圣火在从运动员手中传递,开场的小女孩歌声很动听,每一幅画面都让我心潮澎湃。
这一年的奥运会我国运动健儿拿了许多奖牌,过了很多年,每当我跟别人提起奥运会开幕式的场景,我总能聊很久很久,朋友们打趣我,平时怎么没见你这么能说,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少年眼中的星辰是在那时点亮的,心中的种子是在那时种下的。
夏天就在蝉鸣声中过去了,我也应该回去了,这是我此生度过的,最快乐的一个夏天了吧。这个夏天,不止有汽水,有冰淇淋,还有一切跟刘维有关的记忆,他的声音,他的味道,与他一起做过的事。但秋天的风也随之而来,且异常凶猛,凶猛的让所有的故事不堪一击,让结局潦草的猝不及防。
大一的时候看八月长安老师的《最好的我们》,喜欢她旧时光里的那个我和你,没有过多的修饰词语,喜欢就在平淡岁月里一点一点的浸透,以至于让你和我耿耿于怀了许多年。现在经常听闻年轻人不相信爱情,我想写三个男生的故事,重拾爱情的美好,同时也希望能够带给你们关于爱情的感悟与帮助。这个故事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笔者是一枚在职新手,您的每一次支持与建议,对我来说都是巨大的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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