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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确定关系 ...

  •   吃过晚饭了过后,两个人围着火堆聊起天来。
      真是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理想。傅锦没想到面前这个身世凄惨的一介女流竟然如此的有见地。
      甚至胜过许多男儿郎,原以为她养在深闺,纵然家境良好,也不过就是认得字,读过女则女戒之类的了,没想到竟诗词歌赋无一不通。
      一时间竟生出些红颜知己的感觉来,越想越觉得自己救下并收留她得决定对极了。
      前世清歌由于生在山野,目不识丁,每当傅锦在她面前作起学问的时候,她就会觉得很自卑。
      纪甜甜可不打算延续清歌的路线,一路上京,像个丫鬟婆子一样,为傅锦打点行囊。操持一切。那么就太卑微了。
      她就是要告诉他傅锦,清歌就是个大家闺秀,才情更是不输豪门贵女。生来尊贵,就算现在落难了,也傲骨矜贵。
      人设反正立在这里,反正人是你自己个儿救回来的,就受着吧,请回来的就是个祖宗,你得把我供着。
      但事情也要做得漂亮,要让傅锦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的把自己供着。
      所以一路上纪甜甜总是主动去为傅锦做些家务,但盛饭的时候打烂碗,煮饭弄死生不起火,针线就更是不用说了,洗衣服能把衣服彻底洗破……
      三番两次,傅锦是更不敢让纪甜甜做一点子家务了。傅锦心里反而还觉得理所当然,毕竟人家是富家小姐,做不了这些是正常的。
      可当初清歌为他学这居家事务的时候,弄得十分狼狈的时候,他却视而不见。心安理得的享受着清歌的照顾。
      纪甜甜就是要好好收拾一下傅锦这个负心人。也好为清歌出一口气。
      所以一路清苦,纪甜甜却像个小姐一样,理所当然的享受着傅锦的照顾。
      但靠傅锦外强中干,两人又如何能到达京城呢,所以纪甜甜总是能很及时的意外的发现住的地方。
      很幸运的发现猎人没来得及收的猎物,过是总有爱心人士赠送食物。
      傅锦倒是从来没有怀疑过什么,
      又过了半月,这傅锦对纪甜甜也是礼待有余,纪甜甜也没看出半点男女之情。
      前事清歌和傅锦这一路相伴,是互生情愫。纪甜甜觉得虽然自己看不上傅锦,也不能让傅锦对自己毫无波澜啊。
      一日两人落脚在一无人的猎户木屋,趁傅锦去小镇上补充食物的时候,和星魍计划了一番,决定用美人计——色诱傅锦。
      等傅锦从镇上回来的时候,就撞见纪甜甜在屋里洗澡。
      水雾弥漫,肤如凝脂,少女曼妙的身体就这么呈现在傅锦面前。
      傅锦饱读圣贤书,也知道什么是非礼勿视,可眼睛就是移不开,心理暗骂自己一声无耻。赶紧退了出去。
      纪甜甜也假装发现异样,慌忙穿好衣衫。一脚羞赫的样子。
      “清歌!我……非礼……非礼勿视……”傅锦有些不知所措。
      “傅大哥!不必介怀,傅大哥救我于畏难,又一路悉心照顾。清歌相信傅大哥为人,不会怪你的。纪甜甜一副善解人意的温婉样,双颊的红晕也平添了几分妩媚。
      看着面前娇俏的女子,傅锦一时间心跳更是快了很多,她这样说,是不是表示对自己有情谊:“是傅某之过,如今我唐突了你,也愿意为你负责,只是现在傅某尚无功名在身,只怕是配不上清歌你的。”
      “傅大哥,学富五车,清歌一介孤女,只怕是配大哥不上的,今日之事且全当没发生过吧,我不想强迫傅大哥为我负责,只愿大哥以后能幸福喜乐,”纪甜甜说的真切,自己都感觉被自己感动到了。
      何况傅锦这个没接触过什么女人血气方刚的男人,更是打定主意要为纪甜甜负责:“清歌,你放心!等我高中状元,一定八抬大轿,迎你过门。”说着便抓住纪甜甜的手,用力的我在手中。
      见傅锦这样的举动,纪甜甜心里有些恶心,古代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傅锦竟然和一个女子私定终身。真是让纪甜甜跌破眼镜,也不知清歌到底看上了这傅锦哪里?
      除了这副皮囊和会几首酸诗以外,这傅锦有什么可取之处?实在不去托付终身的好选择。
      “我相信傅大哥!”纪甜甜低着头假装娇羞。不让傅锦看到自己眼里的嫌弃。
      “你便别叫我傅大哥,叫我阿锦吧!”傅锦摸了摸纪甜甜的头,怜爱得不行。
      “阿锦!”纪甜甜忍住想吐的冲动唤道。
      “清歌!我傅锦此生绝不负你。”
      纪甜甜看着傅锦的神情,竟也有几分真心,毕竟眼神里的温柔做不得假。
      但是是什么时候这几分真心开始消散,让他变得那么冷漠绝情呢?他又是什么时候发现清歌是妖的呢?
      这一切都不得而知,不过纪甜甜相信,她早晚会把这些真相给挖出来。
      这样两人的关系就确定了下来,打那以后傅锦对纪甜甜是更好了,还时不时给纪甜甜写上几首情诗,讨好纪甜甜的同时,又卖弄一下自己的学问。
      看了傅锦写的情诗,纪甜甜总会感叹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就这样两人紧赶满赶,终于是在离大考之日仅仅一月的样子到了京城。
      高耸巍峨的城门诉说着这里的繁荣昌盛。为了省钱省事,他们途中基本没在大的州府停留过。
      这上京还是纪甜甜第一次见识到古代首都的景象。眼里的好奇和兴奋亚都压不住。
      也确实和电视上演得一样又不太一样,人流那车,叫卖吆喝。只不过建筑穿衣风格不如电视上的那么绚丽多彩,毕竟他们的纺织和染印技术还没有那么发达。
      傅锦也是第一次来京城,带着纪甜甜逛了一会儿之后。便考虑起了落脚的问题。
      “清歌!你还记得你家亲戚的地址么?”傅锦有点期盼,如果能寻到清歌的亲戚,那就有落脚的地方呢,毕竟他身上的钱根本住不起客栈。
      离大考还有一个月的样子,这需要不少得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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