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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豪门千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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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收银台边,探出一只软乎乎的小手,从掌心丢出来啤酒瓶盖。
“叔叔,再来一瓶。”
老板边看着电视,吃得油光嘴滑,苏丢丢叫了三遍他才听见。
看见可爱的小姑娘,老板喜笑颜开,从身后的纸箱抽出一瓶啤酒,说:“又替妈妈跑腿啊,丢丢可真乖。”
小姑娘笑得甜甜的:“辛苦啦,谢谢叔叔!”
老板从口袋里摸出一袋巧克力面包,塞到丢丢怀里,告诉她在外面吃完再回去,别让妈妈看到了。
小镇里这种小零食稀缺得可怜,也就老板怜惜自己才舍得出手,丢丢乖乖的答应,其实才舍不得吃呢。
苏丢丢今年八岁,还没学前班的小朋友高,干干巴巴的,又黑又矮,瘦得双眼皮都大了一圈,像只机灵的小猴子。
丢丢这个名字就很晦气,哪有疼爱孩子的长辈会起这个名字。
八年前,丢丢妈带着还在襁褓里的女儿来到这个小镇,人们还不知道“盛世美颜”这个词,落后的乡间哪见过这样的春光,都纷纷她的美貌咋舌,怕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妖精。
流言蜚语同时涌来,这样妲己一样的美丽女人,在哪都应该被无数男人争抢,怎么会流落到这样的边陲小镇?
坊间都传言,她肯定是惹了什么大人物,带着自己家孩子躲进了这边陲小镇。
女人从没有受满城风雨的影响,把自己关在门里酗酒发疯,如果撞见议论她,她就直勾勾的瞪回去,直到别人不敢说话为止。
但有的时候,她又像仙女一样温柔恬静,一颦一笑动人心魄,连女人见了都会羞红脸蛋。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但好在,她的女儿并没有受母亲的影响,每天开朗乐观,这个年龄的小孩皮得狗都嫌,但丢丢不但乖巧听话,还能照顾帮扶邻里,说话又动听,是小镇所有人家的开心果。
可惜摊上了这么个妈妈,而她能有这么一只乖巧懂事的女儿,其实主要的原因在于丢丢其实并不是什么八岁小女孩。
没错,她是穿越过来的。
一场车祸,让她从18线小演员,摇身一变,成了嗷嗷待哺的婴儿,但受身体控制,并没有成年人的成熟。
小孩子就像云朵一样柔软,但丢丢的童年好像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呵护对待。
半夜醒来,总能看到女人阴沉的盯着自己,每次双手已经掐上了丢丢细嫩的脖颈,但冰冷的眼睛里却总是涌上热泪,紧紧拥抱着孩子,从喉咙深处扯出撕心裂肺的痛哭。
丢丢小心翼翼的长大,不敢哭不敢叫,生怕惹怒了女人,简直是同一颗定时炸弹生活。
日子的转折在某一天,她在别人家看电视时,猝然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现在所处的世界,其实是一本小说里面,而自己是主角的亲闺女!
女主就是自己的妈妈,曾经出自书香门第,家里还算富裕,直到女主父亲替朋友做工程担保,结果朋友跑路了,自家莫名欠下了四千万的高额债款。
房子被没收,也没人敢用他们工作,母亲查出患上重疾,为了不拖累这个家庭,拒绝治疗,从确诊到去世不过一周时间。
父亲也在躲债途中车祸去世,而债主垂涎女主美色,想用她抵债时,哥哥挺身而出与那群人大打出手,被抓进大牢。
女主被卖给了豪门阔少,成为富人养在华丽鸟笼里的金丝雀。
她无数次想要逃离,但那个男人只手遮天,自己这辈子都会囚于他设局的迷宫里,男人却乐在其中。
她的精神支柱一点点的在崩塌,就在她觉得世界没有希望的时候,苦苦追寻她十年的竹马出现了,他伸手带她逃离这个无间炼狱,但荒唐的一幕出现。
女主怀孕了。
她知道那个男人不会留下这个孩子,但从小信佛的她不忍心打掉这个无辜的小生命。
可是她更不想耽误竹马的大好前程,他的未来应该给更好的姑娘。
这时,女主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放了一把大火,让这座消金窟化在熊熊烈焰中为灰烬,而自己金蝉脱壳,借假死离开了这个困境了她十年的地方。
她离开之后,男人掘地三尺的寻找她,把整座京城都掀翻了,也要得到她的踪迹,而这时,女主早已经带着女儿来到一座边陲小镇,静静渡过余生。
可那十年的折磨,刀刻斧凿般印在了她的心灵深处。
她时而发疯,时而恬静,又像活人又像死人,独独不像曾经那个明媚灿烂的少女。
回忆完毕,丢丢缩了缩肩膀,自己现在就是那个流落边陲的豪门闺女,而妈妈就是书中可怜的少女。
都是臭男人,害得妈妈每天那么伤心,丢丢握紧小拳头,一定要靠自己,让妈妈过上更好的生活。
她现在住的房子是妈妈之前工作的鸡蛋包装厂分配的,老板娘担心妈妈勾引老板,故意把母女俩住的地方安排到离厂子很远很远的边缘地带。
偏僻小镇的偏僻角落,平常几乎见不到人,连去便利店买东西都要走十分钟的路。
到家时,门口已经挺好了妈妈那部破烂的自行车,每蹬一下就咯吱咯吱作响,跟锯木头似的,也不知道能活几年。
丢丢趴在窗户上往里面看,妈妈今天没工,已经披散着头发睡着了。
多年打磨完全没有折损女人的美貌,黑丝像瀑布一样散下,她的皮肤白皙透亮,润嘴泛着樱桃的光泽,这还是不施粉黛的状态,难以想象她的从前美得要多惊世骇俗。
丢丢捂着脸想,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像妈妈一样漂亮呀。
她从门口的水缸低头审视自己,头大脸蛋黑,又瘦又没型,哪哪都不好看,自己真的是妈妈亲生的吗?是不是哪里出故障了啊?
算了算了,当务之急还是填饱肚肚吧,再长高一点,长大一点,时间会证明……自己会丑习惯的。
丢丢放下一脑袋少女情怀,轻手轻脚的准备去做饭,生怕吵醒妈妈,免得召唤出疯子人格。
她们分配住的地方是茅草屋,就一间房,灶台和厕所都在外面,经年累月下来,手指头碰一碰都要掉层墙皮。
今晚还要暗示妈妈出钱修缮一下。
生活不易丢丢叹气,把啤酒放在地上,转头从院子外面抽了一捆干柴出来,生好火,踩着小板凳开始了晚餐的制作。
前几天厂里才发了米,还够吃半个月,但是剩下半个月就不知道怎么过了。
丢丢想了想,还是架锅煮起了粥,切了几块南瓜和红薯丢进去,捣碎之后再吃香香甜甜的。
袅袅炊烟绕过这座斑驳的小镇,房舍全都坑坑洼洼满地泥泞,唯独满山草木和女孩充满生机活力。
苏暖雪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门外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不用想也知道是那小家伙又在忙活了。
女人蹲坐在床上,阳光纷纷倾倒在了她的身上,她从衣服口袋里拿出纸袋,里面放着全家仅剩的三块硬币。
昨晚上回家时,一群人突然冲上来对她拳打脚踢,抢走了刚领的工资,她慌忙中将硬币含在嘴里才不至于两手空空。
光用膝盖想也知道是厂子老板娘找的人。
她的皮囊给她带来的太多莫名其妙的恨意,如果美丽有原罪她已经死无全尸了。
她憎恨这里的一切,但苏丢丢的乖巧善良,就像一阵风,吹散了心中熊熊燃烧的恶火,让她不对世界还怀有一丝眷恋。
再从袖口抽出一张明信片,这是附近一个音乐厅老板派遣人塞给她的……说是有难事尽管找自己。
苏暖雪闭上眼睛,自家再没落,也是出自书香门第,如果不是蒋家,根本不会沦落到这个地步,如果这一次对生活妥协,那以后就再没有抬头的机会!
但自己可以自暴自弃,那么丢丢呢?她还那么小,比冬天下雪时垂在枝头的最后一片枯叶还单薄,还没见到过这个世界的许多美好,这座小山镇里的草木就是她所见到的全部。
苏暖雪知道小姑娘特别聪明,认识很多字,读书看报完全没有压力,真是让人惊讶的聪慧。
而丢丢到现在还没有上过学,如果不想要她白白浪费在着山城里,只能必须要弄来一大比钱来……
“妈妈醒了吗?”小丢丢的声音从门外响起,“粥煮好啦,但是丢丢端不起。”
苏暖雪慌忙的整理黑发,不至于让女儿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一分钟之后才推门而出。
其实也没什么门,原装的门板已经彻底老化了,就算没人推,每天晚上都还是咯吱咯吱叫个不停,早换成一块破布,聊胜于无。
端粥的时候,丢丢就跟再苏暖雪身后嘟囔,叽叽喳喳的像只小麻雀。
“下午笨笨还有阿兰他们找我去河里抓小虾,明天就能又肉肉吃啦!”
苏暖雪搅弄着那锅粥水,根本不够两个人吃,何况丢丢待会儿又要去河堤,吃不饱说不定晕半路上了。
她放下勺子,心里清楚如果自己不吃,丢丢肯定会责怪自己不爱惜身体,真是越懂事的孩子越让人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