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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于研是一个怪物,为什么说他是怪物呢

      在他小时候别人以为他是一个早熟的小孩子,可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这孩子是个怪胎,不爱讲话,异常聪慧,可又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主。

      小时候的于研最爱干的就是抓住一些小动物,用刀子将他们的皮毛和内脏从身体里分离,而那些内脏和皮毛就会被于研送给自己的“好朋友”。

      你可别误会,这些“好朋友”可都是于研的猎物,好的猎物送皮毛,不好的猎物送内脏。

      所以你经常会看见某一个小孩在自己的房间里发出刺耳的尖叫,在于研当时的村子里几乎每家每户都收到了于研精心制作的礼物,那些大人们害怕自己家的小孩被吓坏,所以决心要找出那个给他们家小孩送这些东西的变态。

      这一找啊就是一年,虽然时间是长了点可结果并不另他们失望,他们找到了那个变态,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那个送内脏和皮毛的变态竟然是看起来非常乖巧的于研。

      在经过众人的商量后于研被送进了少管所,在那里于研呆了3年,从少管所出来时一眼16岁了。

      家里人将他接回家,可在这个家于研还没待够三天就被赶出来了。

      于研还记得当时他的爸爸说了什么“你个变态,疯子,你不配待在我们家,你给我滚!!”

      于研就这样被扫地出门,开启了他的流浪之旅。

      于研去过很多地方,也做过很多事情。

      于研本身事一个感情淡薄的人,他没有是非观念,他高兴这就是对的,他不高兴这就是错的,于研的时间都放在了解刨这门学业之上。

      他没有钱读书,他只能自己研究,他没有解刨对象他只能自己制造。

      于研看着一个个生命从自己手上消失,他的心里没有感受,他只觉得这些人为他的事业做出贡献这是他们的荣幸。

      日子一天天过去,于研23岁了,而他的技术已经登峰化极,再解刨就显得非常无趣了。

      于研打开门,他准备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和尸体相处久了,他都快忘记鲜活的人体是什么样子的了。

      于研走在大街上,一个一个的人从自己的身边经过,于研想是不是只要一刀下去,这些人就都会死在自己手上。

      想是这么想,可于研并没有这么做,于研没有是非观念,可他知道法律会制裁他,他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解决任何一个人。

      这很可惜……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于研就异常讨厌与他人进行接触,想想如果有人摸了他,他自己就会恶心地想吐,就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了大热天于研还会穿着长袖长裤高领,袋子手套口罩。

      但凡是个人看见他都会回头看一眼,不是因为太好看而是因为大热天穿这么多你怕不是脑壳有点什么问题啊。

      于研从一个不知名的人那里打听到,只要成为精神病,大部分法律是拿你没有办法的。

      于是于研耗费了一点时间和大量金钱进入了精神病院。

      在进入那里的第一天他看到了银纠。

      于研对银纠算是一见钟情(见色起意),他疯狂的追求银纠,银纠也答应了他的追求。

      自银纠答应于研追求的那一刻起,银纠就换上了和于研一样的装备——长裤,长袖,手套……

      于研不希望银纠被除他以外的其他人接触,所以给银纠套上了这些。

      再说银纠,他到是也乐意,自家对象不希望自己和别人接触,为自己套上了这些,这不正好说明了于研对银纠的在乎吗!

      还记得于研来精神病院的目的吗?逃脱法律的束缚,干一些有意思的东西,可是遇到银纠过后别说去杀!人让他离开银纠的身边都要费很大的力气。

      在这座精神病院里他和银纠就像是连体婴一样干啥都在一起,干啥都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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