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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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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已经变得那麽冷了。
李迪生看著街上包裹得像粽子一样的行人,忍不住有些感慨。
和他读大学时那个温暖的南方城市不同,这座城市的冬天总是来得既突然又猛烈。他住了好几年,仍然不能适应这样的气候。也许有些事情,是永远不能适应的。
要融入一个城市不难,爬山打球,喝酒吃肉,很快就能交到不少朋友。他甚至因为趣味相投,认识了一群玩音乐的高中生,玩票性质地担任乐队指导。但是要融入一种生活却不易。
读书的时候不知是哪个同学捧著本言情小说酸溜溜地念:
“爱上一座城市,是因为爱上一个人。”
当时笑得泪水都要出来,抚著肚子骂“神经”。
现在却觉得句子并不可笑。
他想,他可能永远也不会喜欢在这个城市里的生活。
推开乐房门的时候,一股暖意扑面而来,好像和外面的寒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季节。激烈的鼓点和著强劲的吉他声响起,几个十几岁的少年情绪亢奋,大衣毛衣全脱了扔在一边,忘情投入地演奏著。他笑著抱手站在一旁,静静地听著。
能够无拘无束地追逐著梦想的时光,真好。
一曲终了,几个少年缠著要听他的意见,他笑著弹了弹那个娃娃脸吉他手的额头。
“小彬,你擅自改了很大一段和弦。”
少年清秀的脸上浮现出倔强而不服气的神情,他恶作剧地凑上前。
“下次不要穿领口那麽大的衣服,都看到了。”
声音不大,刚好让少年和身後的鼓手一起红了脸。
少年的V领卷边T恤下露出笔直的锁骨,上面一片明显的红色痕迹。少年不自在地拉扯著领口,却引来其他同伴的注意。
“诶,小彬,你那里怎麽红了一片?”
“不会吧,大冬天还有蚊子咬吗?唐翰林,你过来看看。”
鼓手脸红得快要滴出血来,却还是坚定地挡在少年身前。
“没什麽好看的,还是听听大叔对我们这首歌的意见啦。”
他哈哈大笑起来,不再打趣两名少年。
“和弦倒是改得不错,不过有一部分呢,我倒是觉得……”
十几岁正是最不会掩饰自己的年纪,两个少年投向对方的目光中,都是掩饰不住的爱恋,热烈得任谁都看得出来。他知道那个叫小彬的吉他手苦苦暗恋了鼓手很多年,直到最近才修成正果。
年轻真好。
他像他们这个年纪的时候,假如能够觉察到自己的心情,假如能够勇敢一点坦承表白,不知道会不会是不一样的结果?
他从来都奉行想要的东西就尽力争取。再见到天铭的那刻,他想,他还算是年轻,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他们之间断开的时间挽回来,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