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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套路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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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天空刚刚暗蒙蒙地亮起光,隐在群山与大湖交界处的小城门口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这些人大多都是附近居住的村民,还有一些是贩夫走卒、旅人客商。随着时间推移人们越聚越多,人们在低声交谈,细碎的声音嗡嗡不绝。有些小贩干脆就地铺开了摊子吆喝了起来,引得一群人凑上去看,一时间竟有几分红尘烟火的热闹。
而在这些人里,有一群衣衫褴褛的小孩子没有凑过去瞧热闹。偶有几个年纪小的忍不住好奇抬头去望,却被身边大一点的孩子按了回去。他们静静的待在城墙下的阴影里,好像与十步之外的喧嚣热闹成了两个世界。
——他们都是“弃儿”。
或是身有残疾,或是相貌丑陋,亦或是出身不好、父母迷信、重男轻女、父母双亡、亲戚恶毒、继母不容、家境贫穷等等以各种缘由被遗弃、无人教养的孩子。
原本都是零零散散的不成组织,但是自从射日之征开战之后,双方打的是轰轰烈烈,过处一片血雨腥风。这些孩子们无人庇护,只得自发的聚集起来,前往没有被战争波及的地方。
——而前方这座小城,名为宛城。虽是地处云梦与夷陵交界仍属战争范围,但是因为地势显得十分隐蔽,是一处易守难攻之地,战火也难及。是以城中人们虽然十分关注战况,但日常生活却并未被影响。
弃儿们的目的地,就是这里。
他们相互聚集在一起,一双双年幼却历经苦难的眼睛只安静渴望地望着城门的方向,静静的等待着小城开启。
在这群孩子的边缘无声无息地缀着一高一矮两个小孩子,同样衣衫褴褛,面容枯瘦,尤其是小一点男孩一脸懵懂,乍一看起来同一旁的弃儿无甚区别。只是那个稍稍年长的孩子一抬眼露出一丝光芒,便立即显出不凡来。
正是乐正阳和乐晴。
乐晴低眉顺眼的搂着乐正阳缩在人群里,特地打扮的十分破烂和猥琐,十分不起眼。她一边警惕的打量周围,一边分神思索着日后的打算。
几日前,射日战场前线传来消息,温若寒终于出现在战场。且初战得利,一把将清河聂氏的宗主给捞在了手里带回不夜天。如今四大家族十分焦灼,会议频频,调兵遣将派遣物资忙得不可开交。据小道消息,似乎是打算一鼓作气攻上不夜天,也不知是真是假?
“当然是真的,难不成我还能骗你?”
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将乐晴吓了一跳。然后她才发现她竟把话给说出来了。她抬头瞪了出声的人一眼:“你作甚凑我这么近,吓我一跳。”
那人被说了也不恼,笑嘻嘻地直起身来,不过十一二岁的小少年,穿着一身发白的满是补丁的破衣,一张很有几分俊秀的笑脸神采飞扬:“妹儿,你在想啥呢这么入神,哥哥我喊你好几回了。”
他伸手摸了摸乐阳的脑袋,得了小孩乖巧地喊了一声哥哥。
我在想要不要揪个空将你套麻袋打一顿。乐晴腹诽。
少年名叫凌弃,是这群弃儿的首领。半月前乐晴带着乐阳抄了小路躲开追兵到了白木城,前一晚刚从一头巨虎妖兽爪下死里逃生,进城时那叫一个灰头土脸狼狈不堪,衣服都被划拉成了碎布条儿。如此形象被大部队迁徙路过此城的弃儿误认为同类,乐晴想了想干脆默认了,带着乐阳跟着到了聚集地,见到了弃儿的首领,也就是凌弃。
这人不知什么毛病???虽说是很有能力,能聚集管理并保护这么多弃儿;胡乱修过仙,武力值颇高,打起架来也是一把好手。但性格却十分中二且有着蜜汁自信,坚信自己是要成为王的男人,并一眼相中了乐晴做他的女人,坚称是一见钟情,找到了真命天女。然后就能力范围开始对她进行猛烈追求。什么半夜冻得打哆嗦看星星、从别人家的栏栅里往外摸枣子,时不时送她几朵半路摘的野花、对她念上几首狗屁不通的打油诗……简直一言难尽。乐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百般试探出他并非穿越者,于是心里开始强烈怀疑他到底是审美观出了问题还是拥有特殊癖好?毕竟乐晴为了逃避追兵早已把自己和乐阳画的连他妈都不认识,远远称不上好看,丑的别具一格。这都能一见钟情,那审美得歪成了什么地步?
不过少年人的追求十分有分寸,虽然来给她“惊喜”的频率略大,却并未心怀恶意。说了几次无果,乐晴还想借弃儿群体替她和乐阳打掩护,于是便放弃了。很多关于修真界战场的小道消息都是从他那里听来的。
“没什么,” 乐晴转移话题,“城门什么时候开?”
“再等一会儿吧。” 凌弃看了看天色,天边滚起了一线浅金色的天光。“等进了城,安顿下来,便算是安全了。对了,你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他仿佛是不经意的提起,眼里泛上丝丝期待。
可注定是要失望了。
乐晴看着小少年亮晶晶的眼睛,一时差点不忍将真实打算告诉他了。
要是古代土生土长的女孩子们受到了凌弃这般诚心诚意的追求,或许早就沦陷了。但可惜的是接受这番追求的是经历过末世,自认铁石心肠,莫得感情的乐晴。如今眼见马上便能到达夷陵,二人马上要分道扬镳,便是厚脸皮如乐晴也感到了一丝丝莫名心虚。可惜生活要她做渣女,也只好在心里默默地对凌弃少年说一声对不起了。
乐晴在心里默默地算过时间线,如今马上要杀上不夜天城,射日之征眼看就要结束,之后会有半年或者更长但不超过一年的时间,魏无羡会带着温家残部出走夷陵,在乱葬岗安家落户,且魏无羡这个人极有责任心,好行侠仗义。前世她隐隐在闺蜜那里听说过,魏无羡坐镇夷陵那几年,夷陵及周边地域极少出现邪祟,几乎绝迹。
有了夷陵老祖的庇护,夷陵乱葬岗下的小镇在未来两三年里会十分安全,是个韬光养晦的好去处。在夷陵待上一两年,待到影响和追兵渐消,她的异能预计能恢复到七级(金丹期)左右,想来也足够自保了。
现在离目的地只差临门一脚,只希望莫要再出什么岔子。
乐晴出神地想着事,一时竟忘了凌弃。少年半天等不来她的回复,正要出声询问,忽听得前方人群队伍里一阵骚动。
“城门开了!”
05
“哎,阿晴啊,来买菜?”
一位卖菜的大娘热情地招呼着,穿着碎花衣裳的小姑娘笑着应了一声,不过七八岁大,长得很是白白嫩嫩,长相精致秀美很是清丽,雪团似的干净可爱。
乐晴笑道:“顾婶,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呀?”
大娘也笑,“多的很,你看看这些,” 说着她动作利索地挑出几样来,“有萝卜,土豆,茄子,地瓜...... 还有些新鲜的白菜和小青菜。”
她一一数着,话音一转叹气道:“今年也不知怎的,天时实在不好,菜也长得不新鲜,往日里随随便便侍弄一下就能长一堆的寻常菜蔬今年长得格外艰难。我家地里撒了那么多种子,再又是精心侍弄,竟是只长了这么几小把,实在是奇怪的紧。”
乐晴心里一动,嘴上却安慰道:“许是地力不足,待施过肥,过段时间就好了。”
大娘也连连道是,看着眼前亭亭玉立落落大方的小姑娘心里一阵喜欢,再想到她刚来镇上不久就能成为这小镇上唯一一家医馆的药童,不由十分羡慕:“还是我们阿晴及贴心又能干,长得漂亮还识文断字,小小年纪就能找到一份好工往家里拿钱,哪像我家那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长得人高马大,却整日里游手好闲四处闲逛,也不说找份工做做拿点钱养活自己,最可气的是近日还认了个混混老大,天天给人免费当跑腿的,我看他是越来越不靠谱了......\"
大娘说着说着,渐渐抱怨了起来,大吐她家那个憨傻儿子的苦水。乐晴一边面带微笑地听着,一边在心里连连咳嗽,腹诽着不靠谱的凌弃,收小弟本事还挺大,竟一路把势力从宛城发展到这个夷陵的小镇来了。
乐晴心里这么想,嘴上却安慰了大娘,顺嘴给她儿子说了几句好话,让她听得喜笑颜开。乐晴又从大娘摊上挑了几样比较新鲜的菜蔬,付了钱后在大娘不住嘴的尬夸下急忙离去。
卖菜大娘看着她匆匆离去的背影,想起了她家还有个四五岁的幼弟,不住的感叹:“阿晴也真够忙的。也是,逃难来的,真是不容易啊!”
“老板娘!” 这会儿又有旁人来买菜。
“哎!来了。” 大娘回身应了一声,将乐晴家的事抛诸脑后,又开始招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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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暗,天边金乌坠地,霞光万道,极为绚丽。可不远处是那荒凉贫瘠的大地,以及矗立在大地上石簇森冷阴气沉沉的黑色巨山,肉眼可见浓郁的怨气在山中游荡,形成各种诡异的阴物。尖锐的山崖张牙舞爪地冲向天空,好似千百年来困死于此地里的无尽的厉鬼邪神、阴灵凶煞死后愤懑不甘的狰狞呐喊。
乐晴刚从小镇里出来,沿着大路往暂居落脚的村落走去。刚一踏上大路,便能一眼看见几十里外那黑黝黝很是渗人的庞然大物,不由脚步加快回到家去,在心里又念了一句穷山恶水。
这地标建筑自然就是乱葬岗,此处也就是夷陵。
两年前,乐晴和弟弟乐阳一边千辛万苦地躲着追兵,一边跋山涉水来到夷陵,在离乱葬岗不远的一处小镇落脚。这一路实在是艰难,事后乐晴每次想起都觉得不可思议,尤其是她在这短短几个月内竟然接触走尸鬼物的次数之多,竟然把她前世在末世都一直没能克服的怕鬼毛病给脱敏了,使她变得麻木了。同时也为她的那些还处在低级的异能开发了许多奇奇怪怪的技能,其过程乐晴完全不想回忆,全是黑历史。
总而言之,过程是艰辛的,结局是美好的。他们姐弟二人顺利按计划到达夷陵小镇,而当初燕夫人给的钱早在逃亡路上花了大半,剩下的一些都是乐正的家传,不好出手。于是二人不得已暂时居住在小镇外的一处荒宅里。
这宅子年岁已久,破败不堪。据说早几十年也是一座大户人家的宅邸,但不知怎的在二十余年前举家搬走,于是这宅子也就就此空置了。
这些年不是没有人打过这宅子的主意,但是凡有人家买进,入住三日必定噩梦连连。如此连换了数位主人,其中有人请了修仙之人来此查探,但依旧未有所获。于是这宅子再没有人来,渐渐荒废,成了鬼魅精怪的乐园。
乐晴和乐阳刚一进去还没一会儿便被这些奇形怪状的东西吓得吐魂。乐晴觉得她低估了自已对灵异事件的恐惧。虽然经过了几个月逃亡时的刺激已经渐渐麻木,但是当她再次被一大堆非主流的妖魔鬼怪包围时,年幼时被关在仓库放了一晚上恐怖片的心理阴影再次翻涌而出,将她整个吓懵了。只是抱着乐阳,几乎忘了自己是个异能者。
幸得魏某人恰巧携温宁路过此处,陈情一曲驱鬼退魔,拯救了这两互相抱着瑟瑟发抖的小孩儿。
鬼物散去后乐晴醒过神来,赶紧用水镜术查看,却见了满目风华。
这是乐晴第一次见到魏无羡。虽然从前只在纸上文字里阅其一番风采,但比起真人却不及十之二三。
只见他一袭黑衣,身形纤长,红绳束发,手上转着墨笛,那红色的穗子一上一下,煞是好看。魏无羡生的风流俊俏,丰神俊朗,神采飞扬。一双桃花似的眼眸中含着笑,很是潇洒肆意。
不愧是当年红遍大江南北的一代男神。
魏无羡带着温宁夜猎回来,路过此地时发现前方这宅院里聚集了一群鬼物,阴气森森,又看见了院子里有两小孩,以为是新来的人家之子,于是顺手将这些鬼物从宅中驱散了。
这些妖精鬼祟修为不高,也没有什么杀伤力,只是喜好恶作剧吓人玩儿,从未杀生。所以魏无羡也并未将它们打杀,只是以陈情斥退了事。
(所以乐晴后来想起仍觉得自己被一群菜鸡鬼魂吓晕十分丢脸,是黑历史。于是拿出当年激发异能的狠劲对自已下手把这毛病克服了。)
魏某人一向做好事不留名,并未与乐晴姐弟相见。他一转头将此事忘了个干净,呼唤温宁将他们夜猎回来顺带买的土豆种子搬回乱葬岗。可谁知道这两年后,他曾经一时发下的善心竟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