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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玄门唐曦 ...

  •   唐曦觉得挺莫名其妙,就算她把祖师爷传下来的一张符给拆了,也不会眼睛一花,就到了另一个地方,脑子里还多出另一段别人的记忆吧。
      前阵子因为无聊,她在网上下载了不少狗血的言情小说看,正好有一本书里也有个女配叫唐曦,前半生经历和脑子里多出来的记忆完全吻合——所以她是穿进了一本小说里,代替了原来的唐曦?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应该就是小说开头的那一幕——
      十六年前,原主的母亲在市一医院生产,因为婴儿早产体弱,被送到了保温箱,不巧医院发生火灾,混乱中护士搞错了孩子,导致毫无血缘关系的女主唐晶被带回唐家做了千金小姐,而真正的千金唐曦因为养父母都在火灾中去世,奶奶靠着火灾赔偿金将她拉扯长大,十六年后才因为一个意外被唐家找到,带回江南市。
      唐曦扁了扁嘴,不满。就不能再早穿一会儿吗?她一定躲得远远的不去招惹这奇葩的一家人!
      “唐曦小姐,请这边走。”前面带路的保姆腰杆挺得笔直,下巴微微抬起,虽然用词客气,但语气生硬,每个音都透出一股浓浓的鄙视。
      “哦。”唐曦无趣地应了一声,走快了几步,然而目光从喷泉上掠过时,猛地一僵,脚步也停住了。
      只见贴着纯白色精美瓷砖的水池里,慢慢浮出一只湿漉漉的水鬼,皮肤被泡得惨白发皱,没有眼白的眼珠子死板地看过来,长长的黑发像是海藻似的铺了半池子,喷泉还在不停地往外喷水草。它就这么下半身浸在水里,上半身趴在池沿,腥臭的水珠顺着两条枯瘦的手臂流到了池岸的地上。
      “唐曦小姐,主宅就在前面,别让大家久等了。”保姆不满地转过头来。
      唐曦没听见,只觉得好奇。她原来的世界,因为城市的扩大化,以及玄门的存在,妖魔鬼怪在都市里几乎已经绝迹,只有跑进深山老林里才有可能抓到一两只。但是这里……这个水池,好像是水鬼的家?
      保姆厌恶地皱了皱眉,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不禁有些惊讶,她走过去,摸了摸水池边的瓷砖,一边嘀咕:“怎么又漏水了?上星期不是才请人修过这池子么。”
      “……”唐曦抽了抽嘴角,看着保姆伸手在水鬼的脑袋里掏啊掏的,思考要不要告诉她一声,这举动应该是不太礼貌的。
      “算了,明天再叫人来修吧。”保姆打了个寒颤,没由来得身上一冷,心里有些不太舒服,再面对唐曦时,又换回了原来那张高傲的脸,“唐曦小姐,我们快走吧。”
      唐家是江南市首富,这座别墅大得离谱,从大门口到主宅居然走了十分钟。
      唐曦简直生无可恋,喷泉里的水鬼、槐树下的吊死鬼、秋千在晃绝不是因为风,而是有个穿着红嫁衣的女鬼坐在上面,围墙上的那只橘猫看着娇小,尾巴却有两米长还自带黑雾……
      这个世界的玄门中人都是死的吗?居然让那么多鬼在外面自由自在乱晃,和活人共享一座宅院!还有鬼差呢?不干活的?
      然而,她东张西望的模样在保姆看来,就是从乡下小地方来的乡巴佬,上不得台面,给唐家丢人!

      终于走进大厅,唐家人除了还在上课的唐晶,全部都在。父亲唐振英、母亲杨文秋,还有原主的两个哥哥,老大唐湛,大学毕业已经进入唐家公司,老二唐昭,江南大学大二的学生。另外,旁边有个三十岁左右、西装革履的男人,唐曦想了想,从书中翻出了那人的身份,是唐振英的私人助理张子修。
      目光在大厅里转了一圈,唐曦轻轻皱眉,本能地不喜欢这个地方。
      纯白的大理石地板光可鉴人,华丽的水晶灯熠熠生辉,两边的盘旋楼梯通往二楼,连支撑的四根柱子都盘龙画凤。
      这就是顶级富豪的奢侈,只是……看起来也太冰冷了,不像个家。
      “这就是曦曦?快、快过来!”杨文秋一看到她,激动地站了起来。
      唐曦站在原地没动。看书的时候一目十行,只看了剧情,对于很多细节都没在意,但身临其境,却感觉到了细微的违和感。
      要说杨文秋对于失而复得的亲生女儿感情真切,可她的头发和妆容,至少要花两个小时才能做好——愿意花两个小时化妆,却只派了司机和保姆去接人?旁边的唐振英半分钟看一次表,张助理也是一脸急切不敢催促的模样,让唐曦更无语。有事就走呗,反正心也不在这儿,何必强迫自己坐着装父女情深呢。
      唐湛和唐昭两兄弟就不用说了,一个开着笔记本电脑打字,一个低头捧着手机玩游戏,谁也没看好不容易归来的妹妹一眼。
      唐曦只觉得心底浮起一丝委屈和愤怒,那不是她的情绪,是原主的。她叹了口气,只为原主感到不值。
      书中的唐曦废寝忘食地学习着一切和她十六年的人生完全不同的知识,小心翼翼地讨好着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只想有一天能融入到这个家里,然而不管她怎么努力,他们依旧嫌弃她给唐家丢人。在他们心里,唐晶才是让他们骄傲的唐家大小姐。然而,难道是唐曦不想作为名门千金,受着最好的教育、在最优越的生活中长大的吗?
      可以穿着米兰时尚周最新发布的裙子,优雅地弹着钢琴,谁愿意一天打几份工赶场子只为了挣到下个月的生活费。

      “好了,曦曦已经回家了,以后一家子日子长着呢。”唐振英起身拍了拍妻子的肩膀,又说道,“我公司有点事,要马上过去一趟,阿昭你下午去接晶晶回来,晚上一家人一起吃个饭。”
      “知道了。”唐昭头也不抬。
      “来,曦曦,妈妈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杨文秋亲热地拉着唐曦的手把她往二楼带。
      唐曦的身体僵硬了一下,又慢慢放松,一边上楼,一边回头看。
      唐振英带着张子修匆匆出门,依稀可见他背后趴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是只倒霉鬼,八成是公司出事了吧,不过那倒霉鬼应该是刚形成,造不成多大破坏,不会伤筋动骨的,就不用处置了。
      “曦曦,你看,这里都是妈妈布置的,你喜不喜欢?”杨文秋推开了二楼的一扇房门。
      唐曦眼睛痛了一下。
      好……粉!
      粉色调的窗帘和家具,一张巨大的公主床上还堆着大大小小十几个凯蒂猫玩偶,好几个都是限量版,连吊牌都没剪。
      另一边,杨文秋打开了衣柜,献宝似的把她推过去:“当季的衣服都给你备好了,以前的那些垃圾都扔了吧。”
      唐曦扶额,这一柜子各种各样的小裙子都带着专柜吊牌,一看就价值不菲,然而这种马卡龙粉嫩色系,洛丽塔蓬蓬裙特别挑人,以原主那样在小山村里长大缺乏自信的女孩,穿上这种衣服难怪要被同学嘲笑土包子再怎么打扮也成不了公主。尤其是旁边还有个优雅大方的唐晶作比较。
      “来试试吧!”杨文秋随手拿出一条浅蓝色的蕾丝小洋装在她身上比了比,又看着她身上廉价的衬衫牛仔裤嫌弃地皱眉。
      “我累了,想先休息一会儿。”唐曦赶紧说道。
      “好吧。”杨文秋的兴致被浇了一盆冷水,也冷了下来,把衣服往床上一放,“六点吃晚饭,记得换上新衣服下楼来。”
      “我知道了。”唐曦乖巧地应了一声,把人送走,立即关上门。
      然而,扫视了一圈这个充满少女心的房间,她翻了个白眼,把肩上的书包往角落里一放,拉开椅子在书桌前坐下来,顺手拉开抽屉——
      “啪!”抽屉被重重地推了回去。
      “咚!”
      “咚咚!”
      抽屉抖了抖,仿佛受了惊吓似的,发出诡异的声音。
      唐曦瞪着抽屉,半晌没说话。
      “咚咚咚!”抽屉跳得更急了。
      唐曦恶狠狠地再次拉开抽屉,两根手指一捏,捞出来一个小小的木偶,右手飞快地在空中画了一道符,打进木偶身体里。
      “噗。”木偶摔在桌上不动了,就像个普通的玩具,做工还特别粗糙的那种。
      “真是的,这到底是什么世界,哪来这么多鬼啊!”唐曦把木偶丢回抽屉,用力甩上抽屉,还下了三重封印。
      明明小说就是个狗血言情剧,完全没提到一点儿灵异事件,她就是好奇,如果这些鬼原本就存在,原书里的唐家人究竟是怎么平安长那么大的?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穿到夫君谋反前[穿书]》:
    季朝辞穿进了一本真假千金文里,成了那个被姨娘偷龙转凤在乡下长大的小可怜炮灰真千金。
    书中正值侯府真相大白,真假千金各归其位,真千金有侯爷爹娘宠爱,又拿回被假千金夺走的亲事,未婚夫婿贵为摄政王,穿越而来的季朝辞只需要享受未来的美好生活——
    才怪!
    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未婚夫三个月后就要逼宫谋反,而季朝辞则是假千金女主找回来代她进火坑的替死鬼!
    书中的宁国侯府忠贞不屈、大义灭亲,帮助皇帝扫平叛乱,假千金女主最后成了皇后,一路荣华,而季朝辞则作为弃子,与摄政王府满门被诛杀。
    看完剧本的季朝辞一脸漠然:这侯府千金谁爱当谁当,这亲事也不必还,这所谓未婚夫当然……
    摄政王秦止:未婚夫怎么样?嗯~~
    季朝辞傻眼:为什么这个未婚夫似乎、好像是她穿来那天在悬崖下捡到的那个哑巴?
    朝堂上有名的冷面王瞬间委屈巴巴:阿辞,你说过要对我负责的,当然怎么样?
    季朝辞:当然……帮你谋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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