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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笼子里的金丝雀 佩剑曙 ...

  •   佩剑曙雀刚刚解决掉一只,旭九反手就是一抓,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将背后偷袭的怪鸟稳妥抓在手心里。

      都以为自己是螳螂捕蝉,没想到真正的黄雀是被算计了。

      “你是谁?”旭九盯着手里的这只怪鸟,攥紧的同时能清晰的感受到微弱的心跳声。

      竟然是活物?

      “这些人,都是你害的?”旭九加大了手里的力度,他虽然不知道人到底能脆弱到什么样子,但是看见这么多人死去,愤懑情绪充斥着内心。

      怪鸟没料到会被发现,咿咿呀呀的开始挣扎,眼前的男子看上去文文静静,手劲倒是大。

      于尔解决完了剩余的怪鸟,“这只长得是不一样,”转了转眼珠子,把手腕上的两条蛇放出来缠在怪鸟身上代替了旭九的手,“都说蛇吃鸟,你也别攥着了,实在不行就让我的小蛇们吃了它。”

      两条蛇与于尔心意相通,张开大口,露出尖牙对着怪鸟。

      笼罩在褐色烟雾里的鸟听见此话抖了抖身体,散开了周身烟雾,露出了本体。

      是一只黄色的金丝雀,羽毛本是通体的金黄,现在暗淡无光。尾羽纤长,夹杂着一点点红褐色。
      你让他把蛇驱走。

      金丝雀灵动的小眼睛盯着旭九,旭九的脑海里清晰出现一个少女清冷的声音。

      眼前的金丝雀虽然受制于两条蛇,却丝毫不减气势,看上去安安静静地确信他们不会伤害它。

      你会灵识传音?

      旭九自然也是会的,但这灵识修炼不容易,看来金丝雀也是下了一番功夫。

      我不是什么罪魁祸首,松开我,你们肯定是想知道关于南山的事情,我可以作为放走我的交换知无不言。

      金丝雀任由两条蛇在它身上爬来爬去,少女的声音里没有一丝做假的意思。

      “于尔,放开她。”旭九淡淡说着,眼睛盯着金丝雀。

      “什么?”于尔抱着胳膊准备大刑伺候的,“放开她?她刚刚做了什么!她要你的命啊!”

      旭九脑子不好使于尔从来都知道,但没想过这么不好使,换做自己对付要自己命要自己受伤流血的敌人那就一个字——去死。

      噢,不对,这是两个字。

      反正就是想方设法弄死。

      想是这样想的,于尔还是磨磨蹭蹭在旭九清澈无比的眼神下放开了金丝雀。

      没有贴着身体扭来扭去的蛇缠着,金丝雀的羽毛抖擞了一下,还拍打了几下翅膀,抬头看向等着她知无不言的旭九。

      “你很漂亮。”旭九突然嘴角翘起来,他在天上没有看过这样的小鸟,觉得很特别,小小的,尾羽长长的呆着一抹暗金色,很好看啊。

      不自觉这样想,就不自觉这样说了。

      金丝雀很明显愣了一下,但很快当作没听见。

      “你们想知道什么?”金丝雀突然放下翅膀幻化成一个姑娘。这姑娘生得文静乖巧,尤其那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的,似有光芒。

      一身的黄色裙衣飘浮在半空之中,原来只是幻化而成的。

      “这是我的本体相貌,”金丝雀的声音清清亮亮的传出。

      “怎么还是个姑娘。”于尔嘟嘟囔囔的,“你到底是个鸟还是个人?”

      “依然很好看啊,”旭九叹了一句,示意于尔别出声,“你是住在这附近的大家闺秀吧,我瞧你额间那朵凤仙花钿是以金笔点涂,应当是取了翠蜓薄翅反复涂翅作出的。而能耗费这样大的功夫出身应该极好。”

      “我想你是南山山脚下镇子上的人,只是不知道青葱的年纪你怎么会……”

      旭九是真的惋惜。

      他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这是种带颜色的偏爱,无关其他。

      也许是听出来旭九的惋惜,金丝雀小姐仍旧有刹那晃神。

      称呼也不同了。

      “公子怎会知……”知我额间花,知我一番滋味。

      猛然之间,潸然泪下,本来金丝雀小姐就生的恬静美好,泪流不止更显楚楚动人。

      “南山最近不太平,南山镇上的人都纷纷失踪,投河也有自尽也有,死状各异,”擦去泪痕,有点恍惚地回忆着,“而我……也不过是一只笼中雀罢了。”

      她声音舒缓动听,将事情娓娓道来。

      南山镇在以前是个靠山富足起来的镇子,镇子上的人自食其力,互帮互助,民风淳朴。

      镇子上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就数洪家马帮。因为山里头道路长且阻,里头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难进来。物资得不到置换,山里头风干的野果、猎来的肉、酿出的酒没法换山外的东西,常言道:利润有一半的时候就足以引人心思活跃,倘若利润翻倍或者更多呢?那就使人甘愿铤而走险冒着生命危险去拼一把。

      而洪家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早先买的马匹有了大用处,牵领着马帮的人在山里山外运输,垄断了运输的生意。

      而洪家马帮大当家有个浑名唤做“海纳百川洪四海”,这所谓的海纳百川有三种意思:洪四海什么人都敢用什么人都敢招进马帮,受过处罚的、判过罪出狱的、被赶出来人人不喜的;还有一层意思是什么都敢往家里头纳,以前没发迹的时候只有一个发妻陪着他,而今钱财在手家花不如野花香,总喜欢把家外的美人往家里领,前前后后光是领过门的就有五位妾室,更不说其他莺莺燕燕了。但是虽然喜欢,洪四海却有一个奇怪的底线,不让除去发妻以外的女人拥有他的子嗣,这一举动让所有人都瞧不明白,可多少安慰了妻子的心,也博了个钟情的名声;最后一层意思自然是喜欢将所有的金银财宝收纳入囊。

      叙述到这里,于尔好奇出声,“难不成…你是洪四海的妾室?”

      不然刚刚笼中雀的感叹哪里来的?

      金丝雀小姐轻飘飘瞧了他一眼,又轻飘飘接着说:“我啊,我是他唯一的女儿。”

      原来金丝雀就是“海纳百川洪四海”的发妻所出的唯一子嗣,她名唤做洪蔓蔓,她母亲怀她那年恰好家里刚刚兴盛起来,母亲也想多读些读书人学的东西,但那些科考的文章女子却不适合看,女诫女德母亲也不爱看,偶尔翻动的唯有诗经,看见里面一句“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便给取了蔓蔓这个名。

      洪蔓蔓作为洪四海唯一的千金,打小要什么就有什么,不论读书、打扮、琴棋或是其他皆是请了最好的老师教导,养出来一只真正的金丝雀。

      恰巧蔓蔓十五岁及笄那年,父亲洪四海从山外带来一名男子,别人都喊他柳良宇,是个家境清寒的读书人,父亲因着早些年受恩于他母亲,又念着柳良宇的母亲刚刚病逝就带了回来。

      柳良宇进了洪府,做不了马背上的差事,也不能整日不做事,打发了个喂鸟浇花的斯文活给他,每日浇浇水修修枝桠也很好。

      日子安静的过去,这日柳良宇被喊去说是从山外带来了一只罕见的鸟儿,通体金色羽毛,叫声嘹亮清脆,好看极了。

      刚至大厅,就听见洪四海开心的喊来了洪蔓蔓,为了避嫌柳良宇就退回门外,找了一个角落守候着。

      只听见里面传来银铃般的笑声,“爹爹,这鸟儿好漂亮,这也是山外带来的吗?”

      洪四海见宝贝女儿如此开心,应和道:“自然是山外带回来的,听人说是在很远的地方抓住一路上精细伺候着才没死,本来要卖去更远的地方,被你爹给重金截胡了哈哈哈——”

      洪四海抚着黑色胡子笑的爽快。

      好似有好的东西归属自己了就是最美好开怀不过的。

      “爹爹,这鸟可有名字?你可说好了送我别舍不得了。”蔓蔓真心喜欢这只金灿灿的鸟,连同装它的笼子都觉得一样金灿灿的好看了。

      “兜售它的人告诉我叫做金丝雀,本来就是给你的及笄礼物,只是养它费心力,我找个人帮你,免得你养死了哭一顿我可难寻第二只给你!”说着派人来唤柳良宇。

      柳良宇站在角落里脚都有些麻,摇晃着跟上前去,低眉顺眼的,“老爷。”

      “这鸟是名贵的品种,以后专你看管喂养,仔细着点。”洪四海队柳良宇没什么感情,柳良宇只懂拿笔,生意场子他帮不上,让他靠着肚子墨水又可能饿死,实在不能怪商人势利眼,权衡之下确实没什么作用。

      “是,老爷。”柳良宇低头应着。

      倒是没看见洪蔓蔓的神情,洪蔓蔓对一切山外的事情都很好奇,不仅是笼里的金丝雀,笼外的柳良宇也被她暗暗记下了。

      是个来自山外的男子。

      斯文白净,挺招人喜欢的。

      及笄年龄最易对新鲜事物感兴趣,也最容易……动心了。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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