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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国参加婚礼 ...

  •   是夜。
      月亮只有半圆,薄薄的乌云遮不住它放射的万丈光芒。细雨飘飘,夜里宁静,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了雨与月。
      一个醉汉手里拿着一瓶酒,步子踉跄,嘴里哼唱着歌。雨为他支起舞台,半月就是他的听众。
      李一一觉得她就是这个醉汉----一个被她刻画出来的小说人物。
      她本不是作家,她不喜欢看书,也没有写作的喜好。可心里的话说不出来,积压的多了,就得找另一种方式“说”出来。
      被手机铃声吵醒的李一一从被子里伸出来手去找手机。她尽力睁开双眼,可只能眯出一条眼缝来。因不满而皱巴的脸在看到来电显示后稍稍有所展开。
      “嗯?”压抑着不悦,嗓子里挤出一个字来。
      放在平时,谁在她熟睡中打电话来吵醒她,她定会在接通后埋怨一番。但是她这次并没有,因为那边电话一接通就已经劈里啪啦的说起来了。
      “一一!下个月我结婚,你赶紧从F国回来给我当伴娘!”好闺蜜不顾7个小时时差,夺命连环call李一一,前来报喜。
      “嗯。”完后,将手机挂断。
      大脑帮她过滤掉与生老病死四件大事无关的信息后,加之闺蜜的语气十分兴奋,显然没什么大事。
      李一一的第一反应----可以挂断睡觉了。
      可闭上眼后,她的脑海里一直重复着那句话。“结婚”“回来当伴娘”“回来当伴娘~”“回来~”
      最后,有什么点触及到她,她睁大眼睛。
      回去?回国,回去景城。
      她顶着个鸡窝头,两眼放空,在床上恍惚起来。
      五年前,她被陆亦辰分手后,痛苦万分,无法走出那段感情。与其看着陆亦辰和他的新婚妻子在自己眼皮底下恩爱,不如一走了之。于是,她只身来到了这个浪漫的国度----F国。
      谁知这一走,便是五个年头。
      五年间,她变得甚是“潇洒”。
      在西方资本主义氛围的熏陶下,白天勤劳的小蜜蜂,夜里放纵的小野猫。刚开始是设法不让自己独处下来去惦记旧人回忆旧事。但久而久之,她自己也道不明,一直以来这种用写作和□□来麻醉自己的方式,是常年习惯了还是依旧为了逃避?
      回去之后,会不会碰见他?
      思及此,烦闷的李一一再次侧身去拿床头柜上的二手烟抽上几口来解闷。
      李一一再次的动作,把睡在身旁的金发男友ken弄醒了,“Honey?pourquoi(亲爱的,怎么了?)” 他小声嘟囔,从后面搂住李一一的细腰,抬头,深情地轻咬她的粉色耳朵,留恋着徘徊着吻着。
      李一一闭上眼睛,深吸一口烟,将烦闷化作情欲。转过身来,未待眼前弥漫着烟晕的肯看清她的面容,反客为主,跨腿坐在ken的粗腰上。
      好似他的腰间被一股电流接触,他深吸气,那股电流刺激着他,腹部感觉轻微抽搐了一下。
      李一一的动作停下来,看着他。
      “嗯?”肯迷惑的眼神中无法掩饰激动,他正要说些什么却被李一一打断了。
      眼看着她夹着香烟的右手抬起,食指立在唇边,肯看着她深邃的眼眸,听到她在烟雾缭绕中发出“嘘”的一声。
      他突感一阵晕厥,似乎要死过去一般。
      他从未见过如此美妙的女子,她的每一个表情都牵着他的情,每个动作都勾着他的欲。
      接着,她再深吸一口烟,俯身,双手撑在他的耳旁,缓缓吐出的烟雾最先在他的右耳徘徊,随着她右侧,来到右颊,最后停留在鼻尖处。她高挺的鼻子似有似无的擦过他的脸,痒痒的。
      他的手开始不安分了。可他还未得逞,李一一拿过挂在床头的丝巾将他的双手捆绑起来,固定在他的头上边。
      她伏腰吻上,如蜻蜓点水一般,轻轻一点又随即离开。而后他的下唇被轻轻包裹着,双唇的柔嫩加之烟雾的细腻,给他无与伦比的感觉。
      呼吸声越来越重,他按捺不住,抬头去寻找,却无法得到。对于向前与后退的游戏,李一一玩得不亦乐乎。
      就在他沉沦之际,不料李一一再次停下。只见,她从他身上下来,穿上睡袍,带上笔记本电脑,往门外走去。
      “你去哪?”ken想挣脱手上的丝巾。该死,她打了死结!
      “你该回去了。”李一一下逐客令。
      她走下楼,来到屋外露天的只有遮阳伞遮挡的小桌子。这是她专为写作而布置的,桌子很小,仅能放下一台笔记本,一部手机,还有一个咖啡杯。她喜欢在雨天写作,细雨连绵时,她灵感泉涌。因为听着雨声,可以使她更加平静。
      被留在床上的Ken,火花被引燃,却无法浇灭。心中的火久久不能平息。有这么一刻,他想她想得发疯。
      这已经是第二次!ken发誓下次再也不会在下雨天搞事情了。
      每次更进一步的相处,ken都会发现李一一的不同。
      Ken觉得李一一有东方女性的书香气质,兼具欧美女性放任的叛逆特质。
      他是在图书馆里认识李一一的,他发现她每周四和周六都会前来待上整整一天。有时会捧读英文小说,不时地记下笔记;有时看到她自己带来中文书籍阅读。如果说用三个小时来看书的话,她可能会拿一个小时时间来思考。
      她应该最喜欢靠窗位置,若非是原先的位置已经有人了,她会一直选定这个位置不换。
      因为她总是一个人,他以为她温柔,喜静,可人,要不怎么可能耐得住在图书馆里头待上一天?
      可后来看见她在酒吧里玩得自如,与之前的形象大相径庭。出乎意料的同时,他觉得她更加与众不同。自那时起,他对她的喜欢上升到了爱慕。
      这天周六,Ken一大早就驱车来到李一一家。
      门一打开,Ken抱住李一一,就要一尝芳泽。
      “NO.NO.我还没刷牙呢。”李一一用手按住正在送来的双唇,身子往后退。
      “睡得好吗?我特意去中国城买了你最爱喝的粥哦!”Ken笑得很阳光,露出洁白的牙齿。
      这一刻,李一一似乎明白了,这么干净的男生,在开放的西方世界中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这就是他能追求成功的原因了吧。
      五年来,她阅男无数,但从未允许或邀请任何一个男人来她家,除了他。
      李一一看着他将袋子里的各种打包盒拿出来一一摆好,疑惑,“嗯?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家店的粥?”,印象中并没有跟他提起过。
      “你自己猜吧,我的笨蛋。”
      其实,在他认识她以后,他在脸书上查看了李一一建立脸书以来所有她的动态。得知她是一名作家,他就去买她的书,反复地读,想从中了解她。
      “吃完早餐,送我去机场吧。”
      “嗯?不是星期一的机票吗?”
      “本来是的,但就在一个小时前,我改签了。因为天气预报说未来几天有大暴雨。”
      “好吧。”Ken抿嘴,未曾如此讨厌下雨!
      即便毫不掩饰自己的不开心,但还是伸手擦去李一一嘴边的汤汁。
      ————去机场路上————
      “亲爱的,我能和你一起回去你的家乡吗?”Ken灵机一动,觉得可以和她一起回去景城,这样他就有更多的时间和李一一在一起了。
      “不行哦,你现在是实习期,要努力工作才行。而且我参加完婚礼后就回来了。”李一一只当Ken的话是儿戏。
      "但是我真的很想去参加你闺蜜的婚礼,还有去看参观那个见证你的成长的城市,而且而且,Mais je veux vraiment être avec toi !(但我真的很想和你在一起!)" Ken继续撒娇。
      因为中文学习还不够精通,在激动的时候,会磕磕巴巴的,或者蹦出母语来。
      最后,他在李一一快要生气的边缘及时将自己的想法扼杀在脑子里。
      临近登机,ken弯腰抱住李一一“亲爱的,下周见。”
      李一一抬手轻搂以示回应。
      “Sweet heart, 我爱你,我不能想象未来几天看不到你的日子。”恋恋不舍的他把头深埋在李一一的肩头上。
      “好啦,我要登机了。”李一一拍拍Ken的后背,轻轻地挣脱出他的拥抱。
      “等等!”说完,双手轻捧李一一的脸,低头,来一次激吻。
      直到听到机场广播催促登机,ken才不得不放开李一一。
      "mon chéri, je t‘attendri toujours !!(亲爱的,我会一直等你的!!)" Ken的大喊吸引了周围人的目光。
      “你们看,你们看。”,“哇,好帅呀,我也想有个外国男友。”
      旁边走过的几个韩国女子频频回头看他,几人边走着边花痴的低语讨论他,更是羡慕李一一有这么帅气的男友。
      李一一听到他大声的告白,很浪漫,年轻真好。放在五年前,估计她也是跟他一样高调恋爱的。她继续往前走,没有转身回头,只是向他挥手拜拜。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不远处,一个黑衣男子戴着智能眼镜不停地记录下这一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回国参加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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