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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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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边吃边聊。郝默因许成品的事被陶刚一个劲的开涮,可他唱的独角戏,女主角只顾着吃鸡一字不回。张扬总是有意无意看向郝默,披肩长发,黑色的运动休闲套装,她好像偏爱深色衣服。然后自然的帮她布汤布菜,而她也不推阻,端面前的全往嘴里送。实在被陶刚吵的不行了丢出一句:“陶刚你再说一句,信不信我就一直赖在思义那,不嫁人了。”
这可是陶刚最当心的事,当即乖乖的闭嘴伺候思义用餐。
整顿饭下来,站旁边的服务员发觉真没有自己可以去服务的地方,两位美女各有专人服务,两位帅哥又不用服务。真是舒服。
吃饱喝足了,许思义送上迟来惊叹:“张老大,我第一次发现你如此有绅士风度哦。”
郝默:“男士为女士服务是国际的礼仪。陶刚,刚刚你笑的蛮开心嘛。”
陶刚抱住许思义的手臂:“老婆,耗子的表情好可怕。”
“不是早告诉过你女人和小人不要去惹嘛,自己摆平。”
呜呜呜。。。为什么自己的女朋友的字典里从没有‘重色轻友’这个成语了。“郝默,你不会在我们约会时使坏吧!?”
某女哼两声。“如果你答应我帮外带三次平记的烧鸭和叉烧的话。”
陶刚难过中,平记外卖啊,山高路远,而且总有一长列队排着。
许思义和陶刚有地方要去,张扬送郝默回去。谁都不会往张扬对郝默有意思那方面想。许思义的意识里他是不屑于郝默的,陶刚和郝默自己眼中,郝默是个麻烦人物,少有人敢担。
所以坐到副驾驶座,当张扬探过身来帮郝默系安全带时,她被吓的停住了呼吸。那几秒靠好近,好像她一呼吸起浮的胸就可以碰到他的脸!两人怪异的对视一会儿。
这张老大也太绅士了吧!郝默叹!车子开动,郝默松了口气。可只呼出一口气她就被吓到又停住呼吸。
张老大在说,“今天起我们约会吧。”
“啊?”不太确定,因为不可能嘛。
“约会时间地点内容都可以由你定。当然如果你懒的想,可以由我来安排。如果不想出门我可以陪你玩游戏,外出帮你买你想吃的东西。”
郝默奇怪,陪打游帮着跑腿觅食?!“为什么呢?”
“喜欢是不是理由?”
是喜欢我还是喜欢照顾我?郝默没问出口。她在思考着,想想看自己麻烦思义够久的了,无形中自己真的是陶刚和思义恋爱中的麻皮袋。如果真要找男朋友花上三五年都未必找的到!
“我可以搬去和你住嘛?”
张扬的车一下子开出个S型。事情的发展真不可思议。
“哈哈哈。。。。你选择吧,是让我搬去和你住呢还是我另找人选。”看到他慌神郝默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下来。原来某人没想像中的钢铁。
张扬嗖的把车停在一家咖啡店前。“我们进去聊聊吧。”
“我比较想回去玩游戏。反正你真喜欢的话我就搬过去,如不我另找人。我要从思义那搬出来。”最后一句话是强调句。
张扬盯着郝默看,眼神阴晴不定。
郝默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老爸揍人前的样子就他这样,他不会有暴力倾向要打我吧。
车子又上路,停在某住宅区。
郝默捧着咖啡杯小心翼翼的打量客厅的布局和对面的男子。怎么突然就到他家了呢!郝默也莫名其妙了,是自己愿意的吧。毕竟下了车被他拉着进电梯出电梯进门自己一句也没反抗。
“刚刚,呃,你也知道许多时候人说话都是不经大脑的。刚刚的话别当真。”这是后怕。
“除了小学一年级我说要考第一名结果考了个第二名,后来的每一件我决定要做的事我都有去完成,我从不说玩笑话。明天我帮你搬家。这里有两间客房,一间你住,一间可以改成你的书房。”
郝默眨巴着大眼:“那个,不用那么麻烦,我不用书房的。我想问的是,是不是我要什么时候搬走都可以。”
某人不回答,阴森的眼神盯着她。
“呃!那个,你叫什么名字?”总不可能姓张名老大吧。
张扬的脸成了冷色调调色板,真想一头撞玻璃窗桌上。
在客厅喝了一个钟的咖啡,然后参观房子。两人达成共识,郝默第二天搬到张扬家的客房住,从此荣升为张扬的同居人。怎么说了,是神速了些。可,没办法,那一项项优厚的待遇例出来,再一一分析,怎么样她都不吃亏,不答应的是傻子。老祖宗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下午被送回家后郝默一直晕乎乎的,那种感觉就好像玩游戏要过某一难关,花了十来小时过了,可自己总觉得在做梦,晕晕乎乎的特没真实感,想掐自己。于是她时不时的惊呼出声:初吻,哦,我的初吻啊,总算献出去了。
还好许思义还没回来,要不她非得抱住她大叫不可。初吻献出去了!
初吻是这样献出去的。
在张扬开车送郝默到她住的楼下时。郝默推开车门,一直扭捏着不下车,欲言又止的样子。张扬见她这样于是低头问道:“怎么呢?”
郝默深吸口气抬头:“那个,呃张扬,你知道吧,我现在特没真实感,所以,你可不可以吻一下我?就一下。”话刚落初吻就没了。
问感觉如何?哈,好几个十年后郝默都能记得那蜻蜓点水的一吻。‘一秒仿佛永恒’就是在形容那种震撼!
晚上张扬回到家守在电脑前。凌晨一点时有邮件进入,点击打开,果然那是期待好几小时的结果。
“睡了没有?我今天做了两件傻事。第一件,去相亲,而后失望透顶。第二件,把自己给卖了,暂不能评定好坏。
唉!小时候曾设定过,有资格成为我男朋友的必须要完成我的三个条件:第一,得送我999朵红玫瑰,而且不能一次性送完,要一天11朵的送,表示会一心一意。第二,用100元钞票折99个红心送给我,代表天长地久(一开始是设定用旧版的一块钱做红心,后来觉得那太小KS了不符合白马王子的形象,就改为一百元的)。第三,要背着我爬一次马安山,以证明长路漫漫白头偕老。
可结果了,就见了一次面,哦,是二次面,我就让人家摆平,还愿意直接入住他家。并且献上了初吻。自己都觉得太随便或那个轻浮了。
可是真没得选!能容忍女朋友整天呆家里,守着电脑,不做家务,不做饭,不打扮,不出门采购,不应酬亲友,不想结婚就不结婚,不想生小孩就不生小孩。反过来他还得照顾她包容她疼爱她——这年头一万个未婚男里面最多只有一个(还未必有)!
唉,最近我还在说,如果喜欢我的人肯让我接着做我自己,对方哪怕是一其貌不扬大我二十几岁的人我都肯,更别说出现的这个还是一年轻力壮的有为之士。多少人做梦都未必能梦到如此好条件符合自己意愿的男朋友。
朋友,明天起我就是别人的人了,需谨守本份遵守妇道,不可以和你走太近。5555555555555555别了,我亲爱的朋友。”
看完,张扬嘴角上扬,静默了半个钟,回道:“不是有个词叫‘缘份’。应该是他和你注定命里有缘,能擦出爱的火花。两人相遇相守,幸福而满足,白头偕老。这就是所谓的前世姻缘今生续吧。你选了他,就要相信他,依靠他,他将陪着你过平平淡淡简简单单安安稳稳的生活,他会带给你幸福的。”
郝默看完有丝丝纳闷。这段话怎么都觉得把‘他’改成‘我’念起来较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