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出院已有几天了,事情还得不到解决,肇事者没登过门,也不联系,我去派出所上交复核申请,先是等了整个下午也见不到人,第二天早早去了,直到中那个中队长也没人影,我实在委屈,嚎哭起来,真的很想死,给公安局投诉科打电话,明明显示已振铃,却无人接,像是有人将话筒拎到一边,过一会儿,就挂上了,后来晚上我再去,终于将申请交上了,还听他的将电瓶车又送过去了,过了两天依然无消息,我和伯父去派出所打听,可笑的是此队长竟和我家还有点关系,他叫我将电瓶车骑回家,却对申请提都不提,很显然,我的复核申请他并没上交,只是一直说非机动车不赔机动车,说人家不会要我家赔他车的损失,说保险公司不会扣10%的医保,说肇事者承诺即使被扣,这钱他给,到头来还是空话,因为我没得到任何文字的承诺,肇事方也一直没跟我联系,而我对此次事件仍然心存疑虑,因为我所查到的法律条文处处显示对我方是有利的,什么时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形同虚设了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者可以同等对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