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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血来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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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如果末日将要来临,那么此时,便是狂欢。灯红酒绿一向是城市的常态,但是人们永远不清楚下一秒会告诉什么。
奶茶店前排起长队,街边小摊烟雾氤氲,但世界上有黑就有白,有善就有恶,因此,城市里便可得出一个结论:有岁月静好,就有危机四伏。城南的一栋筒子楼里,静悄悄地躺着一个人,他面色青白,尽管只是九月份,他的体温却如零下一般。你问我怎么知道的?哈,当然不是杜撰,因为他的旁边,还有另外一个人啊。男子阴沉地盯着地上的人,他早在十分钟前摸过他的体温,确认了,这个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地面上有一摊暗红的液体,可能是油漆,也可能是血液。这个死人,这个不幸的人,身上还穿着工作服——当然,工作服可能不是他的。他本来想着给这个狭小的房子涂上一层洁白的油漆,装修的好一些,说不定到时候政府拆迁时还能多赔点款呢。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多么可怜的人啊!哎……
“唉……”旁边的男子也叹息了一口气,实在惋惜些什么吗?还是完成任务的放松?
男子把帽子往下压了压,调整了一下口罩。他懒得去检查自己身上有没有血迹了,于是,他走了。关门前,他轻飘飘地瞥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嘴角扬起,像是在讥笑地上人的愚蠢。吧嗒一声,屋里安静了,但等待着几个小时后的尖叫和兵荒马乱。
男子下了楼,愉悦地哼起了歌,很明显,这不是第一次。他走出小区,忽然停下了,眼前车水马龙,城市之大让他有一瞬间的茫然。但很快,他抛出硬币,翻开一看,是花!男子挑了挑眉,转身就向左边走去。
不知道在哪,他进了个小区,爬上了6楼,选择了左边的602。为什么说是选择呢?因为只要他想,这个小区的每一扇门他都有办法弄开。
他没有急着开门,也不担心里头有没有人——有就杀了好了。
门口的鞋柜上只放着三双运动鞋,没有牌子,但明显是男孩子穿的。没有拖鞋,没有别的东西,干干净净。
秦黎进来以后,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这个独居的男生家中,竟然有不少女孩子的东西,粉色贴纸、玩偶、抱枕……但它们跟摆设一样,陈列在橱柜上。这个男孩子应该有个妹妹之类的女性亲属,只不过不和他在一起吧。
看着看着,秦黎忽然笑了,自己还没想好怎么脱身呢,就在这研究一个陌生人的家。他希望这间房子的主人——那个小男孩快点回来,他还要休息呢。
秦黎前前后后转悠了一圈,就缩在沙发上看电视了。秦黎还挺喜欢这个淡蓝色的沙发的。
不知过了多久,门锁吧嗒一响,秦黎长舒一口气,可算回来了。他往墙上的时钟一望,十一点了。
这个点回来的,要么是和他一样的不法分子,要么就是高三狗!
门是开了,但没人进来。
宋木皱眉看着明亮的房子,没敢迈腿。是谁?来偷东西的?不像。但此时他已经骑虎难下了。
宋木脱下鞋,穿着袜子走了进去,一进门就看到有个男人扶着颚,对他微微笑着,“你可算是回来了。”
宋木一脸木然,他拿错剧本了?还是他失忆了?这个男人是谁?!
纵使心中惊涛骇浪,脸上不显波澜,这就是考场上练出来的真本事!他轻轻把门关上,把门反锁。他看得出来,这个男人很危险,有事他肯定逃不出去,还不如锁上,免得对方还有同伙进来。
“你好。请问尊姓大名?”
“……”有够淡定的。秦黎忽然对这个小孩产生了一点兴趣。
但也只是一点。该杀还得杀。
“黎。我要你的房子了。给不给?”
“你……是要买还是合租?”宋木疑惑。
“强抢。”秦黎冷漠吐出两个字,“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刚杀了个人,需要个住所脱个身。”
宋木相信他的话,而对方,一个杀人犯,这么大大咧咧地说出来,完全是由于自己根本构不成威胁。
“其实……有话可以好好说,何必抢呢?”宋木斟酌着语言,他没有心思害怕,而是要思考着生存的几率。“要不然这样吧,表面上你租我的房子,我们一起住,我就不收你房租了。毕竟,我突然换了住处肯定会有很多人起疑的。”
“你可真是不一般。成年了吗?”秦黎不能否认,自己只能这么办,这次杀人太匆忙了,善后的那个人还要好几天才过来。
“高三,十九。”
果然……高三狗。
“那么……黎?我这么称呼你?”宋木迟疑了一下,问出了口。
“……叫黎哥好了。”一个“黎”字快把他自己恶心到了。“你叫什么?”
“宋木。”
“哦,好。我睡哪?”秦黎心里有了答案,但就是要问一句。
“那个客房吧?明天你自己可以调整一下。”
“哦。”
宋木盯着房顶,觉得刚才实在是奇幻。那个男人身上确实有杀人犯的气质,但也存在着一种与之对立的正气,不然他不会那么好说话。而且未来肯定要和警察打交道了,真烦。
算了,有事之后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