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强尼.潘坐在饭店靠落地窗的桌边,微笑地看着身边的好友与对面的两位意大利美女侃侃而谈,时不时插几句幽默的话,逗得一桌子人咧开嘴笑。
他很享受这种气氛。不同于刚才酒会上的喧嚣,充满异国风情的陶欲中餐馆别致、典雅,散发着东方特有的幽谧气息。身边的人却又年轻时尚,非但没有格格不入,反而是活力与高雅的完美结合。
他本该好好感受的,但潘的眼睛却不自觉望向了右前方桌子边的东方男人。
黑发,黑眼,黑框眼镜,静静地翻阅着当天的报纸。
比起西方人的强壮身躯,这个东方人算得上消瘦,但并不柔弱;相貌算不上俊朗,但是很干净。
这些都不足以吸引潘。如果不是因为男人穿着只有二手店才能买到的廉价牛仔裤和白衬衫,潘恐怕连看都不会看他一眼。
什么样的人居然敢穿成这样在高档饭店里喝咖啡?
潘很好奇,他设想这个男人是某个落魄在外的贵族子弟。但他很快就否定了设想。
男人身上散发出的悠闲气息显示他并不窘迫。而且潘也嗅不出金钱的味道。要论气质,没什么绝对的好坏,干净而又平淡。
成岑坐在饭店的空位上一边看报纸,一边喝咖啡。咖啡是纯正的蓝山。他基本喝的是免费的。因为老板进的蓝山大多西方顾客都不喜欢,偶尔一些华侨会来点,但每月的存货还是很多。咖啡豆放久了会潮,所以老板就送给成岑。 老板对每个店员都很好,尤其对成岑。早年挟妻带子来美利坚创业,终于开起了远近闻名陶欲后,儿子却扬长离开,回了国。他在这个手脚勤快的东方小伙子身上依稀看到了儿子的影子。
成岑正在等换班。Jim七点下班,他七点上班。纽约是个节奏很快的都市,大家都不喜欢等人甚至是被等。所以成岑总是很早到,然后在大堂里坐一会儿,时间到了再去更衣室。
老板知道他的习惯后,非但没有责怪,反而让人早早地准备好一杯蓝山,等他来时,像对待客人一样,尊贵地端上去。
成岑不讨厌这样的生活,平淡而又温暖。
简穿着服务小姐的制服走到成岑的身边,低头告诉他Jim下班了,成岑微笑地点了点头。简收走了空了的咖啡杯,离开了。
就在成岑放下报纸也准备离开时,他感受到了灼人的视线,转头望向那个方向。
是个男人。一个相当美丽的男人。并不是中性的那种漂亮,而是作为一种人类结晶的完美。皮肤属于西方人的健康白,却又有着东方人的细腻;脸的轮廓分明,瞳孔的颜色却和自己一样。是个混血儿吧。
成岑不认识他,却认识他的表,他的外套,他的西装裤,他的黑皮鞋,每一样都是他在这个饭店里做一辈子都买不起的。他很有钱;他的眼神霸气,所以他也很有权。
他拥有金钱、美貌、权势。偏偏成岑最讨厌这样的男人。
他向潘礼貌地笑笑,站起身,带着报纸走向饭店深处。
潘愣住了,不是因为那个微笑,而是因为黑色眼睛里掩藏着的讨厌情绪。那种感觉会让他错认为自己是苍蝇或是蟑螂。
“潘,你在看谁啊?”身旁的丹用手在潘眼前晃了晃,美女当前,他的注意力怎么还能被引掉呢?
“哦,是一头有洁癖的小绵羊。”潘说。
意大利美女笑了起来,丹则疑惑地重复着“有洁癖的小绵羊”这句话,望向右前方,连个人影也没有,别说什么小绵羊了。
“嘿,潘……”丹刚想说什么,就看到潘已经站了起来,用纸巾擦了擦嘴说:“对不起,临时有事,先走一步。”
美女们做了个请便的手势,好聚好散,这是年轻人交往的常识。
“你去哪儿?”丹问。
“去找小绵羊。”
“小绵羊……God……”
潘很想知道那种讨厌是为了什么。他从不记得自己与那个东方人有过什么过节,也不认为自己有被讨厌的条件。所以这种感觉让他觉得无辜。
然而他在店门口张望了很久,也没看到那个穿牛仔裤的东方人。他当然不会想到这时候成岑已经走到了丹的桌子边,问:“先生,还需要什么服务吗?”
成岑很快就把美丽的男人给忘了,或者说,他从没记住过他。
潘也没紧追不舍。生活总是充满着插曲,如果每一件都去深究的话,会活得很累。
成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六点了。他蹑手蹑脚地走进浴室,冲了个澡,然后回卧室。
他的小情人睡得很熟,四肢张着占据了大半个床。
成岑低头吻了吻情人的鼻尖,挨着床檐睡下。
情人的名字叫Kid,长的很漂亮。传统的美国人。从小在贫民窟长大,大约是错过了生长发育期,瘦瘦小小的。16岁就开始做鸭。现在还在做。
成岑从他脖子上的痕迹就知道Kid昨晚又接过客了。他心里是有点不舒服,但并没有到无法忍受的程度。他和Kid是床伴,是同居人,或许也是情人。但却没有爱,所以不是恋人,所以也就不存在身体上的互忠。
在成岑现在的世界里,只有喜欢或是讨厌,而没有了爱与恨那样深透的情感。他喜欢Kid,因为Kid漂亮、安静、温顺。与他生活很舒适,就像在店里有老板为他准备蓝山一样。
两人合力付房租,水电煤。成岑会经常带餐馆的剩饭菜回家,有时也会自己烧一两个中国小菜。
成岑感觉Kid的嘴逐渐被自己养叼,因为他几乎不吃除成以外的人煮的东西,就算偶尔在外面吃了,回来后也要成帮他烧点什么。成岑无所谓,他无法习惯生牛排、烂糊状的各种炖肉蔬菜和日复一日的沙拉。他想保持华人最基本的饮食,他也不讨厌被人依赖的感觉。就像夫妻般扶持,同居,但是没有爱。
没有爱没关系,没有爱才平和。
所以Kid告诉成岑他有了新男友,想要结束关系时,成岑没什么惊涛骇浪。他是有一点难过。Kid对他很好:他知道他有偏头痛,所以□□时常常忍着不叫,有时甚至会把嘴唇咬破。这样乖顺又关心自己的床伴恐怕很难再找到第二个了。但是这样的理由不足够,这样的感情也不足够,所以成岑没有挽留。而且他认为,既然是Kid自己决定的,那就是正确的。自己更没必要牵涉太多。
Kid说他的新男友想见见他,在明晚索亚夫妇市郊的豪宅举办的酒会上。
成岑有些惊讶,他很有钱?能够被索亚夫妇邀请的一定是名流。
恩,Kid点点头。
成岑有点不高兴,因为他讨厌那种人。随后又真心高兴起来,因为Kid似乎找到了一个比他好很多的男友。
好,我明天正好没轮到夜班,我去。但我没合适的衣服。
Kid说,没关系,明天的家庭酒会不正式,只是大家聚聚而已。
成岑和Kid乘出租车来到宅前,与那一路的劳斯来斯和保时捷形成鲜明对比。
Kid无所谓,成岑更无所谓,他们在门迎诧异的目光下递上了请贴。
庞大的客厅装修的很好,不富丽奢侈,却细致舒畅。柔软的棕灰相间的地毯,乳黄色的磨沙吊灯,挂着风景画的奶白色墙,即使到处都是桌子、酒杯、食物和人,也给人干净清爽的感觉。
成岑陌生酒会上的人,却不陌生这样的酒会。他比Kid自然多地保持微笑向上层名流施以注目礼,或是友好地握手。
没有人把着装随便的他当作服务生。虽然大家都闻不到他身上富贵的气息,却看到了属于东方的沉谧。这种沉谧让人肃然起敬。
Kid的新情人看到了他们,匆匆结束了与某市长的谈话,走了过来。
他是个商人,暴光率挺大,但没什么绯闻,因为他公开自己是同性恋。虽然外表不是特别出色,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重要的是他看Kid的眼神很真挚。
成岑熟悉这样的眼神。同样的情形曾经把他刺得很痛,但现在,他只知道把Kid托付给他是件明智的事。
潘独自一人在喝酒。刚才一圈招呼打下来,嘴有些干。然后……他的眼睛被同一块磁石吸引了去。
他?
黑发,黑眼,黑框眼镜,一陈不变的牛仔裤和白衬衫。怎么会出现在这儿?果然是隐蔽着的上层社会的人吗?
他身边有个漂亮的男孩。男孩看上去挺纯净,但撩额发或是挑眼角的小动作出卖了他,应该是个从地底下跑出来的人。
两个人谈话的对象是……彼得.唐纳兹?难道他就是唐纳兹的新情人?
潘记得听丹说起过,唐纳兹爱上了个小贫民。真的是他?那么他能出现在那样的饭店也就可以解释了。
但很快,潘就明白了唐纳兹的新情人是那个男孩,而东方人则是他情人的情人。
如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般,潘饶有兴致地看着事态发展。
过程其实很简单,男人间的交接仪式。
唐展示了财势和感情,成表现了大度和宽容。Kid像个珍贵的奖杯由成颁到了唐手中。
唐将服务生送来的酒杯递给成。成知道喝完这杯酒,Kid就真正不属于自己了。
他没有犹豫,一饮而尽。
他确定这是对的,对任何人都是最好的。何况他和Kid间没有爱。这是关键。
没有爱……
他其实没看出来Kid眼底的期待,他不知道Kid早在第一次遇见自己时就爱上了这个安静,温柔,神秘的东方人。
他不知道Kid曾夜夜狂啃中文就为了某一天的一句我爱你。
他不知道Kid讨厌极了糖、盐、醋的结合味,但为了让成开心,装作很喜欢的样子。
他不知道Kid在外面拉客故意让成看见痕迹事项让他妒忌,吃醋。
他不知道Kid那么努力地想培养起爱,却总是不断遗憾,然后在唐强烈的追求下犹豫了。
他不知道只要他现在说一句:请留在我身边吧。他就可以立即放弃金钱、地位和唐的爱情回到那间廉价公寓。
但他没有,他喝完了那杯酒。
远远站着的潘清楚地看见男孩眼睛里的光彩消失成绝望。潘好笑极了,他没想到那个黑发黑眼的男人就这么把爱着他的小情人给拱手送了。
Kid主动挽上唐的手臂,微笑着向成说了声:“再见。”
中文。
成惊奇地咀嚼着那句冷冷的再见,终于发现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不是个迟钝的男人,但他选择视而不见。
反正没有爱,也就不后悔。
正当潘准备走过去正式打个招呼时,有人先他一步。
“嗨,Mr成,没想到你也会在这儿。”说话的是一个华商。
成回头,看见了那位搞电信的老板。他皱了皱眉头,他讨厌看见认识他的人。
“王老板,你也来纽约啦。”他用中文说,不想别人听到对话。
“啊,搞网通嘛。怎么,放出来准备东山再起?”王老板调侃地说。
“我可没那本金,你看,穿成这样,现在可是穷光蛋啦,陪朋友来的。”
“这样啊……”王老板似乎不太相信,但依旧眯眯一笑,寒暄说:“将来你哪天想要再开公司,我投资。”
“那真谢谢啊。”虽然这样回答,成对那样的生活已经避之惟恐不急了。
潘听得懂远远的正在进行的对话,他的父亲是华侨,从小就逼着他学中文,说是不能忘了祖国的根,没想到今天倒派上用场了。
他听得一愣一愣,这个东方人的一举一动都让他意想不到。原本都快确定他是个小老百姓了,这会儿听口气还是个过气的老板。
为了避免再碰上熟人,成想要撤退。但刚来就走,通常会让主人家脸面无光。于是他走向一位waiter,耳语了两句。Waiter指了指门背后的箱子。
成走了过去搬起最上面的一箱,穿过大厅来到落地窗后的空旷阳台。
对着月光开始静静地喝伏特加。
成不爱喝酒,不爱喝不代表不能喝。凡是做生意的,没有人不能喝。
成岑酒量很大。通常都能熬到最后看着别人醉眼朦胧在合同上签字,还能清醒着指挥手下的人把喝醉的合作伙伴送回家。甚至有自己开车并与交警周旋了半天的经历。因为时常于豪爽的东北人拼后劲很足的高粱酒,那些纯度精致的洋酒反而喝不醉了。
成平时喝酒很节制。他有偏头痛。但他觉得今天该醉。今天失恋了。失恋就该喝醉。
潘站在落地窗的另一边看成岑喝酒。成岑喝酒的姿势是他从没看到过的。
不是疯狂的灌,不是优雅的品,那是让人联想起喝白开水时的模样。一瓶又一瓶,感觉真的是在喝水,至少是渗了水的酒。
喉节蠕动的频率没有改变,手伸向背后拿瓶子的动作依然灵落。只有地上的空瓶诉说着成岑肚里的酒量。
但是成岑的眼睛依旧清澈,遥望着黑夜里的北斗七星。勺柄的一端有一颗最亮的,北极星。
成岑用手指勾画着星辰的走向,想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一箱伏特加在潘的注视下,消耗完毕。成岑将手习惯性的伸进箱子,许久也只抓住空气,于是慢慢地转过头,眼睛有一些朦胧但仍旧可以看清空空如也地箱子和周围散落的空瓶。已经喝完了吗?颇有些摇摇晃晃地扶着阳台栏杆站起来。
潘看着摇摆的身影,知道那人已经醉了。于是拉开落地窗,走进阳台扶住他。
“先生,你醉了吧。”
“大概是吧。”成岑看不清来人的面容,但声音听起来沉稳地让人安心。
“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家。”潘问。
“好啊,谢谢……”还没说完,就沉沉地睡去了。
“嘿,你还没告诉我你住哪儿呢!”潘拍了拍紧闭双眼的脸蛋。
没有回答。
潘叹了口气,将他扶出阳台,远远地看见被唐纳兹楼着的男孩,他也许会知道。要过去问吗?或者干脆把男人扔给别人?
不,这个男人的秘密是属于自己的。某一种孩子气的自私心理使得潘决定带睡着的男人回家,潘的家。
与索亚夫妇打完招呼后,潘将男人塞进车的后坐。今天开来的是一辆限量版的通用。稳重而不夸耀。
车厢宽敞安静,有着美国人人性化的设计。明明是山路,车子却一点也不颠簸,车好,开车的人技术也好。
2小时后,潘在自家的车库里踩上了刹车,抱起成岑走向散发着荷兰恬阔气息的洋房。
成很轻,至少比看起来轻,搁在手里的重量几乎让时常练习武术及拳击的潘感觉不到。东方人都是这么轻飘飘的吗?潘笑了笑,打开了门。
房子虽然不大,也没有成堆的佣人或是干练的管家。和普通的美国青年一样,潘向往独立自由的生活。但却是和荷兰王储们同出于荷兰著名设计师之手。舒适,自然,现代化。其他几套散落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别墅几乎都要请人打理,唯独这里自己来,因为这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