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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番外·红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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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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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
我爱红衣,她们的故事都是如此美丽勇敢,好像总能冲破禁锢自身的枷锁,去争取自己想要的未来。
我做不到,但不妨碍我喜欢,毕竟人总会喜欢他们所缺失的东西。
喜欢也要有所表示。为了向她们靠齐,我现在穿着同款红衣伫立在午夜芦苇荡边准备做一些我平常不敢做的事情,算是致敬。
我在等路过的第一个男人,用我塞壬般的歌声蛊惑他的身心,最终吞噬他的灵魂。
美妙。
我愉悦地站在这里,等待着我的猎物与我一起下地狱。
***
事情很平淡地发展着。
第一天,没有人路过这里。
第二天,没有人路过这里。
第三天,还是…没有人路过这里。
……这个芦苇荡会有人通过就像说长城是孟姜女他们自愿修的一样让人怀疑。
不过天快亮时,来了一批警察把我抓走了。
因为昨天夜里我披头散发飘来荡去一不小心把对面田里做坏事的贼吓坏了,这小子一路痛哭流涕跑到公安局里,抓着人就叫爸爸儿子一定痛改前非。
哎,其实有什么好怕的呢,我明明这么美。
这帮条子看我的状况直接把我送进精神病专科医院,在那里我被诊断出卡普格拉妄想综合症,简而言之就是精神病,精神分裂症,随便怎么说都好。
跟其他负隅顽抗的患者不同,我对这个结果表示了极高的认同,并希望接下来能够有更进一步的切实合作。
医生们听完这段发言后对进行我长久地凝视,伴随着这看神经病似怀疑的眼神,我被关进了疗养院,派出所发了公告寻认识的人来领我,顺便报销一笔费用。可是在这个穷乡僻壤,哪会有人领我这种精神病回家。
逃离计划是必须制备的,不过这里防守严密,正是体现我超群智力的时候。
我跃跃欲试。
不出所料,经精细入微的观察守卫是否遗漏疏忽我发现这里————
没有纰漏。
真的没有。
这该死的精神病院看守居然如此严密
。到处都是凶神恶煞的蓝白条纹走来晃去,前门有,后院也有,他们个个思维敏捷,念念有词,稍有风吹草动就草木皆兵。
看来我是逃不掉了。这里人太多了。
其实他们也让我换上那套秩序井然的衣服,但我拒绝他们任何一个人的接近,我告诉他们这身衣服就是我的精神内核,衣在人在,衣亡人亡。大概是这副敢为天下先的神态吓到了他们,这帮人再次长久地注视着我,最终放弃了让我加入他们同流合污的企划,说这对目前的我可能有帮助。
直觉告诉我得尽快离开这里。
在这天夜里我看着病房窗外数天上的星星,百无赖聊间外面忽然一阵大风刮过,直灌入窗内,我白天没有被斩尽杀绝的红色衣裙便开始起舞,她们翻飞升腾——
最终为我指向了离开的道路。
我听见“吱呀——”一声,这个医院的后门,原来没关啊。
***
在离开的路上我深刻的反思自己,一定是他们给我灌的巴比妥或者其他什么诡异药物导致我这么出现巨大的疏忽,比起那些医院里不肯接受事实的凶汉,我分明根本不需要镇静。
我回到了芦苇荡边,身上的红衣有些脏了,我在水边清洗她。
一遍又一遍。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明显是个醉鬼,摇摇晃晃的身姿让我估计他至少有几瓶白酒下肚,他胡子拉碴,眼神迷离,头发蓬乱,却不合时宜地穿着西装。
不过是个靠酒精麻痹自己职场失意的可怜男人,我让开了路。
我不想对这种人唱歌,他们的灵魂已经被折磨得几乎消失殆尽,没有甜头的。
他也看见了我,截然相反地,倏然热泪盈眶,步履蹒跚地向我走来,像看见了希望。
对突发事件处理较少的我这一下便不知如何是好,难道我这一身行头还能被他认成老乡?
在离开医院的同时我当然把所有属于我的东西都带走了,我摸了摸一直被我藏在包里的弹簧小刀,决定随机应变,有个人曾把它当做礼物赠予我,可那个人是谁……我却好像怎么也想不起来。
眼前这个醉鬼的手在微微颤抖,看得出他在小心翼翼地靠近我,动作谨慎轻柔,好像是生怕惊走一只停在芦苇杆尖的红蜻蜓。可我这么大一个,而且直挺挺地站在这里。
所以他恐怕是真的醉了。
醉在他自己的梦里。
就在他接近到我只剩一个手臂的距离,这人手中的酒瓶忽地滑落,在地上“嘭”地一声砸出了闷响,等我回过神来,它已经碎成了千片万片,划疼了我的双腿双脚。
他紧紧地搂住了我。
应该是抓住了他梦中的红蜻蜓。
——不过他要是再加把劲,这只现实中被他圈住的红蜻蜓就要被勒死了。
我发出一声干咳,他放开了我。
***
深夜的芦苇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不时飞出惨白色的绒絮,一身红衣似鬼似魅的长发女孩静静和一个拖沓的西装男子相对而立。
我准备报警。
这样看起来两个人都要进医院了。不,我今天才跑出来不能再回去。
好在他没有下一步动作,我作为一个精神病在考虑回旋的余地。
这个落魄男人歪斜的领带,浸润酒渍的前襟,沾满泥泞的皮鞋无一不在透露着他的颓废和失意,但毫不相称的,他望向我的那双眼睛却熠熠生辉,仿佛是他那具躯体内尚存的唯一活物。
他看到了什么?梦中的红蜻蜓?
这是看爱人的眼神啊,我是如此熟悉。
就当我突然对这个萍水相逢的人起了一丝丝怜悯之心,他却哇地一声突然哭了起来——
“朋友!在这里碰见也是缘分啊!”他吸了一下鼻子,“买……买保险不?早买…早享受…”
噗!
原来那是看潜在客户的眼神,难怪深情中还带着那么点如饥似渴。
“我不买保险。”我压抑着怒火像回应大多数推销员一样冰冷地回应他。
“听我慢慢跟你讲啊,在这碰上我们也算是缘分。”他四处看看,好像突然忘记自己为什么要来这么远的地方做营销,“小时候我在这附近的村里长大,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来这里玩,那时候跟我来的还有一堆小混蛋,那时候可好了………那时候…那时候……”
他双手捂面,泣不成声。指缝间传来他低沉的呜咽:
“已经过去了啊……”
——他现在不准备卖给我保险了,成了一个伤心的人。
我大概猜出他是因为业绩不达标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被保险公司炒了鱿鱼,回到老家又无言以对父老乡亲,所以喝得酩酊大醉深夜还在外游荡的可怜人。
生活,不过是生活。一切皆苦。
“你知道我为什么回这来吗?”他继续说道,“这有个兄弟说要等我的,就是当年那一堆小混蛋中的其中一个,他成了艺术家,早几年在北京啊上海啊混得风生水起,比我们这些混的好多了,每次画展他都给我寄了票,可是我一次也没去过……一次也没有。”
“我…是不敢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缓缓抬起头,像承认一件极艰难的事,像如梦初醒。
芦苇的绒絮沾湿了他的眼睛。
***
接着我听完了他的故事。
几十年前,这里就像所有改革开放初期的所有大队一样,山清水秀,但非常穷。几个小男孩儿自幼也像所有大山里的孩子那样发誓——要离开这里,去大城市看看。
那时候屯里只有一家世传的郎中铺子,里面的大夫是整个屯里最有文化的人。
郎中家突然来了这么些小男孩儿也高兴得紧,说现在政策变了,就得多读书。他教他们识字。
男孩们的家里人也高兴,几个小混蛋每天除了放牛割草闲的没事干,隔壁小型果酒厂的甘蔗高粱总是隔三差五地消失几根。厂里的人来查问,又只能呵呵干笑着使劲揉这几个毛小子的头赔个不是,然后晚上让他们自己举着甘蔗站个十几二十分钟。
一次郎中从县城里带了武侠画本给他们看,几个小崽子看得热血沸腾,洗了两把脸叉着腰就准备义结金兰歃血为盟,这个男人由于少年时出色的干架技术力压群雄自封大哥,其后依次为二哥三哥四哥……和老五。
老五太弱了,豆芽一根。在大哥力服二三四哥之前,他是被欺负的典型对象。
不过之后大哥说了,以后我来罩你。
老五认真地点了点头。
他们一起在这个芦苇荡里的几个水鸟窝里建了秘密基地,也不管原主人愿意不愿意。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孩子们的天堂了。
郎中家里有很多书,从《黄帝内经》到《太平圣惠方》,凡古今医书,应有尽有。这些都是孩子自然都是不爱看的,但老五爱看。
还有一些《针灸甲乙经》、《奇经八脉考》引起了孩子们的注意,因为上面有很多小人摆着奇怪的动作,孩子们在书本匮乏的情况下争相恐后地观看,大哥由于自身的干架能力和坚定的上进心,钻研的最为认真。
郎中都讲他日后必成大器。
到后来老五能跟郎中一起看病诊脉能够自己手绘七经八脉图,大哥凭着打架时有条不紊的撞穴手法,小弟收到了隔壁村去。
于是可能有了小六小七,但老五还是老五。
那个年代人们还是普遍贫穷的。老五的母亲是在制衣厂上班的,一天忙碌下来总会余一些剩下的碎布,工人们就捡回家衣服破了可以当当补丁,也没人拦着。
大家捡蓝色黑色,灰色绿色,就是没人拾红色的碎布回去,谁会想要在自己破衣服上贴块红布昭告天下我衣服上缝补丁了?
但老五的娘爱捡,村里人都讲老五的娘精神不太正常,但她自己不过是觉得红色喜庆罢了,她欢喜。
老五便穿着一身红补丁出门,大哥就跟在他后面把敢于嘲笑的小混蛋揍一顿。
大哥要是哪天打架出了岔子,老五也会偷偷拿一点郎中的膏药在芦苇荡的秘密基地里悄悄给他们敷上。
那段日子真好啊。
可再也回不去了,家乡就是这样的地方。
老五就是后来的艺术家朋友,而日后必成大器的他创业无果,打工被骗,也算是跌跌撞撞坎坷半生,无力自卑还是觉得没脸见人,少时拥有强大力量的他,在长大之后却变得如此不堪一击,被生活碾压成了烂泥。
烂泥还是打算把故事说完。
他梦呓般地喃喃。
这段叙述实在太碎,我只从他零星的话语中拼凑出了最后一个片段:
那天阳光很好,这片以前还要广阔的芦苇荡边两个少年坐在土石块上正大声歌唱,晃动双脚不时踢飞的水花像星星一样落在他们脸庞。
那天老五穿了阿娘做的新衣裳,整个褂子都是红色,晃得他睁不开眼睛。
他们要分别了,到大城市去。
“你要等我啊——!”
远方传来几声冗长的鹤唳,他什么也听不清了。
***
新闻是前天报道这位青年艺术家自杀消息的。他在自杀的房间里画满了红色的芦苇,据说此前因为精神状态极不稳定甚至自毁过双目,接受了诸多的治疗但无果,这次的崩溃可能是他最后的艺术作品。
他不信,跌跌撞撞地跑来这里。
可是除了一个碰巧在这吓人的精神病,这里什么也没有,连芦苇都是光秃秃的。
他现在抬头死死地看着我,好像清醒了些。
“……我可是女人。” 我忽然有些不安地道,“你不能因为悲伤在这里看到谁就是你那位朋友还未离去的亡魂。人,总还是要向前看。”
他仍然看着我,目光炯炯,我有些接受不住尴尬地背过身去,“看你也是个好人,我也不介意交你这个朋……”
身后一阵劲风忽地袭来,这个男人仿佛草丛中潜伏已久的猎豹突然掌握了捕猎时机,一记肘捶撞在我后颈上,精准漂亮,就像他描述的少时那样。
神经阻滞和脑供血不足使我很快失去站定的能力,意识的最后,我看见他把手伸向了我放在水荡边的皮包。
啊,那其实好像是个名牌,古驰还是巴宝莉的全球限量款?
原来他真是个坏人。
原来他为了这点生活费带着鼻涕眼泪地在这渲染了半天思想感情。
原来我还真的信了。
我带着自我厌恶自暴自弃地陷入昏睡。
***
一个长远的梦境在我眼前展开,风吹过金黄色的旷野使麦草像轻微的海浪一般安定地起伏着,一个少年抓着另一个少年的手笑着说:
“别等了,我们现在就走吧。”
***
第二天正午刺目的阳光将我从沉睡中拉起,它们正大片大片地洒在芦苇荡的波光上,灿烂得可怕。
现在一切都是明晃晃的,就像真相大白于天下。
我看见他躺在芦苇荡里,已经有些浮肿的在水里飘飘扬扬,这水泊的深度是无法淹死他的,所以他胸口插着把尖刀,是我包里的那把。
一只红蜻蜓还停在他被水润湿的额角。
随后轻轻飞走了。就像从没存在过那样。
应该是这浓烈的紫外线刺痛了我。
我眼睛好疼,几欲落下泪来。
***
人死后原来真的会变沉,我就连把他拖上岸来也不做不到。说来我跟他素昧平生,昨晚我甚至以为他要杀人越货,但现在这份不知从何而来的悲伤却如此真实地从心口传递至咽喉,生活压垮了他,他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喉头哽咽,那片血红让我的衣襟变得更加沉重。
扑通一声,我颓然跟他一起仰跌在水中,仿佛被身上的衣服压倒了似的。
他的手指已经僵直,右手却死死地攥住什么,我摸索着,下意识的想把它掰出来看看。
我手脚并用拼尽全力,好像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件事。
可能是我用力过猛还是在水中浸泡时长的原因,那东西还是碎了,成了一些纸片,我东拼西凑发现是一张医院开的定期注射单,关于雌性激素的,至于姓名性别,都看不清了。
所以我没法分辨这是他的东西,还是我的东西。
是的,在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已经记不得自己之前是谁了。
***
我生了一场大病,医生说是精神上的,其实我觉得是在心里。
生病之后我陆陆续续地忘记了许多事情,譬如我的银行卡密码,我的出生年月日,我的家乡,我的情人,诸如此类我全都忘了。
只记得要穿着红衣裳来这个芦苇荡等一个人。
我们还要一起唱歌,他会跟我一起下地狱。
我不知道这个人什么时候来,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来。
我们好像……很久没有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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