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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   “怎样?”他已经掀开被子钻了进去,闻言甚至不给她一个眼神。

      “你每次杀人的时候,都要像这样周旋一番吗?”苟东西说着说着,突然想到什么,紧紧捂住嘴,“你不会杀女人之前,都要和人家成亲吧。”

      “一刀毙命,你觉得不香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拾掇拾掇被子就要睡下,“这不是五杯毒酒都毒不死你么,一刀毙命估计也没什么效果吧。”

      苟东西道,“这是喜被,得两个人睡。”也不是想和他睡,主要是地下太冰冷,她一向爱惜自己的身体。

      【你还记得刚才在这丢了几条命吗】

      苟东西选择性失忆,爬上了红彤彤的床,钻进喜被里:“扉哥哥,夜里冷,你就让我上来吧。”

      黎扉冷眼,“滚下去。”

      “今后我们可是同僚,你竟然这么对我,”苟东西转过身用屁股对着他,“你会后悔的!”

      “谁和你是同僚。”

      话音未落,苟东西已经把蜡烛吹灭,还狞笑了几声,“美人儿,我这就来和你圆房!!”

      黎扉眉眼染上几分戾气,手已经捏住枕头下的刀了,转眼听见苟东西在他耳边轻声说,“扉哥哥…外面…有人。”

      这是为了掩人耳目啦。

      耳朵痒痒的,他把被子往上拽拽,闭上眼睡了。

      苟东西见状,替他掖了掖被角,又替自己盖好被子,背对着他睡过去。

      第二天一早,苟东西睁开眼,晨光正熹微。

      婚床透光时,纱帐成了玫红色。

      黎扉正在用餐,侧颜清雅。长长的头发披在他的后肩没有梳,他拿着奶黄包小口咬,吃相斯文。

      苟东西一阵恍惚,仿佛看到新婚早晨。

      有一瞬间,她连自己和黎扉的女儿叫什么名字都想好了。

      “黎小苟。”她在床上呆了一会,冷不丁冒出一句。

      黎扉似乎是睨了她一眼,“什么?”

      苟东西脱口而出,“我们的孩子。”

      黎扉,“为什么和我姓?”

      苟东西在菜上扫了一圈,“因为我的姓氏不是很好听嘛。”

      黎扉沉默了一会,“这个名字也不好听。”

      苟东西跳下床洗脸,“扉哥哥,你不懂我的浪漫。”

      “你真的打算这样叫我?”黎扉面不改色。

      “不可以吗?”你比较老诶,苟东西想。

      “随便你。”黎扉就餐完毕,用手绢擦了擦嘴角。

      苟东西自告奋勇为他梳头,获得许可后轻手轻脚地给他扎了个高马尾,一脸欣慰地看着,“真帅。”

      黎扉咳了一声,听见她说,“礼尚往来,你也替我梳一个发髻吧。”

      他其实很想告诉她,互相梳发是夫妻才会做的事,他不记得和她熟到这种程度。

      但是看到她一脸傻逼的模样,点头应允了。

      苟东西高高兴兴坐在铜镜前,任由黎扉在她头顶梳好发髻,“哎呀,我不是偷懒,女子的发髻也太复杂了嘛。”

      黎扉无声叹了口气,递给她一个奶黄包,“吃吧。”

      苟东西又高高兴兴地接过去,三下两下咬完了。

      黎扉手上动作停下,“好了。”

      苟东西正要感谢他,就听见他说,“你刚才吃的糕点里,有我下的毒。每月十九毒发,生不如死。解药在我这里,若想按时得到解药,就乖乖替我做事。”

      她,“……”生不如死虽迟但到。

      “所以,你要我做什么?”她心想,如果他下了一个特别难的任务,那她转头就去喝昨天剩的那杯合卺酒。

      黎扉气定神闲,好像在说今天吃什么,语气很随便,“去接近封昱桉,三天之内。成功的话,给你一颗解药。”

      “好哇。”苟东西答应得特别快,她还生怕黎扉反悔呢。

      为什么?

      因为封昱桉也是她任务对象啊。

      黎扉跟他站一起,她还得考虑谁先谁后呢。

      这下可好,黎扉这么识大体,还让她双管齐下。

      那她不得不从啊。

      她答应得太快,黎扉眯了眯眼,没说什么,施施然走了。

      苟东西又是一个人了,她在healer指导下打开面板,看到黎扉的扇形图上从100%变成了99%。

      聊胜于无吧!黎扉刚收她做小弟就有被治愈到,这说明她比较厉害。

      饭后苟东□□自去了书房。

      公主府藏书颇丰,只不过大公主未曾亲自去翻过,幸好还有一人与她共享藏书,未让明珠蒙尘。

      她走过一排排书架,目光略过画本,又定一本花花绿绿的本子上。

      「俺和俏相公的那段日子」

      …真·本子。

      她打量四周,坐下来悄悄看。

      剧情大概是这样,憨憨的农家少女碰上失忆俏公子,于是捡回家做了相公,然后就是「马赛克」/「马赛克」/「马赛克」…
      两人偷尝禁果并享受着甜蜜的爱情,日复一日,没能意识到快乐时光短暂如斯。
      后来,俏公子被家里找到,农家少女便被冠上了勾引富家公子的罪名,死相很难看。公子因不洁而蒙受家庭的指责,又因爱人的惨死巨受打击,决心脱离尘世,遁入空门。

      苟东西面容复杂,本子还能刀!
      她起身拍了拍屁股,准备把书放怀里收走。
      呵呵,人被刀就会死,这种书不应该放出来伤害人。

      “嗒。”脚步声在不远处响起。

      苟东西被吓了一跳,见有人来了,心知贵为公主不可席地而坐,忙起身。

      书没拿稳,砸在地上翻了一番,正露出封面。

      几行小字,下面一张大图。

      苟东西瞳孔地震:作者,我恨你连封面都要开车。

      她赶紧伸出一只脚,把书勾到自己身后,又用长长的裙摆掩耳盗铃般盖住。

      这才来得及打量来人。

      一尘不染的平整的白衣,披洒在肩头的三千墨发宛若浓密的鸦羽。

      他眉眼俊秀,气质干净,和这间书屋契合无比,背对着一口六角窗,阳光从背后照过来,竟然像神明一样温柔。

      男人对上她的眼眸,些许错愕,又迅速恭敬地行礼:“公主。”

      礼节让人纠不出一点问题,这是……

      【卿罗】
      卿罗。

      healer的声音和她的心声同时响起。
      电光火石间,苟东西陷入思索。

      卿罗是大公主迎娶的第一位丈夫。
      那之前,他不仅是亲眼看着大公主长大的兄长、太傅,更是唯一被她所依赖的人。
      大公主心思狠毒,无恶不作,却对陪她长大、授她课业卿的太傅卿罗温声细语,满腔柔情,更不舍伤他分毫——只因多年来,她已深爱上这个温柔儒雅的男子。
      他是她在暗不透光的宫廷生活里,唯一的灯。
      他是禁锢她心之牢笼的唯一钥匙。
      多年来唯有他陪伴她,教她读书,教她功夫骑射,在被宫人欺侮时,是他解救她,再擦净她脸上的脏污、要她好好养伤,她的心里,已经烙下对他深深的渴慕与爱恋。

      可卿罗对她完全不是这样的情感。
      他从少年时就看着公主长大,他可以把公主当女儿,当妹妹,当徒弟,当年幼的孩子,却不能把她看做恋人。
      所以当她对他表露爱意,他没有接受。
      那时她说,“言哥哥,我爱你。”
      他蹙了眉头,“对不起,我并不心悦于您。”
      那个时候,反派苟东西发狂了,因为被心上人拒绝的悲愤,更因为从小缺爱,所有东西求而不得的屈辱,更因为对他浓烈的占有欲,她扯着他的衣领质问:
      “那你还准备爱谁?”
      “四妹!?”
      “是啊……是啊……我无数次挑灯夜读,闻鸡起舞,刻苦练习功夫骑射!我再比她努力认真,再比她优秀,也比不上她随手献给母亲的一幅不值钱的破图。”
      “太女之位是她的,连你也是她的么!?”

      她口中的四妹,正是女主苟明月。
      苟明月天真烂漫,率性潇洒,像一颗太阳,天生被所有人喜爱。
      反派苟东西从小缺乏的东西,她都有。
      例如长辈的爱。

      大公主的父亲不受重视,卑微的位份让她的出生不被期待。当她被宫人夺走父亲的遗物时,女主刚刚降生,她的宫殿里正涌进无数金银财宝。
      苟明月是太阳,独一无二的太阳,耀眼明亮所有人都向往。而苟东西却是暗淡的星辰,她的世界是漆黑的。
      当反派苟东西熬更守夜练习功夫骑射,人家早在梦乡睡着了。
      在帝王生辰时,她诚恳地挑灯夜读为帝王抄写经书,足足七七四十九天,也比不过苟明月抬笔一副字画。
      围猎中,反派苟东西为保护帝王差点落入虎口,却只得了一个小钵钵,而苟明月坐享其成,被赐了良田千亩。
      世间不公,对苟明月明晃晃的偏心。
      反派苟东西安慰自己想,只有我的卿罗不一样,还好,我还有他。结果被卿罗拒绝的时候,她就黑化了。

      再后来,她不顾他意愿,强行向帝王求亲。
      一道圣旨,她终于把那个人禁锢在她的身侧。
      可惜,他从此没再对她露出过从前那般温润的笑容,并且不断抗拒她的接近。
      以至于洞房花烛夜,她没能碰他一下。日后的每一日,他也没允许她的靠近。
      苟东西不愿勉强他,但自此以后,她就变成了一个好色荒淫、花心残暴的草包。
      夜夜纵欢青楼,不闻学业政事,卿罗只当自己一片苦心白费,两人的关系自然更加无可转圜。

      苟东西回忆结束,她垂下眼眸轻叹一口气。
      大公主虽爱卿罗,却更忠于自己的私欲。
      强扭的瓜不甜。卿罗大概是这几位反派中最良善的一位,他只是被迫划分进了大公主阵营,他认为比起同胞相争,还不如让政权稳固。而他身为大公主之夫,注定成为四公主登基路上一个巨大的绊脚石,如果他不向四公主屈服,那大概率会死得很惨。

      她收回望在他清隽的背影上的目光,替大公主道了句抱歉。

      收起脚下的小黄书,苟东西进书房写字。

      准确来说,是练字。

      她软笔练得差,来这异世一趟,除了做任务,还是要找点其他事做。

      练练字吧,争取回家过年可以自己写春联。

      苟东西凝神,用小隶认认真真地写了几行:

      “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又不瘦,竹笋焖猪肉。”

      写完她觉得不够,看着书房四面空荡荡的墙,便让人拿了鱼鳔胶水,把自己的作品给贴上了。

      她摸摸下巴,没墨宝也没关系嘛。虽然现在不成气候,可日复一日总是有变化的。

      中午,她让人炒了一盘竹笋焖猪肉,又亲手打整了黎扉的院子,此时约摸傍晚。

      脑海里叮咚一声。

      【关于封昱桉的坐标信息,是否查看】

      苟东西忙活了大半天,依旧逃脱不了打工的厄运。

      封昱桉,来自男尊国的大将军。封家代代忠心卫国,封昱桉也是根正苗红,奈何被人陷害,竟然去给女尊国声名狼藉的大公主作相公。

      若两人相敬如宾,封昱桉也不至于为难她。偏生这大公主存了要折辱他的心思,一个劲招惹人家。

      结果,封昱桉被逼成了反派,公主府属于是让他成长强大的第一个养料吧。

      七名反派中,不止封昱桉这样做。只不过他们中的一些人最终成功将公主府瓜分蚕食,大约也是源于大公主的一些迷惑行为。

      例如强取豪夺,其中不限于关地牢、关后山、关后院……

      “看。”她揩了把汗,真是征途漫漫啊。

      【封昱桉坐标:蝴蝶巷杏花楼】

      啊这,杏花楼不是青楼吗!

      什么花花蝶蝶的,还是你们男尊国的会玩。

      苟东西整了套男装,只有换性别才不会被封昱桉认出来吧。

      想了想,原主平时眼妆太浓,她便全都擦掉。

      眉毛再加粗一点点。

      非常好,现在她就是一个清秀的小帅哥了。

      苟东西搭了梯子从公主府跳出来,费了好大劲。

      “healer,杏花楼往哪儿走啊。”

      【可以帮您传送到杏花楼】

      “谢谢。”这系统竟然这么有用。

      她走了没两步路,就被一麻袋套上了。

      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脂粉香气。

      【您的坐标正在向封昱桉靠近,目测不超过10米】

      苟东西倏地清醒,察觉到自己四肢无力,正被人搀扶着往前走。

      好一个‘传送’啊。

      不知道封昱桉在哪儿呢。

      苟东西看过小说,但没见过他本人。

      小说里,这人身长九尺,是骁勇善战的大将军。

      十米之内。

      苟东西打量四周,这是一间大房间,周围有很多人,大多都是面目清秀、身材细瘦的男人。

      这像是一间大型男生寝室,每个人有对应的床位。

      因为任务对象就在十米之内,苟东西仔细寻找封昱桉的踪影。

      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这里人太多太杂,有的站着有的坐着,她使劲眨了眨眼睛。

      突然,她注意到房间角落的一名蓝衣男人,那人低头看不清脸,蜷在墙角静止不动。

      要不是以为身量高大,她恐怕注意不到他。

      苟东西被人带着往那边走,引她进房间的正是一个容貌清秀的男人,猜到对方大概和她命运相似,她靠近对方低声问,“公子,墙角那个人是谁。”

      “他啊。”男人道,“他与你一样,是被卖到杏花楼的。”

      卖?看来这房间里的人差不多都是这么个来路。

      好一个淫窝啊,看她出去之后不销了它。

      “卖?”苟东西表情古怪,接着问,“谁卖他?”

      公主的老公都敢卖,这人谁啊。

      “自然是当朝大公主。”

      苟东西:嗯?

      男人补充道,“他那样的男人五大三粗,可不讨我们这儿的女子喜欢。公主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丢掉他吧。”

      啊,因为不够纤细吗。苟东西眼前浮现八块劲爆的腹肌,抹了抹并不存在的鼻血。
      嗯……比起不符合审美,大公主把封昱桉丢到这里,更多是出于羞辱男尊国的人。

      “好了,这就是你的床位。我是七号,有需要可以来找我,不要客气,大家都是男人,一起多照应些。”男人引完路便离开了。

      七号?看来已经体制化了。
      这个人好像已经习惯了在这里的生活……

      苟东西打量四周,这里闹哄哄的,空气不算流通,很多人都围在一起,也有人独自坐在自己的床位上发呆。

      说是床位,其实大家并没有床,只是有一床被子,依次排列着。、
      整个房间堆满了被子,就像是大通铺。

      【宿主,系统察觉到封昱桉生命体征过低,不及时治疗将会有死亡风险】

      苟东西大惊,三步作两步地朝角落奔去。

      “喂,你没事吧!”

      她拍了拍他的臂膀,能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滚烫的热度。

      这是发烧了。

      她这张陌生面孔吸引了周围目光,有几个人探出头朝这里看。

      四周传来劝说的声音:

      “你别管他了,他搁这儿几天了,只喝了点水,一直病恹恹的。”

      “对啊,说不定那位贵人就乐意看他这样儿呢。”另有人附和道,“现在的有钱人啊,就喜欢……”

      苟东西听在耳里,如同听耳旁风。

      可惜她除了焦急也没其他办法。

      不吃不喝本来就不行,更何况这个人还生着病。

      【叮,宿主可以贷款从系统商店购买退烧药】

      她,“贷,赶紧的。”

      话音未落,手上出现了一包现代感冒药和一杯热水。

      【封昱桉治愈度-1】

      苟东西把药和水放地上,又把他人给翻过来,发现他额前的头发很长,已经盖住眼睛和英挺的鼻梁。

      她伸手探上他的额头,他的睫毛很长,在她的手心不停地颤动,像濒死的蝴蝶。

      “乖一点。”也不知道他听不听得见,她低声安抚着他。

      她只希望嘈杂的人声不会侵扰到这小小的一角,然后他能乖乖吃药,再快一点好。

      虽然不知道大公主为什么要把封昱桉卖到杏花楼这种地方,但是她要是在他面前暴露就必死无疑了。

      苟东西不止一次为自己扮成男人感到幸运。

      手下的男人浑身燥热,鬓角被汗沾湿了,眉头紧锁,眼睛紧闭,脸颊上是不自然的红。

      这里空气不流通,而且很热,苟东西松了松领口,又替封昱桉解开领口的衣裳。

      她环顾四周,发现门口有值守的人之后,下定决心。

      封昱桉这样下去不行,就算是杏花楼也不能眼睁睁决定封昱桉的生死,他毕竟是公主的夫君。
      大丈夫能屈能伸,苟东西决定去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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