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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石头妖 石头也能飞 ...
A市博物馆
一个身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子静静地站在玻璃橱窗前。
玻璃橱窗内挂着一个镶琥珀花鸟纹金香囊,距今已有一千余年了。除了它的工艺精细外最令人惊讶的就是那颗被镶嵌在正中央、没有经过任何打磨的血珀,是琥珀中的精品。即便在土里埋了这么长的时间,也泯灭不掉它的任何光彩。
唐瑾沉默地看着它。
她什么都没有做,但只那一个削瘦背影就透露出浓浓的悲哀。昏黄的灯光洒在她身后,像是晨曦,也像是余晖。
她有一头极好看的长发,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有些偏棕色,衬着她的肤色愈发雪白。她的眼睛不是纯粹的黑色反而是极少见的琥珀色,是那种很明显的琥珀色。看向人时虽不及黑色眼睛一般幽深,但仍能令人怔住。
唐瑾朝着玻璃缓缓伸出了手。原本坚硬透明的玻璃在她的手触碰到的那一刻,瞬间化为了乌有。
唐瑾的指尖微微发着颤,像是被一根细线牵引着一点一点地伸向那个香囊。最终,她的动作在那块琥珀上停下。冰凉的触感在指尖迸发开,延伸到躯干,拧结成一股绳。香囊在轻轻地颤动,像是受到主人赞赏的宠物,不住地开心。
唐瑾缓缓底下身子,侧着头,时隔多年她再次听到了琥珀的吟唱。
零零散散的人群没有注意到唐瑾的异常,倒是一个小女孩向她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唐瑾转过身,将手放在唇边,对着她轻轻眨了下眼睛。
小女孩天真烂漫地扬起了一个笑容。
唐瑾看着她的笑容,想起了另一副面孔。很久很久以前,也有过一个女孩对着她笑靥如花。
千余年前唐瑾有幸得道飞升,从一个小小的石头妖变成高高在上的神仙。这种变化是任何人都不敢想象的。
石头妖不比平常的飞禽走兽,它们之间没有血脉相承,往往几千年诞生一个,基本都是撼天动地的大人物。
从拥有记忆开始,唐瑾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了九千九百万年了。自化形开始,她已经独自一人在这个世界上活了几百万年了。
在妖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年纪轻的妖要尊敬年纪大的妖,甚至听命于那些年纪大的妖。因为妖们普遍认为年纪大的总是见识多些,厉害些,吃过的亏也多些。但并不是所有的妖都能飞升,抛开那些骨子里带有神仙血统的、如今已经称不上算是彻彻底底的妖。
妖的寿命普遍很长,但寿命长只是飞升的一个前提条件。想要成神,要么得道,要么有一番惊天动地的作为。前者贵在坚持,后者凤毛麟角。
妖界不似天界和冥界没有极强的界限划分。妖一般混迹于凡界之中。大千世界难免迷了眼,不少的妖就这样耽误了一生。
所以说,唐瑾的飞升是在必然之中。
然而这天界的神仙们并不是很看得起妖仙。
唐瑾初飞升上来的时候,既没有人围观,也没有人恭贺。整个天界,冷冷清清。抬头能看见天宫的一角,金碧辉煌,乃是真正的琼楼玉宇。低头透过云海能看见汹涌的波涛,可谓浩浩汤汤。壮观是真的壮观,但在唐瑾的眼里也只能辉煌一时。
她撇了撇嘴巴,自讨没趣,遂又返回到了凡界。
天宫
“是何人飞升,声势如此浩大。”方才那一震,震得太子手中的笔都不稳了。这天界呀,也就只会在有人飞升的时候震上一震。“细细数来已经有几百万年不再有人飞升时能有这般阵仗了。”
“回陛下,是一位琥珀妖仙。”
“如意啊,上一位妖仙是谁来着?”天帝放下了手中的笔,转过头静静地看着如意。
在天帝还是太子的时候如意就已经侍奉在侧了,既是主仆,也是朋友。
“回陛下,上一位妖仙渡劫失败,成魔,祸乱三界。后被您用法器镇压。”
“是啊,这都是五百万年前的事了。”天帝思量了一下,继续说道:“那初旭台无人值守吗?”
“不曾,只是那位妖仙并不是在初旭台飞升的。”
“那是在哪里?”
“回陛下,南天门外。”
天帝倒吸了一口气。古往今来,能人异士们飞升后大多会来到天界的同一个地方。后来为表敬意,遂修建了个台子,名为“初旭”,意为“光明升起的地方”。不过,也不是所有神仙飞升都从同一个地方入天界,总有些个例。特立独行未必是件好事,但一定是一件大事。
“吩咐下去,务必要在人间找到这位妖仙。”天帝若有所思地说到。
“是。”
话说那位妖仙唐瑾只看了一眼天界就风风火火地跳了下去,这倒是很符合她的做事风格。旁人飞升了对天宫那可是毕恭毕敬,对老一辈的神仙都是弯腰曲背、阿谀奉承。可她偏不,在她看来,无论是大神仙还是小神仙,都是孩子。能称得上是长辈的,应该就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自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远古神仙了。
神是由供奉而生,心诚则灵。而他们则不同,他们不需要人们的供奉和信仰,因为他们是为了守护规则而生。
秉承着不服就拿年龄来碰一碰的原则,唐瑾在凡界又过了几天逍遥日子。
在下天界的时候她顺手摘了几片叶子,到凡界后这些原本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叶子瞬间变得金光奕奕、非同寻常。她靠着这个又狠狠赚了一笔。那些官老爷和大富贾最爱这些东西了,再编一个华丽丽的噱头,想不赚都难。虽然说有些不厚道,但好歹也是开过光、在天界经受过那些神仙们洗礼沐浴的,总也是名正言顺。
唐瑾下凡时正好落在京郊,于是乎她随便捏了个诀,赶在太阳落山前住进了一家还不错的客栈。
客栈的大厅里熙熙攘攘,唐瑾先是要了些吃食垫垫肚子,随后又点了壶酒,坐在人群的不远处津津有味地听了起来。
“那白将军一家是真可怜。白将军平日待百姓们好,又在战场上杀敌立功,怎会做出这等不堪之事呢?哎。”
“是呀,也可惜了他家的一个小女儿,年纪轻轻就进了宫。”
两个婆婆深深地叹了口气,满眼都是惋惜。
唐瑾对这种事并不大放心上,但当她听到“白”这个姓时,却也不由得心头一紧。
“小二,他们在说些什么?”唐瑾向着店小二招了招手,无论在哪里,他们的消息总是最灵通的。
“客观你说这白将军啊。”店小二急忙跑了过来,接下了唐瑾手中的碎银子。手在衣服上胡乱擦了下,摆出了一副要开始讲故事的架势。
“这白将军一家不知怎的这几日被派去驻守边关,而且是举家搬迁。所以人们都猜测这白将军是不是被贬了,他家人们放着好好的京城里的大房子不住也一同去过那苦日子。”小二皱了皱眉头,也表示不解。
“白将军以前那可是风光,也算是圣上跟前的红人了,颇得圣恩。他的几个儿子也很有作为,大儿子随着他在朝廷里当了官,二儿子跟着白夫人摆弄起生意。他们家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女儿。”小二说完,唏嘘几句。见唐瑾对他挥挥手,便立马哈着腰,笑嘻嘻地走了。
唐瑾快速地吃完了饭,回到楼上继续摊着。
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天色也逐渐暗了下来。正当唐瑾准备起身去酒楼里吃点好的,她的胸口突然传来一阵温热的触感。是她的琥珀,也就是她的真身。有什么东西像是在牵引着、召唤着她过去。
她低头将琥珀拿了出来,那是一块没有经过任何雕琢、圆润饱满、成色极好的琥珀。在烛火的摇曳下,它被照耀得红润透亮,发出幽深的光芒。唐瑾看着它,看了好一会,她的瞳孔也渐渐染上了这种颜色,像是黑夜里点燃的一支火把。她走到窗边,仰起头,凝望着皇宫的一角飞檐。
她感觉在那里有东西要出生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走,吃饭去。”唐瑾将琥珀收进衣服里,朝着屋内的一处阴影唤到。
话音刚落,一团黑色的生物轻车熟路地钻进了唐瑾的衣袖里,亲呢的抱着她的手蹭了蹭。
“别闹。”唐瑾毫不客气地还了一巴掌,黑团子十分听话地安静了下来。
那是唐瑾养的一只黑狐狸。
在一千多年前,她路遇了一个狐狸洞,顺手抱了一只回来。虽然这样说也不准确,是她看到有几只大狐狸在欺负这只最小的,而这只被欺负的小狐狸毛色是纯黑的,只有尾巴上有一撮白毛。唐瑾蹲下来,兴致勃勃地看着他们打了好一会,最后算是良心发现挥了挥手把那些大狐狸给赶走了。
令她没想到的是,那只黑色的小狐狸没有离开,反而是乖巧地跟了她一路。见状,唐瑾也就不得不收养了她,一养就养了一千多年。虽然紫菜团子吃的不多,也不给唐瑾添麻烦,但唐瑾还是嫌弃它,准备随时弃养。因为这个紫菜团子已经一千多岁了还没有化形,无论唐瑾如何帮它,都收效甚微。不过唐瑾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就这样想了五百年还是没丢。
在去吃晚饭的路上,唐瑾留心注意了一下那些很热闹的集市。听到有几个人在讲宫里的事,便竖起了耳朵仔细地听着。
“这宫里又要选秀了,那陈太守的女儿不正值芳龄吗。”
“是啊。我上次去他家干过短工,见过那丫头。长得确实水灵,可惜进了宫就不知道要糟蹋成什么样子了。”
“最近宫里也招人手,据说给点银子就能进,还能被安排到一个不错的地方。”
“小声点,别叫人听了去。”
“好好好。”
唐瑾听完,一挑眉毛,觉着这宫里还不错。对于她来说,能用钱办成的事都不叫事,不能用钱办成的才叫麻烦。
随便吃了点,趁着夜色未深,她和黑团子又去集市上逛了会,买了好些东西。
凡间集市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灯火阑珊。各家各处都点上了灯,人群熙攘。唐瑾也趁机把黑团子放出来溜了会。
“这么好的夜晚,鬼才会想到天上去了。”一辆马车与她擦肩而过,唐瑾稍稍一歪身子,避了过去。马蹄和车轱辘的声音也恰好地盖住了她刚刚嘟哝的话。
马车里,一个女子撩起珠帘,意味深长地朝着那个青色的身影望了一眼。
唐瑾打了个寒噤,觉得不对劲,就赶忙唤回了黑团子,往着客栈走。
唐瑾躺在床上,抱着暖乎乎的黑团子很快就进入了睡眠。迷迷糊糊之中,她看到一个女子隔着层层的雕栏玉砌望着她。
石头是一个笼统的称呼
设定随缘,没啥考究,也不要钻牛角尖
关于笔名:
意思是锦鲤,观赏鱼
后缀的三个i可以理解为汉语里的叠词(我也不想加,要不干脆忽视也行)
念阔ai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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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石头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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