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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晚风 ...

  •   被电话叫醒的时候,地铁已经坐过站,看清来电备注,我差点以为从一个梦里跌进了另一个梦里。

      那一刻,恍恍惚惚的,像有一辆车停在你面前,司机和你说:带你回到过去。

      待车厢的门缓缓打开,我的拇指不由自主地按了接听项,还来不及打一个寒暄的招呼 ,他便单枪直入。

      “我在地铁口这边”

      他的声音潜进耳蜗的时候,就像那个夏天他第一次和我说话,时隔多年,仍会让我紧张。

      当时人来人往,喧喧闹闹的,我的世界仿佛是大雨磅礴之后的安静,大概这个名字于我而言或许就是永远晴朗的夏天。

      “在听吗?林萤”

      “在听,等一下”

      我说这话的时候,故作云淡风轻,他是我写的诗,悲喜都由我承受,至于别人读到的,他读到的 ,或许都没有我深刻。

      那几十米我走得很慢,其实时间已经过了很久很久,可是这样走向他的时候,我才发觉,他对我的照顾有加,或许只是因为他真的是一个善良的人。

      也许他心太软,第一次见一个女孩攥紧拳头哭得失声,便以为有义务当我一辈子的移动城堡,总是如约而至出现在每个我不知所措的时候。

      每向上迈一层台阶,我的心都会落一拍,直到看见一个带着藏青色棒球帽的修长身影。

      我想我应该哭了,不然当他抬眸看向我的时候,怎么他浅浅的笑靥模糊成影?

      我不知道做什么表情,甚至有些拘谨,他大步流星地向我走来时候,我只顾着把背挺直,支撑我僵硬的身体。

      彼时初秋,晚风轻轻柔柔的,带着他身上淡淡的香味,在将暮未暮的时候,他身后的云隐匿着橘色的光,在舒卷之间,溢出了温柔的光浪。

      “没事的,别怕”他金属感的嗓音少了些飞扬跋扈。

      我微微抬起眼皮看他,额线、唇珠、鼻根、卧蚕、眼瞳、睫毛,那几秒钟的凝望,于我而言,足够看清光的形状。

      所以当四目相对的时候,我的眼神会本能地躲闪,我只能慌乱说服自己,就当久别重逢的欣喜,再不济,就当异乡遇乡音的感动。

      “我真没想到小翰喊你来”,我笑了笑,将脸颊的发须撇到耳根后。

      他在一辆黑色的奥迪旁停下,穿着浅蓝色T恤和一条松垮的裤子,转身看我,说道:我去看过橘光了,我会把它好好还给你的。

      橘光是我养的猫,一只小橘猫,我在他家门口捡的,不过那时他已经搬家很久了,那也不是他家门口了。

      我努力挤出一个还算阳光的笑容,又觉得无力伪装,只能解释道:我这几天情绪不是很好,所以......这副表情。

      “没有关系,先上车”他帮我打开副驾驶的门,直到我系好安全带,才启动车子。

      我没有想过,这是上天开的什么玩笑,也许神也会不小心答应帮别人实现愿望吧。

      “猫在什么地方捡的?”等红灯间隙,颜泊问起我。

      “为什么这么问?”我侧过脸去看他,难道橘光真的是他家里的猫?那么他应该认得才对,可是,那是他已经搬走很久了,我捡到橘光的时候,它才一个月不到。

      他单手撑在窗边,被我这么一问,露出明朗的笑容,似乎真的只是随口一问一般。

      凭着这个笑容,我所有的不安都烟消云散,大概颜泊心里也想告诉我,他有办法解决所有的难题。

      蓝牙音箱里放着的歌唱到:或许只有你懂得我,所以才没逃脱。

      阴差阳错的,我没有想过他会成为一名兽医,更没有想过,今天是他告诉我说,会好好地把我的猫还给我。

      从他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的那一刻,他待我的好,像是一个报恩者对施恩者的无私回报。

      在可以肆意妄为的年纪里,我差点以为,那时遇到的美好的人在之后也会遇到,那时惊艳你的青春的人在某一天重逢时,还是单纯懵懂的少年。

      当我看着窗外的高楼大厦模糊成影,才发觉颜泊其实是一个不会念念不忘的人,在他的记忆深处,关于我和他的画面也许定格在了他忽然离开的某天吧。

      到超市门口的时候,陈翰已经恭候多时,他似乎掐好了时间出现,脖枕还挂在脖子上,不愧是食物链底端的代名词,当我看到他手拎的两个大袋子时,不由得笑出了声。

      “王熙然没有陪你一起吗?”颜泊走过去帮他提了一袋满满当当的零食,看来是这哥们买回去哄她老婆的东西。

      “你在内涵什么,泊哥!”陈翰微微歪一下头,朝颜泊卖萌。“黄瓜听说她姐们来了,心情大好,赏了我点钱,叫我好生招待着。”

      黄瓜是王熙然的外号,一切和黄瓜沾边的食物都是她的最爱,当然,想当初是我告诉小翰这个“秘密”,才让他俩比翼双飞,圆圆满满的。

      所以小翰夫妻俩都对我很好,某种程度上,他俩都把我当做了家人。

      小翰见了我,从上到下把我仔细看了一遍,最后把眼睛放在我的胳膊处,“姐们,你这纹身贴得不错”

      说完我们都笑了,都不约而同想到了同一件事。我胳膊的图案是白雪公主,我一直很喜欢白雪公主,但也没什么原因,只是觉得她是迪士尼里最好看的公主。

      小翰帮我打开副驾驶的门,自己坐进了后坐里,“二木,这个发色够显白!”

      我学着他的语气反问道:你这是在内涵我什么?趁着放假这段时间,我染了粉樱色,毕竟我的授学对象是小孩,开学了会换个发色。

      我初中高中的时候是黑黄皮,那时候面试舞社表演的中心位,当时社长说我不合适的理由是,演出服是黑色的,本身不炫丽,可能更白的人站中间会提升美感。

      因为他一句话,我记得了很久,他当时说的也没有恶意,在迎新舞会上表演,那个最引人注目的只能是更美的。

      “不过,你白起来真的更像公主了”小翰的言外之意应该是我变得自信了许多,我以前的样子,只有他们看到过。

      颜泊看了一眼车内后视镜,小翰便自动禁言了,再说下去,就说到不该说的事了。

      颜泊前几年在军队里当过兽医,多少有点军人的气质,我不知道那个眼神有多凌厉,但我看到了小翰无奈地比了OK的手势,说不清他在心疼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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