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3、NO.11 普通人的生活 ...

  •   林珑篇:
      晚上睡的很不好,一直梦见满吹,她的胸口有一个黑糊糊的血洞,一直在流血,一直在流……她还冲我笑,跟我说,她已经报仇了,她不用再背负着一身的仇恨,而我就要忍受一辈子的悔恨与不安。
      我瞪大眼睛:“你什么意思!”
      “呵呵,我知道你不愿意杀我,你射的那一箭,只是做做样子罢了。”
      …………
      空间开始扭曲
      我又看见一个穿着紫色衣服的人,一直在我后面,我不停的走,不知道要去哪,但那个人一直跟在我后面,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周围一大片一大片的黑暗,似乎只有我和那紫衣服的人在不停的走。
      我在上楼梯时,向后看了看,没有人。好不容易把那人甩掉了,终于松了一口气。回过头来,就是一张放大了的白色的脸。没有五官,纯白,但依稀能看见五官的轮廓,哦,这应该是个长的不错的人吧。我才发现,这个人并不是穿的衣服,而是披着袍子,头发似与碳色,在黑暗中泛着妖异的光彩。突然人不见了,世界又剩下我一个。我好象是闭着眼睛的吧,但当我睁开眼睛时,发现我睡在自己的床上,向旁边一望,一张纯白的脸的主人,正趴在我床边,慢慢展开了一个同样纯白的笑容……
      猛的睁开眼睛,正好听见了鸡叫声,起床,穿好平常女子的衣服(穿惯了紧身衣,还不太习惯),出门。
      事先说一下,组织里的成员都有一个正常的身份,有自己的住所和工作。这的规则虽然很严,但女子还是可以去工作的。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出去帮人家打打工,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我是客栈里的杂工,但鉴于本人的耐性不好,而打扫又很琐碎,在我第三次将某间客房毁的面目全非时,我和我可爱的老板大人达成了公识——走。
      所以,现在我基本是在外边帮人家看店,反正我又不缺钱,不会拿他们的,那些懒店主都求着我去帮他们呢。哎呀呀~~~~~~当个红人的感觉很不错嘛。
      这是一家珠宝店,那个装饰品啊,把我眼睛都晃花了。我经过很沉重的思考过后,决定——打死不带珠宝。你看,身上到处都是亮闪闪的,别人看不清,搞不好还以为我长的很难看呢,欲盖弥彰嘛。当然我也没自恋到那种程度,本人自认为,本人还是属于长相正常的,不引人注目,很好隐藏自己。
      这天没什么生意,就干坐了一天,不过也好,可以享受一下这种懒洋洋的感觉。
      黄昏,收工,回家。我从不上通宵班,这是很受虐待的,杀个人也没这么难过(斜王旁:大家别理她,这孩子一直认为杀人就是用武器在人家身上划一下,要不然就是戳个洞就行)。
      到家后,先吃饭,我是肯定不会做饭的啦,所以每次都是到客栈去要,然后端回来,第二天在端回去(只端盘子)。
      吃饭后,到卧室去思考怎么跟门主交代的问题,但不幸的是,有一不速之客在我房里,难道不知道这是不礼貌的吗?!
      “出来吧。”
      “……”
      “你出不出来!”
      “不。”
      “你!”
      “我。”
      我想,世界上居然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刚要发彪。一个影子就从暗处飘了出来,说:“别生气别生气。我这不是出来了吗。”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