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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捡了一个人 捡了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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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个艳阳高照,是个喝酒的好日子。
又活一辈子,我还是没什么爱好,却喜欢喝起了酒。怀里揣着娘亲给的生活费,我脚步轻快的往街上走,准备今儿吃顿好的,买只烧鸡,再买几个小菜,最好再来一坛梨花白。
想起前些前几月为了救人还赔了一坛好酒,我悔的肠子都青了。
第二天,那王府还贴出了告示,重金悬赏小贼,那银两多的我都想自己拎着自己去领钱了,一边暗叹我果然值钱,一边又气那个死变态得了便宜还卖乖,白摸了我半天竟然还要抓我问罪。
好人难做啊。
至于玉佩,那是我应得的赔偿!猥亵未成年人应该付出代价!
街上热热闹闹的,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叫卖声此起彼伏,油饼,馄饨摊,糖人,糕点,好吃的满街都是。
闻着馄饨的味儿我坚定的坐下准备吃一碗馄饨,卖馄饨的阿婆见我来,开心的煮起馄饨,然后把碗装的满满的,直到那碗都快要装不下了才停下,又撒了一大把葱花然后递给我。
“阿婆,今天人怎么这么多。”
阿婆说:“皇帝刚娶了老婆,普天同庆,免了几月的税,人们高兴,这街上游玩的人便多了点。”
之前打听过,现在是国丰年间,皇帝姓轩辕,据说是个好皇帝,国泰民安,老百姓日子过得大体上还不错 。
我咬了一口馄饨,皮薄馅大,咬上一口汤汁满嘴留香,还是古代的食物好,实在,天然,还没地沟油。
不急不缓的吃完馄饨,我端起碗把汤都喝的干净,然后扔下几个铜板,走人。刚走出几步,那阿婆急忙喊我,然后又塞进我怀里一小包生馄饨,让我带回去吃,我推脱不掉,只得收下,在阿婆转身时,随手将身边经过那个大肚子的财主的荷包顺来,在怀中把银子都倒出来,尽数塞在了阿婆腰上装钱的袋子里,这才往城里第一酒楼欢快的走去。
因为不能让别人知道我是苏荷的孩子,花魁未婚生子,是要被万人唾骂的。所以我平时行走江湖都是穿着带补丁的衣服来回跑,街坊邻居都以为我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有好吃的就总是要给我塞点。
他们只知道我被个老瞎子收养,住在城郊的漏雨的破房子里,其余的一概不知,却对我总是多了几分照顾。
今天的人着实多,我一个瘦弱的小姑娘在街上挤来挤去,被周围的臭汗味熏得头发晕,终于得了个空钻到一旁喘两口气,一个人却这么直挺挺的冲我撞来,我本能的抱紧怀中的银子,电视上这种撞一下就被偷的干干净净的剧情比比皆是,我可不能丢了我买酒的钱,怀里的银子只够买一只烧鸡,一坛梨花白了。
那人低着头撞过来,我护好怀里的银子,一只手在他撞过来的同时在他怀里摸了摸,摸出一块令牌模样的东西还有一封信,我飞快的看了一眼然后又放了回去,只依稀看见那令牌上写着暗影两个字。
暗影,古代的□□,少惹为妙。
那人抬眼看了我一眼,眉眼之间尽是冷意,却身形不稳,似乎是受伤了,我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我冲他笑了笑,扔了一瓶老瞎子给的金疮药给他,没再言语,抱着馄饨往第一楼走去。
又活一辈子,多做点好事也不打紧。
京城第一酒楼,珍馐楼,飞禽走兽这里都有,是个吃饭喝酒的好去处,老板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见谁都笑呵呵的,一见我来,问道:“还是一坛梨花白?”
我也笑眯眯的回答:“是,还要一只烧鸡。”
“我可是第一次见着这么小的酒鬼,你可有十二岁?”
我还是笑盈盈的。“十四了。还不是老板家的酒太好喝了。”
“我还得谢谢你,若不是你小小年纪经常来买酒,街坊你传我我传你都觉得稀奇,我这梨花白也卖不出这么多。”
我接过伙计递过来的烧鸡跟酒,小心翼翼抱在怀里。“今日的坛子有些沉啊。”
“多了是送的,还送了几样下酒菜,多谢你让我多卖了好些酒。”
果然会做生意。“谢谢老板。”
道了谢,我抱着酒坛子往回走,一路上有几个相熟小贩的远远问我。
“小酒鬼又去买酒啦?”
我脸皮早已经练的炉火纯青,之前还会脸红,如今也是雷打不动了。
我悠哉悠哉的回了跟老瞎子的家,一进门,看见一个人坐在我破院子的石凳上,一手拿着书,优雅的看着,天渐渐黑下去,那人身上却仿佛月儿一样散发白色的微光。
这人是我半年前捡来的,那天下着雨,这人就在雨里挖着土,一身白衣都被雨水淋得透透的,黏在身上,显得很狼狈,那人好看的桃花眼里什么感情都没有,就那么机械挖着土,他没有工具,就用一双修长的手指。
于是很快就出血了,而地上的坑还是没变化。
说来也巧,他挖的坑是我当时穿越过来的坑,本该是我的坟。这里我时不时的就会头脑一热跑来看看,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怀念上辈子的我,也许是觉得迷茫,觉得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那人的十根手指挖的都是血,泥巴弄脏了他的手,他的衣服,那人看着却还是干净的像是月儿一样。
我看着心里闷闷的,于是我小跑过去,蹲下身子,问他在干嘛。
他说他在挖坟,我问他挖谁的坟,他说挖自己的。
我说你还没死啊。
他没说话,漂亮的桃花眼只是平淡的盯着我,许久我就明白了,其实这人已经死了,心死了,他的生命早就已经一片死灰,他只剩下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就莫名的有些心疼,平时虽然我也会捡一些小猫小狗回家,可是没有捡过人,可是我坚定的把他捡了回去。老瞎子见我捡回来一个人,也没说什么,许是这个人真的太可怜了,一点求生欲都没有,连老瞎子这么铁石心肠的人都有一些怜悯。
说他铁石心肠,是因为我捡回来的小动物一旦恢复了精神,老瞎子就把它们直接扔出去,说是臭烘烘的影响他休息,可是明明屋子里他才是最臭的。
这可能就是乌鸦站在猪身上看见别人黑看不见自己黑吧。
老瞎子破天荒的给这人治了伤,但是听说他中了毒,一种叫做无可解的毒,听名字就知道,这毒无解,我有些明白了,也许是因为中了毒这人才不想活了。老瞎子说,这毒其实没什么,只是让习武之人变成普通人,连带着体弱,畏热畏寒,极易生病而已。
我想着,体弱而已,也没什么,直到我看到那人端起饭碗都颤抖的手,那手干净修长,掌心还有练武之人特有的茧子,看上去,他曾经应该是个擅长兵器的人。
他说他叫白慕。他应该是个很厉害的人,因为老瞎子对他很恭敬。
我还特意跟娘亲打听了一下,娘亲说白慕本是踏月宫的宫主,是这个天下武功最好的人。
我想,给他下毒的人应该恨极了他,知道他失了武功生不如死,一个骄傲的人若是折了翅膀,想必是这世上最最残忍的刑罚了。
老瞎子总是四处跑,于是家里大半时间都是我跟这人,我每日好吃好喝的养着。
这人是真好看,虽然已经看了不下八百遍,还是觉得这人好看的紧,再瞅瞅我现在这样子,面黄肌瘦,像是个营养不良的小豆芽似的,每次出去都有好心的阿姨伯伯给我带点什么带回来,他们的眼神仿佛我就是个被虐待的小可怜。
虽然我不在意相貌,但是有很多次都想在这人面前把易容卸下,想听他夸我好看。
“吃饭啦。”
我走了几日,这人也不知道饿着没有,瞄了瞄留下的各种糕点小食,竟是丝毫未动。
我叹口气进厨房炒了两个青菜端出来,摆好餐具之后让他进来吃饭。他将看过的书细心的放好,然后将有折痕的地方抚平,板板正正的放进书房,这才缓步过来吃饭。我给他盛了一碗白米饭,自己却拔开酒坛的塞子,仰头就往喉咙里倒。一只冰凉的手按在我拎着坛子的手上,阻止了我痛快的豪饮,那人摇了摇头,从厨房拿出一只空碗放在桌上,又指了指满桌的菜。
“知道了知道了。”
喝酒还得用碗,还不能空腹。
这人总是这样话也不说,全屏意念沟通,只是如果你不听,他也不恼,只用那一双生无可恋的眼盯着你,让你看的心酸不已,便也就万事都由他。
我一坛子酒下肚,又美美的吃了半只烧鸡,便坐在院子的石凳上看月亮。
这古代的月亮也没有比较圆。
算了算时间,已经来这个世界两年了,刚来的时候,我对这个世界感觉到陌生,仿佛我只是个路人,永远无法融入当中去,可是随着时间越来越长,慢慢的也有了归属感。这个世界民风淳朴,总有人愿意帮助我,愿意听我说话,愿意陪着我长大。
而且还有了娘,有了师父,有白慕,还有很多对我好的人们,这已经是赚了。
娘亲是这辈子的血肉至亲,对我真心实意的好,穿衣叠被日常起居,虽然我早已经为了不给她添麻烦搬出来住了。师父是一直教我本事的人,他教我妙手空空,飞檐走壁,还有保命的本事。
我是娘亲的孩子,是师父的徒弟,有人对我好,可我总觉得这是偷来的幸福,他们都是这身体原主的羁绊。我曾经以为师父是我的,可是娘亲说,小时候我有一次走丢了,是他送我回来的。
原来我都是沾了原主的光。
而白慕,他是我冒着大雨在泥泞的路上咬着牙背回来的,他没抗拒,仿佛魂都没了一样,只是在我背上一动不动,像个死人。
我告诉他,要活着,要活着。
他声音很轻的问我,为什么?
我想了想,对他说,因为你没死过,那里很黑,很孤独。
也不知道我陪了他这么久,他现在是不是觉得好些,心被填满些?
“就这么过下去也挺好的是不是?”
我扭头看坐在我身边的白慕,他皮肤很白,在银色的月光下白得仿佛玉石一般,翩翩公子,温润如玉。只是那眼角的一滴泪痣实在与他的气质不符,他不适合流眼泪,他只适合笑,清淡而优雅的笑。
可还从未见过他笑,也从未见过他哭。这人就跟机器似的,机械麻木的活着。
上辈子我酒量很差,这辈子却不知道为何,酒喝的再多,脑子也还是很清醒,让我想借酒缅怀一下上辈子的我都没机会,更别提戒酒撒疯了。
我今天本来应该再去我那个差点被埋的地方转一转,两年了,我把这一天当做我的生辰。我自己的生辰,不是小晚,而且晚听。想想总要习惯现在的日子,就没去。
拎了拎空空如也的酒坛子,酒没了,我竟不知该拿什么消愁。
人说对着月亮就是容易悲观,于是我不再看月亮,扔下酒坛撩起衣摆三步两步窜上房顶,把那块我从王府顺来的玉拿了下来,有些扭捏的伸出一只手递到白慕面前。
“送给你。”
不知道是月光的缘由,还是我醉了酒,白慕漂亮的桃花眼像是比秋风还凉。
不喜欢?这可是我见过的最贵重的东西了,我本能的想把好东西都给他。我犹豫着要不要抽回手,他却伸手把玉佩拿着,然后用力往地下一摔!
玉佩在地上滚了一圈,昨夜刚下了雨,本是无暇的美玉被滚在泥土里,几下就脏了个透,然后掉进了我养鱼的小鱼塘里,溅起几缕水花。
白慕体弱,力气不大,玉还是完好,只是掉进了鱼塘,这黑灯瞎火想必难找。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在一旁愣愣的。
可是在这玉佩刚掉进鱼塘时,他又急忙快步跑到塘边,作势就要跳下去捞那玉佩,他脸上的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慌张,仿佛一个精致的人偶终于有了喜怒哀乐一样。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情绪变幻的这么快,只知道他这身子骨若是进了水明日怕是又要病倒,我把他拉到一旁,自己跳进水里,摸索着找那玉佩。
鱼塘不大,却也不小,天黑我几乎看不见什么,心里更是焦急,一不小心就被不知道什么锐利的东西扎了手,我这辈子活过来特别特别怕受伤,因为这具身体对疼痛太敏感,痛觉是正常人的好几倍,只是一点的小伤口就仿佛肋骨被活生生掰断一样疼。好在我几番摸索下来,终于找到了那块玉佩,我将它在水里洗干净,然后用自己还未湿的领口将它擦干,放在了白慕手中。
“别急,我找到了。”
忍着疼,我龇牙咧嘴的对他笑,他却没看我,眼神一直盯着手心中的玉佩,嘴唇惨白。
我衣服湿透,像个落汤鸡似的,也没着急换衣服洗澡,看他的情绪不对,我问:“你认识这块玉?”
他不吭声,脸上开始又没了情绪,只是坐在石凳上,眼睛垂着,手中却紧紧抓着玉佩 ,脸色苍白,唇无血色,看得让人心疼。
“这是我从一个变态身上摸来的,你认识他?”
缓慢的,白慕终于开口。“是……男人?”
虽然男扮女装,但是确实是个男人,我点头。
忽然觉得白慕那张精致的脸忽然变得有点狰狞,我忙用手揉揉眼睛,顾不得那上面还有脏污,在看见他面无表情时,心中松了一口气,果然是我看错了,他怎么可能有那么怨恨的表情,像是个从十八层地狱爬出来的恶灵一样。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觉得此时此刻他需要一坛酒,一坛我藏了好久没舍得喝的酒,我想他需要一场彻彻底底的醉,不然我觉得他现在这个样子,像是要哭了一样。
“要不要喝酒?”
看他点头,我换了湿衣服后挖出了我自己埋下的,准备以后出嫁喝的酒,准备了两只碗,一碗给他,一碗给我。
喝了我出嫁的酒,算不算我出嫁的人?
也许是因为他在雨中虽然面无表情却周深都散发出来的彷徨脆弱,也许因为他跟我一样,都是曾经对生命感觉到绝望的人,我看见他就像看到了曾经自己。
又能如何弃之不顾。
酒是好酒,入口清冽,进胃却温暖,最重要的是,酒能解忧,在醉酒后满足人现实中得不到的东西,能自己编织一个梦,一个美梦。
白慕酒量不好,仅仅几碗,眼神就开始飘忽,他抓着手中的玉佩,嘴里一直呢喃着一个名字。
“霓裳……霓裳……”
我听得见他语气里的热爱与痴迷,我原以为这样一个温润如玉的男人,绝不会在醉酒时反复呢喃着一个女人的名字,更不会让那漂亮的桃花眼里晕染上泪光。
酒越喝越多,白慕的意识越来越混沌,他身形有些晃,终于再也拿不住手中碗,碗摔碎在地上,我又倒霉的被划伤了小腿,疼的直抖。
我习惯了忍耐,所以无论多痛我都不会叫,因为大多数时候,你叫出来也没用,没人会替你疼。
扶住他歪斜的身体,我有些吃力,习武之人的身体都很结实,哪怕他现在弱不禁风,他以前也是个仗剑天下武功绝顶的高手,所以他即使看着有些单薄,身体却实打实的肌肉匀称,所以,很沉,然而我早已经习惯了。
在他刚被我捡来的那些日子,他每日只会躺在床上像个木头人,我只能拿来饭菜在床边喂他,时不时的背他去外面走走,看看外面的花,晒晒太阳。
我喜欢他,所以甘之如饴。
将他安顿在床上,我将他的外袍脱掉,只剩里衣,端来一盆热水将他靠在床边拖去鞋袜泡了泡脚,然后擦干,将他裹进被子。想了想又怕他醒酒口渴,于是去泡了一壶茶,天气还不是很凉,就让它自然温着。
做完了这些,我坐在床沿,低头看他的样子,平日里苍白的脸色由于酒精的刺激变得红润,他比平时更加好看,比他手里的那块美玉还无暇剔透。
不想打扰他入睡,我起身要走,竟被他抓住袖子。我有些害羞,却听见他说: “霓裳……别走……”
“霓裳……渴……”
我有些羡慕这个叫霓裳的女人,有人满心满眼是她,相思入骨。
我拽回袖子,给他倒了杯茶,将他扶起来,他却仿佛不会喝一样,茶水撒了一前襟,我只能将他湿了的上衣脱掉,嘴里含了一口茶,害臊而又欣喜的喂进他口中。
可他口里还是叫着她的名字,热切的,痛而不忘的。
我眼眶有些酸涩,贴着他的唇不禁有些颤抖,他本能的咽下去,似乎是渴急了,他的舌头倏地碰到了我的舌尖,我感觉到他柔软的舌头舔着我的唇瓣,我全身一阵瘫软,急忙抬起头,心上好想有一根羽毛在撩拨一样,有些酥麻的痒。
虽然我身体只有十四岁,可我灵魂已经是个成年人,我知道我此时的所有感觉都是因为我喜欢他。
可他却依旧念着别人的名字。
我眼泪终于掉了下来,飞身而起,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