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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豆总 “放心,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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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总出国,途经北京,约我和二子在局气吃饭。我和二子装模作样翻菜单的工夫,豆总说:“说好了,这顿我请噢。你们想吃啥就点啥。”
“好嘞!”我们二子相视而笑,颇有讦计得逞的感觉。
“豆总太讲究了!”
“就是,你说现在这社会哪儿去找这么讲究的人呢?”
我们俩一唱一和。豆总抿嘴,笑而不语,其实笑容背后藏着大智慧:“这俩傻X还跟我装呢。”
豆总每次来京,都是如此。说是我们做东,然而没有一次不是他来埋单。是的,你没听错,豆总自己花钱坐飞机从宁波赶来,自己花钱打的从首都机场来到西坝河爱琴海局气店,然后自己花钱请我和二子吃了一顿大餐。有一个土壕朋友,就是有这样的好处。你虽然作为地主,却不用尽什么地主之谊。不仅永远不用为怎么招待他发愁,还能跟着他一次次开洋荦。所以我们每次都哭着喊着盼豆总多来北京。
局气主打北京菜,走的是中高档路线,菜真是他妈的不便宜。这里的菜贵不说,量也少得可怜,也说不上什么正宗,骗骗游客还行,老北京肯定嗤之以鼻,就是我们这些在北京漂了十几年的,也看不上。虽说不好吃,但毕竟是免费的,所以我和二子吃得也是不亦乐乎。开头点了六个菜,我们觉得肯定够吃,结果盘盘吃得精光后,也只吃个七分饱。豆总此时又显示出了土壕的气量,叫过服务员加菜。
“再来个烤肉?鱼要不要来一条?”豆总一边翻着菜单,一边问我俩。
我和二子一边假模假样地嘴上说不用了不用了,一边却身体诚实地并不阻拦。豆总又是抿嘴,笑而不语。不一会儿两盘硬菜上桌,我和二子这两个恬不知耻的人,居然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一点渣儿都没留。其间,还不忘在群里发了图片,诱惑一下回老家避暑的老王。
兄弟们吃饭,自然就要谈到兄弟们,谈到老高的时候,二子提议,啥时去太原兄弟们聚一下。我立马说,别说啥时候,就等豆总从国外回来那一周就完了。以我半生的经验,一说“什么时候聚一下”,肯定是聚不起来,不如说一个具体日期,大家也就都默认了。本来定得月末,后来想到我月末要法考,于是就定在八月的倒数第二周。我们三人商定,就在群里发个信息:老高,我们准备去太原聚一下。
老高马上回复:欢迎兄弟们前来,我全请了!
我们又开始撺掇老王和老猴。老王自然是没问题,他自己是自己的老板,可以任意决定自己的时间。老猴那天要参加厂里举办的歌唱比赛,大概晚上十点结束,约定结束后,老王开车,两人赶赴太原。我们一算,他们到了得第二天凌晨了。于是调侃老猴几句:“唱啥鸟歌,不如逃了算了。”老猴正经地说:“领导都参加,逃不了。”我们开了两句玩笑,这事就算定下了。
二子是人力资源师,在统筹规划上很有一手,提前半个月,他就定好了我们两人的往返火车票,而且完全满足了我对DF座位的要求。这小子真他娘是个人才,做事靠谱,不愧是我兄弟。不过,我们这几个兄弟,也都是靠谱的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对脾气的人才能长久在一起。就拿唯一留在老家的老猴来说,各家里有什么事,他都会去帮忙,搬米抬面,接亲送戚,事无巨细,全依赖于他,大家在外面也放心得很。以往每次过年回家,父母都说老猴的好话,说白养我这个儿子,还不如人家老猴指望得上。听这话我当然不吃醋,我跟他们说:“我跟老猴是兄弟,他也就是你们的儿子,家里有什么事用他,他必须来帮忙啊。”我妈说:“你就会耍嘴皮子,你看老猴都两个孩子了,你也赶快生一个,趁着我和你爸还有力气,还能帮你带一带。”我最烦听这话了,每当这时就会在心里暗骂老猴这牲口,生什么二胎。也因此,每次我在家住上两天,就赶紧落荒而逃。
说真话,有老猴在,我不担心家里。
那天吃完饭,豆总说他的公交卡提示信息过期,不能用了。我拿过去说帮他退了。我和二子本来想看他上了出租车再离开,可他说要在北京的街头走一走。我们都住在郊区,也就不跟他一块玩这雅兴,于是跟他告别,各自回家。
二十年前吧,豆总还不叫豆总,叫土豆。那时,他和二子还在太原上学,我刚从学校毕业,在太原找工作。有一天,我们三个在街上穷溜达,走了几公里路,最后在一家超市买了三个面包,三瓶矿泉水,就坐在超市门前马路牙子上吃了起来。那时我还是长发,豆总的头发还没脱落,二子还如今日一般瘦。我忘了当时我们聊了什么,但这个画面却一直藏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后来,陈可幸拍了一部电影《中国合伙人》,海报就是三个男人蹲在地上的样子。我一看,就想起当年我们三个在超市外面吃面包的样子,心想,这三傻X跟我们当年可真像。
不知道优秀的人类是不是都喜欢溜达,专业一点说就是散步,康德每天在他那个小城散步,发现了人生最可畏的是“天上星辰和心中律令”,卢梭干脆就把自己的著作称为《一个孤独散步者的遐思》,《瓦尔登湖》更无疑是梭罗绕着湖散步才能写出的作品。豆总喜欢穷溜达这习惯,早在小时就打下了牢固的基础。我记得初三中考前,这位爷不知怎么惹得我们班主任双老师祭出一招撒手锏,让他在家待到中考前,不用去上学。起因好像是,这位爷说他不舒服,在学校学习没动力。双老师就反将一车,你不舒服就回家待着你的吧。结果,这位爷也没在家好好待着,而是天天瞎晃悠。我们那个小地方,从南晃悠到北也就十分钟,从东晃悠到西也是十分钟,他就是东南西北转着圈晃悠也就一个钟头。不是跑到俱乐部,跟晒着太阳的退休老汉们聊聊天,就是凑到下象棋的人群中瞎支招,有时来了兴致,就帮跳完广场舞的大妈扛米面菜蔬,一路送到家。按二子的说法,我们那里所有的大爷大妈都觉得土豆这孩子好,有姑娘的都想把姑娘嫁给他,没有姑娘的就懊恼自己家怎么没生出土豆这样的孩子。那些被放假的日子,豆总闲得无聊,下午回到学校踢球,等我们上晚自习去了,他就无聊地在操场上一圈一圈地转,等我们下课,这货早把五星干啤酒买好,我们就席地而坐,喝着啤酒,吃着花生,幕天席地,不亦快哉。有一天,天上还下着小雨,这货说要到县城取照片,非拉着我去。于是,在那个冷雨夜,我就跟着这孙子跑到县城,拿了照片,又冒着雨返回来。一来一去,两个钟头。后来想想,我总是无所不用其极地占他的便宜,恐怕也是认为当年陪他冒雨,他理应对我有所表示。
当然,豆总占我的便宜也不算少。一天深夜,趁着天黑,这货不知到哪儿溜达完了,跑到我家咣咣凿开我的房门,说是心情不好,要拿我的磁带回家去听。于是,我那一箱磁带,总有五十盒,被这孙子悉数倒进随身携带的书包里,然后扬长而去。
我小时候攒了很多磁带,听说这东西现在贵得很,可惜我那时树大招风,总有人前来借,甚至偷,借了不还,偷了的更不会认账,最后一大半磁带尸骨无存,我损失了一大笔钱。也许这也是一个原因,使得我现在占豆总的便宜,花豆总的钱时,一点不感觉羞惭。
说起偷磁带这事,有两件事让人难以忘记。忘记是哪一年,不是1993年,就是1994年,也就是齐秦出《无情的雨无情的你》专辑那一年。有一天,我正在家躺着听歌,忽听楼下有人叫我,探头出窗外,一看是同年级一个叫张伟的小子。说来跟他也不算很熟,他只是曾经跟其他同学来过我家一两回。
这次这小子怎么一个人来了?我有点儿纳闷,但也无法,只得叫他上来。有些人就是有这样的本领,见过你一面,就变得跟你是多年的老友一般,对你说话有一种令人厌烦却又不好躲避的热情。这小子一进屋就从怀里掏出一盒磁带,在我眼前一晃:“李旦,你看这是啥?”我去,正是齐秦的《无情的雨无情的你》。那时我们都是先从收音机的某个电台听一些流行的歌曲,磁带一般要很晚才能在我们这个小地方甚至县里出现。齐秦这盘专辑,我确实是盼了好久的。我也没多问,急切地接过磁带,放进录音机,按了播放,然后两个人屏息静气,优美的弦律随即响起,接着齐秦略带高冷沉郁的声音传了出来。
曾经想起在这样的夜里
依然清晰雨中的我和你
从没忘记分手时的心情
雨中的你不再感到熟悉
无情的雨轻轻把我打醒
让我的泪和雨水一样冰
无情的你不再怀念过去
让我的情也从此被否定
这首歌代入感太强了。我至今还能想起那天听歌的心境,因为那时正值我的暗恋失败,心情抑郁之际,这首歌的歌词一下击中我的愁绪,倘不是张伟在场,我可能当场就会痛哭流涕。
然而美好的事物背后往往避免不了是丑恶。听完了这首主打歌。张伟得意地对我说:“怎么样?哥们儿够意思吧,第一时间就想到你,想你肯定喜欢这首歌。”
我忙不迭地回答:“喜欢,喜欢。哎,这磁带哪来的?”
听我这么一问,这小子略为犹豫了一下,然后才告诉我说,这盒磁带是从商店偷来的。听他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像吃了只一死耗子,齐秦歌曲带来的美好感觉瞬间失去大半。毫不羞惭地说,偷盗这种事,我在那个年纪,是认为颇为可耻的事。九岁那年,我从邻居牛大伟家的厕所里偷了半本当作厕纸的连环画,从此以后,这被我当作一生污点,并使我对偷东西这种事深恶痛绝。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一样,做了一件错事以后,便对所有做类似错事的人产生了某种莫名其妙的仇恨,仿佛使足力气要抗拒那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帽子落下来。我当时对张伟的感觉,就是如此,嫌弃,厌恶,盼其赶紧滚出我的小屋。我怎么也不能跟这样的人作朋友哇。那小子后来还说要把磁带留在我这里随时来听时,我当即坚决拒绝。我后来还告诉其他兄弟,不要跟这小子来往。
皎皎易污,桡桡易折。少年的心,如果太过干净纯洁,一点杂质的渗入,有可能破坏一生价值观的坚守。我在那样一个年纪,虽然还没形成什么价值观,但却形成了固执的性格,所以做事决绝过于,虽然坚持自己看重的原则,也到底使我吃了不少苦头。
当时听了张伟的述说,想到商店里卖磁带姐姐赔了钱,很觉得有愧于她。那家店,是我们这个地方唯一一家磁带店。我每周都要去逛逛,遇到新的自己喜欢的磁带,就买回来。在那儿买的第一盒磁带是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第二盒是张学友的《夕阳醉了》,第三盒之后的就记不清了,我最喜欢的就只有这两个歌手了,他们的磁带是因人而买,其他歌手的就是根据歌曲而买。我那时正值一个多愁善感的年纪,在他们那些歌曲中泡久了,也便有些痴痴呆呆。就说齐秦这盒磁带,虽然不是我偷的,但我毕竟也听了其中的歌曲,便觉得自己也是偷盗者之一。这种想法折磨着我无法入睡,心神不宁。思来想去,就写了一封短信,同五块钱一起塞进信封,想要给那小姐姐送去。信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姐姐:
您好!
我一个同学,昨天从您柜台拿走一盒磁带。我代他向您道歉,请您原谅!
这五块钱,就当我们买下这盒磁带。
再次向您致歉!
我当然没有胆量署自己的名字。我更没有勇气去把这封信送到那家磁带店。
这事,是豆总去做的。因为,他的胆子足够大,干坏事他再行,干好事肯定更行。
我记得那次豆总送了钱从商店出来,一脸平静;我则赶紧拉着他催他快跑,心里咚咚跳得厉害,像是做了坏事一般。我小时候极度内向,到了中学也不习惯与人交往,人多的地方容易紧张,与陌生说话每次不超过三句,在大庭广众之下即使不说话都不自在。这种性格之下,未来的路自然要走得艰辛。
“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小姐姐了?”豆总后来问。
“胡说,你以为我像你们那么猥琐?”我反唇相讥。
那时,确实是单纯,污浊的想法都不曾产生;如今,是装纯,想用满嘴仁义道德掩饰一肚子男盗女娼,却像四十岁的身体硬要塞进十四岁时的衣服里,满身肥肉如挤牙膏一样往外冒。
好的事情不会一来再来,坏的事情却反反复复没完没了。关于偷磁带,还有一件事。而且,与那个从商店偷磁带的张伟也有关。不过这一次不是他从磁带店偷,而是从我家偷;不是他一个人偷,而是他带了一个人组团偷。那是个夏天,夜晚七点,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是因为他们是伴着《新闻联播》的开场音乐进我家门的。我因为要到正屋吃饭,就让他俩先在我的小屋里坐着。因为这两个人都不是善类,所以我那天还对他俩加了小心,偷偷把新买的张学友的《偷心》藏在了衣柜里,并用衣服掩着。我以为自己很小心了,没想到在他们老手眼里,我的拙劣藏东西的本事不值一提。我刚吃了没几口,这两个小子突然就说不打扰了,开门就走。我送走他俩,回小屋拉开衣柜再找,磁带已经不翼而飞!我气得脏话都出来了,赶快追出去,那两人早就没有踪影。等改天找那两个小子理论,初时他们还不承认,后来才承认是他们“拿”了。让他们还时,则一再拖延,最后也没还回来。
除了张伟,另外偷磁带那孙子小学曾经跟我是同学,有一个宠物的绰号。记得小学有一个学期,他每天都要被班主任揍一顿,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每天的作业都不写。于是,每天看他被班主任揍成了固定节目。记得有一天的情景是这样的,上课后,我们端端正正坐在教室里,等着节目上演,老师扫视了一下,然后低头拿起黑板擦。
“王三石,作业写了没?”
王三石站起来,头低着,也不说话。老师露出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微笑:“那就上来吧。”
王三石走到讲台一侧,伸出手,老师拿黑板擦啪啪啪连击三下,第四下打了个空,因为王三石把手缩回去了。老师怒道:“你还敢躲?”
王三石带着哭腔说道:“疼,老师,换个手行不?”
老师都被逗笑了,我们在下边也哈哈大笑,老师摆摆手,让王三石回去了。然后老师开始讲课。
这就是日常上课前的一景,偶有波澜,能引起我们的兴趣,除此之外,已不感觉新鲜,所以有一次,出了一点小插曲,就让我们感觉分外新鲜。
那一天上课,老师可能心情不太好。上课啥也没说,直接让王三石上前面去,让他伸出手,啪啪啪啪啪,连打五下,我们看到王三石的眼泪都出来了。
老师挥手让王三石回去,王三石哭着说:“老师,我今天写作业了。”
老师一脸的严肃一下被气笑了:“你咋不早说?”
“你也没让我说啊。”王三石怯生生地回答。
“那先记着,哪天你再不写作业就用这一次抵吧。”
就这样,王三石挨了一个学期的打。第二个学期的时候,老师打他的次数就少了。可能是没心情了吧,但也可能是王三石的妈妈送给老师的礼物发挥了作用。
我们那时的想法,一个天天挨打的学生,怎么也不会算一个好学生,而且这学生还有偷鸡摸狗的陋习。这样的男生,大概不会有女生喜欢。然而世间就有更让人捉摸不透的事,这种在我们眼中视为烂人的,居然也会有女生喜欢,也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了。我之所以用语刻薄,当然夹杂着私心。因为令我万分尴尬难以言说的一件事是,喜欢这个小子的那个女孩儿,曾是我一直暗恋的对象。后来想想,他偷了《偷心》,她偷了我的心。我又失财,又失心。他们也真是天生一对,都是我的衰星。
与包括我在内的诸位兄弟在情爱之事上极其懵懂不同,豆总从小对情爱之事似乎极有天赋。他总能采取出人意料的方法,来捕获所钟意女孩子的芳心,并且屡试不爽。我知道那时他喜欢一个女同学,这位大神采取的方式却不是寻常的没事献殷勤,而是使坏点子。举例来说吧,有一次,他居然把油笔芯里的油吹出来抹在纸上,用这带油的纸去抹那个女同学的脸,女同学如法刨制,也用带着笔芯油的纸去抹他的脸。这样,他抹了喜欢的女同学的脸并把自己的脸被对方抹了,被他抹了脸的女同学也把他的脸抹了,在外人来看是一种双输,只有当事的两人知道其他有什么样的快乐。依我的看法,这真是两得其好,因为那女同学,大概对豆总也不无意思,否则,完全可以大骂他一顿并告到老师那里,可是她没有。
还有一例,一次我正跟他喜欢的另一个女生(前边是一个,这里是另一个,由此可见豆总是多么禽兽)坐在椅子上说话,他径直走到那女生背后,张开全臂,搂住那女生的脖子,全身压了上去,当时把我吓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女生不好意思地弯下腰去,豆总反而压得更深了。然后,突然之间,豆总腾地放开双手,立起身子,连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是刘海呢”。刘海确有其人,是我们班年纪最大但个子最矮的同学。但再怎么视力不好,也不会把一个男生刘海错认成一个女生刘彤。所以后来,我们一致认为,豆总用了极其卑鄙的手段吃了女生的豆腐。豆总赌咒发誓他确实看错了,但我们一点儿也不信。尤其是老猴,因为他有前车之签,所以对豆总用这种下流的手段骚扰女生而自己没有受到惩罚极度不满。
“豆这个臭流氓。真他娘的禽兽不如,真他娘的……令人嫉妒。”老猴愤愤地说。其时,他刚用了和豆总同样的手段去对他喜欢的一个女孩,结果被那女孩一顿臭骂,并且追着打。多年以后,我们张罗这次聚会,让老猴带着这位女同学一并前来,老猴还坚决拒绝。我们以为他二人有什么矛盾,逼问之下才知道,当初对这女生戏闹玩笑过度,被现在的老婆也就是当时的另一位女同学看在眼里,酸在心里,因而至今不准老猴跟这个女同学来往。这个理由我们十分同情,但纷纷对老猴竖起中指。
大概那个时候,老猴不会明白,为什么同样的手段,豆总运用起来一举成功,他使用起来却得到相反的结果。这没什么稀奇。一个女人喜欢你,你怎么对她她还是喜欢。他不喜难你,你对她再好她也不当一会事。所以说,豆总使用各种奇异套路捕获女性欢心的基础是,他在那女人心中也有地位。而如何让一个女人心中有你,这是学不来的。
总之,豆总从小就在各方面独领风骚,连跟喜欢的女生接近也不走寻常路,确实值的佩服。
回到我曾经暗恋的那个女生。那时,那女生跟我坐前后座。没事的时候,常常扭转过头来跟我聊天,她的睫毛很长,每次跟我说话时,长睫毛在眼底下投下淡淡的阴影。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她特别漂亮,特别是夏天时候,她穿着一件白底碎花的连衣裙,剪了一个孟庭苇似的毛型,我的心底就长出了一株百合花,蔓延在我心房的所有角落,爱情的花蕊疯长,怎么压抑也压不住。
我们常一起讨论听过的歌、读过的书,她的英语很好,常常能帮助我这个英语不上路的笨伯学习。我把买的磁带借给她听,跟她说她真像磁带封皮上的孟庭苇,她听了回一句“瞎说”,但浅眉低笑,表现出一个孩子般快乐的样子。
一天中午,她被老师中午留下,要她背完50个单词才能回家。我说过她的英语很好,依我半生的经验,英语很好的女生都有很好的语言天赋,但其中一大半性格懒散,有时会依仗天赋而不思进取。她英语每次都是第一,然而那一次大概是作业没有完成得很好,所以老师要给他一点敲打。当然,对她来说,背50个单词大概也不是什么难事。
那一天放学,她站在黑板前,用粉笔默写单词。我和豆总是最后离开教室的,豆总凑上去跟她说话。我就佩服豆总,即使第一次跟一个异性说话,也好像跟人家认识很久似的。总之,这个货非站在那里,跟这个女生没完没了,说如何如何记单词最有效,最气人的是那女人居然停了手中的粉笑,极其认真地听着。我站在一旁,心中醋意陡起,禁不住打断他:“快走吧,她得背50个单词呢,别打扰她!”
豆总还没完没了,我直接拉了他就出了教室,心里想,这货真是,还让不让她回家吃饭了。走在路上,我也没啥心情说话,想到她中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吃饭,就感觉很是心疼。这种感觉不知为何生起,但确确实实,就在那一瞬间产生了。
“你是不是喜欢她?”
豆总具有洞察一切的本领,在他面前根本没办法蒙混过关,所以我索性回道:“是呀,所以你以后下心点,别向我的女人下手。”
“放心,兄弟的女人,我绝对不碰。”豆总拍拍胸脯,一副一诺千金的样子。
“我信你的邪。”我翻了一个白眼给他。
那天中午,我回家吃完饭,早早赶到教室,看到教室没人,想她是背完单词回家吃饭了,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下午上课还有一个小时,再跑回家睡一觉也来得及,但我心底制止不住地兴奋,完全没有困意。我左手拿起带来的包子,右手拿起一根粉笑,一边吃着包子,一边将黑板上那些没有擦干净的单词痕迹,一笔一笔重新描了一遍。我内心中,是一种既紧张又兴奋的感觉,紧张得甚至能听到心脏的突突跳动,兴奋地仿佛登上了珠穆朗玛峰。
有一次语文课,学了《白毛女》的一个节选片段,语文老师要我们分角色朗读。四人一个小组,分别扮演喜儿、杨白劳、穆仁智和王大婶。我、同桌、豆总、刘彤一组,我扮演杨白劳,同桌扮演喜儿,豆总扮演穆仁智,刘彤扮演王大婶。我们按照书上的台词,一一进行,本来一切正常,到了豆总的穆仁智上场,把豆总这个得瑟的,装腔拿调,摇头晃脑,把两个女生逗得哈哈大笑。我肠子都悔青了,原来女生们吃这一套,早知道我念杨白劳的台词时也可以来点喜悦的成分啊,不过这也就想一想。我这样的学生,是在教科书的理念的套子里压挤出来的,标记的型号就是“别里科夫”,不可能越雷池一步。也不知道为什么,豆总跟我们受的是同样的教育,他偏偏就能扔掉那件套衣,活成了砸缸的司马光。只可惜他的大半天赋用在了女人身上,如果在事业上再多用一点心,他现在的成就自然更加辉煌。
那天的分角色扮演很快结束,大家就闲聊起来。聊着聊着,就成了豆总跟刘彤,我和同桌聊。她问我喜欢什么书,我那时刚读了《平凡的世界》,就跟她说这书不错。她说她读过,但读不下去。她说她最喜欢的还是《红楼梦》。我记在心里,于是那天下午课后晚自习前,我就骑了车跑到县里的书店,买了一本《红楼梦》,回来的时候,差一点跟一辆大货车撞上,吓得我把车立在道旁,呆立了好久才敢继续骑车回去。当天晚自习上,我把《红楼梦》拿出给她,她惊讶得大张着嘴:“我就随便一说,你还当真了。”
我说:“这本书送给你了。”
我拿着说,连连说谢谢。
对我来说,她收下了书,我的快乐比她更多。对于你喜欢的人来说,她接受你的给予,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我盼着她把这本书读完,那样子,我会感觉我的付出也便得到了回报。然而,第二天,她就把这本书借给了另外一个同学,之后几个同学轮流着看,到最后书皮都破了,这个女生也似乎没读过这本《红楼梦》。因为这本书,是最后刘彤代她转交给我的,刘彤说:“她说这本书她不看了,让我还给你。”
“你太傻,真以为女人说出的话永远是真的。”豆总教育我。
是的,我确实太傻了,而且不是傻一次,而是一傻再傻。我早就知道了她的生日,在她十六岁生日的前一个月,就买了两盒她喜欢的歌手的磁带,准备作为生日礼物到时送给她。那两盒磁带,我整天拿手绢包了,揣在怀里。一天天计算着她生日临近,一次次偷偷看着即将要送她作生日礼物的两盒磁带,心中涌动着一股莫名的幸福感。她生日那一天晚自习,我把这两盒磁带和一张写着祝福的卡片送给了她。她十分开心,笑得像个孩子,虽然她本来也还是一个孩子。
同学之间馈赠礼物本来是平常的事,然而如若带着私心,私心很容易就被打破。于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一名男同学家中看到了这两盒磁带,我的私心碎成了渣儿。
那次在那个同学家打麻将,有人随手拿了一盒磁带放进录音机,传出来的居然是那么熟悉的旋律。尽管那歌在那时正流行,满大街都连唱不停,但在他放磁带的那一刻,我一眼瞥到,第一感觉就是这盒磁带是我送她的那两盒之一。那想法在我心底扎根,挥之不去,打麻将一下没有劲头,于是托脱自己累了,换了另一个同学打,站起来装作不经意跑到录音机旁,故作厌烦地说了一句“这歌都烂大街了,换一首”。
他们都全身心在打麻将上,并没人注意我。我关了录音机,取出那盒磁带,又换了另一盘放进去。就在我把这盘取出的磁带找相应的包装盒时,我看到在那包装盒旁边,正是我送给她的另一盒磁带,封面上面孟庭苇穿着白纱裙,正一脸纯真地对我微笑。
是那个同学有两盒同样的磁带吗?
鬼才相信。我至今记得,那一瞬间血往上涌,一股巨大的耻辱充盈心间。
当你向别人捧出一颗火热的心,却被对方轻视践踏,无论是谁,内心也不会好过吧?我全身颤抖起来,紧咬牙关的声音似乎大得耳膜都要震碎,晴朗的天空瞬间布满阴云,我的世界下起瓢泼大雨。我借故离开那同学家,一个人低着头,走在路上,屈辱的泪水已不争气地坠落下去,滴碎了一路青石。
我踉踉呛呛回了家,把自己关在小屋,躺在床上,眼泪还是不停奔涌,似黄河泛滥。黄河卷起的是泥沙,我的泪水冲刷出的全是耻辱的伤痕。
那天晚上,兄弟们来到我家,看我状态不好,纷纷问我怎么了。我终于忍不住,把白天发生的事告诉他们。
“你喜欢她应该告诉她,不然她对你对他的好不会有所反应。”豆总教导我。其他兄弟也纷纷给我鼓励。
我懂得暗恋,却不懂得表达,说是不懂,其实还是害怕。回顾半生,在许多重要的人生节点上,我都是因为懦弱而选择了错误的道路,以致屡吃苦果,但若重新活一遍,我估计我还是会重蹈覆辙。性格决定命运,性格不变,命运只是循环。
我那时怂得没有勇气去做告白的事情,扭扭捏捏,犹犹豫豫,惹得老高终于看不过去了,拍桌而起:“你怕什么。最多不过她不喜欢你,咱也好趁早断了这念想罢了。”
“行,就在一起;不行,就去他妈的。”老高一向做事斩钉截铁。当天他就跑去向那个女孩转述我对她的喜欢。
结果呢?这个女孩当天跟别人换了座位,从此见我就像看见空气一般。我一直整不明白:明明前一天还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两个人,突然之间怎么就变成另一番模样?我内心充满忧伤和悔恨:恨我自己,居然得不到一个女孩儿的喜欢;恨那个女孩,居然如此善变,难道我的喜欢对她是一种侮辱吗;也连带着恨起老高,“老高这个多事的,非管我这事干啥”。
我郁郁寡欢,再无往日的欢欣。常常晚自习后,无目的地漫游,走着走着,就走到她家楼下,张望着那间属于她的小屋,一直到她的身影出现在那间小屋的窗帘上。一天一天,就这样过了一年,两年。
“你他娘地就偷我的故事吧。”老王看了这一段说。
“当然,这么美好的故事落你这个大腹便便的中年油腻男身上可惜了,还是放在我这种风度翩翩的浊世佳公子身上更合适。”我回话。
群里的兄弟一片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