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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自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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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高中的是,我第一次接触金属乐。
还记得那一晚,被父亲催着睡觉,打算最后听一首歌。
Marilyn manson的歌。
现在再听,他的歌已经不太能唤起我的荷尔蒙,但在当时而言,我如同打开了个新世界。
我永远不会忘记它带来的感动。
在这里,盖恩乐队的原型是曼森;蒂塔·利布森,也就是他的前妻——蒂塔万提斯。
我挚爱的女神。
在我舍弃曼胖的很多年后,我还是深爱着她。
千莳做的几次梦,里面的元素都是我在mv里的取材。
分别是《in the between》(女巫),《adrenalize》(两只兔子),《black wedding》(婚礼),和《heavens know》(精神控制)。
原谅我的文字无法把mv里的场景完美还原。
这种音乐的魅力,也有一部分在mv里,怪力乱神的、意义深长的。
除了想和女神谈恋爱,我还想把自己想说的话传出去。
小众、乐队,从来不是装逼的筹码,就算是自夸,也仅限于乐队成员,而不是几个小乐迷。
没必要用别人的成就,给自己脸上贴金。
最后,金属不等于摇滚。
摇滚死不死,管我们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