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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重生》这文写得很抓人,看的人很多,讨论得也很热闹。其中比较热点的话题就是:小简会不会爱上老夏。
    我也发言了,表示小简爱老夏缺乏合理性,并对支持老夏的人表示不理解。从作者的回复来看,对我的评是不赞成的。这很自然,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不过我还是认为虽然看世界的角度各不相同,但世界是同一个,人类也是同一物种,总会有些共同点,只要好好交流,还是有可能达成某些共识,争取求同存异。所以作者的回复我都认真看了,想了,做出了自己的解释。作者的回复只是短短几句(可以理解,毕竟作者回复量大,还要写文。),但我的解释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字,每篇都花了我很多时间,大大好几个小时。我平常很少写东西,写这些,不但费时而且费心,是很辛苦的。之所以这么做,不过是想要在在交流讨论中求同存异,达成共识。自己对的能说服别人,自己错的,能被别人指出。
    我的观点不过是老夏前世把林世东害得太惨,作为受害人的小简很难爱上加害人的老夏,并且对支持老夏的人非常不理解。作者再三指责我偏激不尊重别人,我也再三做了解释。这些都没什么?问题是,我解释后诚恳地请作者指出我具体说错的地方,作者为什么要摆出一副:“不想跟你进行讨论”的高姿态???我虽然表示自己不能理解,但认真去看了别人的观点,反复思考,再三做出解释,再三阐述,最后诚恳地请别人指出我错的地方。和我的做法比起来,哪一种才是真正不尊重别人????
    也许作者会说:“我懒得跟你说,说不通。”但既然我诚恳地请求了,作者至少可以指出我具体哪一句话是错的,哪一个观点有问题。你可以说:被害人爱上加害人是很合理的,正常人都能理解这一点;也可以说,林世东和老夏并不是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关系,前世老夏没有侵吞抢夺林世东的家产,他所有的手段都是合法的,是正当竞争,没有伤害林世东的感情,也没有□□他,林世东要崩溃时他自己太软弱,不能怪老夏;还可以说虽然老夏是害了林世东,但害得不重,现在他对林世东这么好,完全可以弥补过来,林世东受了感动,爱上老夏很自然等等;只要认为对的,说什么都行。我不能要求你同意我的观点,但至少你应该指出我错在哪里,把你自己的观点说出来,这才是交流讨论应有的态度,这才是对人的尊重!先拿两顶大帽子扣上来,等别人诚恳请教错在哪里时,就摆个高姿态,什么都不说,就是不理你,这是尊重人的态度吗???????????????
    作者批评我不尊重人,言论偏激,这我没意见。但批评别人总是觉得自己有理,你的理在哪呢,怎么不见你说出来??我具体哪一个字哪一句话是不尊重人是偏激的,恳请指出。我也批评别人,但我详细地解释了自己的理由,并且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反复解释,还很诚恳地请作者指出我错的地方。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并没有说自己一定是对的,所以我才耗费那么多心力和时间写评,和别人交流,争取互相理解。如果我真的不尊重人,废话那么多干什么,完全可以学习作者一付高姿态:我不理你,夏虫不可以语冰。
    吴沉水的文我还看过别的,他(她)很热心,总是留言教导读者应该这样,不该那样,要向她(他)文中的人物学习,又号召大家踊跃发言,真是孜孜不倦,诲人不止。可怜我这傻瓜当了真,认真发起言来,话不投机,言不顺耳,扣我两顶帽子,连错在哪里都不肯说,高高在上去了,丢下我一个人在那发傻:到底哪句话错了,怎么惹作者不高兴了。
    罢了,是我犯傻,老老实实花钱看文就是了,不该跟作者较真,早该知道读者花钱看文是应该的,认真写评也是应该的,但要作者认真对待评这要求就太高了。高兴呢说几句好话,不高兴呢就扣两顶帽子然后不理你,这才是作者对待评的应有之道。作者对读者而言,本来就是高高在上,批评你什么你都该接受,怎能要求他(她)还要具体指出你错的地方呢?不过我建议吴沉水以后就不要教导读者怎样尊重别人了,因为你自己就没做到。
    还有既然没有指出具体错的地方,你扣的那两顶帽子请恕我不能接受,原样奉还。最后我把和吴沉水的言词往来附在下面,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觉得我错的地方恳请指出,我在这里先表示感谢。

    (也谈小简爱上老夏的合理性)评重生
    看到大家对小简要不要接受老夏的问题议论得很厉害,我也说了几句。评是很认真写的,自问也是理智克制,并没有人身攻击,更没有侮辱性词汇,还打了最高分,可还是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着,不知道是被删了还是晋江抽了。辛苦写出来的东西不见,多少有些郁闷,所以索性决定多加几个字,变成一篇长评,这样就不容易消失了吧。不过分就不再打了,有刷分嫌疑。
    首先,夏这个人就看文的角度来说确实是一个精彩人物,写得很活,很立体,这样的人物现实生活中应该会有。但这样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就应该算入人渣一类。
    先不说他手上犯下多少罪恶,沾上多少鲜血人命,法庭审判起来应该坐多少年的牢,就单单看他毫无内疚地对使用的林世东那些手段,就没几条是合法的,公之于众的话完全站不住脚,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看来,法律是我们做人行为的底线,不断违反这条底线,又满不在乎的,只能是人渣。
    再看他对待感情的态度。林世东一直真诚地对待他,把他当好友,帮助他,冒着巨大的危险救他的命,他不但不报答,还利用这种友好不择手段,和其他人勾结起来,不断地伤害林世东,抢夺林世东的一切,把他推到痛苦的深渊,毁灭他的整个人生,然后以爱为名义计划把林世东纳为自己的禁脔。这种做法连人渣都说不上,只能说是猪狗不如了。盗亦有道,就算混□□的人,也是讲究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对自己爱的人好,不要伤害他。
    当然夏的做法也并不是不能理解,毕竟人性是有黑暗面的。但夏的这种已经没有人味了。面对真诚相待的朋友,欺骗、□□、抢夺、毁灭,然后说自己爱他,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们能够理解但绝对不能接受!!!夏显然也有自己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并不能减轻他的罪恶,作为加害人这种痛苦显得虚伪和可笑!!当然他的痛苦也是很真实的,只不过完全是自作自受,活该。
    有人同情夏,欣赏他,想把他和林世东凑成一对,圆了老夏的梦。这种想法我实在难以理解,难道这些人自己在生活中也能接受老夏这样的感情,被欺骗伤害掠夺摧毁之后再给点关心和爱护,就幸福了?????????老夏现在的表现确实有动人之处,但之前呢?过去是可以抹杀的???被一个人极其痛苦地伤害和毁掉之后,再得到他的一点关心和爱护,就可以爱上???这些人未免把人的精神伤害看得过于轻巧,把人的尊严和爱看得过于轻易。被害人所承受的和加害人是完全不同的。被害人要面对痛苦的记忆,心中的屈辱、伤害、痛恨、不甘和自尊,每天要想平静地生活尚且不易,更不用说原谅,至于说爱上,那真是天方夜谭了。我所知道的是,受了巨大的伤害后,痛恨是人之常情,原谅是圣母胸怀,至于爱上,那完全超出正常人的理解范畴,无以名之。恩,据心理学上说有一种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确实是被害人爱上加害人的,但那需要特殊的条件,而且公认那是一种病态,需要治疗。有些人还对小简拒绝老夏不满,说是欺软怕硬,对于这种人的心理,我真是无语,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所以,在我看来,支持老夏真是让人难以理解。恩,我知道生活确实是有人有受虐倾向,喜欢被伤害和侮辱,但请原谅我不能理解,更不能苟同。关于加害人爱上被害人之后的感情纠葛,还是《花开无叶》里写得真实,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最后,就算是老夏后来对重生后的小简的追求,我看也很差劲。虽然百般关心讨好,但完全没有理解和尊重,完全不顾对方的意愿,只是一味地强迫对方接受。他这的种感情只是赤裸裸的掠夺。也许会有人说爱情的本质就是掠夺,但请恕我不能接受。人类文明发展至今,终于确认自由和平等是人类最高的权利。如果认可这种爱情观,就意味着我们要倒退去认可□□和抢亲。对于强迫方来说这也许是种幸福,但对被迫方来说这肯定是种莫大的痛苦。也许会有个别人人从中得到幸福,但我想一定很少。
    所以,我实在不能理解支持老夏的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这真是奇哉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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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回复:
    拜托,你也只是一家之言,何必说别人支持老夏就是喜欢被虐呢?我自问写出来的老夏,何尝虐过简逸一丝半点?
    还是谢谢长评
    唉,我哪一句话说喜欢支持老夏的人是喜欢被虐呢?我只是说支持老夏很难理解,因为这意味着要被害到家破人亡的受害人林世东去爱上加害人老夏。然后说世上确实有人喜欢被伤害和侮辱,但我不能理解。(确实是有啊)所以支持小简爱上老夏违反人之常情。我表示了我的不理解,但并没有骂他们。有些人要产生联想那不是我能控制的。
    作者也很奇怪。你说自问写出来的老夏,何尝虐过简逸一丝半点。但我们都知道这是重生文,过去不可抹杀,之前老夏害世东何止一点半点,你自己文中说,他作为林世东唯一的朋友,真诚相待.相助的人,不但不帮助林世东,还勾结林世东的亲人、未婚妻、族人、敌人等等使用非法手段,欺骗、设套、掠夺,甚至包括赤裸裸的□□,逼得林世东家破人亡、身心俱毁,这不是虐是什么?????????
    小简和老夏的关系本来就是建立在前生的基础上.我的评论本来也是侧重于前生的伤害,在此基础上分析两人的关系.我有说过老夏现在虐小简么????不提前生的虐只提现在的好,这违反了时间和人记忆的延续性!!!!!要想不提,索性不要写重生文,直接写一见钟情,甜蜜相爱好了.读者选择性失忆也就罢了,怎么连作者也如此.你自己写出来的人物,自己喜爱,可以理解,但你也必须承认,老夏这样的人物,搁现实里,就应该在牢里呆着.当然我说的是应该,现实中这种人多半有本事,活得滋润着呢.你也必须承认,现实中你的朋友对待你如果象老夏对待林世东那样,你也受不了.写文虽然是YY,但也要有合理性.我并不质疑老夏这个人物,我质疑的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同情老夏,觉得小简应该爱老夏,真知道他们头脑里是怎么想的.受害人爱上加害人的合理性在哪里?难道那些持这样观点的人自己也能爱上这样害自己家破人望,身心俱毁的人吗?????
    当然如果只看后面的老夏的做法,爱上也是可能,但前提必须是失忆.读者和作者都很容易选择性失忆,但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受害人一定很难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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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回复:
    这是你的原话“恩,我知道生活确实是有人有受虐倾向,喜欢被伤害和侮辱,但请原谅我不能理解,更不能苟同。”
    老实说,我觉得你的理解非常偏僻,但是我仍然会尊重,只是请你在觉得自己是对的同时,也请尊重别人认为自己是对的权利。
    看看你用的词语,“人之常情”等等,难道不同意你就没有人之常情了吗?难道你说的,就代表了人类唯一可能具有的思考模式吗?
    我建议你修改的是这些。
    另外,你注意到我说的话了吗?我说的是,夏兆柏何尝虐过简逸?对简逸这个身份来说,他真的虐过吗?撩下狠话,但真的逼过他了吗?给他造成实质性伤害了吗?
    算了,这个问题不想再跟你讨论下去,就此打住。
     打分:0
    恩,看来我们挺沟通不良的。你说:“只是请你在觉得自己是对的同时,也请尊重别人认为自己是对的权利。”我哪有不尊重啦?不理解、不苟同就是不尊重吗??
    我说支持小简爱上老夏违反人之常情,是因为老夏为一己私心将小简害得太惨,目的和手段都太卑鄙,那种整个人生的信念、意义、尊严和生活都被毁掉的痛苦过于惨烈,没多少人受得了。多数人艘会恨之入骨,原谅都很难,更不用说爱上。人不是给了一个甜枣就能忘掉之前那一巴掌的疼痛。更何况本文中老夏毁掉林世东的太多,现在补偿的太少,之前害林世东使家破人亡、身心俱毁,现在做的这点补偿不过小恩小惠,动了老夏半点皮毛了吗?这样就可以让人把深入骨髓的痛忘掉,然后爱上??这是人之常情吗??老话:"有恩不报非君子,有仇不报枉为人"说的就是大多数人的看法.普通人的心理多数是:"恩欲忘,恨难消."还是说,你认为爱上加害人才是人之常情??如果做一个民意调查,说心理话,你认为能有百分之几的人能爱上把自己害得那么残的人呢?那些支持老夏的人都能做到吗?当然,如果有人认为自己能做到我也无话可说.怎么处理感情毕竟是一个人自己的事情.毕竟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对奇人异事我一向持尊敬之情.只是本文写的林世东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让他做这种奇事缺乏合理性.
    而且我只是说让小简爱老夏违反人之常情,并没有说不同意我的说法就是没有人之常情,因为不合情理地乱想也是人之常情啊!而且人之常情之外还是有异情,常人之外也还是有异人存在.我只是对此感到难以理解,又没有骂他们什么?如果你非要说被害人爱上加害人才是人之常情,我这是少见多怪,那我也没话讲,请原谅我们不是生活在同一个国度. 
    至于你说老夏没虐过小简这个身份.我也没说他虐啊(你可以重新看看)我只不过说他大虐了林世东.而小简既然是林世东的重生,是同一个灵魂,那么虐林世东也就是在虐小简,不能分开看.(当然是重生后的而不是之前的)我想:你既然隆而重之地专门向我指出这一点,大概是对我对老夏的批评不满,强调我要往后看,不要管之前.但既然时间是延续的,前世是后世的基础,只看之后不管之前是不对的,是选择性失忆.我的评论两世都谈了,具体哪一句不对,你可以具体指出来,不要泛泛地不满,弄得我不知道错在哪.
    你批评我偏激,但我认为是你没有看清我的评.我倒认为你的回复有火气,显得有些急燥,判断下得太快.既然想要客观公正,那就把我的评仔细再看一看吧,具体哪一句不对请指出来.
    还有,看得出来你是很喜欢老夏的.但我还是要说作为笔下的人物,他很精彩,但做为一个人,他就该在牢里蹲着,不要出来祸害别人.这两章番外,写了老夏的心思,为他收买了很多人心,但我看完以后,对老夏的心思却觉得更恶心.什么联合别人害他谋他家产是为了他的成长为了他好.要想让林世东成长帮他成长而又不伤害他方法不会没有,凭老夏的能耐完全作得到,为什么要选择这种?只不过是老夏图谋林世东的家产,不肯放过嘴边的肥肉,又觉得有点对不起林世东,所以为自己找借口.把人逼死是后悔,但让他把非法得来的家产再还回去,他肯干吗?至于他满心伤心和委屈小简伤他的心.其实小简什么也没做,只不过是拒绝他而已.拒绝仇人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小简伤他的比起他伤林世东完全不可比,他有什么连好伤心委屈的?什么可以原谅堂弟未婚妻却不可以原谅他,也不想想那两人又没有一定要小简接受他们,所以当然可以不管.老夏却是一定要得到小简当然不能接受.这个人在文中看不出有半点尊重人的地方.他不知道别人想要怎样生活是别人的权利,拒绝他也是别人的权利,就想着什么都要由着自己的心思,绝不能有不同.这根本就是把自己当皇帝,当然他现在也是个土皇帝.只是现代社会,崇尚平等自由,拒绝皇帝.光凭这一点,他和小简就不是同路人.作者写这种土皇帝的心态倒是很真实.
    最后说一句,我一向不赞成以德报怨.孔老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如果老夏把人害成这样还能得到美人的爱,那我们都不要做好人啦,做恶人做舒服呀,坏事做尽,好处捞尽,最后还能的到好人的原谅和爱.恶有善报,天道何在?
    作者回复:
    不想跟你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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