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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喜欢你这件事 ...

  •   A

      我第一次见到林现立,是在初三,他是转校生,转到隔壁班,却要到我所在的班级上晚自习。和所有青春偶像小说里的男主一样,他不仅帅,而且有着优异的成绩。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我便喜欢上了这个有着深邃眼眸和忧郁面容的男孩子。
      第一次跟他说上话,是在高一,缘分就是很奇妙,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高中,被分在了同一个班级,而他,成了我的后桌。
      “嘿,李舒,好巧啊,我们又成了高中同学了唉!”林现立戳了戳我,兴奋地说。
      一向很逗比的我,此刻,脸红到了脖子跟,脑子也不听使唤,明明想回过头也跟他说:“嗨,好巧。”但我坐得笔直,嗓子像是哑了,发不出一点声音。
      林现立继续戳我,可我已经紧张到了极点,依旧没有说话直到老师进教室,我才免于应对这及其尴尬的场面。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会说不出话,走不动路,偶像剧里的情节,也不全是假的。
      对,这就是第一次对话,虽然我全程没搭上话,但这就是第一次,第一次他单独跟我说话。然后就是一整天都在认识新老师,一整天都在自我介绍,这是新生开学的必经步骤。

      B

      今天,距离开学已经过去了两个月。清早,调好的闹钟坏了,手机也忘记充电了,看了看手表,6:50,离早自习只剩下二十分钟,我只顾匆忙洗漱,谁知竟然停水,这让独自租房无人照拂的我雪上加霜。如果我能在十分钟内完成洗漱收书和吃早餐,并且顺利赶上最早的4路公交车,我就能在7:10分准时到达校门口,并用两分钟的时间从校门口冲刺到教学楼三楼,那么我就可以只迟到2分钟。
      但当我在7:10分出门的时候,我就想好了我的结局,要么,在教室外罚站被朋友围观羞愧而死。要么,就是被老王(班主任兼数学老师)的唾沫星子淹死。为了能减少死前的折磨,冒着已经迟到的风险,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出家门,途经我熟悉的早餐店,买上两块钱的油条一块钱的豆浆,然后顶着大雨,冲上公交车。
      对于吃早餐这件事,我风雨无阻,但若换作平时,我本可以喝着豆浆吃着油条,悠闲地走在上学的小路上。
      我所设想的冲刺,都没有实现。8:00整,距离自习结束还有十分钟,我如落汤鸡一般出现在教室门口。我恨那因为下雨而堵车的大路,如果走的是我的小路,那我就能在7:20到学校。
      平时尤为严肃且絮叨的老王,今天,格外温柔,犹如圣母玛利亚,散发的光辉,闪瞎了我的狗眼。老王不仅没有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数落我迟到,还让我下课多喝热水,以防感冒,宛如一个渣男,却又让我觉得无比暖心。
      “给,擦擦头。”林现立戳了戳我,递上来一块神奇的毛巾,轻轻地说。为什么会是神奇的毛巾呢,因为上学会带毛巾的同学,本身就很神奇。
      “谢谢!”
      我回头看他,还是像初三的时候那样的阳光和帅气。然后接过毛巾立即转回来,我怕再多看他一眼,我的口水会顺着头发上的雨水肆意流淌。
      下课了,同学们大都趴在桌子上补觉。有些精力充沛的男同学在打闹,女同学则扎堆聊八卦小鲜肉。我则用本书挡着脸,独自享受着我的豆浆油条。
      林现立又戳了戳我,我怕被他看到我为了食物而露出的丑恶嘴脸,又实行我惯用的战术,不理他,悄悄吃。只要书挡着我,就没人知道我在吃东西,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真的蠢极了,但我也只顾吃。
      “你理我一下呀,喂,慢点儿吃,我又不和你抢。”说完这句话,他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听着他的笑声,我承认,我又沦陷了,这个男人这该死的魅力,四处乱喷,我对他的喜欢,好像又多了一分呢。
      当然,我也没绷住,和他一起,笑成了傻子。

      C

      经过了一段时间与同学们的相处,极度脸盲的我才终于认齐了全班同学,也知道了班上最阴柔的男孩子叫齐磊,最阳刚的女孩子是李清柔,最热心的男同学是喻柯。我的同桌是徐栩,我最好的朋友叫封铃,最喜欢的人,是林现立。
      自从上了高中,我就变成了一只不折不扣的菜鸟,数学和物理越来越差不说,成绩也呈正比例下滑,老王在恨铁不成钢的同时,时常在讲课的时候向我投来关爱智障的眼神。我心领神会,也心甘情愿当个智障。这样,在回答不出数学问题的时候,就有了安慰自己的借口。
      然而,班上的两大理科大神,林现立和齐磊,却受到全体理科老师的青眼。有时候我也经常抱怨上天不公,同生而为人,为什么要出现智商的高低之分。
      就在今天,林现立和齐磊双双包揽了校物理竞赛的冠亚军,于我而言,这无疑是最沉重的打击,一方面,我为他们拿奖而感到开心,另一方面,我和林现立的差距,也越来越大。这是我最担心的,很现实,如果情况一直这样的话,以后,我一定会配不上他。
      晚自习结束后,大家习惯休息十几二十分钟,然后在教室再多做一会儿作业。在休息的空挡,有同学提议让林现立和齐磊请吃零食,这该死的齐磊,竟然让我跑腿去买东西,我真是想捏死他的心都有了,不过,在男神面前,我忍了,齐磊这个王八蛋,让我逮住机会我一定掐死他,竟敢颐指气使地指挥本姑娘做事,真是活腻了。
      我瞪了齐磊一眼,拿着钱,挨个询问清楚他们要的零食,终于到了最激动人心的时候了,那就是,问林现立。我脑子一抽用我以为最温柔但其实最做作的语气问他:“你喜欢喝什么口味的奶茶”此话一出,明眼人都能看出我的心思了,尤其是齐磊,在旁边一个劲带头起哄。还用他同样做作的嗓音说:“我妈妈说了,女生喜欢男孩子时说话最温柔。”听到他说的这话,我想掐死他的冲动就愈加浓烈了。
      正当我羞愧难当时,林现立说:“哈密瓜味的,你呢?”
      当时心里激动得都快起飞了,还要佯装镇定地说:“我也是!”其实我更喜欢原味,但为了和我的男神有共鸣,只能随口瞎说了。
      到了奶茶店,我点了两杯哈密瓜味的奶茶,店员把奶茶送到我手里,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其中一杯。从来没喝过这个味道的奶茶,果然好喝,我的男人的口味果然独特,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又激动得直冒泡泡。

      D

      适逢西方的节日“平安夜”,又恰好是老王的晚自习。对于我们广大学生来说,过节,是释放压力最好的方式,所以大大小小的节日,都能引起我们的注意,并且,盛大地庆祝。
      但是,今年的平安夜,苦逼的我们还是要上课,于是纷纷在课上抱怨,老王还是不理会我们人民群众的呼声,坚持以西方的节日与我们无关为由,争分夺秒地继续上课。
      天气已经转凉,六七十人的大教室里,温暖得让人直想睡觉。此时老王讲的知识,我已经完全听不懂了,两眼惺忪地盯着黑板,期盼着早点下课,林现立时不时会戳我提醒我老师在看我,徐栩也在帮我“放风”。
      终于熬到中场休息,我一头扑向桌面,准备好好睡一觉,睡得迷糊时,班上同学突然开始欢呼,生生把我吓醒。我连忙问徐栩发生了什么,他说老王刚才说留了大家的平安夜礼物在车上,让林现立、罗洁和刘芳去拿了。
      我心里顿时不是滋味了,酸从中来。据我所知,罗洁是一位女版花心大萝卜,在刚开学的时候就公然宣称她喜欢林现立,现在他们又等同于单独出去了,我隐约担心他们会擦出爱的小火花。与他们同去的刘芳是班上公认的小喇叭,没等林现立和罗洁回来,她就先跑回班上说刚才罗洁亲了林现立。一瞬间,我只觉得天昏地暗,醋坛子彻底被打翻,铺天盖地的委屈涌上心头,急得泪水直打转,就为了等林现立回来问清楚。
      可是,我与林现立,自始至终都是同学。而且在他看来,是最普通的那种同学,是完全清清白白的同学,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质问他呢?以何种身份?暗恋者吗?可是,我暗恋他,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下半节晚自习,所有人都在开开心心地吃苹果和糖,都在开心地玩着游戏。就这一小会儿的功夫,我做了一个决定,向他表白!
      俗话说,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我不甘心做一个他完全不了解的小透明,不甘心默默无闻喜欢他却不让他知晓我的心意。于是,我罔顾不许早恋的校规,坚决要向他表白我的心意。
      说干就干,下了课,齐磊把林现立带到顶楼,封铃和程羡云拦住出口,喻柯带我去顶楼。见到林现立,我犹豫了,心里打了无数的鼓,这样做,到底对不对?我不知道,只是,我这满腔热忱,也该让他知悉了。
      “有什么事吗?”他笑着说。
      “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就是,要向你,表白!”
      “为什么?”
      “只是因为我喜欢你,喜欢你很久了,或许是从初中第一次见你,或许,是高中与你相处,才喜欢的你!”
      “你是个好女孩,但是,对不起,我现在还是想把重心放在学习上,真的对不起。”
      “意料之中,不需要说对不起!”
      “林现立,如果我们都考上了大学,你会和我在一起吗?”
      “以后,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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