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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iary 1 初遇 ...
-2004年10月,某省工程队在临山地区进行清障铺路工作时,意外挖掘出一片被埋于山石下的建筑废墟。
-2004年12月,经当地文保部鉴定确认,该区域被保护并命名为:“禾郦镇抗战遗址”。
——
2013.06.13 阴有小雨
就在不久前,我接到了来自省领导的指示。
我即将离开这个生养我三十余年的小城镇,前往省区文保总部就任鉴定科副主任一职。
这些年的鉴定工作使得我的办公室堆了很多遗留材料,其中还有一个仅有三十八页的轻薄笔记本,我原本已经忘了它是从哪里被我弄来的,但只是翻开看看,一缕陌生又奇妙的思绪让我打了个激灵——
这一小本笔记,来自于我工作后的第一次随队实践,实践地点原来的名字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地方在后来被正式命名为“禾郦镇抗战遗址”。
——
2004年10月中旬,某省临山地区。
“小李,让人把这些东西都搬出去吧,都是些残损的日常用品,没有什么学究用途。”
“知道了教授。”我应道。
这地方是不久前被省里的工程队一铲头给凿出来的,本身没有什么具有考究价值的物什,但因为建筑群保留相对完整,只像是临近的山头被什么给炸了,导致山石直接将这里给埋住了,组织里便有人认为这是抗战时期留下的战争遗址,这才派了我们过来勘探鉴定。
我跟其他同志一起将那些整理出来的旧物搬上运输用的卡车——不管这些东西到底有没有实际价值,它们作为见证者和亲历者,至少也是证明了这片如今被山林隐藏的荒地曾经有过人烟,而且范围还不小。
“啪嗒!”
正感慨着,忽然脑门一凉,一个硬物正好砸在我头上,甚至还反弹了下才又摔到了地上。
“嘶!”我忍痛把手上剩下的物什递给车上的同志,这才揉着脑袋看向那“罪魁祸首”——
那是一个散了架的皮壳小本子,像是用来记账的账本,我皱着眉将它捡起来,看清后才发现,居然还是个日记本。
这日记本的内容在我眼里实话说是不伦不类的,至少和我以及我身边大多数人的记录习惯不一样。
我轻轻翻开那满是灰土、触及即碎的皮壳,里面是一沓泛黄的笔记纸,从样式材质来看,距离现在并不久远,看来真有可能是组织上说的,这是抗战时期的产物。
只不过身为纸制品直到现在竟然还有所保存,或许是经过了什么特殊的防腐防护处理吧。
反正这些东西交上去也不知道会被扔在哪积灰,我心神一动,不如还是我自己带回去,研究研究?
我匆匆和周围同事告了别,揣着本子便回到自己的帐篷里,拿出一套清洁纸质文物专用的工具,打开昏黄色调的手电,将那一沓笔记依页铺开,这才发现中间部分还是有不少纸页因为或潮湿或虫蛀而造成了不同程度上的腐坏,林林总总百来页,文字清晰可见的竟然只有二十余页。
我试图将腐坏不甚严重的部分清理修复了一些,除去彻底无法查阅的部分,可以阅读的笔记总共三十八页。
——
【193xx5月6日(这里因为水印而糊掉了一些字,不过根据后文来看,大概在1936-1937年左右),这是第十一本日记,我的病依旧没有好转迹象。】
钢笔字迹秀丽、大气,一时间难以看出书写者的性别,但根据纸上清浅的墨色来看,应该是当时女士普遍喜欢的娟墨——那是民国年间从欧洲流入国内的优质钢笔墨之一,物美价廉,且颇受当时女性学者的青睐。
我看着这第一句话,心下恍然。
这已经是第十一本日记了,前十本我肯定是找不到了,但从上下文来推测,记日记的习惯大概率是自她生病时便养成的。
【我叫温惘,今年21岁,生于1915年4月21日。
父温然,母许华央,我们现居禾郦xxx03号(这里也是污渍,后不赘述)。
开始记录今日行程:
……】
令我摸不到头脑的原因便在于此,就如上文我说的那样,这日记的记录方式真的很奇怪,至少我在此之前完全没见过这样的日记。
这姑娘家似乎是开花店的,前几日的“行程”内容几乎都是店内的流水账,偶尔有些“送货上门”的经历,也会被记录的一清二楚——甚至连途径路线上的什么标志物都写进去了。
“不过这倒方便我们还原那片建筑废墟了”,我心道。
日记的记叙方式与寻常不同,但通篇看下来,倒称得上是“完整周全”。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日记之间间隔很大,并且在这些空余处的表面都会有几块粘黏着的污垢,应该是贴过了什么东西,我看向那些已经腐坏很彻底的书页,其中也不乏有许多胶质物,或许是……胶片?照片?
我又读了几页,大量的流水账把我起初的热情消磨得干净,我实在不耐烦地草草掀过,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行很突兀的字:
【第二次弄脏了程少爷的鞋子。】
我暗叹一声,这可终于出来些有趣的内容了。
【xxxx月16日,今天好像是第二次弄脏了程少爷的鞋子。
上一xxxxx程少爷逼着写下来的。
我不记得第一次xxx么时候了,但根据程少爷所说,应该就在前几天,他像今天一样“饶恕”了我——那是他的原话——我们就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此事。
我挑了束上品的百合送他当赔礼的时候,其他人都不知去了哪里,不过单独相处时,这人还蛮好说话的。
在此之前,我其实并不认识程少爷,或者说因为病,我也根本无法认识他。
但我想他大概是个好人吧,毕竟他相信了我说的话,也没有和他的朋友一起刁难我。】
这段话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仔细一瞧,前后几段都是繁琐的流水账,忽然出了一段正经的记叙文,未免太不寻常了——而且,又是什么样的病,会连前几天就见过的人都记不得呢?
难不成是健忘?但因为健忘就说“根本无法认识”这种话,言重了吧……
一字一段的理解实在太费脑子,我叹了口气,忽然想到一位辅导过我的前辈,工作时偶尔会把相关的资料汇总编写成一个故事,然后以此为中心,再去寻找与其相关或相悖的材料,验证或修改自己的故事,最后获得一份完整、且具有可信力的文本资料,为以后的相关工作做参考。
几乎不需要犹豫,因为像我们这样的文化工作者,对历史那可是相当有兴趣有想法的啊!
于是一夜地“苦读”后,我所发现的这些内容,大致可以还原出这个地区、在八十余年前的那个残酷时代发生过的某件小事。唏嘘的同时,我似也窥探到了在历史洪流中的某一抹云烟风景。
自割腿肉计划,启动!
——
————
【回想起来,我和他相遇并相识的那段时日,竟是我这一生最后的美好。】
【虽然,‘初次’见面时的我们心情都不是很好……】
1936年,某月16日
“喂,你不看路的吗!”
玻璃制的瓶子碎了一地,残片在阳光下闪亮亮的,洗花的污水也溅得到处都是。
温惘从地上爬了起来,回呛了一句:“你不也没看吗?”
最先开口的男青年愣了一下,随即身边的其他人便开腔替他道:“你什么意思?撞了人还理直气壮的,知道你撞的是谁吗?”
“不知道,”温惘淡淡地回答道,“而且我也被撞到了。”
“你这什么意思?”那帮腔的小伙子正要上前表现,却不知道垂眸看见了什么,忽然支支吾吾地道:“程爷,您、您的鞋……”
“哎?”被称为“程爷”的正是最开始的那位男青年,他闻言低头一看,脸色瞬间就黑了,“你居然弄脏了我的鞋!”他猛地抬头逼视着温惘,后者依旧是一脸淡定地看着他。
甚至还淡定地道:“我的衣服也脏了啊。”
“……”程爷盯着她那一副软硬不吃无知且无畏的脸,忽然道:“我从刚才看你就眼熟,咱俩见过吧?”
“啊?”
“上一次往我那双新皮鞋上泼了水的人也是你吧?”他一边说着一边抬头看了看温惘家的花店招牌,“没错,又是你!”
“我们之前见过吗?”
“别装傻,”程爷身边的人满脸忿忿不平,“这可是城北的程著(zhuo)少爷,寻常人见了肯定忘不了,你不可能认不出来。”
“我还是城西的花少主呢,你们不也不认识。”温惘怼完旁人,这才又对程著道:“弄脏你鞋子的事,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认错挺快,就是态度不咋地。”程著啧啧道,“上次我说了下不为例,结果你今天又撞上我了,而且那事才过了几天啊你就给忘了,瞧不起谁呢?”
“我没有瞧不起你,我真的不记得我见过你。”温惘说着便转身回到屋里翻找起什么。
“喂,话还没说完你就跑啊?”
“你等会儿!”她抱着一个日记本又折回来,翻了几页给他看,“你看嘛,我日记里没有你这个人,我没见过你。”
程大少爷的大脑当场宕机在原地,温惘则指着那本日记道,“我每天做什么事都会写在日记里,所以它绝对不会骗人。”
程著:“……”
(沉默许久)
程著:“哈?”
应梗创作,原出处未知(准确地说是全靠朋友口述),但内容肯定是原创的,如有部分情节上的雷同(极少数),参考前两句。
全书共有两个【自称“我”】,“表我”指的是本书记录人小李,“本我”则指的是日记的原主人(即女主),望周知。
为了区别,文中日记内容将以【】标注,非【】内容则是主人公的自述,望周知。
“表我”的出场不会太久,后面就是“本我”的主场发挥,期间会以不同的人称方式交叉记述,初次尝试,感谢支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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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Diary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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