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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

  •   言雪去了大漠,花了一番功夫,才找到狼狈不堪的洛三刀,还有洛三刀在这里认识的姘头。
      虽然感动不已的洛三刀很想抱着师姐的大腿痛哭一场,歌颂她们之间美好的姐妹情,但是言雪嫌弃洛三刀身上太脏,勒令她和自己保持距离。
      洛三刀:啊,师姐,这样会让冯歌误会我们感情不好的……
      言雪吐了口沙子,冲洛三刀扬了扬手里的剑,洛三刀就老实了。
      阿弥陀佛,她自己身上还伤着呢,可不想再找揍了。
      洛三刀的姘头冯歌身上的伤更是严重,已经不良于行,全靠着洛三刀硬撑。言雪简单的看过,是积年累月的旧伤加新伤,又中了毒,他能活到现在也是奇迹。
      这种情况,最好还是让她们的师父亲自看看。
      从大漠到北渡,即便是洛三刀这样灵敏机变的人,也不敢说一路周全的过去。这也是她见到言雪后那么激动的原因。她本来就计划着先找个地方休整一下,然后去找师姐帮忙的。既然师姐一步到位找上门,就是最好不过了。
      等到言雪带着两人上路,她才明白,洛三刀给她找了多少麻烦。
      虽说洛三刀和她姘头主要的敌人都在大漠被他们自己处理掉了,可是对方残留的手下以及冯歌本身的身份带来的麻烦还是非常难缠的。
      打退了第五波追杀,言雪揉了揉额头,说到“他们到底有多少人,怎么没完没了的?”
      冯歌想了想,说到“可能不单纯是王纯彧的手下,说不定是哪里消息泄露了出去,所以闻到味道的虫子都扑过来了”
      言雪道“等你精神头好些了,列个名单给我。洛三刀你也想一想,你们盗墓贼的内部,谁能打探到这些消息”
      洛三刀这次倒是没有跳脚说自己是‘摸金校尉’什么的“师姐,你是想做什么?”
      言雪甩了甩剑上的血花“你们又不能一辈子都在莫问峰待着,不如一劳永逸,直接把这群家伙一起解决掉”
      洛三刀笑道“好,把冯歌送到师父那里,我就和你一起去”
      言雪嫌弃之情溢于言表“别跟着,拖我后腿”
      洛三刀:……
      冯歌在旁边笑了起来,轻轻拉起了洛三刀的手。
      *
      大漠黄沙漫天,风中都夹杂了砂砾。当到了北渡,季节已经入了秋,漫山遍野也都是一片枯黄。
      言雪忽的就想起了江南的春日,嫩柳柔软,桃花缤纷,缠绵的春水在小城中蜿蜒而过。
      她轻轻叹了一句“还是多些绿意好看”
      洛三刀听见了,悄悄勾了唇角。
      冯歌是一个非常坚毅的男人,一路颠簸,虽然有洛三刀悉心照顾,可他这一身伤病也不会好过。即便是这样,他也未露出半分痛苦难忍的神色,甚至还有精神和洛三刀互相调侃,说些下流话开玩笑。
      莫问峰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也许只有一些老江湖还能记得在北渡有这么一个没有门派名的门派,又或许在大禹朝皇都滨城的皇室成员中,还有些王子皇孙记得开国皇帝因为一顿酒就把北渡的一块地送给了一位江湖草莽。
      北渡与中原相比,本就地广人稀,莫问峰更是多年罕有来客。
      莫问峰的峰主,也就是言雪和洛三刀的师父替冯歌疗伤,毕竟是活了许多年的老妖精,医术堪称一代圣手。冯歌又是出奇的皮糙肉厚耐磨耐操,被折腾了许多年还能活着。他在莫问峰慢慢养着,说是等到来年开春,也就能好的差不多了。
      洛三刀说是要跟着言雪去收拾一路不停给他们找麻烦的杂碎报仇,可是真到了这个时候,肯定是无法离开冯歌身边。言雪本来就嫌弃她麻烦,她不跟着正好。
      她们回来的第三天,莫问峰的峰主把言雪叫到了练武场,说要看看她的剑。
      “如果没什么进步,就再给我滚下山”,师父说着,把一根树枝扔给了言雪。
      洛三刀旁观。她自幼性格跳脱,喜欢奇淫巧技,机关术数,对于习武之事,并未多上心。言雪的剑,对洛三刀来说,可以说是战力巅峰,也是过往无数被追着打的痛苦回忆。她一直知道,师姐的剑非常厉害,但是如今再看,似乎比几个月前在江南时,要更加厉害了。
      以前言雪的剑,很空,寂静的仿佛什么都没有;很冷,仿佛北渡冬日的凉气。如今她的剑却圆融起来,仿佛曾经空缺的一部分被暖融融的填满,并且温柔的包裹。
      洛三刀想:师父应该满意了。
      她也为师姐感到高兴。
      秋日的北渡,太阳落山很早。夕阳余晖之下,遍地金黄。
      言雪拿着一根木棍,逗弄师父养的两条大狗。洛三刀走近了看,就是师父扔给言雪当剑使的树枝,只不过被折断了。
      “师姐明天就要下山?”,洛三刀问道。
      言雪点头“早把追杀你们的杂碎清理干净,避免夜长梦多”
      “你刚刚回来就要走了,师父该骂我了”
      “师父也让我早些下山去”
      洛三刀惊讶道“难道师姐的剑还不能让师父满意?”
      言雪摇头道“可能师父也是担心你们”
      洛三刀想:放屁。我缩在莫问峰,有什么好担心的。若是哪个不长眼的真能摸到这里……那就真是算这人倒霉了。
      洛三刀忽然想到什么,说到“冯歌这个身体,今年过年我肯定是要待在这里了。秋水说她娘又出海去了,过年家中空荡荡,她不如趁机回来一趟,也看看师父。师姐你呢?难得莫问峰这么热闹,你要不要也留在这里过年?”
      言雪计算了一下时间,说到“可以”
      她又想了想,补充道“不过等处理完了你的事,我要去江南一趟”
      洛三刀闻言笑了。
      *
      江南的冬天来的总是比北渡要晚上一些。
      言雪背着她的剑,奔波了许多地方,杀了许多人,也喝了很多酒,终于在深冬时节,回到了这里。
      这里还有绿叶,甚至还有零星的花,酒家传来的淡淡酒香仍旧在镇内环绕。
      她没有在这热热闹闹的烟火市井中停留,就像是最普通的旅人,不惊动任何人,低调的经过。
      言雪在后山的湖边找到了一个正在钓鱼的年轻男子,他坐在水边的一块大石头上,身着一件她未曾见过的粗布衣服,仿佛是自己做的,裁剪很服帖,衬着他身形很好,腰细腿长。
      隔着不算宽阔的水面,年轻男子也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放下了手中的钓竿,缓缓地站了起来,对着水面那头的女人笑了一下。
      晚饭当然是吃鱼,朝袖的手艺还是那样,滋味寡淡,肉质也偏老。
      两个人对坐,桌上有成对的碗筷,也有成对的酒杯,言雪说“今年打算在莫问峰过年”
      朝袖想了一下,说到“那我要带上我的纺纱机,很贵的”
      外面竟然下起了雨,室内温暖,感受不到一丝寒意。
      两个人吃完饭,朝袖里里外外的收拾了一下,再出现的时候,手腕上带了镯子叮当作响,头发却披了下来。
      烛火之下,年轻男子眉目含情,言雪伸手揽过了他的腰,果然一如记忆中的那般纤细,她垂头亲了上去。
      The End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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