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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野狗的报复 ...

  •   幸福总是来自于生活的垂青。
      林鹏的手术很顺利,仍在留院观察,黄凤珍为了更好地照顾儿子,辞了卓家保姆的工作,在金西中心医院附近一家洗衣店做小时工。事实上自上回被罗玉萍斥责以后,黄凤珍便知道这份工做不长了,但因为卓海明的缘故,她始终都对卓家心怀感激。
      曲忆浓亦在平淡而辛劳的工作中获得了第一笔收入,傍晚,她兴奋地跑到医院门口等待卓海明下班。
      小房子里的保安盯着这个衣着老旧、满脸傻笑的女孩,心底担忧起她的精神状况,随时准备冲出门去。
      不久,卓海明从人流中走来,正看到曲忆浓守在医院门口,得知她的来意后,忍俊不禁,道:“其实你不必这么着急,你可以先留着,给自己买点东西。”
      曲忆浓摇头道:“不,这件事最重要。”她顿了顿,又道,“我知道这点钱不算什么,在金西,恐怕连个地下室也租不到。不过,这只是一个开始,我还会去努力赚钱,最多再过半年,我一定能够交上合理的房租。”
      卓海明笑了笑,道:“也好,那我就先收下。”
      曲忆浓点点头,露出灿烂的笑容。
      “你急着来找我,还没吃饭吧。”卓海明问。
      “我还不饿呢。”曲忆浓笑着说。
      “附近新开了家火锅店,去尝尝?”卓海明笑道。不等曲忆浓回答,他又补充说,“当是陪我。”
      这家火锅店出乎意料地生意火爆,卓海明与曲忆浓被服务员安排到靠厨房的一个小桌子,四周挤满了大圆桌,笑声酒气逐层逼近,环绕了他们所处的狭小空间。
      服务员送来菜单,介绍道:“我们店有羊肉锅、牛肉锅,海鲜锅,都不错。”他指着菜单右侧接道,“还有狗肉火锅,是今天刚推出的新品,进店前100位顾客七折优惠,您二位刚好是第99和100位。”
      “是么?”卓海明笑了笑,抬头看向曲忆浓,问道,“你想吃吗?”
      服务员接着向曲忆浓推荐道:“这位美女,我们家狗肉都是从正规市场买的,家养的,绝对干净,味道鲜美,又有优惠,今天不吃一定后悔。”
      曲忆浓低着头,没人看得清她的脸色,也没人知道她此刻沉痛而撕裂的心情。“狗肉”、“家养”、“干净”、“鲜美”……这一个个生硬干涩的词汇如同一把把利剑插入她的心头,刹那间已是鲜血淋淋。她狠狠地咬着嘴唇,极力抑制住自己痛苦至扭曲的神情,将灵魂收归于这片和乐融融的气氛中。
      卓海明见曲忆浓沉默不语,始终不肯抬头,似乎察觉她的情绪有所变化,便对服务员说道:“还是要羊肉锅吧。”
      “好。”服务员答道,“我们送五个素菜,您还要点别的什么吗?”
      “先不要了。”卓海明答道。
      “好,您请稍等。”言罢,服务员拿着菜单离开。
      头顶郁结的空气终于流通,曲忆浓艰难地抬起头来。
      卓海明笑道:“你不喜欢吃狗肉吧?我也不习惯吃那个。”
      曲忆浓只能微微点头。
      “羊肉应该还可以吧?”卓海明问道。
      “嗯。”曲忆浓点头。
      “你喝饮料吗?”卓海明接着问道。
      “不。”曲忆浓摇头。
      “来了,10号桌,狗肉锅。”随着一阵腾腾升起的热气,服务员为邻桌端上了一个银色的大锅。
      “狗肉”二字刺进曲忆浓的双耳,她的心口忽然泛起一阵恶心。
      邻桌的男女纷纷下筷,从盛满肉汤的锅里夹出一块块鲜美的肥肉,肉块送入口中,勾勒出一道优美的弧度。
      道旁的杂草里突然窜出一只野狗,狰狞地扑来抓住向她的脖颈。
      她的眼眶瞬间充盈了泪水,而后才意识到这可怕的一幕原是幻象。
      粽黑色的眼睛、脏乱的毛发、挣扎的前腿……错乱的片段,时隔多日,仍旧历历在目。留在她手臂上的抓痕已经愈合,那份彻骨的疼痛却在这一刻卷土重来。她相信这是报应,因为那个瘦小的身体早已在一个她着意忘却的时刻化作食客的佳肴,当它的皮肉撕裂的一刻,它想起了那个可憎的女孩,于是它用最后的意念立下了最恶毒的诅咒,它要让她在某一刻经受与它同样的疼痛。
      曲忆浓猛得站起身来,穿过人群和桌椅、快速跑出店门,倚在路边的垃圾桶旁呕吐起来。她感到胃里翻江倒海,血液上涌,头昏脑胀,按住胸口不断呕吐,却因她半日未曾进食,只吐出几口白色酸水。
      卓海明追到曲忆浓身边,递给她纸巾,问道:“怎么了?是不是胃不舒服?”
      曲忆浓颤抖着接过纸巾,艰难地将唇边及颔下滞留的呕吐物擦拭干净,轻轻点了点头。
      卓海明看她神色痛苦,眼泛泪光,心下生起一丝担忧,道:“我带你到医院去看看吧。”
      “不,不用了。”曲忆浓摇头道,“我从小肠胃就不好,经常会这样,可能是中午在外面吃的东西不太干净,回去吃点药就好了。”她抬手擦去眼角溢出的泪花,强忍着痛楚,笑道,“没事儿,刚才在屋里被热气熏得了。”
      卓海明点点头,道:“那今天先不吃这个了,回家做点清淡的东西,我再去药店给你买点药。”
      曲忆浓歉然道:“对不起,扫了你的兴。”
      “没关系。”卓海明笑道,“火锅什么时候都能吃嘛!下次再说。”
      闪烁的街灯照亮了他们回家的道路。
      卓海明提议买两碗粥作为晚饭,认为这样对曲忆浓的肠胃好些。路过道旁的药店时,他又特意进店买了一盒胃药,从药店走出,向她微笑,而后走在前面。
      曲忆浓静静地跟在他的身后,期待前方高大的背影能够遮蔽良善的诘问,祈求今晚和顺的夜风不吝洗涤她罪恶的灵魂。
      回到家中,打开大灯,卓海明突然对曲忆浓说道:“我给你找件衣服换换吧。”
      曲忆浓垂下头去,方才注意到衣领下方一片淡淡的污渍,尽管外衣并未沾染且半遮挡着这片污渍,仍是忍不住羞红了脸颊。
      卓海明知道她平时来来回回只有两件换洗的里衣,另一件昨晚刚刚洗过,仍挂在阳台上。今日天气阴潮,恐怕并未晾干。
      曲忆浓微微点头,看着卓海明向卧室走去,亦迈步跟上。
      卧室门敞开着,曲忆浓倚在门边,看着卓海明在衣柜里翻找。
      半晌,卓海明骤然回过头来,笑道:“你不用站那儿,进来吧!”
      曲忆浓怔了片刻,耐不住心中好奇,缓步迈进了这个远观为蓝灰色调、整洁雅致的房间。
      曲忆浓一步一步地走进,目光扫过床头桌上的台灯、笔记本与相框。她走进那张相框,相框中的女孩吸引了她的目光,那是一个看起来与她年纪相仿的女孩,一脸稚气而灿烂的笑容,仿若夏日的暖阳,顷刻间融化了北极的寒冰。
      卓海明在柜底翻出了一件衬衫,回头正望见曲忆俯身凝望着台灯下的相片。他笑了笑,说道:“是我女朋友。”
      曲忆浓指尖微颤,攥紧了衣角,而后收回专注的目光,站直身子,转头看向卓海明,赞道:“她很漂亮。”
      卓海明亦是一笑,抬起手中的衬衫,道:“这件衬衫是当年我在学校参加社团时的会服,当时订得小了一号,只试了一次,再也没穿过。你试试,应该不会太大。”
      曲忆浓接过他手中的衬衫,看见衬衫的一角印着几个她看不懂的字符。
      卓海明解释道:“那是我们社团的标志,当时觉得时髦,现在看起来特别老土。”
      曲忆浓把衬衫抱在怀里,笑道:“谢谢你。”
      “没事,在柜子里放得久了,可能有些味道,你不嫌弃就好。”卓海明道。
      “当然不会。”曲忆浓摇头道,“我感谢还来不及呢。”
      “那你一会儿记得吃药。”卓海明补充道,“先把粥喝了。”
      “嗯。”曲忆浓点头道。她抱着衬衫走出门去,回到自己的房间,虚掩着门看见卓海明端着粥走进了书房,他曾向她提起不久将有个重要的考试,故而近日即使不加班,回到家中也会在书房度过前半夜。
      曲忆浓走进卫生间清洗了身上的污渍,看着镜子里自己毫无生气的脸,想起卓海明床头桌上的那张照片,仅是一张照片,便能呈现出照片主人的青春与幸福,那么她真实的人生该是怎样的美丽和精彩?她的嘴角微微上扬,试图模仿照片中灿烂的笑容,却只得作出一个苦笑,笑纹枯涩,似悲还怨。她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人与人之间原来如此不同。同样的年纪、同样的性别,不同的境遇、不同的心情。这般残酷的“不同”,她却无力改变,只能假意与命运和解,笑面惨淡的人生。

      享用了一顿美味的狗肉火锅以后,程岚在第二天下午便进了医院。
      韩伊雯亲自为程岚涂了消炎药,看了一眼方才医生留下的处方单,说道:“一会儿还要去打针。”
      程岚看着小腿上凝固着血迹的伤口,叹道:“真是倒霉!以后再也不吃狗肉了。昨天咬了它,今天它就来咬我。”
      “你怎么搞的?”韩伊雯问道,“是不是又跑了?都跟你说了看见狗不要跑!”
      “天地良心,我没跑。”程岚看着韩伊雯,一脸委屈地说道,“我正在做菜农的采访,谁知道市场后面那家的狗没栓住,冲过来就咬我,躲都躲不及。”
      “那你这算是工伤吧?”韩伊雯笑道,“报社赔不赔?”
      “难说……”程岚撇撇嘴,“刚才主编还问我伤得重不重,让我没事儿了晚上去加班赶头版。”
      “你就说伤得重,走不了路,回了他不就行了。”韩伊雯说。
      “我当然这么说。”程岚叹了口气,道,“拼死拼活地跑断腿,还要挂彩,挣那一点工资,我才懒得去。”
      “咦?大小姐,我可记得你当初学新闻、做记者,是为了理想啊!”韩伊雯问道,“你那职业操守、社会责任感去哪儿了?”
      “年轻的时候当然一腔热血。”程岚耸耸肩,道,“用不了几年,就消磨光了。”
      “现在觉得还是回家继承财产舒服,是吗?”韩伊雯笑道。
      “哎呀,雯雯,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程岚一把搂住了韩伊雯的肩膀,笑道,“告诉你个好消息,我爸已经答应我,结婚后,就让我进他的公司工作。”
      韩伊雯听罢,脸色暗沉下来,拿下程岚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说道:“你可高兴了。”
      “不就是结个婚嘛!一张纸而已,又不影响我们俩的关系!”程岚笑道,“等我有了钱,就可以养你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有多少个兄弟姐妹,至于为了分家产而结婚么?”韩伊雯没好气地说道。
      “唉,还不是因为我爸是个老封建,我不抓紧点找个男人,他肯定把所有的财产都给程峰。”程岚道,“要真是这样,我会被气死!”
      程岚的弟弟程峰是程浩勇的私生子,这件事除了程浩勇和程岚,只有韩伊雯知道。程岚对韩伊雯无话不说,她告诉韩伊雯程峰是父亲在她亲生母亲卧病之时带回家的,当时只有两岁,因为当时计划生育管得紧,许多人都悄悄在外生下二胎,若被发现交了罚款,过几年才敢带回家里,外人便大都以为程峰是程岚的母亲所生。程岚却道自己生母自生下她后便身体不好,长年卧病在床,直到她十岁时离世,中间决不可能生下弟弟,因此断定程峰是父亲在外与其他女人的私生子,趁着妻子病重无法公开澄清让程峰认她为生母。
      韩伊雯曾经问程岚,程峰是不是她的继母方巧珍的儿子?程岚答不是,因为她觉得程峰与方巧珍在长相性格上没有一点相似之处,而且方巧珍对她和程峰一视同仁,毫无偏心之举。程岚猜想程峰是父亲在外与身份低贱的小姐或者贫女所生之子,因为对程峰之母没有感情,所以只带回了儿子。而方巧珍则是富商之女,除了年龄不匹配外,与程浩勇属门当户对,嫁给程浩勇后,对他的一对儿女视如己出,程峰年纪尚幼,与方巧珍易亲近,但程岚已上初中,懂得人情世故,且与生母感情深厚,难以对继母敞开心扉,两人只能维持着表面的和睦,在程浩勇面前演绎着母慈女孝的戏码。
      程岚一想起弟弟程峰,便忍不住心生厌恶,不仅因为程峰是母亲重病期间父亲外遇的产物,还因为父亲重男轻女,总想把家业传给儿子,一心培养程峰,无视女儿的能力成绩。程岚遇到何志康后,两人一拍即合,何志康答应入赘程家,程岚因此有了与弟弟程峰竞争的筹码。
      韩伊雯理解程岚的心情,她看着程岚,劝道:“我肯定会支持你。可是,你也不要太执着了。”
      “我知道。”程岚望着韩伊雯,握着她的手,温柔地笑道,“我只要我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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