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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科场舞弊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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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年10月20日,扬州城中,一场乡试的结果公开,引发群情激愤。原因是中举的秀才中至少有十三人来自苏州,且都非常具有背景,不是家里有钱就是背后有人,而这其中的很多人是出了名的不学无术。
11月4日,此事闹得越来越大。很多学子聚集在扬州城里,闯进学宫,大喊讽刺考官的歌谣,还损毁牌匾等。此事自然也很快传到了康熙的耳朵里。
造成这样的现象,其中的考官自然难辞其咎。主考官张伯行(汉人)被指舞弊、阻挠审案;总督噶礼(满人)被指直接出卖功名。还有说法是副考官为幕后主使、考生夹带资料等等。但全天下学子的目光主要聚集在张伯行和噶礼身上,但这件事并不好处理,因为它挑起了满汉的对立。
1712年康熙另派了审理此事的大臣,将二人都革职后细细盘查。这一查就是四个月,倒不是案子真的有多难查,实在因为这是一块烫手山芋。为了公平起见,审理大臣同时安排了一满一汉两人——张鹏翮(he,二声)与赫寿,但身为体制内的两人也不敢担责,审理过程一拖再拖,整整持续四个月。
而5月初,曹寅回到了扬州,自然也会替皇上收集关于此事的消息。曹寅上奏眼下百姓对审理案情拖沓的不满,而康熙不乏沮丧地批注:“众论瞒不得,京中亦议论纷纷,以为笑谭……”
其实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噶礼和张伯行互参对方的名目都有一些属实。但主持整个舞弊过程的是副主考和两名房考,作案的方式就是夹带写好的试卷、或在试卷上留下标记让考官辨认。这些过程单是曹寅都已打探清楚,奏报皇上。但审理大臣最后采取和稀泥的方式,处罚所有人。
噶礼降级留任,原因是他指控张伯行的罪名里有些是莫须有的。
张伯行革职流放,原因是无能,且指控噶礼的罪名里有些是莫须有的。
副主考和房考革职流放,原因是和舞弊有关。
有什么问题?这两位审理大臣甚至连舞弊使用的手法、方式都没有给出一个交代,只是照着舆论,把所有人都不痛不痒的罚一遍,但又给不出正当处罚的理由,十分含糊。甚至于那些参与舞弊的考生,都没有重罚。
而曹寅也就因为此事写下了一封相激愤的奏折,大意如下:
审理的人根本没有严格审问舞弊案主犯,这都是因为一开始就有纵容姑息的意思,只是碍于民情激愤,才最后给他们定了罪。
给副主考和房考的罪名含糊不清,惩罚也含糊不清。如果他们没有参与舞弊,流放太严重;如果参与舞弊,流放又太轻。如此糊涂应付,百姓如何信服?
张鹏翮不愿意得罪人。
那些参与舞弊的考生,竟然还允许他们以后继续应试。甚至同样是供认夹带的席、程两个考生,一个流放,一个只是杖责,如此不公平,到底是什么意思?
关于张伯行和噶礼的处置也不好。
赫寿想要办事,但张鹏翮不允许,出问题的就是他。
这么严重的一桩案子,办案拖沓,结果草率,早就沦为江南地区笑柄了。百姓都知道张鹏翮是个徇私的官……
而皇上的朱批仅有两字:“可笑。”这可笑当然不是在说曹寅可笑,而是针对整个科场舞弊案。果然7月,8月两道御旨下来,康熙责备了张鹏翮,重新审查科场舞弊案,最后对牵涉其中的主要六人处以极刑。
一个掌管织造和盐运的人,几乎很难想象他参与过科场舞弊这种案子。但曹寅的确作为康熙的耳目,上呈他对整件事的意见,并深深影响了最后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