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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第一篇为你而来
      歌手:李健
      不停的追赶理想忽隐又忽现为生活来不及疲倦阳光下世界多鲜艳怎么能视而不见我是为你而来不在乎穿越绵绵山脉你给我的最爱永远在盛开是我一生的精彩不停地驱赶来去无常的孤单也茫然还好有勇敢看星空梦幻般流转怎么能袖手旁观我是为你而来不在乎穿越绵绵山脉你给我的最爱永远在盛开是我一生的精彩
      因为疲累至极,因而,早早地爬上床,休息。
      暗夜里,丁凝听到风刮着楼下广告牌“唰啦啦”直响,于是以为会被风吵到难以入睡,把MP3设置为一个小时的播放时间。
      结果,却是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大概,是真的累了。
      梦中,也是一个暗夜,丁凝独自一人行走,行走在一片未知的黑暗里。
      突然,耳边有个声音在悄悄地说:“你知道吗?那里的地底下,埋着一片指甲。”冷冷的声音让她打了个冷颤。
      “在哪里?哪里的地底下埋着一片指甲?”
      “在那里!你刚刚走过的地方!”
      丁凝吓了一跳,转过身,四处张望,想弄清到底是哪片地。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片埋着指甲的土地。
      那是谁的指甲?
      是谁把它埋在那里的?
      跟我有关系吗?
      ------
      醒来的时候,眼睛酸痛不已。伸手打开床头的台灯,灯罩上那个光着身子的爱情天使大睁着眼睛看着她,大概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时候丁凝会突然醒来。
      忽如其来的光亮把景轩弄醒了,他揉了揉睡眼,奇怪地看着丁凝:“凝,你怎么了?”
      丁凝爬到他身上,像一只猫一样黏着他,回想起梦里那个冷冷的声音,不由得颤抖起来。
      “怎么了?凝?”景轩坐起来,双手捧起她的脸,发现她的眼角有泪,心疼地把丁凝抱在怀里,“是不是做噩梦了?梦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了吗?”
      “我――做了个噩梦。”丁凝觉得这个秋天突然有了点凉意,可是,才过完中秋呀,丁凝不知道秋天到冬天的距离原来是那么的近。
      “傻瓜,不过是个梦而已,又不是真的。”景轩的声音软软的,暖暖的。在噩梦醒来后的夜晚,发现自己躺在景轩的怀抱里,这种感觉真的很好。“是不是最近工作有压力?还是身体不舒服?你不要忘记你还有我这个二十四小时都为你而营业的诊所医生。不论什么时候,我都愿意听你倾诉。说说看,看我能不能帮你。”景轩热热的气息喷在丁凝的耳朵上,弄得她痒痒的,丁凝轻轻地推开他,钻进被子里说:“没事。”
      “没事,那还吓得发抖,还害我白担心一场,不行,你要补偿我的损失。”说着,景轩就凑了过来,在丁凝的耳垂上轻啄了一下。
      “不要啦,我明天一早还要准备开会的材料。早点睡吧!”丁凝闭上眼睛不理他,景轩失望地转过身去,躺下来。她察觉到自己的不解风情了,转过来抱着他,偷偷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我爱你!”
      “只要有人说了这三个字,另外一个人就要原谅对方。”当初交往的时候,丁凝和景轩曾约好了,在以后的生活里,不论遇到什么,只要有人说了“我爱你”,那心里的不开心,都要马上忘记。
      “原谅你啦!傻瓜!早点睡吧,不然明天的会议材料没准备好,又要怪我了。”景轩轻松地说着。
      这个带点凉意的秋天的夜晚,丁凝忘记了噩梦的不快,很快便进入了梦乡。睡前最后一个意识是:景轩的怀抱真的很温暖。连这个寒意侵袭的深秋也变得这样的温暖了。
      大学三年级的某个夜晚,因为冬夜的寒冷,丁凝闭上眼睛久久而不能入睡,于是,轻轻扭开了收音机,希望借助电台频频播放的情歌,可以将人很快地催眠,随意地调到一个电台,于是,很凑巧地听到了一个关于两粒沙的故事------关于两粒沙的爱情故事。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男女主人公的缠绵,没有邂逅,没有激动人心的场面,然而,听完后,却不小心热泪盈眶,唏嘘不已。
      深海底层的一粒沙对另一粒沙产生了爱慕之心,于是,想要跨过公仅仅一公尺的距离,对它表白,然而,造物弄沙,在经历了数亿年的时光,沙粒渐已接近爱情终点之时,却遭遇了蜯的吞食,由沙变成了珍珠,变成了金沙,金沙被打磨制成CD装入火箭,发射到太空的种种经历,至始到终都没能有机会说出心中的那份爱慕。即使成功地永恒存在于时空当中,无限荣光,然而,沙粒内心竟只是普普通通的渴望,想跟自己爱慕的沙粒说出自己内心深处的真诚的想法,简单的几个字“我喜欢你”,而今,却是惘然------
      当时,因为这个故事曾一度认为自己的爱情道路会走得十分艰难,因为,对于爱情,丁凝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对人生道路上的另一半,期望不仅仅只是生活在一起的人,也希望在灵魂上达到很好的默契,于是,有一阵子对爱情持悲观态度,这个世界何其大,然而,与她有着共同的喜怒哀乐的人,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出现呢?
      工作第二年后,是人生道路十分迷惘的阶段,因为不再为生活而奔波,渐渐对工作得心应手的同事,也渐渐得到上司的抬爱。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开始变得有些消极,一时之间,不思进取,对于工作失去了新鲜感和挑战性,日复一日,变得惆怅和犹豫。
      这时,最好的朋友林莉提醒丁凝:“你呀,应该试着找个人谈谈恋爱了,不然,这样在工作里埋葬下去,你真的很容易老哦!”
      也许只是一个玩笑,丁凝也并未当真,只是同事,同学以及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并没有她想要交往的人,有一阵子,丁凝开始在网上四处“游荡”只为了打发无聊而又寂寞的时间。
      就这样,迎来了寒意肆虐的冬天,听着寒风的呼啸,看着冷冷的街道,丁凝的心越发地低沉,这样的心情直接影响到她的工作,因为她的上司有一天下班的时候,故意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她说:“丁凝,是不是工作开始有了倦怠感呀?脸上的笑容好像越来越少了呀!呵呵--”
      丁凝轻呼了一口气,顺势开玩笑道:“可能有一点吧!不知道是不是你给的工作量太大,让我有了压力,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个陀螺了!”
      “怎么说?”康SIR眯起眼睛,皱了皱眉头。
      “停不下来呀!”丁凝顿了顿说:“每次觉得累了,快要停下来想休息一下的时候,您就会挥动鞭子,不停地催呀赶呀的。”
      “呵呵!这么说来,是在对我抱怨工作太辛苦了吗?”康SIR拍拍丁凝的肩膀说,“那么,今晚,请你吃顿晚饭,就当为了弥补我的不尽人情吧?怎么样?今晚有空吗?”
      “当然有呀,不过,您今晚没有应酬,不回家,您的夫人不会跑来找的麻烦吗?”丁凝半开玩笑问道,其实,她知道康SIR的夫人并不是一个因为老公和他的女助理吃个饭,就会跑来找麻烦的人,另外,工作之外,康SIR是一个脾气性格很好的人,这一点,从丁凝胆敢与他开这样的玩笑,就可得知了。
      “放心!今晚,她有她的应酬,我正愁一个人吃晚饭太孤单了,再借你两个钟头,一起陪我吃个饭吧!不过,我们一起吃晚饭,你男朋友不会介意吧?”
      “男朋友应该不会生气吧?--因为我都还不知道他在哪里呢!”丁凝眨了眨眼,笑得很夸张,“我还没有男朋友呢?今晚吃饭的地点,我选,就--平时您不常去的地方好了。”
      “平时,我的行程也是由你安排的,今晚,照旧还是听你安排吧!”康SIR笑起来,下巴微微有些颤抖,快四十岁的中年男人,身材还是保持得不错的,只是,由于工作操劳的原故,脸上明显有了皱纹。
      “请问,可不可以不坐您的车,我们打车过去。”丁凝想了想说,“因为,我们吃饭的地方,不太方便停车。”
      “嗯,好吧,都听你的。”康SIR撇撇嘴,像个孩子,“那么GRACE小姐,现在是不是可以去吃晚饭了吧,我的肚子真的饿了。呵呵!”
      “OK!现在就走吧!”丁凝拿起手袋,做了个请的姿势。
      跟康SIR吃完晚餐回来,冲了个凉,打开电脑上网,想在空间里写点什么,对着电脑,却好像一下子找不到一个字,可以用来形容我的心情。于是,只得作罢。随意在网上浏览,看到有个网友的名字叫“我想我是海”。心里没来由地生出一种熟悉的感觉,也许只是因为这个名字吧。这是黄磊的一首歌,里面有几句歌词是丁凝所喜欢的。
      “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人太敏感,活得虽丰富却烦乱--没人分享,再多的成就都不圆满,没人安慰,苦过了还是酸。”
      也许只是一时的感动,想着有人也会同我一样,对这首歌的歌词有着同样的感受。于是便到他的空间里踩一踩,点开“我想我是海”的空间,他的空间大片大片的天蓝色和白色。喜欢这两种颜色的人,应该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着希望和向往,而且内心纯洁善良的人吧。这个人好像没有写日志的习惯,相册里除了一些风景,并没有什么个人的相片,丁凝想,这个人如果不是对自己不太自信,就是一个很低调的人吧。
      突然,丁凝看到了他转的一篇文章--《两粒沙的爱情》。
      这个当年在电台偶然间听到,让丁凝感动不已的爱情故事。现在又让她偶然间读到,真是太巧了!想不到有人会跟她一样的对这个故事有着同样的感受。丁凝回复他:“这个曾在深夜让我感动到落泪的故事,原来,你也跟我一样的喜欢。谢谢你让我再一次读到这个故事,因为直到今天,我仍然被深深地感动着。”
      第二天是周五,一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丁凝从早上八点一直忙到下午四点没停过,总是不停的有电话打进来,康SIR同部门主管开会在商讨下个月的发展计划,丁凝只得把留言内容放在文件夹内,等他出来处理。有几份EMAIL丁凝照他的意思先回复了对方。
      快下班的时候,康SIR的太太来到公司。
      “下午好,康太太,康SIR还在开会,请您稍等一下。”丁凝连忙起身去泡杯茶给她。
      “没事,我只是来找他吃晚饭的。”康太太今天穿了一件黄色的真丝衫,看起来有点职业女性地味道。“你如果现在不忙的话,坐下来跟我聊两句吧。”
      “快下班了,要做的事做的差不多了,只需把文件整理整理,就可以了。”丁凝一边收拾桌面的东西,一边答她。
      “听说,昨天,你和康SIR一起吃了晚餐?”康太太望着我问道。
      “是这样的,”听到有点质问的语气,丁凝连忙解释着,“昨天晚上康SIR没有应酬,刚好您有约,康SIR一个人吃饭,才找我陪他的。我们一起吃过饭之后,我早早地就回家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丁凝对于这样的质疑,紧张到开始冒汗,心想,康太太不会听别人乱说了什么吧。
      不和自己的同事及上司有什么暧昧关系,这是丁凝的职场守则第一条。虽然昨晚只是简单地一起吃了个晚饭,但,她估不到康太太会怎么想她,或是心里已经对她下了什么定义。
      “傻瓜,我只是随便问问的,看你紧张的。”康太太笑道,一把拉住丁凝的手,“我又不是今天才认识你,你不是那种女人。再说,我对自己的老公好有信心的。他不是一个随便在公司闹绯闻的人。”
      听到这里,丁凝大大地舒了一口气,微笑着说,“您刚才突然有此一问,吓到我了。我真担心您会误会什么。”
      “其实,我知道你还没有男朋友,一心只想做好这份工作的,”康太太喝了口茶,继续说,“不过,工作之外,找个理想的男朋友,谈谈恋爱,也不错呀。”
      “康太太,谢您关心,我想康SIR还是希望我多点心思放在工作上吧。”丁凝脸红着说。
      “对了,我认识一个还不错的男孩子,不如我介绍你认识一下,就当多交个朋友也好呀。”康太太倒是挺热心的。
      “我------”丁凝一下子想不到说要什么,答应也不是,拒绝也不是。
      “你不反对,我就当你答应了啊!”康太太一副高兴的样子。“那个男孩子是做医生的,医学院毕业后,在医院做过两年,后来自己开了一家私人诊所,是一个善良又有责任心的人。而且,当医生的,收入也不错哟。如今的女孩子找男朋友不知道有些什么条件呢?”
      “康太太,您说笑了,现在虽然有很多女孩子很现实,但总的来说,还是希望找到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所以,除了善良和责任心,我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况且,我觉得一个善良而又责任心的人一定还有很多的优点,最后,您觉得还不错的男孩子,一定很不错吧!”
      “那就,这样说定了,我改天找他出来,大家一起吃个饭,认识认识,你说好不好?”
      “好吧,您怎么说都好!”丁凝正说着,康SIR开完会出来了。见到她和康太太有说有笑的,便问道,“在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没有,我想介绍个男孩子给你的助理小姐认识,你觉得好不好呢?”康太太起身,挽着康SIR的手,笑着问。
      “当然好,不过,这个男孩子,我认识的吗?”康SIR问。
      “就是景轩呀!你认识的呀,那次在陈院长家办的酒会上遇到的呀,陈院长介绍认识,我们还一同拍照的呀!--”康太太不停地帮助回忆,看她的态度,丁凝觉得那个叫景轩的男生一定给她留下了什么深刻的印象吧。
      当时丁凝只是无意识地答应了康太太,心想这只不过是应酬的回答而已。接下来的日子里,也并没有回想过当时的场景,丁凝每每想到现在和景轩在一起的幸福,往往会觉得造物主真的是很神奇的。因为原本明明是没什么联系的事和人,结果却因为旁人的一句玩笑而走在了一起。可是,谁说这不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呢?
      快十一点,从林莉家聊完天回到家,翌日是周末,没什么睡意,丁凝打开电脑,上网,看到自己的空间里有新的信息,打开网页,便看到“我想我是海”对于自己的那段关于《两粒沙的故事》的感受,用蓝色字体写的回复:“世界上寻找真爱的人那么多,熙熙攘攘,寻寻觅觅,渺渺茫茫,却总是找寻不到,为什么呢?因为人生太短暂,拥有的时间太少,不会有人愿意花一辈子的时间去等待一段也许在有生之年,根本就没有结果的爱情。那粒沙的爱情,让你产生了怎样的反思呢?是觉是这样的爱情真实存在,而愿意花去一生的时间而寻找吗?”
      丁凝双手撑着下巴,闭起了眼睛,用力的思考这段话里的含义,这个人到底是想说什么呢?
      在告诉自己这样的爱情很傻吗?不值得寻找吗?可是他转来这个故事的初衷不是因为感动吗?不是因为觉得这样的爱情珍贵和美丽吗?
      他的话好矛盾呀!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这样想着,丁凝皱了皱眉头。却固执地回复了他三个肯定的字:“我愿意!”
      快凌晨了,丁凝洗完澡,用毛巾轻轻地擦着湿漉漉的头发,端着一杯柠檬茶回到电脑前,看到“我想我是海”有了新的回复,这个时间他也在上网呢,还真是一个挺有闲功夫的人呢?
      “我想我是海”的回复只有四个字,但却是简短而有力------“我也愿意!”
      看到这句话,丁凝忍不住轻轻地笑起来:他还真是一个奇怪的人!虽然对于这样的执着和固执而产生了怀疑,却依然跟自己一样相信真爱,看来也是一个爱情完美主义者!哈哈哈------这样寂静的夜里,这样寂静的房间,听到自己突然的奇怪的笑声,丁凝赶紧用手捂住自己的嘴,生怕吵醒到左邻右舍。毕竟,深夜里,谁被突然吵醒,心情都不会很好吧。
      第二天是周六,还没起床,便被手机铃声吵醒。丁凝一边怀疑地猜测,一边有些不快地接起电话。
      “喂,丁凝呀,是我!”高贵而优雅的声音。
      “康太太?”丁凝疑惑地问道。
      “叫我冰姐吧!算起来我也只比你大了几岁呢!”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很轻松。
      “哦,冰姐!找我有事吗?”
      “还记得上次吗?我跟你说过有一个认识的男孩子,当医生的,还不错,想介绍你认识的,我今天约了他,等下我们一起吃个中饭,好吗?”
      “啊!------”丁凝的瞌睡一下子醒了。
      相亲?不会吧?
      当时,在公司不过是随意的回应,没想到康太太还当真了呢!怎么办?推掉好像显得不够礼貌?再说人家康太太这么热心,拒绝也于心不忍。或许只不过是想多介绍个朋友给自己认识而已。自己会不会想太多了。
      这样想的时候,电话那边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其实,你不要有负担,就当多认识个朋友好了。我跟景轩也没说什么,反正,你今天不也是呆在家里休息吗?出来走走也好,不是吗?”康太太还真是一个很热心的人呀!
      “好吧!那呆会我们在哪见呀?”丁凝有点无可奈何地问道。
      “就天源吧!那里的湘菜做得还不错!十一点,我在那里等你吧!”
      “好吧!”
      “那呆会见啰!”听她的声音,好像很兴奋似得,是不是很多已婚女人都喜欢给人做介绍呀。丁凝怎么觉得康太太今天的安排不是心血来潮,好像谋划已久的感觉。算了。都已经答应她了,那就按时赴约吧。
      简简单单地穿了件黑色的长毛衣,外面套了件紫色的短外套,牛仔裤,直发随意地披在肩上。
      赶到天源时,康太太早早地等候在那里了。丁凝老远地看到她旁边坐着一个清瘦的男生,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被剪得碎碎的短发,遮住了清亮的额头,隔着镜片,丁凝看到一双冷静而有神的眼睛,浑身透着一股冷漠的气息,然而,与他全身上下的冷漠截然不同的是,微扬的嘴角,丁凝猜想,那应该是一个外表冷漠而内心温暖的男生吧。
      挥挥手,算打了招呼。丁凝仍是有些尴尬,虽然表情很自然,但心里,仍然有些别扭。
      康太太倒是很热情,拉她坐到身边,便介绍起来,“丁凝,康SIR的助理,在公司工作两年了。”看着丁凝,笑眯眯地说,“这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景轩。”说到这里,男生抬起眼睛看了丁凝一眼,嘴角自然地微微上扬,“你好,我叫周景轩,风景的景,轩辕的轩。”声音低低的,像是怕惊动了什么似的。
      丁凝点头微笑着回应,“我叫丁凝,丁香的丁,凝结的凝。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认真的看了对方一眼,男生的脸上仍然没有什么表情。看来也是迫不得已被拉来的吧。
      午餐在康太太一个人的热情中结束。在饭店门口分手的时候,气氛仍然是安静而尴尬。在康太太的强烈要求下,丁凝和这个叫周景轩的男生互相留了彼此的电话。
      毫无意义,毫无趣味的见面。
      回到家,丁凝想到今天桌面上冷冷清清的对话,讽刺地一笑,将才保存的电话号码删除了。不过是一个见过一次面,吃过一次饭的陌生人而已,想必以后的生命中也不会出现他的影子,向来都不太习惯将没什么意义的东西保留下来,所以,还是多留出点内存给手机吧。
      打开空间的网页,想写日记。
      倒不是想跟不认识的人炫耀自己什么,只是习惯了将心情写在网上,因为许久不再拿笔的原故,每次拿笔写东西,手臂都会特别的酸胀。
      真不知是进步还是退步呢?
      前几天,听隔壁一个十八岁的初当幼儿园老师的女孩子跟我讲的一件挺的意思的事,听完后觉得很可爱,现在回想起来,却突然觉得很感动。
      刚从学校毕业没多久的小姑娘,年轻,热情,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
      喜欢逗班里一个三岁半,长得胖嘟嘟,圆头圆脑的小男生,说让他做她的男朋友,每次跟他聊天,都会忍不住问他一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她的心里便跟吃了蜜糖似的,甜丝丝的,那种甜仿佛会让人晕过去。丁凝想,她的形容应该不是夸张,这个年纪的小女生,对于任何一种情感都会看得比什么都重。
      然而,第二个学期,她被调到了别班,每天不再有那么多亲近的时间,可以跟她的小男朋友相处,于是,心里觉得有些难过。
      于是,每每想念他时,便趁班上中午午休的时间偷偷跑去瞧瞧她的“小男朋友”。
      有一天,快起床时,她又忍不住跑来看他了,小男生刚睡醒,眼睛还半闭着,她凑上前来,坐在他的床前,问他道:“哎,睡醒了没有,今天想不想我呀?”小男生揉了揉睡眼,眯起眼睛看了她一下,没有做声,她又故作认真状,俯身下去,盯着他可爱的脸问他,“你想不想你的女朋友呀?”
      说着,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用期待的眼神望着他,小男生瞪大了圆溜溜的眼睛,黑而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说了一句让她感动不已的话:“我的眼睛里不是有你吗?”
      的确,在那天真无瑕的眼睛里有她的影子,亮晶晶的黑色瞳孔里,她的影子那样显而易见,清晰而明亮。
      三岁的孩童说得多好呀!
      “你想我吗?”
      “我的眼睛里不是有你吗?”
      假如,你听到这个问题,会怎样来回答呢?
      三岁的小男生却给出了最珍贵的答案:“我的眼睛里有你!”
      三年前,大学的最后一年,曾经写过一篇叫做《你的眼睛》的文章,寄给了当地一家覆盖较广的电台,其实并没有想过对于自己,这样的行为会在心里产生怎样的影响,或是这样的做法会有什么深刻的意义,只是因为当时单纯地喜欢那家电台的某个DJ,喜欢听他在午夜里干净而徐缓的声音,带着那么一点渺茫的希望,希望他能够为自己而读出,如此而已。
      那也算是年少轻狂的举动吧。
      记不清内容是什么了。因为脑子里要装的东西太多,习惯了将一些无需记忆的东西在短时间里删除掉。
      只不过,在数个等待的日子里,渐渐地因为忙于毕业论文,忙于找工作,忙于跟所有认识的朋友告别,竟忘记了当时的强烈的渴望。
      离开了那个熟悉却又陌生的城市不久,在那里生活的同学,曾在电话里告知,某个深夜,不经意间听到了那个DJ在节目里读到了一个叫做凝的女孩子写的文章,隐约记得文章的题目叫做《你的眼睛》--可惜,她也记不清内容是什么了。
      当时,听完电话后,只有一个念头:就让我相信那个叫凝的女孩子,就是自己吧!
      也许,相信会比较幸福一点!
      就像,隔壁那个十八岁的女生相信一个三岁的小男生一样。
      在他的眼睛里有她的影子。
      只是,当时,一切都是错觉,然后,就成了困扰。
      以至于,以后的日子里,不知道为了什么,总会回想当时的举动是出于什么目地,是为了要引起某人的注意吗?是为了想和他之间产生什么交集吗?是因为那个在深夜里,医治好自己严重失眠的声音吗?是因为想要对他表白什么吗?--
      丁凝想到这里,轻轻地笑了笑,笑自己的天真与年少。
      然而,不能不提的是,之后遇到的所有男生,丁凝都会刻意地认真地去听他们的声音,在那些或低沉或浑厚或尖锐或细微的各种嗓音中,去辨认自己渴望寻找的人。
      不知道这样的做法算不算正确。
      只是,丁凝一直认为人的声音不会掩藏自己的情绪和内心,就像人的眼睛不会隐藏欺骗一样。
      带着这样的回忆,丁凝渐渐进入了梦乡。
      周景轩忙了一天,拖着有点微微疲惫的身体回到独自一人居住的家中。
      没有炊烟袅绕,没有电视的喧哗,夜色沉重的房间里,显得那样寂寞而孤单。
      离开父母想一个人过生活的原因是不想面对那个自称是他妈妈的女人。自从高二那年的秋天,妈意外车祸身亡,离世之后,他的心一直紧紧地关闭着,因为从小,父亲就是一个极严格的人,由于工作的原故经常不在家中,每天放学后,只有妈妈陪着他吃晚餐,复习功课。习惯了家中有妈妈的温度,他一度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那年紧跟着来的冬天,却显得那样的寒冷,那样的沉重。
      第二年的春天,父亲带回来一个听说是要做他后妈的女人。他什么话也没有说,第二天一早提着几件日常生活用品和衣服跟那个对于自己有点陌生的父亲说,因为高考临近,所以要搬去学校做最后的冲刺。
      满脸威严的父亲,冷冷地看着他,一句话也没说,从口袋的皮夹里掏了一张卡摆在桌上,冷冷地说,“拿着!”
      他迟疑了片刻,还是伸出了手,将那张没有一点温度的银行卡放在裤袋里,转身打开门走了。
      高考成绩上了重本线,他填志愿时,选了医学,并不是依照父亲的愿望,只不过是想做个有能力救死扶伤的人罢了。
      就这样,在医学院一呆就是六年,研究生毕业后,在陈教授所在的中医院实习了一年后,父亲找到了他,跟他说,希望他能到自己的医院工作,那家医院,父亲有一半的股份,他想让他子承父业吧。
      沉默了好一阵子,他在父亲的眼睛里感受到了一种如鲠在喉的压迫感,但是,他却迎着那双威严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我不想去!”
      “那你想去哪?”父亲炯炯发光的眼睛直盯着他。
      咬了咬嘴唇,他毅然坚定地说出了自己的找算。
      “我想跟您借一笔钱,我想自己开一家诊所,如果您同意的话,我愿意写一份借据。”
      周耀生捏了捏拳头,好不容易才压制教训儿子的冲动。这个唯一的儿子,从小就跟他不太亲近,自从他妈走了之后,越发的跟他疏远了。
      但,毕竟是自己亲生的儿子。
      在很多方面,景轩跟他有着何其相似的地方,例如倔强,任性,固执,但是,更多的却是像极了他过世的母亲:善良,宽厚,做事认真而仔细,待人真诚而谦逊,处理问题时冷静而成熟--
      尽管他从来不说,但,内心却是极骄傲的,因为有这样一个出色的儿子。
      可惜,两人总是水火不相容,每次到一起,说不到两三句话,就会发生争执,甚至让他有动手的念头。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和儿子可以像正常的父子一样,坐在一起聊聊天,下下棋。
      “好!你说的,三年之后,我希望你全数还清借款,否则,你就得到我的医院来工作,听我的安排!”说完,用挑战的眼神看了儿子一眼。
      思考几秒钟后,景轩点头说道:“我不会输给你的。你放心!”
      就这样,拿着父亲给的那笔钱,景轩在陈教授的帮助下,顺利地开起了一家私人诊所。诊所开张的前一天晚上,给好友钱峰打了个电话,钱峰早他两年毕业,是他的学长,但,两人却交情很深,感情很好。
      “峰,我的诊所就要开张了,你说过,如果有一天,我开诊所,你会来帮我的。不知道,现在这个承诺还算不算?”
      “真的吗?你真的找你老爸借了钱,自己开诊所,景轩,你可真是让我佩服呀!不过,我想,跟那个人借钱,应该有条件的吧?”钱峰说话直奔主题,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
      “三年之内必须还清借的钱,不然,我就得听他的安排了。阿峰,我下半辈子是不是活得自在,就看你的了。”景轩说得很轻松,但内心却一点儿也不轻松。如果让他以后的生活都只能听那老头的安排,还不如叫他去死的好。
      “好,你开口,我还能说什么二话呀!我明天跟医院辞职,到时我们俩兄弟一起干吧。哈哈--我早就期待着这一天了,在大医院,做什么事都得按规章制度办,还得看主任医师的脸色,一不小心得罪了谁都不知道。我再也不想受这份窝囊气了。”
      就这样,景峰私人诊所热热闹闹地开张了。

      然而,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在面对很多街坊邻居的小病小痛时,景轩和钱峰,往往只收取很少的成本钱,所以,第一年,并没有预期的那样,可以先还上第一笔从父亲那里借来的款项。
      每当,与父亲见面或通话时,面对父亲那有点冷嘲热讽的语气,景轩只能用力地咬紧牙忍着。
      这时,钱峰总是会拍拍他的肩膀说:“做好现在,就行了。不必要为了向你父亲证明,而放弃了自我。这是你内心的声音,借我的口说给你听好了。”
      两人同时会意一笑。
      这就是朋友。
      不需要带给你太多的帮助,只要在你内心纠结时,拍拍你的肩膀,给你一句平淡却温暖地话语。
      最近,有个女孩子,同样也带给他这样的感受。
      一个可以改变他心情的女孩子。
      虽然,从未谋面,然而,却好像认识了很久很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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