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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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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理解为什么有的人喜欢夏天。灿烂而明媚,温暖而炽热。因此,似乎很多爱情故事都发生在夏天。男女主角在阳光最闲适的午后时候相见,熟识之后再在艳阳下咬同一个冰淇淋。最后他们结婚,亲朋好友要让女主角披上最耀眼的婚纱,然后观摩这对新人在夕阳西下时接吻。
如果可以,我也想永远待在这样的夏天。不顾一切的飞向祖国的最南边,往后我所见的季节只有夏天。
可惜,哪怕有人只喜欢夏天,也不能代表春秋冬不存在。
2. 2017
踩着呜咽的汽笛声,我从北京出发,坐上通往西伯利亚的k3列车。
我第一次坐这辆列车时,好像还不到20岁,如今我已经半只脚踏入30大关。那些过去曾和我同程的朋友,我如今只能恍恍惚惚地想起几个。
但这都不妨碍我怀念。
半夜时空调打得很冷,窗外始终是一片灰蒙蒙的草原。熄了灯的车厢里只有车轮与铁轨的按压声,以及不远处的呼噜声。我睡在上铺,直面空调。底头看了眼窗外的景色,回身时瞥见睡在我对面的俄国小哥打了个冷战。
这是个很倔强的小哥,来时嫌弃卧铺的被子脏,穿着短袖抱着手臂就睡了。不出意外,我预测他明天就会感冒。
手机荧光闪动,我这一看才发现居然已经快三点了。天空一片漆黑,温度过低的空调风给观景玻璃抹上一片水雾。我看下铺的一对老夫妻也已经睡着了,就从棉被里伸出一只手来,在窗户上偷偷的写了个“秋”字。
我掏出手机准备拍张照片,镜头前却一片黑灯瞎火,只能照出玻璃后的无边草原。无可奈何之下,我遮住闪光灯一半的光源,快速的拍了张照,然后缩回了棉被里。
强光在那小哥脸上一闪而过,他不耐地翻了个身。我实在有些做贼心虚,观察了他好一会儿,确认他没醒之后,我才将手机环抱在胸口,侧头凝视着那个秋字,直到新一天的天空又明亮起来。
3.
我在读高三那年遇到季子秋。
那时的我明明很小,很稚嫩,很蠢,却觉得自己什么都懂,觉得自己傲然尘世。用沉默和嘴欠把自己武装了起来,就以为大家都会觉得我超酷,承认我成熟。
可惜大家都只觉得我欠,觉得我装13。不过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毁灭性的打击,我一直都这么欠,欠到没朋友的那种欠。这也是我希望看到的局面。
因此,我前18年的人生只堆叠出了一个较亲近的朋友,我的高中同桌,在大部分情况下都很沉默的彭乔安。
不过彭乔安后来变得开朗了很多。某次和我吃火锅的时候,我们聊起过去。她大概是喝多了,竟然由衷地骂了我十多分钟,是非常由衷的,从心底里呐喊的那种谩骂。她也不管我听没听,有没有在给她录像,捏着街边摊的桌子就开始痛骂。
那条巷子满是烟火气,处处都有行人喧哗。彭乔安其人,竟凭着一张嘴,一破锣嗓子,骂的半条街都安静下来。远处的行人还围聚过来,大概是她太声嘶力竭,善良的市民们怕她出了什么事。
我连忙安抚住她,给老板付了钱,扯上她便脚底抹油,准备开溜。她好不容易停了火,一个人跑去马路边站着,一脸麻木。我怕她想吐,就准备扯着她去找公厕。她却僵着脸,流了两滴眼泪。
我知道她很苦,于是我更怕她哭。可她毕竟是当时我近乎唯一的女性朋友,于是我只好绕到她身后,拍拍她的肩,以示安抚。她却向后仰,靠在我的肩上,问我:“李念生,你觉得是什么改变了我”
我不知道,于是我选择沉默。
她又说:“李念生,你也会沉默的啊。”然后嘻嘻地笑起来。
我依然只能沉默。
我们站了好久,我近乎不耐烦,有两只蚊子想来吸我的血,我却被压得动弹不得,只能用眼神向这俩求饶。这俩玩意儿视若无睹,有一只甚至扑向我的脸。
正当我打算放开彭乔安的时候,她终于说:“李念生,那是什么改变了你呢”
她总算问了一个我可以确切回答的问题。我放开她,挥开绕着我打转的蚊子,干脆利落地说:“季子秋”。
当然是季子秋,也只有季子秋。
那是我独一无二的少年,是打风声里飘来的诗。是我迷梦中的一片薄荷叶,是Prometheus留给我这样的人的光。
他在我17岁时踏着早冬来,领我进冬天,最后在我心里的冰原上生根发芽、开枝散叶,替我编写独属于冬天的故事。
我把他的笑容当做温暖的太阳,当做闲适的午后。可事实证明那不是。
在我第一次遇见他那天,我摸到了祖国境内最冷的风。那是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它用高压脊一寸寸碾碎了我的心。
4. 2005.11
北京的冬天真的很冷,比猎猎寒风更可怕的是铺在脸上的灰。在这种月份,天一阴下来,没事的人都不会愿意出门。
可我们学校领导就是对此毫无察觉,将观光日定在这种日子,还美其名曰强健高三学生体魄。
观光日是我们学校的传统,正经叫法极其冗长,学生都缩略地叫它观光日。具体内容就是组织高三学生观光附近的大学,激励我们的斗志。
话虽如此说,实践起来却很累。知名大学一大堆,我们得从早上六点起床以后就出发,直到下午七点返校,晚上还得上晚自习。
大部分学生都对此兴致勃勃,只有我这种毫无理想的人才会对此怨声载道。我的老同桌彭乔安看起来也很兴奋,可我偏偏就是喜欢给人浇冷水。
“老彭,这个星期的四篇作文你写了”
彭乔安僵硬地摇头。
我不放过她,“明天晚自习之前要交。”
她大概知道我是什么恶劣性格,不再搭理我,低头写作文了。
我继续转着笔做题,思绪却渐渐飘向窗外。我确实是没有梦想的人。刚上高三时,新班主任让我们每个人都把目标写出来,挂在墙上,时刻激励自己。同班同学都精挑细选,写出了自己的理想。我琢磨了很久,最后努力地填出了个二本。
后来我们班主任找我谈话时我才知道,全班居然就我一个人填了二本。新班主任问我以后想做什么,我说随便。班主任问我,那些很考验体力的活计我能做吗。我看了她一眼,仔细思考以后说,饿不死就随便。
很负责任的班主任那天气得发毛,我猜测,她大概看出来我是认真说的,所以才更生气吧。她后来还想请我家长来,我跟她说我没家长。她愣了半天,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很感激我较为强大的记忆力,这么多年以前的事情我居然都记得。
说回观光日。
虽说我对观光日不感兴趣,不过不用上课这一点倒是让我很感兴趣啊。按照学姐学长的经验,观光日中途消失问题不大。只要出发的时候一起坐大巴出发,住校生准七点回学校就可以了。
那时的我对此激动了好久。为了不被揪回家,我已经快四个月没出过学校了。就连梦中,我都在呼吸自由的空气。
下车时,我贼眉鼠眼地冲彭乔安打了个手势,示意她帮我挡住老师。我将校服外套一扒,转身就溜进了一个拐角。
学校发的通知我没看,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大学。反正我找不着北,就努力地朝远离同学的地方跑。怕有人瞅见我的脸,我故意将校服外套反过来披上,立起领子,顶着风向前狂奔。
太早了,在路上的学生很少,我想请个人问路都没办法。好不容易走上主干道,七拐八拐我竟又走回一条林荫道上。
说是林荫,其实树都是光秃秃的。我不愿走回头路,大步向前。没走几步后视野开阔,我眼睛四处乱扫,看见林荫路旁有个连栏杆都没有的破球场。此时不过七点,我却听见篮球撞击地面的声音。总算是有个人了。
树枝落在地上,我踩过,发出清脆地吱嘎声。明明前两天才下过雨,今天的天却又是灰色。我因竖着校服棉衣的领口,又觉得很土,就把过长的刘海披下来,这下几乎把整张脸都遮住了。好吧,看不见总比丑好。
我再次往前走,这一走,就再也没回过头。
后来的我从不回想第一次遇见季子秋的画面,我太蠢了,在我想象中,我应该活像刚偷完别人地里的瓜。土得无法形容,只能打个比方--会被闰土刺的那种。
风裹挟着冰渣子刮在我脸上,把我的刘海一层层的翻起来,剩下我光秃秃的,独属于高中学生的发际线。
反观季子秋,顶着冬天的风,在这个好多年没翻新的篮球场上,孤零零地打着篮球。我也说不出到底是哪里吸引了我,只大概是他回望我时的眼神,那灿烂的神情,让我在那一刹过分的悸动。
就是这样的季子秋,让我一生都没忘掉。哪怕我现在觉得他蠢笨至极,若此生能再重来一次,我大概依旧会义无反顾地走向那个破败的篮球场。
在那个倒霉地方,倒霉的我第一次相信一见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