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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
还记得一开始我不能适应
那个忙乱又吵的环境
一个小镇的姑娘到了大城市
你一定听过这故事...
--<小镇姑娘>陶喆
你是谁?
我从小到大被人这样问过无数次,虽然我无限的厌烦那些人,但我还是会温温和和的笑着,礼貌的说:“你好,我是童诗,童年的童,诗歌的诗。”
我居住在南方的一个小镇里,这里的人都说广东话,但我并听不太懂。
我的父母其实是北方人,他们之所以会到南方,是因为邓爷爷兴起了一个什么改革开放的流行。他们那会正年轻,满腔热血,以为南方遍地都是金子。于是他们从北方偏远的老家小村动用所有关系借了八百大洋,带着才刚1岁的我来到了这个最南的小镇里。
刚来的时候很苦,他们住在那种水泥房里,只有一个木板床,上面垫了很多干稻草,我妈为了让我睡得更舒服,只能和我爸轮流抱着我在床上一坐坐一夜。当然,这些都是我后来从我亲爱的老妈和老爸嘴里听到的,因为等我懂事的时候,我家已经住上了新房子,父母也在国家单位里有了份安安稳稳的工作。
我妈跟我说过:“最滋润的生活就是有自己的家,有工资花,还有一个可爱的闺女。”
我妈爱我,我知道,因为我是独生子女。她和我老爸恨不能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拿到我的面前来,即使倾尽所有,也会满足我无理的要求。
尽管现在的弟弟妹妹们爱把我们叫成无聊的八十年代,但是那会儿,我真的觉得生活得很充实,很快乐,很骄傲。
我打小就不是爱闹的孩子,我爱安静。别的小朋友在跳皮筋,跳飞机,丢沙包,玩得顶热闹的时候,我可以一直安静的当观众,如果有人跳皮筋跳得好,我还会送上一个表示羡慕和崇拜的微笑。所以孩子们不会讨厌我,因为我从那会开始就懂得了与人为善与己为善这个道理。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班里有个女生,穿回一条特漂亮的红色裙子,大灯笼袖,还有小白花边。她说这是她爸爸从北京给她买回来的,说这话的时候,她鼻子翘得老高,还一副瞧不起我们其他女孩的样子。有个叫王雪的女生对她说:“谁稀罕你的破裙子,你个小心眼!”说完还把自己刚摸完黑板一片白灰的手蹭在她的新裙子上。那个女孩马上就眼泪汪汪。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自己绝对不是铁石心肠的人。因为我把自己裤兜里妈妈给买的新手绢掏了出来,递出去,心疼得看着她把眼泪和鼻涕抹在上面。好在她还记得那是我的手绢,她红着鼻子对我说:“谢谢你,你真好,我们以后当好朋友吧。”
就这样,我有了生平第一个好朋友,而她的名字叫:杜小月。
杜小月说她的名真土,一听就是小城市的孩子。她无比羡慕我的名字,说很诗情画意,很浪漫。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都已经上初二了。很凑巧的,我和她还在同一个中学同一个班里。她把这一切都归结为缘分,缘分这个词还是她在一个叫琼瑶的人写的书里学来的。我很想告诉她,我们会在同一个班那是因为我们小镇里只有一个中学,没上这个中学的人都去外地上中专,或者跟着自己的亲戚到广州这个大城市去找活干去了。但是那时候我也被琼瑶荼毒着,天天捧着本小说放在膝盖上,趁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时,偷偷瞟几眼。所以我没任何立场批评她。
杜小月常说我们的友谊是在艰难中建立,战斗中成长。我挣扎了好几次想挑挑她的语病,结果还是没有挑出来。因为我那个时候已经开始有点少女情怀,总想让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哪怕她是和我一起上学放学,偷看言情小说的好朋友,我也想跟她有点区别。于是我跟我妈要了二十块钱,跑去新华书店买回一本《傲慢与偏见》,决定阅读世界名著,彻底脱离草根艺术。
事实证明我是错误的,因为当我阅读着世界名著的时候,突然某天发现,班里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已经开始阅读起《巴黎圣母院》《呼啸山庄》《简爱》等。我总是比别人要慢一步,所以也注定了我摆脱不了草根这个光环。
就这样,我在草根的环境中一天天长大,初中毕业,高中毕业,直到要考大学,我才不得不面对自己未来人生方向的选择。
小月的爸爸早在她上高一的时候就去了北京,据说家里有后台,进了北京的电力局。小月每次悄悄跟我提起时,都会带着一点点自豪,她说她早晚也会去北京的,她还说首都才是她应该去的地方。我安静的点着头,但是很奇怪,心里竟然有一点点不舍得。
妈妈说:“诗诗,你考北京的学校吧!如果考不上,明年再复读,再考。”
我听了后有一点害怕,因为那些参考书和复习资料已经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我虽然也希望自己考进一个很好的大学,但是我知道自己成绩不行,顶多能考个二本。但是杜小月说了一句话,让我突然觉得自己有无限的可能,她说:“童诗,其实你很聪明,你不要继续在这个小镇里堕落了,去首都当一个城市人吧!”
我的脑子其实很简单的,我跟那个年代很多单纯的孩子一样,都对首都北京有一种莫名的向往,也渴望自己能插上翅膀飞出这个小镇,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看看是不是真的像齐秦歌里唱的那样: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我和杜小月发了狠,下定决心要考到北京,所以我的志愿表上全是北京的学校。我牢牢的记住一句话:不成功,便成仁!之后的一个学期里,我比后母还要狠的用各种习题资料虐待自己,复习复习复习,除了复习还是复习。
终于考完,分数下来时,我闭着眼睛查分数,心里想着如果考不上我就复读。可是杜小月尖叫着又哭又笑的抱着我一直跳,她说:“考上了考上了,我们都考上了!”
我激动得不敢相信,当我看到那个分数时,我简直想把鞋子脱掉在操场上跑上一百圈!甚至一千圈!
谁能相信呢,这个南方小镇里唯一一所中学的一对好朋友,曾经还悄悄躲在被窝里看小说的两个女孩,竟然在这一年,同时考上了北京著名的高等学府。
看着我和杜小月的名字被写在大红条幅上高高挂在校门口时,妈妈和爸爸无限自豪。
爸爸甚至还流下了眼泪,他激动的搂着我的肩膀说:“好闺女,你太给爸爸长脸了!!”那一刻,我是欣慰的,因为长那么大,第一次,父母可以因为我而感到骄傲。
把我送上广州火车站时,妈妈红着眼睛一直拉着我的手,我故作镇定的说:“妈,你别哭了,越哭越老。”但火车开动那一刹那,我还是忍不住背过身去,擦掉了自己的眼泪。从那时候开始,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在北京闯出名堂来,为了爱我的妈妈和爸爸。
这个信念一直是我为之奋斗的动力,为了这个信念,我可以付出一切。这话虽然听着狗血,但我的确是这么想,也这么做的。
我喜欢的一个歌手叫陶喆,他的嗓音很好听,能把一首曲子唱出很多转弯的地方来。专业人士说这叫R&B,因为喜欢,我努力地去理解他。他有次出了新专辑,里面有首歌叫《小镇姑娘》。
有句歌词这么唱道:“一个小镇的姑娘到了大城市,你一定听过这故事。”
这个大城市里啊,每天都有很多的外地人背着理想而来,也有人带着失望而离去,也许我的故事都算不上故事。
但是我总希望,自己能比别人特殊一点点,再多一点点。
因为我相信,自己可以成为和别人不一样的小镇姑娘。
啊啊啊~~~~一时间抽风发了上来。。。
写桃花网游写得我有点累
换个口味 这个会更得很慢很慢 大家想看就看 不看就不看 别拍偶 别拍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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