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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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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贴文,十分引人思考。
吧主曾经亲身经历过校园暴力,现是心理学家。
吧主简单地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被欺凌的,自己欺凌时的无奈,反抗无果后,就会被加倍的欺凌。吧主很羡慕安小贝,安小贝的老师没有怀疑安小贝说谎,反而帮助她,相反在自己的少年时期,自己曾经求助老师,却被老师的一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好好想想人家为什么欺负你”给打发了,吧主曾经自杀过,拥有中期郁抑症。
“我只是想问一句凭什么?凭什么他们践踏过我的尊严,出了事之后,什么惩罚都没有受到,轻飘飘的过去了。凭什么?就因为他们未成年?那我、我也是啊,为什么没有人来保护保护我?”
“现在我已经长大,结合自身情况我选择了心理学。”
“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光在华国每年光校园暴力事件数不胜数,然而每一次事情都没有闹大。”
“当受害者受到巨大伤害时学校为了名誉就会来劝受害者以和为贵”
“而施暴者就仅仅因为未成年,受到法律保护,根本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根本没有人知道,校园暴力对受害者造成了怎样的伤害。我作为一个曾经遭受到暴力的人来讲,那是我一生中都难以忘去的疤痕,是我最不堪的光阴”
“我是一名心理学家,我敢拿我的前程保证。学生中爆发自杀意向和抑郁症的人数百分之九十五来自被校园暴力的受害者。”
“他们往往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就受到欺辱,求助无门后就会逐渐厌弃否定自己,最后导致悲剧”
【呜呜呜,校园暴力真的好可怕。】
【最恶心的难道不是那个老师吗?什么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难道还要受害者来反思自己哪里不好?这种人不配为老师!不配教书育人!】
【哎,每个行业都有一些像臭狗屎的人,哪怕是神圣的老师和医生也不例外,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整锅汤!】
【可悲的是,我们口口声声说华国是法治社会,可面对这种事情,法律只会庇佑残暴的施害者。】
【悲剧又要重演吗?】
【你们知道吗,在我小时候的一所中学,也发生过这样的存在,两名女生无缘无故的欺辱同学,结果在欺辱中那名同学一不小心栽倒在桌子脚上眼睛瞎了。法律居然只判那两名恶魔一年有期徒刑还缓期两年,就因为她们未成年!】
【国家口口声声说法律是神圣而公平的,现在,公平在那?!这世间还有没有公平正义?!】
……
……
相关部门原本也是发愁的很,现在青少年上网的比例越来越大,年龄也越来越偏小化。这次的事件若不好好处理,稍有不慎就会给青少年植入一种反正“我是未成年有法律保护杀人也无所谓”“有权有势真好,我一定要有权有势,这样我想杀谁就杀谁”的错误世界观。
可《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真实存在的啊,林未希跟蒋文启差点杀死人,可要按照法律却无法判处他们死刑。
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没等他们烦恼完,林寒枫就找上了他们。
说了多少遍了,此世界是本书世界,哪怕与现实世界再过相似,在世界规则中也略有不同。
“真实世界”就像孩子得了爸妈给的点心,不费吹灰之力;书世界则是世界法则一点一点创造的。
后者虽累,可后者在世界规则方面可以松散一些。
林寒枫便要专这个空子。
现在是网络时代,不同于过去,在家也可以交朋友,购物。
但,凡事有利有弊。
在网上可以聊天,也就衍生出了网上畅所欲言,不顾及法律。
林寒枫很早就想整治一下了。
况且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法律的用处是极好的,寓意保护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可是总有些人把它用在恶心的地方。
来到这样天时地利人和的世界,何不好好规整一番?
于是两方人一拍即合。
两个月后,林柔柔,林未希,蒋文启,蒋寻锒铛入狱。
林柔柔因故意杀人罪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林未希,蒋文启故意伤人甚至故意杀人,虽是未成年但情节恶劣判十年有期徒刑,即刻执行;蒋寻,私收贿赂,罔顾人命,欺瞒警察,判十五年有期徒刑,剥脱政治权利中心。
除此之外,网上还出现几件大事。
第一,在今年人大会议中,改写《未成年人保护法》提上行程,将《家暴罪》《校园欺凌罪》一样提上行程,并且官方放出话来:即便不能成功,国家已经决定,在校园暴力中,受害者享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施暴者按成人来论罪。
第二,网络之地并非法外之地。国家在过去两个月内推出网络实名制要求,无论是在贴吧、微博……都要认证实名制。网上肆意妄为会按照现实中违法犯罪的两倍来处理,尤其是今年人大也将要提出《网络法》。
此消息一出,喜忧参半,网络实名制代表着从今往后不允许肆意妄为的去抹黑别人,当杠精挑刺。
当国家机关这次雷力风行的厉害,在强制下,人们开始循规蹈矩,久而久之,人们便习惯了,网络风气好了一大半。
当然,平民百姓还是爱看关于豪门纷争的。
这俩月林家和安家可不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