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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吃过饭,李典没上班,进了网吧。
      打开中国红盾论坛,进入消保研讨,他发了个帖子,《关于消费者反映照相难看的投诉,请讨论》。
      这里的版主求真务实业务不错,李典有弄不明白的地方,经常和他讨论。虽然没见过面,但感觉人如其名,是个踏实可靠的人。
      过了一会,他刷新页面,自己的帖子有了两个回复。一个是说“这投诉人有毛病啊,我晕。”,一个是说“嫌长的难看投诉他妈去,不受理。”他找找会员的资料,求真的头像显示不在线。
      通过论坛给他发了个短信,“有事商讨,在线等,急。”
      过了一会,刷新,有了回复。“□□。”
      加好友,打开对话框,看他的头像也是个很忠厚老实的人,跟自己想象中的样子比较搭调。
      李典:
      你很忙啊,一直不在论坛。
      求真务实:
      没办法,最近领导安排工作多:(
      李典:
      有个事希望你给些建议。
      求真务实:
      说吧,尽量详细。
      李典笑起来,看来是个跟自己有同样习惯的人。
      他详细说明了经过,求真问了几个细节,停了一会,有了答复。
      消费者不能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观认为照片对他进行了丑化,不构成损害事实。应告知不予受理。注意履行告知程序和告知时限,避免程序出问题。
      李典苦笑了一下,打下一行字。
      没办法,是个记者,情况特殊,省局领导要求必须处理。:(
      对方停了一下,对话框上显示开始输入。
      这就不是法律问题,是社会问题了。
      解决社会问题单纯使用法律手段是不足的,试试其他办法。
      遇到记者要格外小心。
      兄弟,祝你好运。
      另提醒一点,如果在工商所工作,应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以后引用条款时要注意。

      谢谢。

      第二天早上九点,李典打通了都市早报的电话。
      你好,请问是都市早报吗?我这里是工商局,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位叫洪家明的记者?对,是叫洪家明。有这个人是吧,网络编辑部的?不是记者?他跟我们工作人员说他是记者啊。是这样,我们昨天接到一起投诉,一位自称是你们记者的消费者,反映他拍婚纱照,摄影师把他照的太难看,他要求一加一赔偿和五万元精神损失。对,是说把他照的太难看了,我们就是核实一下有没有这个人,因为现在冒充记者的人也特别多。嗯,没别的事,谢谢。
      放下电话,听筒那边能听出来已经笑翻了。
      李典看看手中的电话名单,开始拨下一个,发行部。

      临近中午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是个不认识的号码,李典看着手机,微笑着接通。
      “你什么意思?”一个尖细的声音歇斯底里的吼叫。
      “没什么意思。对投诉我们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的身份也是很重要的。”
      “你想让我在全单位丢人?你不想在工商局干了?”
      “如果你认为这样丢人,是你的主观判断,我无权干涉。我很热爱自己的工作,还想继续干下去。”
      “我要曝你的光,让他们开除你。”
      “你有实施任何行为的权利,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明天我准备把取证的照片到你们单位去调查,请最熟悉你的人判断一下这些照片有没有质量问题。”李典的嘴角上扬,有了残酷的笑意。“如果这些人无法做出判断,我考虑向社会公众公布这起投诉的内容,请大家做出评论。第一步是在网站发布,天涯、猫扑这些知名论坛和各大门户网站,说不定你有机会象芙蓉姐姐这些网络名人一样人气飙升。”
      “你……你到底想怎么样?”电话里的声音变得虚弱无力。
      “如果经过充分调查、社会讨论后,确认你的投诉不符合受理规定,我们将在5日后书面告知你不予受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撤回投诉,这样我们就只好停止调查程序。”
      沉默了几秒后,传出三个字。“我撤诉。”
      “好的,按照你的要求,我们会办理相关程序。如果以后你有任何地方需要我们帮助,请随时拨打热线电话12315.”
      放下手机,李典沉默了一会,轻声说“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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