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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张传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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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别让他跑了!”
云城南部有几个官兵在追逐一个穿黑衣戴斗笠的男人。
那个男人腿部受了伤,在往外渗血,逃命的速度明显慢了起来。
“啊!”
一只羽箭射到打头的官兵面前,把他惊得大叫出声。
“小心,他可能有同伙!”
就在几个官兵失神的时候,那个男人消失在墙头。
“把附近仔细搜查一番!”
带队的人吩咐手下在附近街道好好查查。
“统领,可要挨家挨户进门搜查?”
“罢了,今天南区不是我当值,居然又追到了这里,你们在路上和角落里好好搜索一番,追了这么多次,他还没有私闯民宅过。
况且要是有陌生人闯入,肯定会有动静的。”
被称作统领的人把玩着属下呈上来的羽箭,揣测着它的主人会是谁。
“你别喊,我是来帮你的。”
雷骜被一个同样穿黑衣蒙住半张脸的人捂着嘴拽到一个陌生的院子里,他警惕地打量着这个突然多出来的“同伙”:
“你是谁,你为什么帮我?”
“举手之劳罢了,看不惯那些官兵。”
雷骜独行惯了,没想到还会遇上帮手,见他确实没有恶意,紧张消减了一些,任由伤痛和失力带着自己瘫坐在地上。
“你别坐这啊,夜里凉……
你要是敢进,就进来坐一会儿吧,这是我家,就我一个人住。”
感受到草地上的露水沾湿了自己的裤子,雷骜接受了那只伸过来的手,一言不发地跟着他进了偏房。
被扶到贵妃榻上,倚着柔软的靠枕,雷骜久违地放松下来。
他打量着这件陈设简陋的客房,瞄了几眼屋中央的床,有些想睡觉了。可是直接提出这样的要求实在是太失礼了,何况,谁知道这不是个陷阱呢?
摘下肩膀上的弓箭和箭筒,林荫给屋里点了灯,又从柜子里拿出伤药和绷带,坐到榻边,笑着问:
“这伤口,公子是想自己处理呢?还是愿意让在下代劳呢?”
“那就麻烦你了。”
雷骜眯着眼,一点也不想动弹,散漫地回复。
“那公子可真是信任我呀,也不怕我下毒,你这条腿可就废了。”
“谅你也没这个胆子——嘶,你轻点!”
两个人都还蒙着面,雷骜甚至还戴着斗笠,腿上的痛感让帽子摇晃了几下。
他索性一把摘下斗笠,随意扔在旁边,却在烛光下看见一双明亮的眸子。
这眼睛倒还蛮精神的,怪不得能在夜里乱窜。
“还好还好,只是伤到表皮,小腿的骨骼和肌肉都没什么问题,不然肯定会多少影响行走的。”
掀起半条裤腿,林荫把他小腿中部的伤口清理后包扎起来,欣慰地下了诊断,并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
“多谢你了。”
雷骜见伤口包扎的确实仔细,便坐着拱手行礼,认真地道了谢。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不瞒你说,我来云城有半个月了,除了开始两天有新鲜劲,后十天都挺无聊的……
谁知前天出门遛弯时,我看见你在发传单,觉得有趣极了。
这两天夜里,我就刻意观察云城里有没有你的新作品。
刚才发现你受伤了,后面还跟着官兵,出于江湖道义,没忍住帮了你一把。
咳咳,你也不必太过感激,把药钱和刚才射出去的箭钱给我就好了。”
雷骜本来觉得遇上了同样侠义的江湖人士,可最后他竟然跟自己要钱,便不爽地把藏在胸前的钱袋扔给林荫,哼唧了几声。
接过这还带着热度的荷包,林荫也没急着打开,而是笑眯眯地看着他:
“公子,你看天色已晚,外面还有在搜查的追兵,要是不嫌弃,你可暂居在这间偏房,我还能一顿夜宵一顿早饭,属实划算呐!”
面前的人掂量着自己的钱袋,狡黠地盯着自己。雷骜居然也没什么脾气,无奈地摆摆手:
“行了,你要拿多少随便拿吧,我明天一早就走。”
“公子英明,您逃了这么久,肯定是消耗了很多精力,在下这就去给您做夜宵。”
林荫端着托盘进来时,两个人都摘了蒙脸的黑布,相视一笑,倒有些拘谨。
黑衣短打,脚踏黑靴,头发用黑色的发带一丝不苟地绑在脑后,这小子夜里遛弯的装束真是清奇。
皮肤太过白皙,肩膀不够宽阔,眼睛大睫毛长,阳刚之气不足啊……好在眉毛浓密有几分英气,鼻梁高耸薄唇轻抿,长相勉强不错吧……
意识到自己盯着人家看了蛮久,雷骜不自然地转过头,别扭地说:
“承蒙相救,还不知小兄弟姓名?”
“在下姓林名荫,是凉城人,听闻云上学堂最近招生,所以特地来云城求学。”
把托盘放下,林荫接着说:
“公子先喝药再喝甜汤吧,虽然伤口不深,但稳妥起见还是要补气固本以防邪祟入侵。”
“我身体好,不需要喝药。”
避开黑黢黢的汤药,雷骜的手直接伸向那碗银耳莲子粥,却被握住。
“公子,不可任性,况且这药也是在下费力熬的……”
“好好好……我喝……”
见不到人示弱,雷骜端起陶碗将汤药一饮而尽,赶紧喝了两口银耳粥,果然很甜,他挑了挑眉,心情大好,愉快地一口口享用着。
在他喝粥的时候,林荫一手提着一桶热水,一手拿着一身新的里衣和两块毛巾回来了:
“公子不妨洗漱更衣后再睡,毕竟这客房还没有别人住过,被褥都是新的。
公子受伤,早些休息吧。”
说完这句话,林荫便要离开。
“雷骜。
我叫雷骜。”
这声音,这行径,果然和名字一样桀骜不驯。
林荫笑了一下,回头抱拳:
“雷兄,幸会,明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