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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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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我对幼时曾发生过的那些事基本是遗忘了个一干二净,即使努力去回忆所能想起来的也不过是一些零散的碎片,与哪家的孩子曾凑在一起玩过,朋友们一起组织着去探险后院大人们不让去的地方,家里小小的祠堂,盛开的红石蒜与白山茶,妹妹的笑脸,家里大人的争吵。除了因为有纪念意义或是什么大事而记住的一些以外,基本上都是这样很大概的印象。我本来是这么想的。
我的人生我自认为一帆风顺,有足够优秀的天赋去完成家长据以厚望的学业,社交与所有人都相处地不错,家庭和睦,接手了父亲的公司后虽然说每次遇上开会的时候被会上的老顽固们吵的头疼,有时候也会被暗算一两次,但总能有惊无险度过,甚至不如说这些算是给我顺利得不得了的人生一点波澜,以免它太过无聊而让人困倦。
值得一提,今早我钓鱼成果很好,当我带着战利品回到家的时候原本抱着的想法是亲手下一次厨拿点喜欢的酒庆祝一番,可以的话或许会喊来秘书(性别男,与我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和我一起,给佣人放个假,但是当我在车库看见了我父亲的车时,我就意识到我的这个愿望算是泡汤了。
推开门,果不其然听见父亲的声音。似乎在和谁打电话,语气尚算平静,内容算是普通的寒暄,唯一值得让人在意的是“我会准备好的”这样一句,有点像是被绑票人质的家属在满足绑匪赎金要求的场景,当然我并不觉得我们家有谁会被绑架。
我停了一会儿,把鱼递给管家叫他先养着,等我闲了再去处理。走到父亲身边的时候我本想问好,却被对方凝重的表情吓到,我可还不曾见过他这种表情,虽然父亲本身性子偏软但也并不是会甘吃亏的人,他露出这种表情总让我觉得有大事要发生。
“所以所谓的大事就是让你去和你多年不见的堂妹见个面?”秘书一边开车一边问,我都能听得出来他内心颇有些无语。
“我也觉得不止于此。”我回答他,“不过我也再问了问,好像主要还是对方父亲的问题,当年作为我父亲的兄弟应该有为继承的事争吵过。”
“所以是?”
“我认为这个不是根本原因,对方是在我六岁的时候离开我们家的。说实话就算说是因为忍受不了那帮老顽固我都觉得更有信服度,当然这也算是一部分原因。但是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对方虽然早就搬走了,但是大批的股份还在对方手里,这些年一直都是交给专人打理,我当初也就忽视这点了,还真不应该。”
“......我们现在要去接她?”
“这也不必,我们只需要像往常一样即可,对方似乎会自己过来,只要和前台通知一下不要让她们把人拦住就行,对方的脾气似乎不太好。”
事先声明,我并没有诋毁人的习惯,这仍然是从我父亲那里得到的情报,原话是“可以的话尽量不要惹对方生气,你叔就这一个女儿,天生的星星都恨不得给她,以至于这孩子也只适应这种待遇了”。
秘书应了一声就没有再讲话,他本来就不是爱讲话的性子,我也不在意,往车窗外望,今天是个好天气,阳光很好。新闻上说隔壁城市似乎阴雨连绵。
我们从早上等到晚上,说好的人也没有来。
我尝试拨打了对方的手机号码,但也没有音讯。
外面也早开始下起大雨,可能隔壁市的雨云来这边了。
直到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门被推开,一个人进来,浑身湿漉漉的,仿佛刚从附近的河里游泳回来。
金发绿眼,外国人标配,但长相则更偏向亚洲,单眼皮,甚至可以说有点我国古典美人的味道,刚进来我就听见她用英语骂了几句(倒也不管周围有没有人),口音听起来偏美式,低头扭着自己头发里的水,但那确实拧不干,于是抬头看我,很不客气地问有没有可以吹头发的地方。
听这语气我就听出来了,这就是让我们从早等到晚的人,看来是因为大雨被困住了,恐怕一路顶着雨走过来的,也真不知道这样狼狈还能被放上来安保会不会过于放松了,但这并不重要。我说要不直接回我家去洗吧,那更方便点。
对方皱眉头看了我一眼,说也行。
中文的口音倒是有北京的味道,毕竟小时候说到底还是我们这帮孩子在一起,讲的也是中文,自然会更有本地味儿吧,这么多年没淡下去倒也还不错。
是的,在听到她不客气的话的时候我就想起来了,我小时候也是有和她凑在一起玩过的。
毕竟我们两个年纪相仿(虽然我前面说的是堂妹,但我们之间也就差了一两个月,只不过我记不太清,搞不好我甚至要喊她堂姐也说不定),父亲是兄弟,照本家的习惯也是住的很近,因此便常在一起。幼时没有明显的男女之别,自然玩得到一起去。
只有一个问题。
她从小时候开始便已经是这样一种不客气的人了,毕竟她父亲宠着她这唯一的独生女,当时尽管是孩子,人之间却已经知道地位的高下之别,当时地位能压过她的便仅有我,只是因为性别与血缘的关系,就连我实际上也并不好使,我们两个可以说是对彼此都很不客气,玩在一块儿,但是也时常打架,回去了都心高气傲地不跟家里人讲,运气好了没发现两边平安无事,运气不好对方上门和我家吵架,往往结果是两边都被按头认错。我们也知道这都是表面上的,事实上我们心里都想的是下次怎么打赢对面,才不会承认自己有问题。我们的彼此看不顺眼建立在这上面,我们的友谊也建立在这上面。
大概因为小孩子不记仇。
但我还是要说我确实被折腾个够呛,我们彼此都很折腾对方。但在有一致的敌人和没什么可吵的时候也会融洽起来,但是还是不好的记忆多——
这很正常,人总喜欢记不好的事。
“我这运气真的不行。”她吹完头发跑来跟我讲,说她因为记错时间而买不上直达的机票,只能从隔壁城市中转过来,结果到隔壁的时候隔壁水都半人高了,还有人划着浴桶当船接客,总算到这儿了这儿也开始下雨,她伞被风吹坏了,手机在隔壁城市就掉水里捞不着了(她提到她不会游泳也讨厌脏兮兮因此不下水),迷路半天才走到这儿,还被保安挡住,她差点就准备跟保安你死我活了,对方倒是先软了叫她过。
我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她这运气确实能写半本书当奇遇记看,顺便怀疑了一下她是不是萧X腾人传人现象,不过她大学时候就回国了,当下定居上海。最后靠礼貌也安慰她一两句。
随后我们随便聊了一点,她说她现在住在上海,因为她爹说找不到工作就不给她发生活费,因此在那里谋了个摄影师的职位(她大学也在那里念的,是相关专业),每天给人拍照,偶尔还能听故事,过的很惬意。家里养了一猫一狗,猫是黑猫,比较高冷,不理人。狗是萨摩耶,很粘人,她一个人住,这次出门叫她朋友来帮她照顾猫狗。她说她第一眼就认出我来了,她说我跟小时候一样一点都没有变。我对此表示怀疑。
她倒为此生起气来了,说是真的,就连这种讨人嫌的回答也是。我扭头,她凑过来说:
“你第一眼没认出我来对不对?”
感觉是送命题。
人是如何加固记忆的呢?
其中一个秘诀就是经常和与这个记忆相关的人在一起,两个人互相交流彼此对同一件事的记忆,这种重复进行的多了,人便会加深印象难以忘记。
但说实话,六岁以前的记忆还是免了吧,这种是真的很难记住的。我是这么认为的,对方也不置可否,尽管对方信誓旦旦看见我第一眼就认出我来了,但真要说以前发生过什么也真是没一个人想得起来,就记得模糊大概。
不过这种事不重要。
她仅仅是谈了一会儿这件事就没再提了,转而从她的行李箱里拿出平板来给我看她家猫狗的照片还有小视频,说了半天胡话,内容大概是好想念她的儿子们(猫狗),她的儿子们真可爱。我就没什么能回答的了,只能问问相关去听她讲,我不养小动物,以前倒是养过一段时间的文鸟,后来飞走了就没再养过。
我觉得事实上是被外头的野猫抓去吃了也说不定。
所以我不太喜欢猫。
不过她家的猫已经不能算猫了,肉眼可见的糊照(讨厌被拍)以及睡觉时揉成一团像个黑洞或者异次元空间的门,主要算搞笑范畴。
她还给我看她去各地旅行拍的照片,国内外她走过许多地方,去了各种景点,划船滑雪登山蹦极,堪称精力充沛。看了博物馆艺术画廊古代宫殿与水族馆。
这人拍照水平确实挺好的。
我认为拍的最优秀的一张是水族馆里的,她站在中间,周围黑影来来往往,背后是一整片被玻璃所挡住的水,一条大鱼游过她的头顶,背后游过无数的海洋生物,唯一的光源是水箱顶,非常有浪漫的感觉。
当然她也拍了许多其他照片,水母啊乌贼啊,哦,还有帅哥饲养员,这家伙一路上也拍了不少帅哥,太明显了。本来很浪漫的氛围都被她毁掉了。
“帅哥与浪漫的氛围不应该相辅相成吗?”
“如果你只是为了这个理由的话那该才是相辅相成了。”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我准备去睡觉,她昂着头透过家里种的绿植往窗户外面望,
“雨停了。”她说。
“是停了。”我回答。
“现在几点?”她开始询问,我有点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看了挂钟回答她:
“凌晨一点。”
事实上我确实不该和她讲的。
现在是凌晨一点半,路面还是湿的,能闻到大雨过后的那种清新的空气的味道,我坐在副驾驶,冷风从袖口和脖子处钻进我的衣服里,让身体微微发抖,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正提心吊胆看着仪表盘上的数字,周围的树木也好万家灯火也好其他的车辆也好,凌晨的一点半,我正和我多年不见的堂妹在近乎无人的高速上踩着限速的底线开着敞篷跑车狂奔,而到底要去哪里我仍一无所知。
搞不好明天就在医院醒来了。我无奈地自得其乐,两耳被风刮得生疼,应该和脸一样变成红色了吧,手仍然在衣服的兜儿里,毕竟它们也自顾不暇。恐怕明天会感冒,还好这几天没有什么重要的日程。
好的前面是一段漫长的隧道......然后我们开进隧道,在这里就连她也稍微减慢了速度,隧道的光较暗,让人颇有些昏昏欲睡,看不到别的车辆,听不见别的声音,倒是有一种高中时期曾在同学口中听过的怪闻的发生地感觉,没有工作人员,不少地方暗的不行,倒是能看到工作人员才能使用的在侧边的小门与狭长路径。但这隧道也太漫长了,感觉开了很久,就像是进入了永远没有终点的世界尽头。我只有一个愿望。
那就是我旁边开车的人不要突然开始用歌剧一样的方式讲一些我听不懂的东西,也不要突然跳起来坐到车前面去,我还是很想活命。
“这隧道好长。”她讲话了,这句算正常。
“嗯。”
“不过你不用担心,再开个十来分钟肯定出的去,你应该不会在这时候很困吧?”
“这倒没有,本来我就时不时加班和倒时差,偶尔也有半夜要紧急处理的工作,这时候醒着算不了什么。”而且我们俩出门前刚喝过咖啡,她带的,味道还不错,看来我们在一些方面还是有着亲人的默契的。
“总感觉你这个总裁有一丝可怜......我看的小说总裁大部分都是很清闲的。”
“不要相信那些东西。”
“我知道啦——话说你有对象吗?”
你的话题怎么到这里来的?
“没有,没时间也没心情去弄那些。”
“这点倒是差不多。”她露出正中红心的笑容来。
刚刚才说不要混在一起吧。
“所以我们要去哪儿?”
“我来的时候做了攻略,隔壁城市有家水族馆蛮漂亮的哦,我本来打算明天去的,但是看到雨停了,而且凌晨一点已经算明天了,所以就决定立即出发了。说起来我本来以为你不会陪我去,没想到你来了,你可真是个好人。”
“好人帽子就不必了,只是不能让你一个人去而已。”何况你还有股份。
“你还和小时候一样可爱——”
“......我可不记得你有觉得我可爱过。”
“这种事肯定不能当着你面讲啦,怎么说你也算我可爱的堂弟,生气的模样聪明的模样得意的模样都很讨人喜欢的。”她特地拉了长音,是这样吗?我是堂弟吗?她年纪要比我大吗?算了这不重要。
“这时候水族馆开门了吗?”我问了有意义的问题。
“直接跳过话题还行。”她略有微词,但还是回答了,“我觉得应该没有,但你可以用你的总裁身份震慑一下对方让我们——”
“你想都不要想。”
就连漫长的隧道也没那么让人觉得昏昏欲睡了,尽管仍然黯淡,过了不久我们出了隧道,这时候往两边望就像看见深渊一般深不见底,背后经过的山上郁郁葱葱,天更加黑,隧道甚至能比这外面暖和些,不过这里的灯要更亮,应该是心理作用。
我决定睡一会儿。
跟旁边人打了招呼我倒头就睡,这么多年来我的睡眠质量始终很好,尽管耳边不合时宜的有人在小声地唱歌,但算安逸。
梦里的我坐在老家的池子旁,老家是坐落于小巷的四合院,据说以前是哪家王公贵族住的地方,后来被推翻出售了,家里的老人便把那里买下来,其实虽说坐落于小巷,但里面其实称得上气派和大了,各种东西也一应俱全,池塘与花园更是一个不缺,每年总有那么一段时间家里人会来这里住,说是一年一度家族聚会也不为过。我坐在池子旁边,她也坐在池子旁边,老人养的锦鲤游来游去睁着眼睛张着嘴,她说看起来很像傻瓜,我不吭声,我想起鲤鱼旗,那很漂亮。
说实话我自己都不记得有这么一段事,但事实上好像这确实是曾发生过的,某个夏天不值一提的小事,因此便被淡忘,一定要说有什么值得纪念的重要意义,那就是这年夏天后她们家与本家断了来往,迁到国外去了。
老一辈人就喜欢养鸟,那时候院子里有个很嚣张的大白鹅,谁都打不过它,趾高气昂地信手阔步,我们坐在池子旁边对它并不关心,它自己倒凑过来要叼池子里的鱼,但鱼游得快,它就怎么也叼不上。她在我旁边和我笑着说应该是因为太胖了,她笑得停不下来,说话都说不清楚,但我还是听懂了,我也忍不住笑,笑得太明显了,大白鹅便跑来抗议,要来啄我们,我们就直接逃跑了,逃到附近的祠堂里。
祠堂里一般不叫人进去,说供奉着神明。现在想起来是有点不对劲,怎么是神明呢?一般不该是列祖列宗吗?但是这是本家的事,便不好讲。大白鹅寻不到我们,绕了几圈,又昂着头当自己胜利趾高气扬的走了,我们便从祠堂里出来,坐在阴凉的台阶上继续聊天。
她说她在心里重新划分了一下,鱼是傻,但是大白鹅更傻,我附议,那鹅确实不怎么聪明。
有件事要说一下,我们两个现在26岁,那只鹅出生比我们还要早,因此在我们18岁的时候便死去了,现在是它的子孙在继续着它生前领地的巡视,继承了老父亲凶猛的个性,与新一代的孩子们斗智斗勇。
话说回来,我们在祠堂前的台阶聊天,现在想起来,她那时候还是黑发,不过绿眼睛确实是天生的,就我个人审美而言我更喜欢黑发绿眼,想来金发是后来染的。我们聊到刚满两岁的妹妹与其他亲戚家又生了新的孩子,彼此的父母最近又叫自己做了什么,我在上补习班,她也在上,这倒是贫穷或富贵人家都不可避免的事。我们最后聊到未来想做的事,她说她只要和现在一样开开心心就行,问我想要做什么,我说应该会接手我父亲的事吧,但一定会比我父亲做得更好。
看来我小时候还挺会想的,这话现在要我说也是有些羞耻,尽管我现在的目标确实是要比他做得更好。
“那我还挺期待看到那时候的你的。”她说。
啊,我问你,你在看到我回忆的时候,是不是在想这时候应该出来一个什么美好的诺言之类的就像言情剧一样的东西?绝对有吧?但对于那时候的我们来说这种事是并不存在的,最多能有一个以后一起去玩这样的约定。小孩子并不关心那么多,他们的世界太小了。唯一值得听听的就是她最后一句话。
当然,她现在确实看见了。
我睡醒的时候她刚好到,不如说就是因为她的急刹车才让我醒过来的。我打个哈欠看表,已经到了四点半,真亏得她能一个人开这么久的时间,而这里的水族馆居然是在运营的,不用真的如她所言去用什么总裁的面子与地位进去了,这算好事。
不过因为是晚上,所以不是所有地方都开放的,她倒没有太介意,说反正开的逛完了的时候其他的也该开放了,我真是不知道她想逛多久,但她摆弄着相机,明显很有兴趣的样子,我便不再有抱怨的情绪。我正想着,她在后面喊我,我回过头,她将这一瞬间拍下。
“不先去吃饭吗?”我说。
“你饿了吗?你要饿了我们就先吃再去。”她自顾自看着拍摄的效果。
“那算了。”我算不上很饿,看完了再去吃也无所谓。
她笑了,拉着我去买票,手温温热热的,就像开了几小时车吹冷风的不是这个人一样,顺带嫌弃我手的寒冷。
有的鱼喜欢在白天,有的鱼喜欢在夜晚,这夜晚的开幕便是为了这些夜间活动的生物,尽管事实上我并没研究过鱼的种类,毕竟我钓不到。她很兴奋地拍照,如果不是因为这时候人少而整个场馆过于安静,她恐怕会忍不住喊出声来。我全当放松,欣赏着凌晨时候的鱼群,吃夜宵的大鱼,夜间出没□□的乌贼,还有散发着奇异光芒的水母,一颤一颤地游过去,在黑暗中用点点荧光证明自己的存在,有点像城市夜景的灯牌,但稍不注意说不定会忽视掉,好如白日焰火。
她找各种角度拍照,又为我拍了好几张,刻意地关掉了闪光灯,拍好了给我看成品,我并不懂这方面的玄妙,只知道她拍的不错,夸了她几句,她便自满起来,只不过这样就没人给她拍了,她没有带三脚架,我是自然没法为她拍的,她气馁一会儿又觉得只要拍了就值回票价了,便让我用手机随便给她拍几张合影就行。这人相当乐观。
我们肩并肩走在空旷的场馆里,偶尔有路人从我们身边经过。大多是情侣,组团来这里夜游也是当下时兴的浪漫了吗?我并不明白这种事,但并不关心。只看在旁边摆弄相机的她,尽管并不明白她在做什么,她只是露出笑容来,我觉得这样就很好。
她算是个高个子,与我只差了不过两三厘米的距离,要是穿了高跟鞋说不定要比我还高。我只能感谢她因为觉得磨脚而放弃高跟的想法,我在这里还是有点稍微的私心的,算是男人无所谓的尊严吧,说实话把尊严放在这种地方真的是逊爆了。
她有些冷,我便把外套借给她,路上买了点吃食同她分享,她喜欢紫薯,热腾腾的,吃下去确实很温暖。这时候居然也有开张的店家,真是了不起,人很厉害。我们一起走着,她四处望着和我聊天,像春游的小朋友,她说我从小就喜欢板着脸装大人,现在也喜欢。她掐我的脸,说你就是太装老和成熟了。
我心想我的内心活动可丰富了去了,只是没法跟你说而已,因为你听了可能会揍我。
当然也用不着否认,我这人就是喜欢摆出成熟的样子,何况我也二十六岁了,这么做也没问题,倒是她一副不长大的样子。
“那我开心。”她有点生气。
“我也开心。”我也生气。
“算了算了,不吵这个。”她摆手示意跳话题,却还是趁我不注意捏我的脸,这人是真的幼稚鬼,“总裁大人现在过得还不错嘛。”
“那是很不错,你不也过得很好?”
“我金发好看吗?”
“你要我说实话我更喜欢黑色。”
“你不懂啦,金发绿眼睛是标配。”
“是标配和我喜不喜欢没有关系,我就是更喜欢黑色。”
“那我下次来见你的时候会考虑用黑色的。”
“那可真是多谢了。”我边笑边回答,鲨鱼从我们头顶游过去。
“说起来我一直觉得水族馆养这么多鱼会出现大鱼吃小鱼现象呢。”她眼睛跟着鲨鱼走。
“那样水族馆就没法经营了,所以还是得做好部署分开管理才行。”我也抬头看。
“如果在真正的大海里,在这样一个静谧的晚上,应该会有不少小鱼被吃掉,乌贼水母也会被吃,就只有一个晚上而已。”她开始讲鬼故事了。
“这是自然规律,只一个晚上就够发生很多事了。”我用刻板理论回答。
“只一个晚上。”她重复念到,绿色的眼睛像是翡翠一般闪闪发光,就像是深海里的宝石,就像是天外来物,被流星裹挟而来,她看着我,我抬手拍她的头几下,最后搭到她肩上去搂着她,一个晚上能做的事太多了,谁也算不到,所以只需要顺其自然。尽管对方等到第二天就又回去了,第二天一切又变回原来的样子,好吧,现在也没什么变化,我们两个和以前一模一样,也有一点不一样。比如说买了情侣票进来,比如说下次见面的时候我能看到我更喜欢的黑发,很不错了,我想。
就像海洋生物一样。
仅在这一个夜晚的爱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