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文了更文了。
今天是二月二,龙抬头,祝大家福气满满,事事顺利。
【1】【2】雍正讽灾民拜佛不诚心:
朕思天地之间,惟此五行之理,人得之以生全,物得之以长养。而主宰五行者,不外夫阴阳。阴阳者,即鬼神之谓也。孔子言鬼神之事,即天地之理,不可以偶忽也。凡小而丘陵,大而川岳,莫不有神焉主之,故皆当敬信而尊事,况海为四渎之归宿乎?使以为不足敬,则尧舜之君,何以望秩于山川;文武之君,何以怀柔百神及河乔岳?今愚民昧于此理,往往信淫祀而不信神明,傲慢亵渎,致干天谴。夫善人多而不善人少,则天降之福,即稍有不善者,亦蒙其庇。不善人多而善人少,则天降之罚,虽善者亦被其殃。近者,江南奏报上海、崇明诸处海水泛溢,浙江又奏报海宁、海盐、平湖、会稽等处海水冲决堤防,致伤田禾。朕痛切民隐,忧心孔殷。水患虽关乎天数,或亦由近海居民平日享安澜之福,绝不念神明庇护之力,傲慢亵渎者有之。夫敬神固理所当然,而趋福避祸之道,即在乎此。能敬则谓之顺天,不敬则谓之亵天。亵天之人,顾可望绥宁之福乎?诗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又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朕固当朝乾夕惕,不这宁处,以敬承天意,亦愿百姓共凛此言,内尽其心,外尽其礼,敬神如在,以至诚昭事,而不徒尚乎虚文。人意即神意,一念之感格,自足以致休祥,岂独一乡一家之被其泽哉,若百姓果能人人心存敬畏,必获永庆安澜。
【3】《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十九》:有顷,宣太监王振。振至,俯伏,太皇太后颜色顿异,曰:“汝侍皇帝起居多不律,今当赐汝死。”女官遂加刃振颈。英宗跪为之请,诸大臣皆跪。太皇太后曰:“皇帝年少,岂知此辈祸人家国。我听皇帝暨诸大臣贷振,此后不可令干国事也。”
《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十九》:每数日,太后必遣中官入阁,问施行何事,具以闻。或王振自断不付阁议者,必立召振责之。
《明史·卷一百十三·列传第一》:宣宗崩,英宗方九岁,宫中讹言将召立襄王矣。太后趣召诸大臣至乾清宫,指太子泣曰:“此新天子也。”君臣呼万岁,浮言乃息。大臣请太后垂帘听政,太后曰:“毋坏祖宗法。第悉罢一切不急务。”时时勖帝向学,委任股肱,以故王振虽宠于帝,终太后世不敢专大政。
【4】范广:辽东(今辽宁)人。明朝时期名将。正统十四年(1449年),积功升为辽东都指挥佥事。
土木之变后,以于谦举荐擢署都督佥事,充左副总兵。瓦刺军犯京师,范广受于谦命与石亨等设伏德胜门,发火器攻敌,当先跃马陷阵,一举退敌。追击至紫荆关,再败瓦剌军。以功实授总兵职。随即升都督同知,出守怀来(今属河北)。
景泰元年(1450年)二月,范广奉命协理五军大营。不久充总兵官督兵巡哨居庸关外,抵御瓦剌军入侵。后还京,佐石亨提督团营军马。
天顺元年(1457年),时任团营副将的范广因之前多次协助于谦整顿军队里的“腐败问题”,得罪了石亨,被诬陷下狱, 以党附于谦、谋立外藩罪被杀。儿子发配广西,府第被赐给瓦剌来降的皮儿马黑麻,妻女被发配给他为奴。
“广性刚果。每临阵,身先士卒,未尝败衄。”——《明史·列传·卷六十一》
“也先犯京师,广跃马陷阵,部下从之,勇气百倍。寇退,又追败之紫荆关。”——《明史》
“子升戍广西,籍其家,以妻孥第宅赐降丁。”
直到明宪宗登基后,范广的妻子宿氏终于上书陈冤,明宪宗见之不由哀叹,下诏任命范广的儿子范升承袭父职,这时范广的妻妾当瓦剌人的奴隶已经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