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让我们高呼:大清亡了,大清终于亡了!
【1】三藩之乱期间
(1)清军屠杀平民
《清史稿.王骘传》里记载的王骘在康熙的上疏中说“四川祸变相踵,荒烟百里,臣当年运粮行间,满目创痍。自荡平后,修养生息,然计通省户口,仍不过一万八千余丁,不及他省一县之众”。 这个时期四川人口的损失,平民的死亡显然和清军是脱不了干系的。
其实不仅是四川,其他相关地区也遭受类似的厄运,比如江西百姓遭受屠戮的数量就不少,康熙十八年,浏阳县知县曹鼎新说:“自甲寅吴逆倡乱,……以至王师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难分,老幼死于锋镝,妇子悉为俘囚,白骨遍野,民无噍类。”
——来自百度百科
(2)清军掠良为奴
清军在战争中对人口进行大规模劫掠
的历史,可追溯至入关以前。早在后金政权时期,在与异族的多次战争中,就有大量汉人与朝鲜人被女真人掳掠为奴。随着战事的发展,本就人口数量相对较少的女真人大量的投入战争,因此他们需要俘掠更多的异族人从事各种劳役,甚至是兵役。特别是在参战者本民族的传统观念中,俘掠的人口从实质上讲等同于财货,也同样意味着财富。
平三藩时,清军依然是古风未泯,传统犹存,在许多新收复区对人口进行了大肆掳掠,甚或买赎牟利。
康熙十八年,新补广西道御史蒋伊绘十二图进献,首曰难民,在其论难民的上疏中即备述于十五年请假旋里时所睹之民间惨状:“见江西、浙江难民,百十为群,哀号乞钱,求赎妻女。又于江宁省城遇淮安僧缘率难民二百余募钱,求赎妻女。
”蒋伊对此细加察访得知“此等被掠之人,并搜之深山屯落,初非得自贼营,其为诬陷何疑。”
并吁请“责成督抚严禁抢掠,其有将吏掠卖男妇,所过地方,饬督抚一面截留,一面参究”。
康熙十七年正月,宋德宜于左都御史任内的一次上疏中亦论及此举:“吴逆煽乱以来,各处领兵大将军、王、贝勒及将军、大臣等……亦有玩寇殃民,营私自便,或嘱托把持,督抚各官或越省购买妇女;其尤甚者,抢夺民间财物,稍不如意,即指为叛逆。”
尽管朝廷官员已经专门为清军这一扰
害民间的行为上疏,但一直到康熙十八年七月末,这种情况才引起统治者的注意。该年七月二十八日,京师发生强烈震灾。康熙帝下罪己诏,其中就提到掠良为奴之事。
在七月三十日宣读的上谕中,康熙帝将自己的反思公之于臣下,罗列了可能招致所谓上天示警的六件为政过失,其第三条即有“用兵地方诸王、将军、大臣于攻城克敌之时,不思安民定难,以立功名,但志在肥己,多掠占小民子女。或借为通贼,每将良民庐舍焚毁,子女俘获,财物攫取” 的陈述。
并制定了处罚条例。(此处不列举)
同年十月初八,康熙帝谕大学士等自言:“自吴逆叛乱以来,命将出师,虑其在外骚扰,莫不谆切告诫。前岁江西大军掳掠民间,朕殊为痛恨,嗣后严加饬谕,闻诸路禁军已无敢覆蹈前辙矣。”
康熙的意思是,朕下旨之后,这事就没有了。
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当康熙二十年破昆明城前,赵良栋与统军贝子章泰谈到破城三策时,仍特别强调申明“降者宜分别收养,不宜尽发满洲为奴”。这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事并未销声匿迹。
康熙帝所言纯属放P。
在统治阶层集议的朝堂,对清军掠良为奴行径的态度,也分为两种意见。
最早为清军掳掠人口做出辩护的是兵部右侍郎温代,其直言不讳地表明汉官关于此事的意见未免偏执,“吴三桂贼兵未到,而江西等省人民反叛于建昌、饶洲等处,抗敌满洲官兵。击败之后,俘其子女,此可谓之良民子女乎?满洲官兵捐躯杀贼,将所俘子女有变卖取值,以疗治疮瘢者,亦有制办马匹衣服等物者,今欲径行释放及减价取赎,其可行乎?”
尽管温代此言并未当场取得康熙帝支持,但勿庸置疑还是代表了满洲臣僚对这一问题的某些认识。
十八年十月初九,康熙帝与臣僚谈及了对被掠人口的处理问题。其断言“时移岁久,皆不可问”。并对詹事沈荃所言的“人口见在可查问者,似应仍听其取赎”颇不以为然。
其后,又有浙江总督李之芳上疏请求释放浙省被掠人口事,康熙帝亦以其当时见在军前不行奏闻,时日己久,且“册内所开被掠人口,俱无着落,又从何处追还释放耶”为由,不允行,并对李之芳予以处分。
十九年五月,因久旱不雨康熙帝再次向臣下求言,令其指摘政事失当之处。兵部尚书宋德宜亦再次上奏:“大兵虏获子女,其间真正从贼者固多,无辜误掠者亦复不少。目今逆贼俱已扫荡,各处人民从
贼与否,业已水落石出,请敕各省督、抚,查实系良民妻子被掠到京者,准其题请给还完聚。”并举出在行查福建难民子女时曾查出百余人的实例,以图说服康熙帝,而康熙帝并未采纳,同样予以驳斥。
以上内容来自《浅析清康熙朝平定“三藩之乱”研究中一个被忽视的问题——关于清军在平叛中对民间人口的荼毒劫掠》
看完这篇的我:需要降压药。
真的,康熙在错误的时间下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为了这个错误的决定,他选择一个错误的方式来激励清军。
平三藩成了他的功绩,各王公大臣、各个将领也在这次平叛中升了官,发了财,那被掳掠卖为奴隶的汉家百姓呢?除了几个汉官上奏以外,谁管过他们的死活?
传说中推行“满汉一家”的康熙吗?
他能不知道下旨处罚后,这种行为还存在吗?但他不管不顾,他把这种行为当作是对清军的奖励,激励他们去攻城,去攻打三藩!
至于那些百姓,康熙表示:没有这种事,你不许提。还提是吧?朕处分你。
是哪个心疼康熙下罪己诏的,站出来!
又是哪个让康熙预言地震给他增添帝王威望的?站出来!
【2】之前有小伙伴查过资料,康熙在位六十一年,发生过四十余次“岁大饥,人相食”事件。最严重的是在康熙四十二年、四十三年的山东特大灾荒。
四十二年,山东“通省大水”,波及河北、河南。
严重到什么程度呢?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水灾在方志中有大水记录的就达91县次。其中河北16县次,山东55县次,河南20县次。不仅人口买卖盛行,人相食的现象亦不断出现。在蓬莱等12个州县当年就发生了灾荒食人的惨剧。
到了四十三年上半年,又发生了大旱,部分地区到七月才下雨。
康熙这个时候在干什么呢?
他在四十二年第四次南巡,途径山东,看到惨状之后,只想派几个“情愿效力者”“降级革职人等”:务期副朕视民如子之至意。即将告示刊刻、遍行晓谕。
后来才下令漕运总督桑额截漕粮两万石运至山东“减价平粜(音跳,卖出粮食)”“有应赈之处、即行赈济”。
我:脑子有点转不过来,减价卖粮?是让人拿钱买粮赈灾吗?
八月下旨斥责山东官员平日不知重积蓄、备荒灾并停其升转。
但是,“朕闻山东巡抚布政使、将赈济饥民人员赍去银两俱收布政司库内,迄今犹未散给。”
放在库里准备生银子啊?
另外,康熙下旨。
“州县官、闻朕蠲除秦晋积欠钱粮、希冀恩免、于中渔利。见今民欠、俱免催徵。着将河南通省俸工银两、补足所欠之数。如有不完、停其升转、俟完日开复特谕。”
“刑部议覆、山东布政使赵宏燮、揭报原任布政使刘瞪、亏空库银案、查此项银两,刘瞪虽称借与济南等六府赈济挪用,但州县又称并未领到,应将刘瞪照律拟斩监候。原任巡抚王国昌、将存贮沂州之银擅用、至康熙四十一年盘库时、竟保题并无亏空,王国昌应照律杖一百流三千里。系旗人、枷号两个月。寻九卿等议覆、刘瞪、王国昌、及济南等六府知府、应限月分赔。着俱限两月内赔完。”
“先议州县官仓谷霉烂者、督抚题参、革职留任、限一年赔补、赔完免罪复职。逾年不完、解任。二年外不完、定罪。着落家产追赔。”
然后,他不管了。
但是前文说到,这场灾害持续到四十三年,康熙已经不管了。紧接着又发行新货币,旧货币不流通,“有怀数缗不得数升米者”,贫者卖儿卖女。又发生疫病,“人死十五六”。
(缗:古代穿钱的绳子。一千文铜钱穿成一串叫一缗。)
旧货币不流通了,拿着几千文铜钱都买不了几升米。
无论是平三藩期间清军掠良为奴,还是水灾的赈灾事宜,康熙的态度都是:朕下旨了,就当你们都做到了。至于事实如何,他不在乎。
他看见了,就下旨。看不见,那就是不存在。
死了多少人,他不管;有多少人被卖身为奴,背井离乡,他不管;只要他的权柄还在手,只要被卖的不是他,只要灾难不到京城,水灾,那是什么?
被人抓走卖了,那又是什么?
至于人相食,又没有吃我,不管。
他孙子乾隆也不遑多让,在位六十年,发生过五十余次“人相食”事件。这个以后再说。
你们爷俩比着烂是吧?
注意:这还只是有“相食”字样的记载,比“人相食”轻一些的但也造成百姓死难的,还没有找到具体记载。
以上内容,详见《明清时期灾荒食人现象研究》,在此感谢小伙伴的友情提供。
如有错误,还请提出,一定改正。
【3】《琅琊榜之风起长林》长林王萧庭生对小皇帝说的话。
文里的小胖儿就是爱民如子、海纳百川的开明皇帝,“好儿子”都能被电视剧洗成焦裕禄,我虚构出一个好皇帝,不是不可以吧?
至于胤礽,前文写到他去过现代世界,在红旗下成长,生活了二十几年,学了很多,也长进了很多。看前文他起兵,拉拢民心,打土豪分田地什么,就是把学过的运用到现实中了。
康熙:你知道的咋这么多?
胖儿:我可是做足了功课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