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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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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里,一个看起来十三十四岁的少年正襟危坐,一脸严肃。
七个老师排排坐,七双眼睛全看向男孩。
一个考官问他:“姓名。”
男孩回答道:“俞星。”
考官眯了眯眼,盯了他一会,又低头看了一眼俞星的简历。
良久,考官开口说道:“俞同学,接下来是我们的口试时间,你需要时间准备吗?”
俞星回答道:“可以直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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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凌江中学生物竞赛生的初中考点。
俞星走出考点,长长地叹了口气,拿着“录取”二字的通知书战战兢兢地走到停在校门口的一辆宝马的窗户边。
俞星敲了敲主驾的窗户,里面的人看了一眼俞星,将窗户降下。
车里坐着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人,一袭卷发,健康的小麦色皮肤。
“呐。”俞星将录取通知书递了进去。
车里的女人接过通知书,随便扫了一眼,最后将目光停留在了“录取”二字上,脸上的笑意愈来愈浓。
“我儿子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走吧,上车。”
俞星绕过车头,打开了副驾驶的门。
“安全带。”女人提醒道,“晚上想吃什么?又吃火锅吗?”
俞星正在系安全带,扣上时发出“哒”的一声,默认是吃火锅。
“好。我刚开车过来,看见宝南路新开了家火锅店。晚上去那吃?”
回应她的则是空气,女人看了一眼俞星,他正手撑着头看风景。
良久,车上两人一直保持沉默。
俞星忽然开口,问道:“爸爸晚上有空吗?”眼睛依旧看向窗外。
女人敲了敲方向盘,沉默了一两秒,回答道:“爸爸今晚加班…….估计不能和我们一起吃火锅。”
女人小心翼翼地又瞟了一眼沉默的俞星。以为自家儿子因为不能和爸爸共进晚餐而感到失落,没想到他只是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甚至还有点愉悦。
女人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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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把车泊在了火锅店的对面,两人下车后站在车头前张望。
火锅店的确是新开的,门口还摆放着新鲜的花环。
但是店里的客人络绎不绝,店里忙得不可开交,热火朝天的。
“哎哟,怎么一下多了这么多人。”女人皱眉,不爽地“啧”了声。
俞星低头看了眼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妈妈。
即使是为人父母,女人脸上也是藏不住的年轻,皱起眉头来还像一个二十几岁的少女。
俞星搂了搂妈妈的肩膀,说道:“钟女士,吃麦当劳吗?”
妈妈叫钟艳芳,俞星习惯叫她“钟女士”,钟艳芳也喜欢儿子这样叫她,这样显的贵气。
钟艳芳回答道:“好啊,好久没去吃了。”
于是两人又开车去到了凌江广场的一家麦当劳吃。
两个人一人点了一份套餐,坐到了二楼一个落地窗的位置。
来到时,天已经黑了。他们错过了晚霞。
这里可以看见整个凌江广场的夜景。
灯光穿透玻璃,一点一点地落在这对母子的眼睛。
说是母子,不如说是一对姐弟。
钟艳芳的脸上看不到一点岁月的痕迹,俏皮的卷发和灵动的大眼睛,很难让人想象她是一个十四岁孩子的母亲。
俞星今年十四岁,上初二。个子长到一米六八,高钟艳芳半个头。
看起来就是一对养眼的姐弟。
钟艳芳咬了一口手里的汉堡,满足的笑了一下,又抬头看着俞星,眼里藏不住的笑意与温柔都快溢出来了。
俞星感受到了钟艳芳强烈的目光,却看向钟艳芳以示回应,还是自顾自地吃,目光定在远处的高塔上。
只听钟艳芳笑着说道:“我上次吃麦当劳还是你两岁半的时候。你爸看我们两个小朋友天天窝在家里就让我带着你出去玩。”
“那个时候你爸还没请阿姨呢,就我带着你。”
“我带你去了凌江大学逛,推婴儿车,我跟你说一定要考上大学,那是妈的梦想。”
“然后我就饿了,就带你去凌大旁边的麦当劳吃。”
“那个时候你就丁点大,在那哭,我又忘记带奶瓶了,就给你点了杯可乐。”
“谁知道你一下子就把可乐打翻了,满身都是,又在那哭,我就拿那个薯条,沾点番茄酱给你,谁知道你就光舔番茄酱去了,哎呦,一包番茄酱都给你吃完了。”
钟艳芳喝了口可乐,望着灯光铸造的夜色,目光又柔情了几分:“现在长大了,小不点一下子就比我高了,十四岁了呀。”
俞星垂目,盯着手里的汉堡沉默着。
他又看了一眼钟艳芳,对方正看着窗外的景色,不知道在想什么,目光柔情又黯淡。
俞星心里一揪,说道:“你后悔吗?”
钟艳芳收起视线,一脸茫然地看着俞星:“后悔?肯定后悔啊。被你爸知道我带你去麦当劳以后,很生气,之后我就再也没吃过麦当劳了。倒是你,爸爸还带你去吃过几次。”
俞星复杂地看着钟艳芳。
他一直想问钟艳芳,当初后不后悔生下他。但一直都没敢说,他不想让局面变得僵硬。
或许优秀的俞星并不是钟艳芳想要的,她想要的是自由。
钟艳芳向往窗外的高楼,她也想要夜晚加班加到十一二点,也想要用手在键盘上创造生产力……那是她对自由的向往。
俞星一直觉得是自己拴住了欲高飞的钟艳芳,她年轻漂亮,明明可以拥有更好的人生。
所以俞星一直在尽全力爱这个妈妈,以弥补钟艳芳失去梦想后的无奈。
他知道钟艳芳爱吃麦当劳,但她从来都不被允许吃。他今天是故意带钟艳芳来吃的。
钟艳芳狠狠地咬了一口汉堡,闷闷地说:“感觉没有以前好吃。”
俞星微微一笑。
如果可以,俞星想快点长大,进一间很厉害的研究所,制造一台时光机,回到过去,阻止某一个夜晚的春色,钟艳芳就有更多的时间去追寻她的梦想。
可如果这是命的话,俞星一定会在另一个时间,或许快,或许慢地诞生。
俞星没有梦想,他只希望钟艳芳能幸福。
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个学习天才,所以俞星一直在维持一个成熟稳重并且在年级第一的位置居高不下的形象。即使他才十四岁。
钟艳芳哪知道俞星在想什么。
家人之间的默契,就是都希望对方能在自己的照料下过得幸福。这就是血缘关系的力量。
我让你置身火海,却又想千方百计救你出来。
——
蜜色的黄昏带着粘稠透过窗户,窗前坐着一老一小。
老婆婆松弛的眼皮耷拉在视线上,蜡黄又皱巴的手搭在大腿上,另一只手拿着一把蒲扇,慢悠慢悠地扇着,尽显生命的倦意。小风若有若无的打在少年的手臂上,似小猫撒娇一般挠着少年的心底。
“我听你妈说你转进了凌中?”老婆婆问。
少年点了点头,说道:“对,重点班。”
语气小心翼翼的,怕老人听了不中意,还特意把“重点班”加在了句尾。
“喔,重点班啊,几班?”老人托着醇厚又沙哑,问道。
“二班。”少年挺直了腰板。
老婆婆眯了眯眼,眯成了一条缝:“我以前在一班,你爷也是。”
少年说道:“我知道。”
老婆婆又问:“你今天来我这带暑假作业没有?拿来我做做。”
少年应了一声“有”,就立马跳下椅子,跑到客厅的大桌子前。大桌子上放着少年的书包,里面放着很多书,少年匆匆地从里面抽出一本写着“凌江中学暑假作业”的书,另一本封面写着“庄嘉”二字的笔记本也跟着抽了出来,掉在了地上“啪”的一声。
少年就叫庄嘉,谐音“庄稼”。
他在福利院还没被领养走的时候还没有名字,后来被第一次领走了后有过一个名字。后来那家人发生了某些事情,他又被送回了福利院,最后被现在这家人领养,就取了个名字叫“庄嘉”。
名字就是个老婆婆取的,她希望庄嘉可以像庄稼一样讨人喜欢又能被精心照料。
庄嘉把暑假作业递了过去。
老婆婆接过以后,慢吞吞地翻过一页又一页,每一道题都看得仔仔细细。
老婆婆是个文化人,1956年从北京大学数学系毕业。
她老人家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人为什么会得老年痴呆?人老了,没事干,天天发呆,不动脑子。”
所以闲暇时间,她会帮孙子做做作业(庄妈妈并不知情)、检查作业、充当私人家教。
有时候也会讲起她当年的光辉岁月以及在遇见爷爷以后如何变颓废的。
变颓废的意思就是:除了上班,他什么都不让我干。
这变道跟你秀恩爱呢。
老婆婆看着庄嘉的作业,有点不爽地说道:“我让你给我留压轴题,你没留啊?”
庄嘉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着说道:“妈每天检查,留白会说我的。”
“那你用铅笔写啊,还能擦。我每天就盼着你给我留点题做。”老婆婆合上作业,不满地往庄嘉怀里一扔。
老婆婆没再在窗户旁坐着,因为天暗了,她慢悠悠地走进客厅。
“那我下次把题目抄纸上,再带过来给您做,我也可以对答案。”庄嘉对着奶奶的背影,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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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带小庄走了。”
庄嘉坐在车上,朝奶奶挥了挥手:“奶奶再见。”
吃过晚饭后,妈妈把庄嘉接走了。
婆婆家在郊外,孩子放暑假了,庄妈妈就会抽空把庄嘉送去婆婆那玩几天。
城市和郊外固然不一样。
这里的夜属于一弯皎月,比天黑的树影,小户人家的灯火。沿途尽是乌漆嘛黑的田野,伴随着小虫们的歌声,夜晚显得也不那么孤独。
庄嘉把头伸出窗外,晚风被车速撞得“呼呼”响。
“小庄!别把头伸出去。”妈妈喝斥道。
“好喔。”听见妈妈的喝斥,庄嘉又把头缩了回来。
妈妈眼不离前路,微微皱起眉头:“干嘛呢你?好好坐好。”
庄嘉却好似听不见妈妈话语中的怒气,把眼睛弯成两个小月牙,嘴角弯得酒窝若隐若现。
“今天就阿婆一个人在家,阿公上校去了吗?”妈妈问。
庄嘉想了想,低头搓了搓大拇指,随即又抬起头,说道:“好像是吧。”
上校,阿公时不时都会去出去上几次课,可以拿到时薪,哪里都去,没有固定,哪个学校请就去哪个学校。
阿公和阿婆同届毕业的,一个哈工大,一个北大。故所以这对老夫老妇在这里很出名,这里的高中初中经常会请他们去上课,以前还会请阿婆,不过现在腿不方便,就没去了。
阿公一个月下来的时薪,加上二老的退休金,一个月能有两万多一点。
有时会给庄嘉零花钱,一般都很多。庄嘉很乖,每次拿到的零花钱只会留两三百,其他都会上交“家政府”。
“对了妈妈,之前你说去做义工,什么时候啊?”庄嘉眨了眨大眼,期待地问。
“你想去,随时都行。”妈妈温柔一笑。
“那好啊,就明天。”
“我明天下午有时间,那就明天下午。”妈妈说。
庄嘉不满地摇了摇头,眉头一皱,说道:“妈,我十四了,做义工不就是为了锻炼我吗,我自己去吧。”
妈妈沉默了一会儿。
“妈妈不用担心我,我已经长大了。”庄嘉不屈道。
“如果再发生上一次的那种事情怎么办!我…”妈妈的语气很激动。
庄嘉却平静地说:“妈妈,义工团人很多,他们会保护我的。”
妈妈心软,便答应了。
说实话,庄家人把外来的庄嘉保护得很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庄嘉曾经在上一个家庭过的很不愉快。
庄嘉的过去是庄家人的口忌。
妈妈口中的“上一次那种事情”是庄嘉刚被庄家人领走后没多久,上一家人就绑架了庄嘉。
那个时候他才7岁。
被找到时,他被绑在一家屠宰场里,身上一件衣物都没有,衣服全被撕烂丢在一旁,浑身是血。吓得庄妈妈当场昏迷。
谁也不知道庄嘉被绑走的那48小时里发生了什么,他自己也不愿意说。
自那以后,庄家人几乎对庄嘉是无微不至,最不可以的,就是庄嘉一个人出门。
“那你一定要记住,每隔一个小时给我发一条信息报平安。看不到信息我会报警的。”
庄嘉笑着举起了左掌,摆出三根手指:“好好好,我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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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嘉童年的不美好,以及现在友好的庄氏一家。
上帝手里自会有一把秤,好与坏总会平衡,给你关上了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
不幸的庄嘉遇见温暖的庄家人,是孤独的孩子在窗前沐浴月光。
即使庄嘉被噩梦惊醒,一想到自己还有人保护,也会心头一暖,带着爱与希望继续睡下去。
估计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座城堡,家人是坚硬的城墙,爱是打败侵略者的利剑。自己则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王子,每天在幸福的阳光下被唤醒。
看起来这是自私的,但谁不想做个幸福的小王子呢?或许平庸,或许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