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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连着跑了一个星期校医室,确定伤口没有感染,已经开始结疤后,我和顾凡才真地松了一口气。连枫大妈也没将此事上报,别人问起,均以手臂摔伤为由。

      不过伤的是右手,就多少有点麻烦了。还好一个星期过去,左手也差不多练得能写字,虽然并不好看。

      连枫终究是约了连芸出来吃饭。另人不解的是却把我们两个带上了。

      是一家气氛挺不错的西餐厅。我和顾凡默默地啃着牛排,那两朵姐妹花则是边吃边说,不过也是懂得用餐礼仪的。

      用完正餐,顾凡终于忍不住开口:“姐姐,你们继续聊,我和阿成可以回去了吧?”

      “你们就放心这么一个小姑娘呆会儿独自回去?”连枫挑眉。

      “她还要回--我们那里?”顾凡问。

      “刚才你们没有听见么?小芸还不想回家。”连枫优雅地吃着餐后甜品,“不是挺好的,让顾凡同学有理由可以名正言顺地继续赖在江成同学房里。”

      顾凡表情怪怪,不再言语。我嘴角勾起笑,也自己叉了个小蛋挞,细细品尝。

      “可是,坐在这里好无聊。”顾凡看着我说。

      我瞥一眼不远处放着的白色三脚钢琴,顾凡会意,调笑意味颇重地说:“原来阿成是想听我弹琴,就名说嘛,做什么小动作。也亏得我和你心意相通。”

      一首美丽的《献给爱丽丝》,被演绎得如此美丽,连两位小姐也停下来交谈,侧耳倾听。

      顾凡是个天生优雅的男人,不愧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没有一点艺术家气质,却又与钢琴这般契合,大概是从小被逼练琴以修身养性所致。

      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的--可见技巧纯熟--明显向我宣告,这是为我的琴声。

      一曲完毕,他将位置还给人家职业琴师,飘飘然下来,对我眨眼:“不知我的心意阿成有没有感受到?”

      我翻个白眼,他似乎是玩上瘾了。

      一旁噤声许久的连芸突然出声:“Sam,可不可以帮我忙?”

      “什么?”

      “你当我的伴奏好不好?”

      恩?我和顾凡都不解地望向小姐。

      “最近我找了几个场子赶,你当我的键盘手好不好?”

      我将疑问的眼神投向顾凡。

      “阿芸是PUB歌手。”顾凡简短解释。

      “Sam,以前我都不知道你居然会弹琴而且弹得这么好,你可不可以答应我?”

      看来,这个女人也没长脑子。

      “小芸,”还是连大妈出声了,“顾同学跟你赶场,他都不用上学的吗?还有,你忍心让江同学独守空闺?”

      “哼,他上那个学有什么用。”连芸不以为然。

      “都要高考了吧,你害顾同学不要紧,要是间接连累到江同学,那就不好了。”

      “怎么会连累到他?”连芸小姐还是没给我个正眼。

      “欲求不满是会有很多后遗症的,比如夜尿频多,精神不济,虚火上涨,脾气暴躁……”

      我翻个白眼,这个疯女人……

      “对,为了我家阿成的□□,我不能答应你。”顾凡终于很正义地开口拒绝了她。

      阿芸很不屑地扫我一眼。

      其实,要是顾凡答应了她,我想我会“幸福”很多。

      -----

      虽说顾凡拒绝了连芸,不过还是答应,周末去客串一下。

      我本来是想在家里温书的,却被顾凡拖到了现场。

      所谓的不学无术就是指的这个样子吧。我坐在酒吧一角,看着台上表演的两人。而原来的乐队,确是与我坐到了一起。

      “你男人,很不错。”一个板头青年突然开口。

      我小愣一下,是在跟我说话吗?

      “嘿,别装。这小子自己就是个GAY,对你们的不正常关系比我们要来得敏感得多。”另一个红头发的拍拍板头的肩,对我咧嘴一笑。

      会吗?我怀疑是连芸露了口风的概率比较大。

      “我是阿枫。”红毛小子递过一只烟。

      我微笑拒绝:“我是江成。”

      “别听疯子胡言乱语,是小芸透露的。”板头笑说,“不过,我确实喜欢男人没错,所以小芸说最好我能勾上你。我叫赵君,人称君子。”

      “我是钱书,他们叫我钞票或者硬币,目前是君子的合伙人,所以我会尽力不让他来勾你的。”另一个相对比较温文尔雅的男人自我介绍。

      合伙人?我的疑问在他们毫不避讳当众交换一个热吻后宣告解除。请原谅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乖宝宝,对这种“业内术语”不甚了解。

      “我是BOB。”最后是一个挺酷的男人。

      这些完全不是我平日所接触的那类人,是不是该感谢顾凡带我出来见世面?

      “你们的分工是什么样的,我说乐队?”顾凡还没有要下来的意思,于是我找开话题聊。

      “我是键盘,孔方兄是鼓手,疯子是吉他兼主唱,BOB是贝斯。”赵君说。

      “孔方兄?是指钱书吧?”我笑。

      “嘿,那是他们二人世界的专业用语,你我等外人是不能用的。”阿枫笑说。

      这些人,很快乐。

      一曲唱毕,连芸下来了,留顾凡一人在台上做即兴演奏。

      “他叫你上去。”连芸今天化了妆,感觉很入世。

      “做什么?”我问,顾凡一个人发疯就算了,我没义务陪他一起。

      连芸个我一个“我怎么知道”的表情后,径自去吧台端果汁喝。

      我不为所动,今天答应一起出来已经够给他面子了。

      直到原本绵绵的音乐突然变成了气势逼人的《命运交响曲》。

      全场静寂了三十秒,只是琴声在大厅回荡。我这一桌的人包括远在吧台的连芸都将视线投向我。

      末了,赵君盯着我笑:“他的技巧还真是不错,用电子乐器都能弹奏出这效果,尤其是那‘梆梆梆梆’几声,是不?”

      我扯扯嘴角,算是给他这个冷笑话捧场。然后无奈地起身,朝顾凡走去,省得他继续发疯下去。

      睡知他竟像是看不见我似的,兀自投入到他的《命运》里去了。舞池的人竟也反应过来,居然和着节奏跳起了热舞。

      “喂。”我唤道。

      “终于肯上来了,江大少爷。”顾凡抬眼扫了我一眼,又埋了下去。

      “我不上来你呆会不是要弹安魂曲了。”我淡淡地说,凑上前,用食指按了一个单音。

      “果然是最了解我的阿成,我正有此意。”顾凡笑说。

      恩,看来气消了。

      “叫我上来做什么?”

      “合奏。”

      “我不会。”

      “我教。”

      “阿凡,”我勾起笑走进,柔柔地说,“你今天又没带脑子出门。”

      “啊,被你发现了。”顾凡也柔柔地回答。

      “要怎么样做?不是要教我?”

      “站到我身后,双手放在我腰上,头枕在我右肩,就OK。”

      呃,不好意思,好象刚才那句话又把他惹到了。

      我就近拾起一把电吉他,拨弄两下,发现没有很糟糕,于是回头冲顾凡挑眉,让他安静。他停了手,看我玩的什么花样。

      以前跟同宿舍的同学学过两手,希望手艺还没生疏。还好,可以勉强入耳。奏完前奏,我停下,回头对顾凡淡笑:“你知道的,我嗓子不好听。”

      他会意,揽过键盘前的麦,开唱起来。

      Breaking My Habit.

      这是他最喜欢的乐队里最喜欢的一首。

      也是我的。

      他的双手没有再碰键盘,而我,完全负责为他伴奏。

      不管身份差异,不管彼此关系,不管智商高低:此刻,我与他,心意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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